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现代化研究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②稿件首页内容包括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学历、技术职称及工作单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并标明正文字数、表数及图数。
③参考文献必须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5年公开文献为限,按引用先后顺序排于文末,用小方括号将序号标在引用处右上角处。
④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本刊所有论文均需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应是浓缩论文的独立短文,反映主要论点、创造性内容,300字左右。
⑤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⑥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⑦结论要明确写出论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规律、结果(成果)、新见解和科学结论,以便读者从文中获得论文的创新观点和创新研究成果;应鲜明、准确、科学、条理清晰。
⑧综述与专论 不做统一要求,但须重点把握科学问题的前沿,全面、深入、系统进行归纳、综合、分析,逻辑层次分明,提出新的见解。
⑨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
⑩著、综述、讲座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一般不超6 000字,经验交流、病例报告一般不超过1 000字。来稿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对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字母大小写、正斜体等均应予注明。
法制现代化研究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