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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时间:2022-07-26 06: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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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浅谈地质灾害环境保护: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

摘要:现在我国不少矿业企业对地质环境的保护都不够重视,为了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不断地对矿山进行无限量的开采;还有不少的人们对于地质灾害的认识不够,没有在地质灾害发生之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灾害发生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针对目前的情况,开展有效科学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对地质灾害起到了有效的防治效果。本文主要就地质环境的保护措施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两个大方面作为切入点,希望可以做好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地质环境;地质保护;地质灾害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境资源使用率的越来越高,人口、经济和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所需要面临的最大问题。近年来各国对于这几个问题都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我国也是把人口控制和环境的保护列入了重要的国策之中。也正是因为环境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地质环境作为地球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一环,自然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防治地质灾害也成为了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

地质环境保护以及地质灾害

地质环境是自然环境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人类活动所涉及的地球岩石圈的一切物质和作用的总和。它包括各种岩、土及所含矿产资源、地质地貌景观和由内、外动力形成的各种地质作用及所造成的地质灾害。

1995年眉山大洪山芒硝矿在开采过程中,因回风巷道穿过了顶板芒硝淋溶带,致使井下涌水达到10000余方/日,导致地表水及地下水疏干,造成矿区附近6 000余居民缺水;70年代,西昌市由于大规模的基建,并且把挖矿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土堆置在盐井沟,后来在大雨的诱发下发生了大规模泥石流,造成了104人死亡。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泥石流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巨大影响,我们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进行地质环境的保护,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质环境保护的措施

1、政府要充分发挥好在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发挥政府的职能优势,做好地质工作的防治工作。因为政府不是环境的直接使用者,所以政府应该在环境保护中担任中介的作用,担任环境保护的管理与监督者,与各个环境资源的使用者一起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的工作。

从1990年开始,各个省政府开始推进全省的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在省内的各市建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逐步推进各市、地、州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健全地质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具体的《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保护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质环境保护制度,为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要对地质环境保护目标进行明确,将保护环境的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的每一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规定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资源破坏浪费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3、加强对环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这是一件非常有必要进行的工作,无论是当地的百姓群众还是矿山产业中的工人管理者,都一定要有良好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要充分地认识到地质环境保护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同时政府领导要发挥指挥的作用,调动所有矿业产业和平民百姓共同参与,把地质环境保护的工作做好。

4、加强对采矿业的管理,严禁违法开采。

1995年宜宾维兴镇在采煤过程中,未留足保安等原因致使坡顶发生地表开裂、形成一定面积的塌陷带,前缘发生大规模崩塌,致使10余户民宅被迫搬迁;70年代,西昌沪沽铁矿区由于管理不善,在连日大雨冲击下发生泥石流,严重危害到成昆铁路孙水关大桥与下游环境的安全。

所以要进行有效的地质环境保护,必要前提就是要有严格的监督制度。矿山的建设一定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采矿工作进行时也要开展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要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设施、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对各地的矿产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施工的情况,要处以严厉的处罚。

二、地质灾害的有效防治措施

除了地质环境的保护,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要是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得不到位,当地质灾害来临的时候会给人民百姓造成不可以估量的财产生命损失,所以各个城市各个基层一定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为广大人民百姓的生命财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1、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建设,人民政府可以以政府招聘的方式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队伍人员的招聘,与在该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合同的签订,挑选的人员应该着重在政府干部间进行挑选,确保队伍的文化素质和纪律性。还应该就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建设进行专项的拨款,用于人员的培训和专门设备的购买,还需要对队伍内部人员进行年度的考核,按照合同要求对年度的工作变现进行奖惩,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队伍能够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起到作用和效果。 2、加大对地质环境的检查,对地质灾害防患于未然。要认真抓好农村山区等地质灾害频繁地区的检查工作,把确实存在灾害威胁和影响人群众多的地区划入灾害隐患点,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群测群防的体系之中;对部分还不能确定灾害性,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也不要掉以轻心,也应该进行重点的排查。

例如广西省就出台了《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响应工作方案》。这是全国首部国土资源系统的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的规范性文件,对我国的地质灾害预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规范。

3、在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上应该要采用刚柔并济的工作手段,才可以有效地减少地质在灾害的发生概率。国土资源部应该要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充分调动起各个基层乡镇政府等各方的优势,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在农村地区可以通过宣传画的宣传和面对面对广大农民进行防治知识的宣传,应该通过前期迹象识别到地质灾害的来临,做到在灾害发生之前有足够的预防措施;在城市应该通过多媒体或者互联网的宣传,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知识进行有效的传播,达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教育效果。

比较强硬的手段就是建立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如《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要是发现一些违法违章的建筑等对地质环境造成伤害,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条文予以拆除或者惩罚,要形成足够的震慑力和威严性,才可以让各种违章违法建筑工程不敢继续作业,并且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为地质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提供了前提条件。

结束语:

我国的地质灾害一直都是环境问题中比较严重的一部分,而且种类繁多,分布广泛,给我国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近年来,在我国政府的正确引导下,不同阶层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已经越来越完善,地质灾害的防治不仅仅是政府或者几个部门的个别责任,是需要所有人一起群测群防的重要工作。政府可以发挥自己的引导性,让所有的人都参与到防治工作当中,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给百姓的正常生活和经济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浅谈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摘 要】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是一对互为影响、互为关联的矛盾统一体。地质灾害是在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下孕育发展的,它的发生受到其所处地质环境的制约。反过来,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又具有改造作用,经常会导致产生新的、更大的地质灾害,形成恶性循环,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好地质环境是人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

0.前言

人口、资源、环境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三大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密切关心和注意。我国政府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对此非常重视,正式把控制人口,保护环境列为国策,并已取得明显效果。地质环境是自然环境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人类活动所涉及的地球岩石圈的一切物质和作用的总和。它包括各种岩、土及所含矿产资源、地质地貌景观和由内、外动力形成的各种地质作用及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场所。

1.地质问题的提出

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共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或岩、土碎屑及其与水的混合体的移动事件。“地质灾害”一词一经被提出,先行者就考虑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地质技术因素、相关立法社会保险方面的需求。今天,地质灾害不但是科学界研究的课题,也是公共管理和社会建设共同关注的涉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2.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相关性

2.1地质环境对地质灾害的制约作用

无论何种类型对地质灾害必然涉及到地质体, 既要以地质体作为地质灾害的载体,又将地质全作为灾害作用的对象。而任何地质体均存在于特定的地质环境中,是构成地质环境要素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地质灾害的发生必然受到其所处的地质环境的制约。

2.1.1地质灾害赋存于特定的地质环境

所谓地质灾害即指那些对地质环境造成劣化影响,对人类生存构成危害的地质事件,而这些地质事件的本质就是地质体的相对运动、状态改变如地壳应力的释放产生地震, 反映形式为地壳震动与地表破裂,形成地裂缝、砂土液化及软土震陷, 表现形式是地表岩土的运动和移位; 其他灾害如崩滑流、地面沉降、塌陷等也均以岩土体的移位或状态改变形式完成成灾过程。

2.1.2地质环境制约地质灾害的发生

如前述,地质灾害是在特定地质环境条件下孕育发展的,若环境条件不具备,则灾害难于形成。即地质环境一方面构成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又限制其发生, 起制约作用如泥石流灾害有其发展阶段性,对应于地质环境条件则在沟谷发育的成熟期为泥石频发期, 此前,随着沟谷地貌形态的发育和地质环境的变化,泥石流处于孕育发展阶段,并不成灾.由此可见地质环境对于地质灾害的制约作用。

2.2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的改造作用

2.2.1地质灾害的发生伴随地质环境变化

我们说地质灾害是某地质体相对于所处环境的运动变位及状态改变。那么地质灾害发生的过程也同时完成了地质灾害对于相关地质环境的重塑即改造过程。随着岩崩、滑坡的发生一部分岩体失去势能, 由不稳定而达到暂时稳定。这时完成移位的地质体―灾害载体得到了新的环境条件下的平衡。而地质体的周界―崩塌后形成的临空面及滑坡后壁则改变了原始的应力状态及在环境中所处的地位而构成新的灾害载体,重新孕育下一次地质体的运动变位. 在整个过程中,一部分地质体经过运动变位达到稳定, 另一部分地质体变成了新的灾害载体构成不稳定因素。此间地质体所处的环境相应产生变化。

2.2.2两类灾害环境效应的共性与异性

由前述地质灾害的成灾特性可知两类灾害都具有后效性,对环境产生劣化影响,此为其相同点.突发型地质灾害对环境的改造明显直观,灾害突发,地貌改造均为一次性完成, 缓变型地质灾害对环境的改造不明显。要经过一个累积过程, 灾害长期作用的累进影响反映为环境的变化, 其长期效应明显,且环境效应渐次增强。

3.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与防范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体系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避让搬迁与治理、应急体系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支撑等。

3.1调查区划体系

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是为了建设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基本目的是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价其危险性,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为省级和国家层面决策管理提供支持。

3.2监测预警体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包括技术和行政2个方面,是防灾减灾成效突出的重要手段。一个运行良好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能够在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捕捉前兆信息,针对不同对象及时发出防灾减灾警示信息,为地质灾害避险决策或应急处置提供依据。搬迁治理工程体系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结果,对确认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过地质勘查评价,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在条件具备时,治理工程可以和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结合考虑,以实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3.3应急处置体系

坚持以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现有科学技术资源集成整合,逐步建成适应公共管理需要的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机构、信息网络系统平台、技术装备体系和应用技术系统,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服务。

3.4科学技术研究支撑体系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对重大地质灾害成生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和成因模式进行研判,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监测预警、防控方法和防灾减灾技术标准等研究,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由此可知,我国地质环境利用的无序性与有组织的地质灾害减轻行动之交叉与矛盾,即战略层面的被动和战术意义上的主动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期,因此非常需要树立更加主动地为人居环境建设的地质安全服务,更加主动地为国家重大工程规划、建设与安全运营提供地质服务,更加主动地为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推动和支撑各级政府科学管理地质环境的理念,以实现地质环境利用效益最大化,地质灾害风险最小化。

4.结语

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风险,就必须树立持续利用地质环境的科学观,把人与地质环境和谐共存放在第一位,把规范人类自身的行为融入到顺应与改造自然过程之中,跳出单纯工程地质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习惯性思维,突出立足地质环境变化研究建设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变保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为持续利用地质环境和主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风险管理,从而避免出现地质环境的不可持续利用现象和减轻地质灾害。

浅谈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

【摘 要】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如何防治地质灾害,搞好地质环境保护,已成为地质工作的一个重要课。本文在论述我国矿山地质灾害及发展超势的基拙上,提出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对策。

【关键词】矿山地质;地质灾害;保护防治

矿山是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最为强烈的一种场所。 人类在开发利用矿产次源的同时,也改变或破坏了矿山地区自然地质环境,从而产生众多的地质灾害,降低环境质量,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生产环境。

1 矿山生产活动与地质灾害

矿山,是矿业活动的中心,其生产活动一般包括矿石采掘、矿坑排水和选矿冶炼三大部分。由于上述活动, 而造成地下采空、地下水位降低等八种对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见图1),成为巨大的人为地质营力。矿山地质环境,根据矿业活动的影响范围,可分为大气(近地面) 环境、地面环境、水(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和采场(露天采场与地下井巷、采场)环境四大部分。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由于矿山生产活动而造成的对地质环境的作用,使矿山地区地质环境发生异变,而产生的影响人类正常生活和生产的灾害性地质事件。我国矿山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常见的有酸雨、采空区地面沉降、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突水、溃泥等26种(见表1 )。每年由于矿山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以千计,经济损失则以亿元计,严重影响矿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不同程度地破坏了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矿山地质灾害的种类多,其分布空间又涉及矿山的大气、地面、水和采场环境,在每一个矿山构成一独立的地质灾害系统。这个系统的基本特征,即灾害的种类及多寡、灾害的强度和时间、空间分布等,除取决于矿区特定的地质环境(即地形地貌、气候、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外,亦与矿床开采方式、方法及选冶工艺密切相关。这个系统内的各灾种, 由于其主控作用往往相同或相似,而显示出灾害发生的伴生性和链生性。每一种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常产生一群相互伴生的地质灾害。一种主导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会链生一系列诱发地质灾害。

矿山生产活动类型 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

图1 矿山生产活动对矿山环境的作用形式图

2 矿山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矿业作为一个重要产业,随着矿山采掘规模和强度的增大,矿山地质灾害也必将趋于增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和防治难度将超过以往历史上任何时期的水平。

(1)地质环境中矿山侵占土地和废弃物排放数量越来越大。增加了防治范围和治理工作量。我国采掘工业已侵占了大部分的土地面积并且速度在递增。造成矿山侵占土地的原因主要是露天采场、各类渣场及工业垃圾堆置场,这种侵占,对土地来说,即是破坏性的。矿山废弃物包括废气、废水、废渣和尾矿等。以废渣为例,每生产一吨金属或煤,往往需要消耗和排放数十吨,成百吨的矿石和废石。

(2)需要防治的地质灾害将越来越多,防治难度也越来越大。煤炭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开发时,必须重视研究与水环境变化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非金属,建材矿山,由于点多、分散, 其开采的影响范围几乎涉及城乡各地,在非金属、建材工业大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日益增多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土污染等地质灾害的防治。黑色,有色金属矿山及化工矿山,随着一批矿山生产能力的消失,不论是新开发的矿山,还是挖掘现有矿山的潜力,多将扩大对地质环境影响的地域,而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及难度。

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发展中的乡镇矿山,由于其自身一些不完善因素难以在短时期内得以改善和克服,矿产资源利用率低,乱采滥挖严重,选治工艺落后,矿山地质灾害会更加严重。

表l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综合表

3 矿山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保护对策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通过大量生产实践的经验与教训,已从初期只关心采矿效益和自身作业安全阶段,发展到目前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阶段,将来势必会发展到在保护地质环境的前提下,考虑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阶段。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是现阶段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关键。

3.1 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矿山地质环境作为整个环境的一部分, 其特点是:生产活动强烈、地质灾害发育、环境破坏严重,成为整个生态环境遭受污染或破坏的泥头之一。地环境是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基础,更应成为保护的重点。

3.2 建立和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体制

地质矿产部作为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府职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两者密切相关。各级地方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有责任加强和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建立起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3.3 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综合防治

(1)矿产资源勘查阶段,即矿床勘探阶段。主要是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预测矿床开采后对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和主要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为矿山整个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预测评价的重点: 一是矿床疏排地下水后水环境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其评价范围应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 二是矿床原生地质体(矿石及其围岩) 采挖、位移、堆放后岩土环境的变化, 可能在矿山地面环境和采场环境产生的地质灾害。以及因矿石、废石引起某些元素扩散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等灾害。

(2)矿山设计阶段

1)设计准备阶段。主要是做好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以往不少矿山建设前也编制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但大都局限于以“ 三废” 为对象的环境影响评价,缺少以矿山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和保护为基础,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发展为目的的全面评价,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难以同步进行。

2)设计阶段。矿山建设项目中的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和地质灾害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初步设计中必须有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篇章,利用高科技技术,针对性地提出保护地质环境的开采方式、方法和选冶工艺等。

(3)矿山基建和生产阶段。矿山基建时,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和地质灾害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一并验收并移交生产使用。

矿山生产时,主要是加强管理,规范矿业活动,及时采取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各种措施,治理“三废”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 对废渣堆放场地实施复垦。要重视监测水、“三废”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突水、瓦斯突出等实施监测预报,以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

(4)矿山闭坑阶段。主要是做好矿山土地复垦,即以“造地复田” 为主的综合治理复耕地、种草绿化、营造林木、人工造湖等,使矿山恢复成为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的地区做好上述工作,在矿山开采结束退役时,必须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现状评价,对采坑、场、塌陷区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作为矿山闭坑报告的重要篇章。

浅谈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

【摘 要】地址灾害和地质环境是息息相关,相生相应的,地质灾害是在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下孕育发展的,它的发生受到其所处地质环境的制约。相反地,地质灾害又对地质环境具有破坏作用,制约其经济发展。所以,防治地质灾害势在必行,保护好地质环境任重而道远。本文中,将从地址灾害发生的原因着手,以及保护地质环境的方法措施,阐明保护地质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地质灾害;地质环境;保护

0.前言

地质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文明发展的基础,而地质灾害则是由于自然环境和人类行为不当使地质环境遭到破坏。地质灾害的频发与地质环境的日渐恶化,都不同程度的制约着社会经济发展,阻碍人类文明的进步。因此,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环境刻不容缓,有效的防治措施亟待采取,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1.地址灾害频发的原因及造成的影响

1.1地质灾害频发原因

地质环境是一个动态系统,由于自然和人为的作用常超出生态环境允许的程度,使地质环境恶化,最终给人类自身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也就是地质灾害。可以看出,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使地质环境恶化,并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毁损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环境严重破坏的事件。

1.2地质灾害造成的不良影响

近年来,虽然在地质环境保护、预防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在地质环境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至今还没有一部较为完善的法规来进行规范,人们对地质环境的认识及重视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加之某些地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差,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等日益加剧,从而导致地质环境问题日渐突出。经济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在频度、程度上都大大加强,进而导致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频发的地质灾害和恶化的地质环境,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环境的主要问题

2.1人类活动使地质环境遭到破坏

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发展,对自然改造能力的迅速提高,人类在利用地质环境的同时,其活动作为一种日益强大的动力因素对地质环境的破坏也越演越烈。水土流失,土地砂化,土地盐碱化,冻融,地震等现象发生频繁。地质环境质量日趋下降,自然资源损失严重,人为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整个地质环境向紊乱、衰退的演替趋势发展。再加上“三废”抛掷无度等等一系列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已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地质环境问题。

2.2保护意识薄弱

我国具有许多在国际和国内都享有盛名的地质遗迹。但由于保护不得力,开发利用粗放,管理滞后,破坏地质遗迹现象屡有发生。例如,嘉荫龙骨山的恐龙化石有的被风化破坏,有的被江水冲走;五大连池火山地貌被开辟为采石场,碎石成堆;勃力硅化木被推土机推出,弃之如粪土。诸如此类事件比比皆是,几乎省内的每个地质遗迹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地质遗迹的破坏不仅使地质环境改变了,同时也使得经济发展受到了阻碍。增强保护地质环境意识刻不容缓,所有公民都有义务参与其中。

2.3矿产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在大规模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也大大改变了矿山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方式,产生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给矿山地质生态环境和资源带来巨大压力。矿山整体地质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天然植被覆盖面积降低,裸露岩石增加,地下水资源枯竭,水质恶化,降低了整体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加剧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地质灾害。对矿山开发建设构成威胁,严重制约矿山地区的发展[1]。另外,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又是发展中国家,资源需求量极大,出现掠夺式开发与利用矿产资源的现象。尤其省内许多不登记的集体和个体企业技术落后,装备差,回采率低,布局混乱,产品结构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严重。

3.地质灾害防治的方法措施

3.1建立地质灾害监控体系

建立健全适应不同建设需要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评价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及动态趋势,以达到预防的目的。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包括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遥感技术(RS)及全球定位技术(RS)等[2],在这一领域的技术优势,包括有关高等院校、国家专业实验室及科学研究机构,对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现状开展系统的大规模调查与建档工作,重点查明重要城市、经济带、交通干线及人口密集区地质环境状况及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建立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监测及监控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的信息系统、危险性分析评价系统和防灾减灾决策支持系统,并通过网络传输的手段,实现信息的全社会服务体系,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2改善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的关系

环境恶化和破坏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类没有充分认识到环境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在于人类忽视甚至违背自然规律而对环境进行的不恰当的过分干预。因此,当务之急是改变人类的基本观念,增强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建设符合人与自然和平共处、协调发展的新环境文明。建立同步发展观,即应该追求人、社会、经济和环境同步发展的观念;建立整体效益观,即把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作为社会的发展目标;因为惟其如此,人类的整体生活质量与其所处的环境质量才会得以保障和提高。环境质量的提高,消除了地质灾害滋生的土壤,从根源上抑制了地质灾害的发生。

3.3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灾害发生平率

自然界承受人类活动的冲击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在特定的地质空间里,地质环境的容量是有限度的。人类所有生产和生活的消费物质,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取自地质环境。同时,人类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废弃物,又都直接或间接地排放到地质环境中[3]。然而,地质环境系统供给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都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对人类排放的有害废物的容纳能力和自净力也不是无限的。地球上资源和环境有限的客观存在,迫使人们不得不改变资源和环境无限的传统看法,改变掠夺式开采资源和利用环境的方式,必须有节制性,合理性地利用资源和环境,这样才能使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统一,逐步改善已被人类破坏了的地质环境,从而有效的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和程度。另外,对于地质遗迹也要进行合理利用,并加大保护力度。

4.结语

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环境都是不可忽视的环节,人类长期以来自私地只为自身利益而不顾身边环境的恶化,造成了地质灾害频频发生的严重后果。因此,在实现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务必注意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率,从而有效地保护地质环境不遭到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