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导刊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文章和力求取材新颖、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简洁,资料、数据和反映的内容务求核实准确。
②标题可使用一个主要名词或名词短语,加上适当的定语或修饰词,以确保足够的准确性和描述性。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动词或动词短语来突出研究的行动或目标。
③参考文献指在论文中引用的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著作的页码在文中标注在序号边,如[2]123。引用经典著作请使用最新版本。可参看近期刊发稿件的参考文献格式。
④摘要应排除在该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一般不应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一般不应出现公式、图表和引文。摘要应使用第三人称,省略主语。
⑤姓名在标题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收到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⑥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⑦引言章节编号为0,一级标题按123等顺序编号,二级标题使用1.1、1.2、1.3等,三级标题使用1.1.1、1.1.2、1.1.3等,一律左顶格。
⑧注释:解释题名、作者及某些内容,均可使用注释。能在文章内用括号注释的,尽量不单独列出;不随文列出的注释,标注符号应注在需要注释的词、词组或语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⑨量、单位和符号必须以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量和单位》为准。组合单位一律用指数形式表示;外文字母必须分清英文或希腊文正斜体、大小写、黑白体和上下角标;拉丁学名为斜体,定名人用正体。
⑩在校样审读过程中,作者应通读全文,检查文字、图表、数字的准确性,其中需着重检查插图中的文字、正文中的公式以及英文摘要是否完整、正确。
法制导刊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