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市场监督管理》杂志(CN:35-1346/T)内容丰富、思想健康,1982年创刊,目前以月刊形式发行,刊物对外积极扩大宣传,致力于提高杂志质量与影响。杂志一直秉承“公正、权威、指导、服务”的办刊宗旨,以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宣传市场监管形象为主线,展示工作亮点与举措成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杂志内容涵盖政策动向、法律法规解读、行业动态、案例分析和专家评论,旨在推动福建省市场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程。它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关注各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市场变革,为政策制定者、行业从业者以及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和解读市场监管动态的重要平台。
《福建市场监督管理》杂志作为专注于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专业刊物,扮演着连接政策法规与市场监管实践的重要角色。杂志的核心目标是为读者提供关于市场监管最新政策法规的深入解读,以及这些政策如何影响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全面分析。此外,该杂志还注重对政策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报道,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和案例研究,为读者提供第一手的实施效果反馈。这些报道不仅有助于监管机构了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挑战,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宝贵的反馈信息,以便于政策的持续优化和改进。
民生关注、市场监管风采、他山之石、资讯平台等
①正文内各级标题一般不超过15字,尽量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如一级标题1,2…,二级标题1.1,1.2…,三级标题1.1.1,1.1.2…。
②同一注释里如需罗列多条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但依论证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献次序除外)。同一注释里中外文文献混合排列的,结尾所使用的句号以最后文献的语种所对应的格式为准。
③一级标题用“……”来标识,二级标题用“、、……”来标识,三级标题用“”来标识,四级标题用“、”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④来稿如系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还应注明基金项目的具体名称和项目编号。
⑤来稿如在30天内未收到录用通知,请作者自行处理,本刊由于人力有限,不予退稿,如确需退稿者请在来稿中注明。
⑥百分数和几分之几,一律使用“%”和“x/x”,而不用“百分之五十”、 “四分之一”。另x% - x%不能省略成x- x%。
⑦如为多位作者,且不属同一单位,请在各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加数字序号,并相对应地列明各位作者的单位全称、单位所在的省、市和邮政编码。
⑧同一注释里如需罗列多条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但依论证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献次序除外)。同一注释里中外文文献混合排列的,结尾所使用的句号以最后文献的语种所对应的格式为准。
⑨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一般不作为文献引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
⑩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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