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上旬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资助证书复印件。
②标题层次应分明。稿中节段层次序号分别用阿拉伯数字“1”“1.1”“1.1.1”形式表示。
③引用报刊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刊名、刊期 ;引用书籍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和页码 ;引用互联网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献名、网址和时间。
④缩略词的使用应采纳本学科、本专业的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规定的或是约定俗成的缩略词,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为同行读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缩略词。
⑤本刊实行专家审稿制度。按照文章编审流程,对来稿一律择优录用,请勿一稿多投。
⑥来稿应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正文标题和序号可分若干层(一、⋯⋯(一)⋯⋯1.⋯⋯(1)⋯⋯)。参考文献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
⑦一般注释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释处的右上方按顺序加注数码l、2、3、……,在正文之后写明“附注”或“注释”字样,然后依次写出对应数码l、2、3、……和注文,回行时与上一行注文对齐。
⑧参考文献应引用公开发表的资料,文献序号与其在文中出现的次序一致。参考文献的不同类型用不同的大写字母标注。
⑨摘要应准确概括全文中心议题,字数为200~300字。所列关键词为3~8个词组,且不应和文题中心词雷同。
⑩来稿应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务、职称和工作单位、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单独一页纸打印,以便匿名审稿。
法制与经济·上旬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