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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外汇内部审计质效

时间:2023-03-09 0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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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外汇内部审计质效

外汇管理是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一环,新形势下强化外汇管理内部审计,有助于确保外汇局履职规范高效、防范化解外汇领域金融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然而,在工作过程中,部分被审计单位轻视审计“后半篇文章”,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现象,制约了外汇管理内部审计效果。

一、外汇管理内部审计整改存在难题

新形势下,外汇局内部审计工作坚持防风险与促改革并举,围绕重大政策落实、内控制度执行、廉政风险防范等关键领域开展审计监督,从传统合规审计逐渐向宏观政策层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过渡。外汇管理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从微观层面主要表现为制度建设、内部管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执法检查等合规性、规范性情况,从宏观层面主要表现为决策部署、政策传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情况(见表1)。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发现,在外汇内部审计工作中,对于同一单位(或部门),同样的问题在不同年度审计中会反复出现;对于不同单位(或部门),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也会重复发生。外汇内部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时有发生。总体上看,外汇内部审计的整改工作存在以下难点。微观层面上,主要体现在审计部门的整改手段相对有限。审计的主要任务在于如何去“审”和提出什么样的“审计意见”。从历史沿革来看,外汇审计工作的重心正在从以查错纠弊的合规控制为主转向以风险与质量效益相结合的综合监督评价为主,从以依法行政个案违规查处为主转向以揭示重大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外汇风险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主要还是以合规性审计为主,通过调阅凭证、查阅资料等方法收集证据并与当前的法规政策作对比判断,操作与规定不相符的即视为违规,要求被审计单位对照制度整改。这也就从某种程度上使得整改工作受限于整改手段而流于形式,难以达到审计的真正目的。同时,基层外汇管理内控监督工作更重视内部业务检查,未能及时收集地方政府、涉外企业、银行等外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内部审计工作的外延偏窄,难以对外汇管理工作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宏观层面上,其难点体现在组织模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审计功能的转型和提升上。在组织模式上,受工作分工的影响,由传统的“同级审”“上审下”向“交叉审”“联合审”转型力度尚有所欠缺;在审计内容上,由单纯关注制度执行情况转变为更多关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更多关注资源配置和政策目标实现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在审计方法上,受人员素质影响,由单纯比对向模型分析、动态评估等量化分析转型,由传统审计向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过渡的力度不够;在审计功能上,由简单的“对与错”向更多地关注控制强弱、风险高低、危害大小转型,发挥顾问咨询功能作用亟待加强。整改不力制约着审计工作发挥效果,大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预防”和“抵御”作用。解决这一问题,能够有效提高内审工作效果,更好地发挥内审在防范内部管理风险、促进规范高效履职和深化对外改革开放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高质量审计助力外汇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外汇内审整改不力的原因

审计整改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整改工作的实施流程和问责依据不够明确,案例通报机制运用还不充分,对整改工作实效掌握不够全面。有的被审计单位只是“就事论事”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但只顾表象,不从源头治理,不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也未通过整改工作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风险点,导致习惯性操作无法根治,审计整改治标不治本。有的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虽然提到完善相应制度,但未详细说明完善内容,无法了解新规章制度是否具有合理性,能否保证有效性。联合整改监督合力不足。目前在审计工作流程中,除审计部门针对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和整改评估外,尚未形成更多与人民银行内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间的行之有效的联合整改监督机制,以及有效互动和“大监督”格局。整改结果在作为纪检追责、问责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管理任用的参考和依据方面的运用还不够深入、全面。被审计单位思想认识不足。部分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不透,对同类问题重复再犯的后果和影响思考不深,对已经或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评估不够。部分被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不实,整改责任部门和人员不明确,导致审计的查错纠弊和防范风险作用无法有效发挥。缺少统一规范化的整改成效衡量标准。外汇局内部审计中,部分问题整改标准尚未形成统一的量化指标和规范化评估体系。审计人员受业务水平和经验能力所限,以个人经验评判为主,导致整改标准不明确。同时,整改责任人根据主观理解进行整改,导致整改成果与审计单位要求存在差距,一定程度上导致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不够深入。

三、提升外汇内审质效的建议

新形势下,要将审计整改工作上升到“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被审单位要依据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落实清单式逐项整改要求。审计部门要担负起整改监督的主要责任,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处理好防范风险和加快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之间的关系,查找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外汇管理履职成效与内部管理水平。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支撑。外汇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应建立科学全面的审计整改监督机制。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体制机制性根源,开展源头整改,从制度上入手,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的实施流程和问责依据。梳理细化规章制度、业务办理和操作流程,从制度层面压实外汇局履职责任。发挥以案促改成效,完善问题通报机制,尤其加大屡审屡犯事项通报力度,发挥警示作用,便于各级外汇局对照通报检视自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形成联动合力,整体推进整改工作。强化外汇管理系统内审部门与人民银行内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学习其他部门先进工作经验,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被审单位上级部门和同级监督部门,构建行之有效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把审计整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发生屡审屡犯问题等作为评价工作业绩和选人用人的重要指标。健全问责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内审部门对于被审单位已完成的整改措施,要严把质量关,追踪溯源,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内审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每月对照整改台账进行督导。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要通过限期整改、约谈、发送审计风险提示函和整改督办通知单等措施进行及时纠正。对被审计单位的屡审屡犯问题,探索通过向纪检部门提出问责建议的方式加大审计问责力度,强化审计震慑。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审计整改工作主动性。在审前、审中和审后全环节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思想教育,帮助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发现问题的危害性、风险性、产生原因,并对相关人员责任进行警示提醒。确保被审计单位真正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整改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审计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明确整改评估标准,压实整改督办职责。探索完善审计整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措施可行性等评估标准,通过量化指标客观地评判被审计单位整改成效,确保整改评估工作有明确标准可依据、有明确制度可遵循。切实履行整改督办职责,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整改情况后续监督检查,推动审计整改评估常态化、标准化、长效化。

作者:高浩然 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