法制月刊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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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文题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正文各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层次分明,可用至4级标题。
③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名应与PubMed数据库一致。
④论文可以写2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若论文受到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支持,请注明基金名称和项目编号。
⑤请提供详细的作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等,如以笔名发表,请注明。
⑥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省级、校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请务必注明基金编号。
⑦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⑧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⑨插图请用计算机绘制或提供墨线图,线条应匀滑清晰。表格采用三线表,图题、图注、表题、表中的名称应完整。
⑩征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文章应包括实际案例、数据分析、技术探讨、研究成果等,能够对同行业的专业人士产生实质性的启发和帮助。同时,征稿应具备一定的原创性和独特性,未曾在其他媒体上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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