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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审计监督规范化研究

时间:2023-03-15 10: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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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审计监督规范化研究

随着变革的深入推进,企业审计也从刚开始以财经法纪为重点,逐步朝着资产安全、资产负债审计方向转变。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既有利于约束审计部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也有利于加速企业管理与改革的进程,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还提升了企业的经济价值,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效率的提高,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正向激励作用。因此,对商法约束下企业财务审计监督体系的构建进行深入探究,对企业资产运用而言具有很高的价值和意义。

b可以将调整平等主体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为商法,其与民法之间相互补充、并列存在。商法遵循的原则包括了商主体严格法定以及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等。商法具体包含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公司法以及合伙企业法等。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至关重要。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上升阶段,由于市场经济运行的载体就是企业,所以一旦企业存在相关问题,将会严重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基于此,作为规范我国企业财会运作重要机制的商法的积极作用也日益显现。同时,商法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于约束企业日常运作、进一步规范会计市场秩序、明确企业财务会计活动范围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投资者的基本权益,引导会计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商法必须恪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企业实际运营模式与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有机结合,确保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的运作在商法所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这样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企业在会计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在商法的有力监督下,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二、商法约束下企业财务审计监督的作用

经济效益、财政法规以及财政财务等内容都属于企业审计监督的范畴。换而言之,企业的财务审计监督包括了企业内部所有的财务活动,并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序开展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企业通过财务审计监督不仅可以迅速发现自身存在的经济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还可以准确发现那些违背经济规律的制度和现象,从而使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资料统计的客观性得到充分保证,确保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由此可见,及时发现、整改企业财务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是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存在的意义。除此之外,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对企业管理而言也非常重要。一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直接影响,因此,新形势下企业只有及时优化其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积极构建财务审计监督机制,明确财务管理战略目标,提高资源利用率,才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切实提高。另外,构建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自身管理、经营时存在的财务风险,并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合理评估该风险,不仅为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还为其决策部署和投资管理提供了关键的参考依据,推动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1]。二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商法约束下企业不断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力度,有助于推动其经营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对企业内部人员的行为可以起到有效的约束与规范作用,可以及时发现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违规操作等不良行为。构建完善的财务审计监督机制,既可以帮助企业有效整治工作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违规操作行为,还可以避免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拉低了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水平的整体稳步提升,为企业的茁壮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成效。要想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必须切实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效。企业大力构建财务审计监督体系,能够帮助企业的管理人员准确掌握内部财务情况,强化财务管控能力,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相关财务风险有更加清楚的了解,以便于在后续发展中及时规避风险。此外,财务审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对企业内部财务人员进行严格的会计监督,保障了财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同时,也确保了财务管理人员整个操作流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显著增强企业抗击财务风险的能力,避免企业出现账目混乱等财务管理问题[2]。四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新形势下,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的压力也与日俱增。企业只有不断完善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在变幻莫测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法约束下企业财务审计监督的全面落实,为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经济材料的审查工作提供了便利,能够更加准确地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徇私舞弊行为,检验企业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一步保证了审计资料的合规性、合法性,保障财务会计资料真实且有效,及时解决和改进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合法合规地开展经济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以此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商法约束下提升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实效的问题

(一)审计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及权威性不足在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为了缓解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往往将审计监督、财务审计、会计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工作归入到同一个部门中,甚至出现财务工作人员同时兼任审计工作岗位的情况,这样不仅会导致企业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无故拖延工作,没有最大限度发挥出部门优势,还会对业务开展效率产生负面影响,此种工作环境势必会造成企业经营成本的大幅度提高。企业没有单独建立审计监督部门,会导致审计结果缺乏权威性,致使财务审计监督部门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除此之外,部分企业管理层只看到财务审计监督部门最为表面的内容,而忽视了该部门的存在会大大提升企业价值的重要意义。企业管理层的不重视,导致了财务审计监督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无法获取有效的信息资源,也得不到企业上下的协助与配合。同时,应保证财务审计监管的合规性,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很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为了达成订单要求而进行融资,此环节极其容易发生触犯商法的行为,而企业面对不断增加的应收账款,被迫采取各种应急手段以达到尽快回收账款的目的,但因此也会产生一系列连锁的负面效应。企业管理层如果没有充分意识到财务审计监管的重要性,就会导致该企业负债等融资问题层出不穷。如果企业上下没有足够重视财务审计监管部门在审核验收企业会计工作时所提出的管理意见和建议,那么就没有切实发挥出监管的作用和价值,企业财务资金安全和资源配置等问题也将面临严峻考验。

(二)财务审计人员专业程度低及缺乏风险意识第一,财务审计人员专业程度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只有具备更加专业的审计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加专业知识储备,才能真正成为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全能复合型审计人才。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财会类专业毕业生。虽然有部分企业管理者较为注重审计工作,但是由于财务审计监督部门构建力度的严重不足,以及企业缺乏引进与培养人才的意识,这就导致内部审计监督仍未取得实际成效,没有充分发挥出企业财务审计监督的功能。因此,企业必须切实提升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使企业财务审计监督的实效性得到充足的保障。第二,财务审计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财务审计人员如果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较为低下,则会致使其在审计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对重大危机与风险做出错误的判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可以从日常工作中不断积累诸如信息技术、风险管控、制度法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技能与专业水平。目前,我国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审计职业素质差,专业知识极度匮乏,未能全面了解企业的治理情况和经营状况,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致使财务审计人员对风险缺乏足够的认知,风险应对能力也较为低下。随着企业经营种类的不断增加以及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对财务审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财务审计人员只有全面了解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内部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内容,才能保证评估调查的全面性和实效性。风险导向下,内部审计人员职业素养的高低,对内部审计结果具有直接影响,两者间相互补充。

(三)财务审计监督法治力度与制度保障有限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国的有序贯彻执行,企业经营管理也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治化。企业审计人员在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时,为了保证财务审计监督的法治性,就必须以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就现阶段发展情况而言,财务审计监督法治力度明显不足,严重制约了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由于部分财务审计人员缺乏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淡薄,导致了企业财务审计监督违背了商法等法律法规,也致使企业财务审计监督缺乏规范性与专业性。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审计监督都离不开制度的保驾护航。新形势下,企业财务审计应当与时俱进,积极优化财务审计制度,使其更加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但是仍有部分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保障十分有限,没有真正意识到财务审计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由于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保障力度的不足,导致企业内部财务审计人员在日常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办法参照企业既定的制度规范,获取有效的财务审计资料和数据信息汇编成较为完善的审计报告,极大地影响了财务审计的成效[3]。

四、商法约束下提高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质量的对策研究

(一)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视及权威性第一,企业应在财务审计工作中合理应用信息技术,不断优化财务审计,所有项目全程实现信息化审计,通过对信息化技术的有效利用,以便于及时发现并改进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此外,财务审计部门还应该积极创新内部审计方法,审计人员也要树立创新意识,推进财务审计工作进度,提高整体效率,在项目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好审计工作任务。第二,企业应积极构建内部审计部门。企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财务审计部门隶属于最高管理层,要进一步增强财务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才能对企业高层各项行为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要想规避内审部门“职位高、权利小”的问题,企业就必须尽快优化自身内审模式。同时,财务审计部门应在企业内部管理工作过程中落实审计结果,并做到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促进企业内部管理质量的整体提升。企业高层应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提升审计监督工作质效,确保公正性和可靠性,在企业内部构建良好的财务审计监督环境。企业审计工作人员要积极向企业高层展示审计工作成果,通过具体的数据信息,让企业高层真正意识到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企业高层需进一步优化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制度,保证工作质效,并结合我国会计行业相关法律要求,提拔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人员的职务。基于此,可以激励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人员自身价值的充分发挥。由于部分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涉及民生领域,所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企业财务工作报表来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时公布企业经营状况,便于民众切实行使监督的权利。为了使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得到有力保证,必须在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前期就切实开展审计监督,以保障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提升财会人员素质,加强风险防控意识目前,我国企业要想全面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就必须高度重视培养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更新知识结构、积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内容,以实现财务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切实提升。企业在结合自身发展实情的基础上,从经济学和管理学角度入手,大力培养财务审计人员,让其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提升综合素质,以便于对风险予以精准识别。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企业的审计模式,推行审计人员轮岗制度,帮助审计人员从宏观角度对企业各类业务进行深入了解,从而及时、准确地发现风险及隐患。为了保证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工作成效显著,企业可以将审计知识很好地融入其日常业务中,并广泛普及审计知识,从而切实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企业基于风险导向构建财务审计制度时,要根据其业务特征,对企业各部门职责以及工作权限等风险因素予以深入分析[4]。企业应当积极构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审计质量的稳步提升,以此激励审计人员切实履行好审计工作职责。在风险导向下,企业可以建立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管理办法,在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时需要对财务审计人员涉及审计质量、审计管理、审计成效管理水平。

(三)优化财务审计监督法治环境,完善内控制度企业可以通过加大宏观环境建设力度来为其财务审计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保障,不断完善财务审计监督的法治环境,确保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首先,企业要想使会计秩序得以规范化以及审计监督质效得以提升,就应当尽快建立健全与财务审计有关的法律制度。另外,为了保证法律法规内容更加适应新形势下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就应当及时补充或者细化相关法律条文内容,为审计监督营造健康的法治环境。其次,必须严厉查处会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秉承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原则,确保企业财务审计监督的公正与客观,从而使财务审计监督的法治环境能够得到有效完善。与此同时,不同岗位间应当确定责任分工,基于内控制衡性原则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科学分解,明确岗位及其权限的关联性。维护财务岗位的独立性,可以有效避免财务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此外,采购申报批准部门也要保持独立性,制定替代性控制对策以实现岗位分离。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财务人员要定期核查并清点非税收票据,对明细账单进行仔细核对,以此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同时,应控制好招待费与会议费的支出,各项费用支出应通过正规的审批流程,并且由经办人签字后才可以向财务部门申请报销,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杜绝浪费。只有将财务审计监督成果与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得到部门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应当把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与考评的重要依据。企业要安排专门的审计人员对本单位财务审计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查与监督,以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财务管理水平及质量的全面提升。

五、结语

商法约束下,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是机遇也是一项全新的挑战,企业审计工作应紧跟时代发展趋势,不断优化创新。然而,仍有部分企业的财务审计人员在审计监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不完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只有切实增强社会监督与国家监督,进一步扩大财务审计监督范围,优化相关机制体制,加大财务审计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构建独立的监督部门,严格把控各项成本开销等等,才能推动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实效的稳步提升,充分发挥企业财务审计监督的作用和职责,使财务审计监督的价值得到充分彰显,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王爱国.对财会监督的再认识[J].财务与会计,2020(18):4-7.

[2]张金华.企业财务内部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J].经济学,2021,4(5):14-15.

[3]张先治.完善财会信息披露是强化财会监督的根本[J].财务与会计,2020(14):3-8.

[4]刘斌.公司治理中监督力量的再造与展开[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2,30(2):15-18.

作者:娄奇铭 单位: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