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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进行了数次的改革,这些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现在,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和大部分西方国家一样,政府出现了财政负担沉重、办事效率低下、公共服务落后等问题。但是,随着新公共管理体制理论的不断发展,西方国家根据新公共管理体制理论取得了明显的改革成果,这对于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而言,具有深远的引导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方向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性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浪潮的兴起以及政府内部关系的调整,公共管理理论出现了从传统的研究公共管理部门的公共行政学向研究公共事务的“新公共管理学”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丰富了公共管理科学研究的研究方向和视野,还促进了公共管理事务治理模式和公共管理治理理念的变革,为广大人们的公共利益的有效实现铺平了道路。本文就公共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讨论,分析了公共管理体制未来的改革方向。
一、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模式
政府控制公共管理模式其实是我国政府为了能更好地满足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并将这种模式运用于公共事业领域。一直以来,公共事业管理体制都是处于政府控制的模式,这其中不仅包含了历史因素,还有一部分经济因素。主要的经济因素有:特权、辅助政府管理以及与事业单位或组织代行我国政府的职责有关。首先,政府在选择适用模式的时候,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政府部门理所应当地把自己当成公共事业的垄断者,他们认为,只有政府才能为人们提供那些公共事业上的服务,然而,这样的做法极易滋生特权主义。这些特权主义又与寻租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政府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时需要承担大部分活动经费以及全部政治风险所产生的成本,这就为政府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同时带来了极高的风险。然而,只有政府部门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活动中取得较高的利益,才能让政府有能力承担那些由公共事业管理带来的活动经费和活动风险。其次,政府本身的管理能力是有限的,但是这个社会需要管理的公共事业的数量却远远超出了政府的能力范围。为了能保障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的权利,政府在公共事业的各个阶层都设立行政组织,这样,不仅造成机构臃肿,还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造成了国家财力不支的状态。因此,由事业单位代替政府实施公共事业的管理职责,不仅能对社会起到良好的控制作用,还能有效地节约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最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对政府部门进行直接服务,社会公众成为了事业单位服务的间接对象。事业单位的服务目的并非是为了向广大的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健全的服务,而是为了获得政府部门的财力支持。因此,事业单位的活动常常受制于政府部门的意志。由于事业单位并非政府机构,所以,事业单位在人员编制、财务支出上具有很大的弹性,或许是出于对临时安排离职或者退休人员的需要,或许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或许是出于满足领导者个人需求或者满足政府部门利益,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整改,比如合并、成立、撤销、扩张等来达到上述目标。
二、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方向
从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管理实践来看,社会选择和政府控制是两种根本不一样的公共事业管理机制。在传统的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下,政府部门对公共事业的控制是连通整个公共事业管理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政府部门的这种控制完成方式是通过组织的形式达到的,换而言之,政府将自己的权利通过社会组织延伸到整个社会的各方面,从而达到政府部门对整个社会的控制。实际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大部分是人们运用公共资源获得利益的一种方式,但是,当国家成为那些社会公共资源的绝对拥有者和占有者时,那些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就会转化成一种组织化手段,而这种组织化的手段有利于国家目标的实现。社会选择和政府控制不仅是不一样的管理方式,它们的意义也完全不一样。第一,在政府控制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是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主体,但在社会选择的管理模式下,社会是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主体。政府控制比社会选择更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而社会选择比政府控制更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第二,从法律方面来说,政府控制承担着所有的社会责任。然而,事业单位则具有相当独立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事业单位属于事业法人。第三,社会选择和政府控制下的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结果也不一样。社会选择下的公共事业单位独立性高且数量多,然而,政府控制下的公共事业单位独立性较低且数量少。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对待国外的公共管理体制时,要保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不能一味地推崇国外的公共管理体制,也不能一味地固守自己的公共管理体制。公共事业管理机制是构成我国社会管理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共事业管理机制和企业管理机制、国家行政管理机制及一些其他方面的管理机制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要想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发展的公共事业管理机制,必须依据我国的根本国情,这样才能确保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机制的健康发展。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户籍壁垒的松动,中国城乡间的人口流动现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同时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变革也使得我国农村出现了大批的剩余劳动力,他们开始流动到大城市打拼生活。他们中有部分开始在城市定居生活,他们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更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1相关概念界定
农民工是指拥有农村户籍,但是生活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群体。其子女或随迁、或留守,我们通常称随父母进城居住的子女为“农民工子女”,仍在农村居住的子女称为“留守儿童”。而“农民工子女”专指6~14周岁(或7~15周岁)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是指在国家法律的强制下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免费接受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是公共产品的一种。
2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
2.1农民工子女入学方面的问题
当前农民工子女入学困难,他们很难同城市孩子一样公平的享受义务教育。我国有着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应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学校入学,然而作为农民工子女,他们的户籍都在自己的老家,他们跟随父母在城市生活,如果想要在城市公立学校上学,他们只能够交很高的借读费,这对于收入微薄的农民工家庭无疑是负担。义务教育就其性质而言,它属于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以在我国所有的适龄儿童都拥有公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然而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工的子女在城市很难同其他孩子一样公平的享受义务教育这一公共产品。同时,我国从2001年开始实施了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两免一补”(即免除杂费、免书本费以及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所以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学习后,就不能够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更加剧了这些家庭的负担,就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特点来看,农民工的工作有很大的流动性,其子女也会随之不断地迁移,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些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率低,辍学现象严重。2.2农民工子女学校方面的问题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差。因为户籍以及经济等原因,农民工子女进入其所工作城市的公立学校非常困难。所以,他们只能把孩子送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学习。农民工子弟学校大多处于城乡结合部,学校的环境条件和办学条件均达不到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要求的基本标准,且大部分学校没有得到国家的办学许可证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准。学校的办学条件十分恶劣,大部分学校都是简易破漏的平房,其中有部分还是旧厂房改造而成的,教室里的桌椅数量不及学生的数量,不少学生是多人共用一个桌子,有的教室甚至没有窗户,更不用提操场以及音体美教学设备了,基本上农民工子弟学校都不达标。从师资力量上看,农民工子弟学校老师十分匮乏,一个老师教多个年级,教多门科目是普遍的现象。教育资源匮乏是农民工子弟学校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公共服务的观点来看,我国的义务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不能让整个社会的儿童共同享有社会的义务教育资源,我们的公共服务的产品供不应求,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2.3农民工子女心理方面的问题
跟随父母进入城市生活的农民工子女们,跟他们的父辈一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一面经历着生活的艰辛,一面要经受着城市繁华的诱惑。他们与城市的孩子从生活方式、生活环境以及价值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他们很难和城市的孩子融在一起,有的甚至会受到城市孩子的排斥,这无疑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们逐渐产生孤僻、自卑以及心理不平衡等非健康的心理状态。加之他们的父母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和工作繁忙,他们根本无暇顾及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的条件本身就很薄弱,更不用提在心理健康方面对孩子的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过程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3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对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的提出了“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在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机会公平,就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
3.1政府方面
国家提出农民工子女入学应实行“两为主”,即当地政府为主和公办中小学为主,这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根本途径。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政策和经济的支持,农民工子女在教育方面遇到的问题,多半是由于经济原因造成的,所以政府首先保证了农民工的经济收入的稳定,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才能解决其子女在入学时所面临的经济问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工子女的因为经济问题所导致的辍学率比例高的问题。其次,影响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另一大难题就是户籍问题,我国城乡的二元结构以及严格的户籍制度是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另一障碍,我国政府应该放宽对学生在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方面的户籍制度,通过一些考核标准来对想要进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准入考核,而不应该仅仅通过户籍来作为一个门槛限制孩子的进入城市的公办学校就读,这显然对于同样拥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权利的农民工子女是不公平的。最后,政府应该适度的推广教育券制度,教育券(又称教育凭证),是政府把教育经费折算成一定数额的有价证券,向学龄青少年家庭颁发的,表明其受教育权利的一种价值凭证。弥尔顿?弗里德曼教授认为以教育券的形式对教育进行财政投入,一方面能保证政府对教育自上而下的有效投入,另一方面也赋予了受益方一定的自主选择权,理论上有利于实现教育的公平。利用教育劵制度,发给农民工子女教育劵,给他们一个自主选择权,和城市的孩子一样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
3.2社会方面
从
公共管理的视角看,应当充分利用第三部门在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上的作用,根据民政部于1998年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现在中国的第三部门可以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事业单位。我国的第三部门现在呈现出碰壁的发展趋势,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我国第三部门丰富的资源帮助农民工子女解决教育问题,利用社会团体的社会地位以及影响力为农民工子弟学校募集资金用于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志愿者服务团体号召社会公众参与到农民工子弟的教育工作中,充当他们的临时老师,让孩子们能够接受到更多的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爱力量,让这些农民工子女能在广泛的社会关注中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促进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早日实现。 3.3家庭方面
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的经济繁荣带来了勃勃生机,然而他们的生活却没有得到最根本的改变,他们中的大多数仍然靠出卖自己的体力赚取支撑全家人的生活费,跟随父母一起生活在城市边缘地带的农民工子女们,他们的教育问题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父母更应该去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成长在这种家庭环境中的孩子,父母因为文化水平较低,觉得给孩子提供了基本的学习条件就是对孩子的关心了,往往忽视或者根本注意不到自己孩子的心理变化,应当在打工之余,通过发宣传单或者组织一些短期的家长培训,让家长全面科学地关心自己的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的全面发展,让自己的孩子和城市里的孩子一样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儿童是祖国发展的希望,孩子是家庭的未来的希望。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让他们能够与全国的广大儿童一样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摘要:公共管理(学)的发展,需要我们对公共管理的主体、客体和方法等基本问题作更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尤其要注意我国公共管理与西方公共管理的本质不同。公共事务是公共管理的起点,决定了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态势。我国公共管理要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则;要立足中国国情,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体系。近年来,国内学界对公共管理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总体上看,公共管理对我们还是一个新课题,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公共管理的主体、客体和方法,仍然需要做更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起点
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没有公共事务,就没有公共管理。所以,研究公共管理,首先要明确公共事务的内涵、性质与范围问题。
在西方,公共事务是与私人事务相对的概念,是指提供关涉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相关活动。从根本上讲,这种观点来自社会契约论。个人经由社会契约而结成国家,在组成国家的过程中,个人把裁判纠纷等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形成政治权力,由此,国家的基本职责就是管理这些个人无法完成或不愿承担的事务,即公共事务。在这样的逻辑下,国家管理公共事务就是要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需要,当然也就是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这种看法片面强调了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相关性,没有揭示出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本质,也没有反映出国家是为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是在保护和实现谁的利益。
我们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所谓公共事务,是指该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把社会控制在“秩序”范围内,推动社会发展,所进行的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要与要求的一系列社会活动。它具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公共利益必然反映出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也必然满足统治阶级的根本需要。二是公益性。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是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不能只为供给方单独享有,而是会使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因此,从形式上看,公共事务的受益对象是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三是多样性。公众对公共物品和服务质与量方面的需求偏好千差万别,而且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这就决定了公共事务种类繁多。内容广泛,同时也决定了公共管理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四是层次性。公共事务所针对的是不同层次的公共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成员范围有大有小,由此,公共事务可分为全球性公共事务、全国性公共事务和地方性公共事务等不同层次。其中,阶级性与公益性是公共事务的本质属性,多样性与层次性是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
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所谓政治性公共事务,是指与国家政权建设紧密相关,涉及国家政权稳定和国家政治发展的,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加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军事、外交。司法、维护公共安全等。政治性公共事务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特征,但同样具有公益性,比如,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不仅对统治阶级有利,也对被统治阶级有益。社会性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这类公共事务与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任何社会性公共事务同样具有阶级性,都必然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
在阶级社会,国家承担着管理两类公共事务的职责,对政治性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称为政治职能,对社会性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则称为社会职能。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政治职能是为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职能是为人民服务,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处于同等地位,其活动方向、总作用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在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上要注意防止一种错误倾向,即把我国当前政府职能的转变片面理解为以社会职能代替政治职能,强化社会职能必然要以弱化政治职能为前提。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割裂了国家职能的内在统一性。事实上,强化社会职能只是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要弱化国家政治职能,相反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政治职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历史沿革及公共管理的产生
伴随着公共事务的产生,人类社会就出现厂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活动。从历史上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主体、客体和手段方面有所不同,根据这些方面的差异,可以把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早期成长阶段,从公共事务管理产生之初起一直到19世纪中叶。这一时期还可以分作两个阶段:门)在原始社会中,仅存在简单的社会性公共事务,社会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自我管理;门)在国家产生之后,政治性公共事务产生并日益突出,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当时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主要运用的是经验式的管理手段。
第二阶段是公共行政阶段,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80年代。在这一阶段中无论是政治性公共事务还是社会性公共事务,其内容和范围都迅速扩大,迫切需要通过有效管理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政府最终成为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规范。
第三阶段是公共管理阶段,从周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在这一阶段,社会性公共事务的内容和范围更为扩大,复杂性大大提高。主要依靠政府管理公共事务暴露出诸多弊端,由此引发了西方发达国家大规模的政府改革浪潮,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日趋多元化。另外,现代 企业管理中的许多管理方法被引入公共管理之中,公共管理手段趋于多样化。
可见,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古已有之,但长期以来,或者是特定的社会条件限制了政府参与或不需要政府参与,或者是政府力量过于强大而拒斥了社会参与,一直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条件,换句话说,一直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管理”,当然也不会产生单独的公共管理学科。今天我们所说的公共管理实际上是指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形成了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的。开放的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公共管理就是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在互动合作过程中,采取一定方式。方法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活动。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将越来越依靠社会自身的力量,在国家消亡之后,国家权力复归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将完全依靠社会自身力量来完成,公共管理这一特定的历史范畴也就会结束其使命。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也开始了行政管理改革。其根本的动因来自于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国家与企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根本变化,传统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必然要求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观念。方法。体制等方面进行彻底变革。尽管这种变革和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背景和原因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改革也开启了公共管理的进程,这一进程与国际上从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相契合,同样需要我国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重新思考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和方法等问题。
三、公共管理的主体分析
公共管理是以公共事务为主要对象的管理活动。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公共事务本身的层次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性。
在我国,依据管理主体与公共权力中心的距离,可以将其划分为六类:第一类是直接掌握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广义的政府),也可称为权力组织;第二类是执政党,它在权力组织的形成和运行过程中有着正式的。合法的。重要的地位与作用;第三类是政治团体,它们与国家权力不具有正式的。直接的。法律程序上的联系,但是也与国家权力相关,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第四类是依靠法律和政府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公共部门,如各类事业单位等;第五类是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第六类是不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事务的民间组织,一般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中介组织将伴随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成为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体。可见,随着与公共权力直接联系的紧密程度由强至弱,不同主体所处理的公共事务的性质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政治性趋于减弱,而社会性趋于增强。总之,公共管理的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开放式体系。目前,这一体系的构成是: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各种非政府公共部门。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这种公共管理的主体体系与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主体范围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党的领导保证了公共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在西方国家,政党主要围绕选举和议会开展活动,组织松散,派系斗争激烈,充满权力倾轧,因此无法成为一个独立的公共事务管理主体。而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在公共管理中的领导地位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历史经验所证明的。当然,党在公共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并不意味着党要作为一个权力组织直接管理公共事务。党的核心地位和领导作用主要是通过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接受党的领导并不是因为党拥有权力,而是因为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所以,党要依靠正确的纲领和政策来发挥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一切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都要把党的领导原则贯穿始终。当然,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全社会实施,必须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人民行使权力的过程。
其次是关于政治团体的问题。西方国家的工会组织、妇女组织等社会团体,基本上是互益性质的,主要是为某一特定的人群服务,代表和维护这个人群的利益。在这一既定目标的基础上,或在追求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这些社团承担。参与和影响着公共事务的管理。而我国的政治团体,也称人民团体,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的社会团体,特指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八大群众团体。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团体,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团体在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中,既体现党的政治性的要求,又要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从而发挥组织、参政、监督和教育等功能。因而,人民团体在公共管理中承担着特殊的功能,即寻找党和政府需求与其所代表的群众需求的结合点,这与西方国家社团只谋求其内部成员的整体利益有着严格区别。
最后,自治组织也是公共管理的主体之一,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特定的功能。但在西方,自治组织一般在法律框架内实行自主管理和活动。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包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单位中的职代会,这些自治组织在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扩大群众政治参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也承担着一定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管理任务。这些基层自治组织自身的发展,行为的规范,以及效能的发挥,都取决于能否接受党的正确领导和政府指导。尤其是目前基层自治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还需要大力培育。健全和发展,只有其自身力量得到充分 提高,其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才能真正显现出来,才能协助、补充和延伸党与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四、公共管理的基本方式与方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管理具有两重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一方面,管理普遍存在于一切社会协作生产和社会公共生活的过程中,具有自身的一般规律,这使得管理活动和方法具有可学习和借鉴性。另一方面,作为~种社会活动,管理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必然体现出生产资料占有者的意志,这使得管理具有特定的社会历史性质,使得管理活动和方法具有特殊性。管理方法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依据管理与管理方法的两重性原理,我们可以把公共管理的方式与方法概括为两个层次,即实质方法与技术方法。实质方法是由于社会属性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而采用的适合各国实际情况的管理方式,必然体现该社会的特定生产关系。它包括法律手段。政策手段、思想政治手段等。技术方法则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更新,但与社会生产关系属性的相关性不大,可以为不同社会制度中的人们共同采用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管理技术方法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既采用了资源与支出控制的技术,也使用了用于保证个人和团体绩效的技术。其中,收支预测。财政趋向监控。战略计划。零基预算。目标基础预算和方案预算被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是最有效的几种方法。另外,纯粹的管理技术手段也获得了极大发展,主要表现在计算机与管理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的普遍应用方面。我国同样处于公共管理的发展时期,对于这些技术方法,应该积极借鉴。吸收,使之为我所用。
在实质方法方面,我们必须充分注意到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性质。政治体制和发展阶段上的不同,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发展道路,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模式和方法。
在我国,最具特色的公共管理方法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2年1月,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又指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木可偏废。”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从治理国家的大局出发,指明了我们党治国方略转变的根本方向。法治是要求党和国家机关的活动必须依照法律,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利。德治是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包括提高人民群众道德素质,也包括提高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意识,尤其以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官德”建设为核心。只有把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活动和“官德”密切结合起来,才能贯彻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社会主义国家管理公共事务除了要应用法治和德治手段外,还要运用政策手段。尤其是在制定法律还不成熟的社会条件下,对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就要由政策来加以解决。公共管理学所要研究的政策,是党和国家把解决全局性问题的方法细化、具体化的结果。在当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国际国内情况瞬息万变的条件下,决策就成为各项事业成败的关键。为了避免和减少决策的失误,就必须要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化是对决策的共性要求,在中西方没有本质区别。民主化则必然反映一个国家的阶级属性。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公共管理决策必然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公共决策在名义上反映的是全民的公共利益,事实上所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五、立足国情,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体系
公共管理学以公共管理活动为基本对象,主要研究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管理什么以及如何进行管理。从这个角度看,公共管理学不是对公共行政学的简单否定,而是对公共行政学的积极发展。我们主张积极借鉴经济学。管理学乃至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先进成果,但中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决不能脱离政治学和行政学这个学科基础。由于目前对公共管理的研究是在一个较短的时期里开展起来的,缺乏必要的基础理论积累,所以极容易出现纯技术化的“管理主义”倾向,即仅仅把公共管理看作是管理学,而切断它与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内在联系。这种倾向是十分有害的。公共管理学应该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体,不仅要解决“如何做”的问题,也要解决“为谁做”的问题;不仅要回答在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公共事务和社会问题如何解决的“管理”问题,同时更要回答“为何做”和“为谁做”的“公共”问题。
从研究对象来说,公共管理学不再像传统公共行政学那样更多地将自己限制在对政府行政机关的研究上,而是把研究范围扩展到其他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方面。从研究焦点来说,公共管理学从以往公共行政学的“内部取向”转变为“外部取向”,由重视机构、过程和程序的研究转到重视项目。环境。战略与绩效的研究。从研究方法来说,公共管理学要改变以往以规范研究为主的做法,重视量化方法与案例方法的应用,广泛吸收经济学。管理学和政策分析方法等学科的理论与技术手段。因此,公共管理(学)的发展,离不开更开放的学术视野和更广阔的学科发展平台。就我国而言,既要从西方相关学科的发展历程中吸取经验教训,更要容许国内多种意见和看法的争鸣,从而把整个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发展,建立在全面而充分的学术交流与讨论基础上,使其理论成果能够更好地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而服务。
明白了公共管理学与公共行政学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按照公共管理活动的主体。客体与方法等三个基本范畴,建构起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概略地说,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应包括如下三个部分;
一是主体篇,主要内容包括:公共组织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党政关系理论;政社关系理论;政事关系理论;政企关系理论;社会中介组织理论;社区发展理论等。
二是客体篇,主要内容包括:公共事务的基础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维护;新兴公共胜社会问题;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公共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组织外部关系协调等。
三是方式篇,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从统治到治理:管理模式的转换;战略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新技术对管理方式的影响等。
我们相信,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一定会为公共管理学在中国的发展注入持久的活力;而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的成熟与发展,也必然会为我国的公共管理事业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与指导。
其次,公民社会的日益成长,第三部门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形成了强大的参与力量,这就要求公共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更多地体现“公共性”,从而表现为某种程度上“公共性”的觉醒。譬如,一种成熟的理论认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都存在体现公共理性的力量,公共领域由于是公共权力活动的场所,因而天然地必须体现公共性。而私人领域是市民社会成熟基础上的产物,它发挥社会批判功能,体现参与和监督精神,因此它的存在有助于公共性的发扬(注:[德]哈贝马斯着、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许多国内学者也认为,“经济的市场化或自由化推动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开来而获得独立的存在和发展,在市民社会里,各种非官方的社团组织及他们活动于其中的非官方的公共领域也逐渐活跃起来。一般而言,自治原则、法治原则、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公开性、公共性等被人们认为是市民社会特有的价值旨趣或规范基础。”随着第三部门的成长壮大,它在政治生活中起到有效抑制公共权力对社会公众的滥用,从而发扬民主行政理念,使公共管理更能体现为公众利益的本质目标(注:参见汪俊昌《我们今天应当怎样谈论市民社会》,《浙江学刊》1999年第3期。)。由此看来,当前对于“公共性”的研究,既是过去探索的延续,又具有现实紧迫性。
二、“公共性”的由来及演变过程
根据《辞海》的解释,“公”的中文含义为“公共;共同”,与“私”相对。《礼记·礼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即为此意。《汉语大辞典》中,“公共”意为“公有的,公用的,公众的,共同的”。因此,自古以来,“公共”的中文语义强调多数人共同或公用。也有人认为“公众”一词有两个起源:一是起源于古希腊词汇(pubes or maturity),强调个人能超出自身利益去理解并考虑他人的利益。同时意味着具备公共精神和意识是一个人成熟并且可以参加公共事务的标志。二是源于古希腊词汇(Koinon),英语词汇“共同”(common)就起源于该词,意为人与人之间在工作、交往中相互照顾和关心的一种状态。在古希腊社会里,公共是一种所有成年男子都可以参加的政治共同体,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一些永久的标准和规则,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之善。因此,从起源上看,“公共”更多地意指社会层面的非个体性,在古希腊政治社会里与早期民主相关联。这也应证了,随着时展,当代的“公共”概念已发生很大改变,公共成为政府和政治的同义词的观点。
哈贝马斯考察了另外一种公共性起源。在哈贝马斯的理论中,公共性或公共领域不是指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部门,而是指一种建立在社会公/私二元对立基础之上的独特概念,它诞生于成熟的资产阶级私人领域基础上,并具有独特批判功能。关于公共性的演变,哈贝马斯认为,自古希腊以来,社会有明确的公私划分,公代表国家,私代表家庭和市民社会。例如在古希腊、罗马,公私分明,所谓的公共领域是公众发表意见或进行交往的场所,那时虽有公共交往但不足以形成真正的公共领域。在中世纪,公私不分,公吞没私,不允许私的存在,公共性等同于“所有权”。直到近代(17、18世纪)以来,在私人领域之中诞生了公共领域,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注:[德]哈贝马斯着、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受到国外对这一问题研究的启发,国内也有学者从社会领域分化的角度分析公共性的产生。他们认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国家与市民社会,政治生活与经济活动具有对应的相关性。整个近代社会发展史的客观进程,都在于使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日益分化,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就成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整合体。在社会分化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过程中,国家的职能也开始了分化的历程,除出现了国家职能的多样化趋势,其中统治职能与管理职能是最为基本的两大职能。由于国家统治职能是在统治集团和被统治集团的关系中实现的,所以,虽然它表现出一定的现代公共性的内容,但本质上是与公共性相悖的。而在管理职能中,公共性则是其最为根本的特性,甚至可以断言:归咎于管理职能的是一个纯粹的公共性的领域。因此,社会领域的分化引发国家职能的分解,从而导致公共性的彰显。
在论及公共性在近代的演变时,国内外学者都倾向于用“公共性丧失”一词。一种观点认为,在近代功利哲学和市场经济的趋利倾向共同催生下,古希腊公共性的含义进一步丧失,现时情况是,“通过集体的方式寻求更大的善已被个人的计算、功利以及成本和利益所替代。政府的目的在实践中已是私有的福利(private well-being)。我们凭借官僚、技术和科学的手段来决定福利、幸福和功用。这里没有公共的原初含义,有的只是原子个人的集合体;这里没有公共利益,有的只是许多私人利益的聚合体。”虽然美国公共行政对于如何实现公共性有过几种理论,包括以利益集团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多元主义视角);以理性选择人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公共选择视角);以代议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立法的视角);以消费者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提供服务的视角);以公民权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公民权视角)等,但这些理论都不能真正代表公共。真正的公共理论架构应是以宪法为基础,公共概念必须建立在公民权、仁慈和爱之上,此外还需要听证系统和程序的保持及发展,及对集体公共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关怀,等等。
哈贝马斯也认为,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变化,出现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哈贝马斯理论中的公共性一词,可以译成公共性,也可以译为公共领域,二者没有实质差异。但倾向于用公共性指称政治层面,而用公共领域指称社会层面。——笔者注),由此导致公共性丧失。“两种相关的辩证趋势表明公共性已经瓦解:它越来越深入社会领域,同时也失去了其政治功能,也就是说,失去了让公开事实接受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监督的政治功能。”在这里,哈贝马斯把公共性的丧失归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相互渗透(注:[德]哈贝马斯着、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在我看来,关于“公共性”本源及演变,其实离不开整个社会环境的变化背景,这一背景包括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因素。首先,最早意义上产生的“公共性”代表一种朴素的全民性,如古希腊民主制。其次,在古代社会,由于没有明确的公/私领域划分,在政治领域,代表国家权力的“公”吞没了“私”,在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全面控制,因而公共性等同于国家权力。再次,按照哈贝马斯的看法,直到近代,“公”与“私”才截然分离,各有自己的独有领域,与此同时,经济领域盛行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理论,在政治领域采取国家放任主义,公共行政在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影响下,热衷于对纯粹管理技术和效率的追求,从而形成对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和公共价值的冲击,于是就有新公共行政学强调公平与参与及同期的政策分析理论中的民主因素等。最后,现代社会“公”与“私”出现相互融合的趋势,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干预与自由经济并存,而在政治领域,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成长壮大,社群主义盛行,引发大规模的公民参与和公共行政改革浪潮,“公共性”问题再一次被重视起来,此时,突出“公共性”不仅是公共部门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公民社会外力推动的结果。
三、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内涵
在对国内外关于“公共性”起源和演变问题的相关论述做一番考察之后,我们仍然不
得不面临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什么是“公共性”?什么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在没有给出自己明确的答案之前,我们发现,对公共性问题的阐述可以有很多角度,不同学科也有不同的认可。仅从公共行政与哲学等角度对“公共性”的内涵进行阐述的观点,就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的“公共性”。该理论认为,“公共性”是用于描述现代政府活动基本性质和行为归宿的一个重要分析工具。在一般情况下,是指政府作为人民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权力的执行者,应按照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从保证公民利益的基本点出发,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具体表现为:从基本理念上讲,“公共性”指政府组织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由此,衡量政府活动是否达到公共性的基本标准是,公共政策及其执行是否坚持和维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否在舆论中充分体现和表达了公民的意志,政策与执行的出发点是否超越了政府的自利倾向,而考虑更为普遍的社群利益和社会长远利益等。在道德层面上,“公共性”应是每一个政府公职人员的职业态度、观念和信仰。它要求公职人员以此信念竭诚为民服务,明确政府组织与公职人员的行为必须在道德上、伦理上满足公共性的基本要求,并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防止部门和个人偏私的利益驱动。在政治过程层面上,“公共性”意味着在涉及公共物品提供等集体行动上,存在着有效的决策参与通道和决策选择机制。在这里,“公共性”的获取及其保证,具体化为政府政策利益导向的选择过程,它包含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是否具有开发性,以使公民能够充分了解有关政策的信息,并能够与政策制定者进行磋商;公民的利益能否通过民主的程序得到表达与整合;公民依靠怎样一组规则来决定政治决策的选择,决定政府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提供等。在政府的财政活动中,评价“公共性”价值是否满足的核心要素,应是政府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物品行为和与此相关的政府收支行为的基本取向和政策目标,以及相关的财政制度和规则的安排(注:孙柏瑛:《公共性:政府财政活动的价值基础》,《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期。)。
2.作为一种公共精神的“公共性”。这种观点认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内涵可以归结为公共精神。现代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应包括四个方面:民主的精神,即人民的意愿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法的精神,它意味着政府的一切活动应受到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制约;公正的精神,即承认社会公民应具有平等的权利并不受公共权力所侵害;公共服务的精神,即政府的公共服务应尽可能公平分配,政府的施政过程应平等、公正和透明。这四种公共精神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实现方式应是:逐步实现政府与公民平等化;行政权力既受到保护又受到制约;行政活动既有效率又有责任;公共行政是由民众驱动的、积极的、合作主义的、参与的过程,等等(注:张成福:《论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中国行政管理》1995年第5期。)。
3.作为一种最新理念的“公共性”。把“公共性”看成是公共管理的最新理念:它揭示了管理目的的公益性,强调了为公众服务的出发点;它明确了管理的范围是那些公共事务,揭示了管理所依据的权力为公民所授予,因而其行使必须接受公民的监督,以公民认定的是非为是非,不能违背公民的意志;它体现着行政过程中的责任,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对其后果无条件承担责任;它强调了行政过程中必须有公民参与,强调注意听取公民的意见,这就要求行政过程中的公开性与透明性;它强调公共行政的结果必须取得公民的认可,这就要求有向公民报告的制度,工作一定周期后,政府应按程序向公民报告,以接受公民审查并予以通过,等等(注:刘熙瑞:《理念·职能·方式——我国地方行政机构改革面临的三个转变》,《人民论坛》2000年第7期。)。
4.作为一种价值基础的“公共性”。该理论认为,由于行政体系的价值基础是其公共性,因而政府的制度安排所要重建的价值观念就在于明确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也就是说,政府把自我表达存在的公共性作为至高无上的原则,政府的组织机构、行为方式、运行机制、政策规范等,都无条件地体现出其公共性。政府组织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实体,但这个实体却没有自己的独立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也不是任何一个社会集体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的代表,它所体现出来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政治要求。政府价值公共性最直接的表现是政府的规范体系和行政行为系统的公正性,而且这种公正性是一种制度公正,是包含在行政行为机制之中的,有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体系提供的,是一种制度安排(注:张康之:《行政改革中的制度安排》,《公共行政》2000年第4期。)。
5.作为一种公平与正义的“公共性”。针对传统公共行政过分追求理性与效率的倾向,新公共行政主张:(1)社会公平。强调所有公民平等的政治和社会机会。它同样代表着对所有公民而不是对公共机构负责,以及对公共部门经决策和实施项目负责。(2)代表性。尽管大众并没有影响代表决策的直接权力,但相信代表性肯定是新公共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是唯一的激励因素,需要考虑其他价值观的积极参与。(3)响应性。主张政府需要更多地响应公众的需求。(4)参与。新公共行政提供在公共事务中广泛程度的公民与公务员参与。(5)社会责任感。公共管理者被视作以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他们的自我利益去创造高效率同时又是平等的服务(注:参见[美]张梦中等《寻求社会公平与民主价值》,《公共行政》2001年第3期。)。
6.作为一种理性与法的“公共性”。这里指哈贝马斯重点探讨的资产阶级公共性的本质。他认为,“公共性应当贯彻一种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立法”,从而“公共性成为国家机构本身的组织原则”。他进一步提出,在资产阶级哲学那里(霍布斯、卢梭、洛克和康德),公共性等同于理性,甚至是良知,依靠公共舆论表达出来。而在法哲学那里,公共性需要法律和道德元素支撑,所以“康德所说的公共性是唯一能够保障政治与道德同一性的原则。公共性既是法律秩序原则,又是启蒙方法”。而“默格尔根据18世纪的范型把公共性的功能界定为统治的合理化”。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哈贝马斯指出了公共性作为市民社会独立领域的批判力量和促进资产阶级统治合法化的献身精神(注:[德]哈贝马斯着、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综合起来,有关“公共性”内涵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在伦理价值层面上,“公共性”必须体现公共部门活动的公正与正义。其次,在公共权力的运用上,“公共性”要体现人民主权和政府行为的合法性。第三,在公共部门运作过程中,“公共性”体现为公开与参与。第四,在利益取向上,“公共性”表明公共利益是公共部门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必须克服私人或部门利益的缺陷。第五,在理念表达上,“公共性”是一种理性与道德,它支持公民社会及其公共舆论的监督作用(哈贝马斯)。总之,倾向于把“公共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活动的最终价值观,在此之下,才有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由、民主、正义和责任等一系列价值体系。
尽管在公共性问题上,不同时期、不同角度的理解存在差异,但对于公共管理,基于它是一种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公共部门管理活动,我们把这种管理活动的公共性内涵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公共性。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构成公共管理的主体(这里的国家、政府与社会都是从狭义的意义上说 的)。作为公共管理主体,这些组织具有不同于其他私域组织的根本特征,主要表现在组织的代表性、行为的公务性、宗旨的公益性、权力的法定性等方面。二是公共管理价值观的公共性。与一般意义上的管理把如何经济地和富有效率地实现管理目标不同,公共管理的价值观更主要体现在平等、正义、公平、民主、伦理以及责任心等方面。私人管理建立在个人本位主义和自利性本质之上,把追求个人效率或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取向。与其迥然不同的是,公共管理注重在民主政治理念上去实现公众的高度参与、社会公平以及承担为公众谋求福利的责任。三是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权力是政治社会的基石,是理解一切政治现象的基础。就如霍布斯所言,“契约,没有刀剑,就是一纸空文”。恩格斯也认为,国家本质上是同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公共管理是管理主体运用公共权利实现管理目标的社会活动,因此,公共权力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后盾和基础,公共力的公共性充分体现了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四是公共管理对象及目标的公共性。公共管理的客体或对象是公共事务,即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无疑它们均具有鲜明的公共性。公共管理主体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首先从公共问题入手,公共问题是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同时,由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或宗旨是实现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因此,公共事务、公共问题和公共利益的公共性正是公共管理公共性的题中应有之意。
四、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异同
“公共性”作为公共管理的一种基础性内涵,与公共管理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治理活动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这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我们对于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价值取向,即它是实证的过程还是规范的研究,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我们认为,就总体而言,作为公共管理的本质内涵,公共性与社会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阶级与国家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时期,公共性与社会性在最广泛意义上是一致的或领域是重合的;随着阶级与国家的产生,国家成为公共性的代表,公共性逐渐从社会领域中凸显并独立出来;而在阶级与国家消亡之后,公共性与社会性又再次融为一体。因此,本文所讨论的公共性,是指处于从阶级与国家产生到消亡这一历史时期的特定概念。另外,从上述公共性的自然发展过程可以得出,社会性是公共性的存在基础,公共性则是社会性的特殊体现;社会性具有量的规定性,公共性则有质的规定性。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公共性将不断扩张与壮大,最后发展成为社会性。
1.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的定义上看,社会是具有多重性含义的。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社会有两层意思,一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二是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我们平常所说的社会,既可以指最广义的“人类社会”,也可以指狭义的社会性事务,如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文化、卫生等事务。因此,理论上对社会这个概念作界定并不简单,从不同的角度都可以定义社会。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实践创造了社会,社会本质上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注:孙晓莉:《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政治科学常用的社会概念,最初在思想家眼里是与国家等同的,例如卢梭就把国家、社会共同体和社会契约混用起来。直到19世纪以后,大多数资产阶级理论家才开始把社会当作与国家对立的社会领域,即市民社会或公共社会。摩尔根较早指出,“我们可以在这里提出一个前提:即一切政治形态都可归纳为两种基本方式,此处使用方式(plan)一词系就其科学意义而言。这两种方式的基础有根本的区别。按时间顺序说,先出现的第一种方式以人身、以纯人身关系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社会。这种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第二种方式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国家。这种组织的基础或基本单位是用界碑划定范围的乡或区及其所辖之财产,政治社会即由此而产生。”(注:(美)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页。)马克思主义把社会性看成是人的本质属性,并认为社会的产生先于国家,因而国家代表的公共性与社会性不能如早期思想家所认为的那样可以等同或浑然一体。
其次,在公共管理实践中,公共与社会各有所指。平常说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是我们区分政府所代表的“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实际体现,表明在政府与社会二元对立的情况下,政府代表的公共性与社会所代表的社会性相互关系的状况。一般而言,公共性表示一种权力或权威,而社会性则代表公开性、参与性和非国有化等意思。
2.公共性与社会性的联系
其主要表现在于:公共性来源于社会性,在一定条件下它们是一致的,比如在非阶级社会里,公共性实际上和群体性是等同的。然而,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从根本上抽象并升华了社会性(群体性),比如建立在契约之上的“公意”,体现出公共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的本质特征。因而在一定条件下,公共性又不完全等同于社会性。二者的联系具体表现在:
首先,从起源看,早期的思想家对公共性与社会性是分不清的或认为等同的,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国家与社会根本混淆。如柏拉图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生活的自然需要。国家就是达到正义或公道的手段。在这里,他是把国家与社会等同起来,混淆了两者界限。因此他的国家充其量是群体的结合,因为还没有出现与人民相分立的公共权力(注:邹永贤主编:《国家学说史》上,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直到亚里士多德那里,才区分了国家与社会,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是社会自然发展的结果。恩格斯肯定国家源于社会说,同时指出,“在这里,国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斗争中产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5页。)。因此,我们认为,国家所代表的公共性与整个社会所代表的社会性是具有产生的异时性的。
其次,从哲学意义上讲,社会性与公共性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公与私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公共性与私人性也是如此。只是公共性与私人性并没有截然分开,二者有交叉之处,即所谓“公中有私(局部和个人),私中也有公(共同事务和利益)”(注:夏书章:《现代公共管理概论》,长春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正是公共性与私人性及二者交叉的部分构成了广义的社会性。与此同时,公共性作为共性是对社会群体中的个性的一种提炼和升华,是建立在一定条件(契约等)基础上的群体一致的意志或者意识表达,因此,公共性脱离了社会个体的杂乱无章和无序,成为一定团体的集中意志。还应看到,在发展趋势上,随着社会自治的完善和国家作为统治工具的最后消亡,公共性与社会性将再次趋同,达到终级目标的社会性,实现古人所称颂的社会大同。如《礼记·礼运》所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公共性与社会性由混沌统一到分离对立,再到在新的社会领域内的统一,体现了公共性与社会性及其相互关系具体的和历史的辩证演进过程。
再次,在具体实践中,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以社会性为参考坐标。表现为公共部门的活动越是接近社会,其公共性越明显;越远离社会,其公共性越弱。如公共管理从权力中心向社会中心转变,从管理中心向服务中心转变,管理原则从对上负责向对下负责转变,如此等等,其结果都使公共管理活动更趋向民主,更能保障公平,并尽可能给公众带来效益。
五、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及 其与社会性关系问题研究的现实意义
公共性与社会性是各有其特定内涵的复杂概念,同时二者的异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用它们作为分析现实问题的理论工具,从而使得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更有实践上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或现象都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公共管理既是一项主观见诸客观的管理过程,又是一种现实状态,因此我们在分析这一现象时,就必须既看到它自然发展的演变过程,又要注意这一过程的社会属性。针对这种社会属性,人们的态度、方法不是企图超越或跨过它,而应该是在承认它的前提下,不断根据时展和环境变化的需要,探索公共管理不同的运行模式。
其次,仅就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来说,它包含“公”与“私”两个不同领域,前者是公共权利的活动范围,后者是指狭义的社会领域,包括各种盈利组织、第二部门及公民个体的活动范围。尽管在理论上,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废除公、私界限,逐步走向大同。然而,在每一个具体的历史时期,同一社会内部的公与私关系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即在一定时期里,公共权力活动范围远大于社会力量的活动范围,甚至取代后者;而在另一特定时期,社会力量可以很强大,能够取代公共权力的管理(治理)作用。所以,公共性与社会性的相互关系,有其客观的发展过程,取决于客观环境而非主观的意念。
再次,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曾是困扰当前我国行政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解决这一问题也可以从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关系中获得启示。改革开放前,我国曾长期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根端的情形是公共权力无所不在,政府行为无所不包。改革开放后,我们经历了从“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型,这一过程使得国家、政府活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社会力量获得发展机会,并随着改革进程不断增长。在公共管理(行政)领域,表现为政府职能社会化、管理主体多元化及公民社会的成长壮大等。然而,尽管社会化是遏制公共权力或权威泛滥的有效途径,却不代表可以在现阶段过分夸大社会化的作用,原因是从上面对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明确了二者关系演变过程的客观性。或许结论应当是:当前,我国公共管理(行政)改革与发展必须做到,在努力体现公共性的同时,积极走政府职能社会化的道路。
摘要:我国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已经将近20年,时间虽短但是却取得了巨大成功。在经济和社会获取全面发展的同时,公共管理的发展远远赶不上前面两者的发展速度,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整体发展的短板。在市场化的今天,我国公共管理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对我国公共管理市场化趋势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公共管理 市场化 趋势
近几年,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社会发展得到了很大进步。但是,公共管理则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原因是因为公共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错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管理也应当与市场接轨,如今,加快公共管理市场化成为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趋势。
一、与市场职能相适应的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要对市场信号做出反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部门应是市场的主体,能及时收集到市场信息,并对市场信号做出反应。因此,公共部门的设置就应当面向市场,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和针对性地解决市场中出现的问题。
(二)对公共部门基层组织加大授权,加强其决策自主性
在现代的管理中,授权越来越被大家所接受,因为授权可以分解上级部门的工作负担,增强下级部门的工作主动性,激发他的创造性。授权主要通过分散决策与政策执行的权力来进行,也可以通过将大部门分散成若干小的机构或者将职权下放给较低层的政府机关等方法来实现。有了自主权力,公共服务部门才能对市场灵敏地做出反应。
(三)加强机构设置的灵活性,提高效率
减少部分公共服务机构设置的固定性,增加其机动性有利于机构利用效率的提高。在公共管理事务中,有一些是季节性和周期性强的事务,其相应的机构一旦设立,在完成特定时期的工作任务后就处于闲置状态,只有到下一个周期期满后才能发挥其作用,这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需要用灵活的机构设置来代替固定的机构设置,合理利用临时办事机构,既能有效解决问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又不增加政府负担,达到机构精简的效果。
二、突出服务性的行政职能
服务功能主要体现在公共商品和服务的提供上,包括有益于社会整体的收费和不收费的公共商品和服务,将其称为“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不具有排他性。在我国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中,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突出服务性。
(一)实现职能定位的转换,减少管制功能,增强服务功能
中国发展到今天,社会文明、市场发育和社会法制都发展到较高的程度,社会自治的要求表现得越来越强,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加,社会保障、道路交通、公共文教卫生等公共产品的需要日益增强,而公共部门提供的这些服务功能却相对滞后。因此,政府实现职能定位的转变显得日益紧追。实践证明,一个国家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明显制约着该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进度。
(二)合理划定公共部门和公民的角色关系
所谓合理划定公共部门和公民的角色关系,是说公共部门以服务者的角色出现,将公民视作消费者,在公民交纳税收的前提下,公民以消费者的身份享受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产品,并保证公民对公共产品的选择权。公共部门与公众的关系是商品和服务交换的责任关系。以顾客为中心的改革意识使公共部门能更好地对顾客的要求作出反应,这是“行政就是服务,公众就是顾客”运动的一部分。
三、竞争机制的引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方式。同样,涉及广泛领域的公共行政活动,也需要引进竞争机制,有效配置有限的公共资源。
(一)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多元化
所谓公共产品供给的多元化指打破政府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垄断,将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权纳入竞争范畴,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允许民营企业参与到公共产品供给的行业中来,政府充当购买者的角色。公共管理改革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将购买者与提供者分开,这种改革也是一种保证公共部门普遍采用市场原则的重要机制。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与提供者分开,不仅能降低公共服务供给的成本,也减少了政府的工作负担。
(二)公共决策的市场化
由于公共部门自身的局限性,在技术性强、专业要求高的情况下,决策容易出现失误。在现代社会自治的观念下,政府自身的决策问题其实也是公众的决策问题,因此保证政府公共决策的科学性显得非常重要。鉴于此,公共决策应当引进市场机制.允许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对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提出决策方案,政府组织论证,一旦符合要求,政府付给提供者费用。这样,政府就摆脱了决策事务多,容易出现失误的困境,而以公共决策的拍板者和购买者的身份来行使公共事务的决策权。
四、市场化的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的市场化指公共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打破传统的内部考核机制,代之以市场化的考核机制,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
(一)公共行政结果验收的市场化
行政结果验收的市场化是指公共行政的效果的评价不应单独由政府内部考核,它要以社会效益、财政结果与公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进行综合考核。传统的考核主要着重于行政事务数量的多少和过程的合法性.而对结果考虑得比较少,在市场化验收的方式下,行政结果的检验主要从行政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公众满意度三个方面来进行,而不仅仅在于行政活动的数量与过程。
(二)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引进市场考核机制
关于报酬,公共部门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该符合市场经济的水平,他们工资报酬的多少应取决于他们工作成绩的好坏,工作成绩越好,所得到的报酬就应越多。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的能力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发展。所以,结合中国市场经济的实际,改革与完善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的机制和职能,加快市场化趋势,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从社会建设的内涵与内容可见,社会建设需要更精干、更有力、更富有成效的政府管理,需要更多的第三部门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需要公务员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具备更强的知识创新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社会建设的提出为我国公共管理学科与人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也向我国现有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挑战。换言之,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不能适应加强社会建设的新形势。其不足主要表现在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三个方面。
首先,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目标相对滞后与单一。虽然很多高校已经意识到时展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大部分高校在实际的教育体系设计与执行中却很难真正及时转换观念、转变教育模式,跟上时代的发展。而且,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偏重于储备政府公共部门的管理人员,强调对学生行政素质的培养,却缺乏对学生进行公共服务精神的塑造。这是由于我国公共管理教育没有完全摆脱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公共服务理念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与体现。
其次,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内容上存在问题。(1)专业设置不规范且有些雷同,人才培养特色不明显。公共管理专业英文名为PublicAdministration,在国内相关专业有公共行政学、行政学、行政管理学、公共事务管理学等。不同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国内高校公共管理专业设置不规范的事实。现行本科教学设计中的“宽口径、厚基础”的特点又在客观上导致了不同高校人才培养的高趋同性。(2)课程体系不科学,专业内容比较狭窄。我国公共管理教育体系的建立时间较短,一些院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直接是从政治学、法学、哲学、经济管理等学科分化或转变而成。这导致其专业教育底蕴不足,学科基础薄弱,专业课程设置较乱。而且,传统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专业内容主要局限于培养政府管理人员,缺乏对非政府公共部门所需人才的针对性培养。(3)能力培养重视不够,专业技能训练不足。从目前国内公共管理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上看,基本原理类的课程所占的比例达50%~60%,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法方面的课程不到20%,后者比例明显偏小。
再次,从教育方法上看,一方面,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重课堂理论教学,轻社会实践教学。应用性和实践性是公共管理专业的显着特点。然而,现有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性教学主体地位仍不突出,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得不到有效训练。另一方面,课堂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效果不理想。现行公共管理的课堂教育以抽象的理论讲解居多,优秀的案例研究和教学极为欠缺,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的单向沟通方式还十分常见。
一、新形势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定位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归根结底是“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的问题”。如何科学、准确地定位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构建合理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搭建有效的培养平台,是现代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构建新型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应秉持几个基本原则。第一,必须真正适应社会的需求。建立高校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前提。第二,以学科内涵为导向,遵循学科发展的规律。正确认识学科涵义与特点,充分利用学科优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拟定人才培养规格,是建立新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依据。第三,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与综合提高。在传授多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第四,坚持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原则。在努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学生个性的培养,尽可能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要求。
在社会建设背景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要树立新的教育理念,瞄准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建构起一种新的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多层次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的目标定位于着力培养学生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适应的公共管理理念、创新公共管理的知识素养、别具一格的公共事务管理运作技能,使他们成为能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本科专业人才。
复合型人才的主要特征是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应用能力强,素质全面。复合型人才不仅要具有非常渊博的知识,而且还应具有很强的综合素质以及基本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综合素质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维护正义、献身公益、服务公众的精 神特质,以及健康的身体与心理素质等。基本能力是指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公关交往能力等。专业能力是指领导能力,政策规划、制定、协调和决策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专业技能则包括计算机应用能力、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能力、文献搜集与处理能力、处理实际公务的操作技能等。
培养应用型的人才,就是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设置应用型的学科和专业,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实践教学为手段,适应不同行业、岗位的需要。培养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关键在于让学生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需要,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其重要方法就是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可以通过对不同学科知识和能力的转换与融合,实现对自身原有知识和能力的超越,并能获得一种更新的思维、方法和技能,即能用一种全新的思维方法来应对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新的解决方法。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就是要爱护和鼓励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鼓励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竞争意识和批判精神。
需要说明的是,“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这三个词语所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只是侧重点有些不同。比如,具有复合知识与能力的学生更容易具有创新意识;复合型的人才必须把复合知识与能力运用到实践中去,进而成为应用型人才;应用型的人才在实践环节中比较容易激发出创新思维。
二、优化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途径
在社会建设背景下,要培养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就必须优化人才培养的途径。
1.优化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也是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公共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应突出公共管理的特点和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有机结合,知识、素质、智慧、技能与社会实际情况有机结合,理论和应用有机结合,富于启发与独立思考有机结合,有利于人才全面成长。公共管理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还需要保持工具性课程与价值性课程设置的动态平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必然要掌握和运用高精尖的科学技术和手段,但又不能片面强调效率导向的实用性的工具理性。因为公共管理专业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须维护和坚持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即自由、秩序、正义和责任。如果片面注重开设工具性的课程,不但误导学生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可能会导致公共管理内在价值的丧失。因此,公共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必须把握好工具性与价值性的适度平衡。“平衡”不等于课程的课时数量对等,而是把公共管理内涵的价值观念渗透到所有课程中,唤起公共管理者神圣的职业伦理,即通过“追求卓越的专业技术而服务于公共利益”。
2.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要密切联系实际,关注学科发展动向。首先应反映出我国政府管理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出现的新变化和新进展,并运用公共管理知识对我国部门行政和基层行政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深入分析和研究;其次是关注国外公共管理学发展的新动向、新成果,在教学过程中给予概括总结。因此,要适时改造公共管理专业旧的课程体系,大量增加跨学科、前沿性和应用性的课程;要及时删除或合并过时、重复、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课程和教学内容,大量增加作为学科新基础或反映学科前沿的实践性、应用性强的课程。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涉及多门学科领域,相当一部分知识具有直接应用性和极强的实践性,因此需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1)研究讨论式教学法,即教师按照教学要求从拟讲内容中抽出若干重点作为讨论题目,并指定相关参考书目,要求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老师最后归纳总结。(2)专题式教学法,即老师将本学科中最基础、最核心或最受关注的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讲授,以突出重点,将内容讲透。(3)开放式教学,如通过组织学生到政府部门进行调研,了解政府具体运作。(4)案例教学,即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极具代表性的案例,或要求学生就某一知识点写出相应的案例。(5)网络教学,即利用信息网络化,开设专业网页和远程教育教室以及公共管理专业模拟实验室等。
3.强化实践环节,突出应用能力。
构建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即课内实践教学、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三位一体”的实践培养体系。公共管理专业的课内实践教学活动,可建立模拟演练实验室,开展包括公共决策过程模拟、电子政务处理模拟、人力资源管理模拟、公共服务大厅模拟、电子政务模拟、公文流转模拟等在内的专业模拟演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第二课堂体系以学生社团为依托,以学生学术刊物和学生学术论坛为载体和平台,以特色素质拓展活动为抓手,引导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学习活动等。组织学生走出校门开展专业认知、专业调查、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更全面地了解社会,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拥有稳定的、合作良好的校外实践基地是实施校外实践教学的前提和基础。学院应与政府和相关大型企事业单位携手建立一批高质量的与公共管理相关的实习基地。要积极探索合作机制,确保(学)校(政)府双方在合作中双赢。如基地为学校实践教学提供便利,为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挂职”、“兼职”提供岗位;学校为基地培养人才,或帮助解决管理问题,以及共同进行课题研究等。
4.重视师资建设,提升教研水平。
公共管理作为新建学科,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建构专业师资队伍。通过引进、培养和聘任等措施将国内外优秀公共管理教师吸收到教学实践和科研工作中来,使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得到稳步发展。可以让教师参加各种专业培训班、学术研讨会及向名牌高校派送国内访问学者,有条件的学校派教师出国考察,借鉴学习国外的教学经验。通过多种途径,达到提高师资水平的目的。加强高校与社会的联系,通过专业教师在政府或其他公共事业部门挂职、担任顾问等形式,促使教师更深地理解公共事业及其管理的相关理论,成为实践型教师,避免教学中照本宣科现象的出现。教师应经常性地进行调查研究,提高科研水平,促进专业教学。另外,还要加强师德建设。师德建设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至关重要。教师不仅要有广博的知识,还要有高尚的人格;不仅要精于教书,还要善于育人。一个好教师对学生不仅要有学术影响力,更重要的是要有人格感召力。高尚的师德能使学生潜移默化,铭刻在心,终身受益。因此,要以师德为核心,促使教师增强敬业意识,提高育人水平,塑造师德风范,努力做到严谨治学,敬业爱生,以德立身,以德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一、纪录片的管理目标与路径选择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正是为了应对政府行政管理面临的危机,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即新公共管理在英美两国流行,随后风行西方各国。它是以现代经济学和私人企业理论作为指导,在政府的管理中引进企业化的管理方式来提高管理的绩效的一种新思路。其实,如果考察一下新公共管理模式就会发现,这一管理理念和手段恰恰可以有效地促进中国纪录片管理问题的解决。为了应对渠道多元化带来的政治风险,防范经济利益带来的伦理冲突,2010年起,中国纪录片走上了新的管理模式,即依靠政府的权威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通过政府部门审核、确认制作方资质的方式进行规范的管理,从而做到保导向保安全的目标。但是,由于纪录片制作总量日益增多,集权式的管理模式面临考验。以现有的管理队伍和管理水平来应对,势必会出现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而网络主体的自我管理水准难料。如果增加投入,又会增加行政负担,造成机构臃肿,财政支出庞大的困局。依照新公共管理的重要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对政府的职能进行限制与转向。通过弱化政府的管制职能,把广电局对纪录片管理的集权模式适度放开,把监督管理的权力转移给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将权力广泛下放给相关专家。其次,目前的纪录片管理仅仅强调了程序的正确,行政管理主体的明确。但是,财政局、广电局、电信局等多头管理或者多方参与的方式导致的目标混杂的现状依然存在,无法统一协调。政府管理者与纪录片制作单位的上下级关系过于明显,很容易滋长权威部门的官僚习气,缺乏权力的相互制衡。更重要的是,没有正确和即时的反馈将难以推动管理水平的提高。纪录片的管理绩效事实上无人做出评估。新公共管理强调了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最大化地实现公共利益,服务公共利益,而不是简单满足于完成行政命令。与私人企业一样,它的管理的第一任务就是必须要让它有绩效。所以,中国纪录片管理依此行事,就不能只关心各个管理部门的各自职能和行政管理权力,应该本着以纪录片的创作和传播繁荣为使命,重视所服务的每一个具体的纪录片项目的需求和评价反馈,努力简化自身的审批手续,凝练自身的服务优势,提高自己的目标服务价值。比如宣传片的投资比例是否恰当,公共产品是否受到了公民的认可,培育市场体系的实际成效如何等等。用一种新的管理思维直达行政管理的终极目标,从管理结果出发,强调目的价值的优先地位,主张用竞争的方式调动公众、企业和非政府力量参与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管理,由重视政府机构的权力、行政管理过程和准确执行程序转到重视具体项目、绩效和结果。最后,目前在政府管理组织内部,并无专门的纪录片管理分支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在人员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更加专业、细化和多元化的服务目标很难达到。新公共管理强调把管理对象作为顾客,将政府职能定位于服务,具备真正的市场意识,而非单纯执行行政程序。管理者需从每一个纪录片、制作者等服务对象出发,分析它在项目决策、贷款招员、审批指导、宣传推广,甚至是布景设施等方面的需求。为了提高服务的效果,政府必须分清自己的权力范围,即通过服务和资助间接地实现管理目标,培育市场,而非过分的干预。
二、纪录片的分权管理与组织构建
在西方,纪录片从属于影视片类型,无需特别的、专门的直接管理。欧美传播的根本思想是言论自由,所以,要求取消新闻事先检查制度,进行事后追究。完善的法律与行业高度的自律结合是主要的管理方式。在中国,因为意识形态传播的特殊属性,考虑到纪录片的巨大影响力,进行严格的管理是有必要的。但这种管理依旧需要空前的灵活性。以往韦伯式的官僚制特别固守程序的正确性,只能保证行政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在目前日益复杂的纪录片发展现状面前,管理的效力就显得捉襟见肘了。纪录片的管理首先需要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和服务质量。而管理监督的根本难点在于专业化的判断需与政治判断相结合。比如在某些技术细节问题上纪录片是否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事实,是否遵守了搬演的规则,影像提供的证据是否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指向某一种倾向等等需要专业判断。而如何根据意识形态与主流的契合程度来判断纪录片是否违反基本价值观,甚至是法律,也需要复杂的判断。纪录片从短片到长片、系列片,种类多样,时间迥异,因而成本不同,生产周期不同,甚至生产模式也不相同。管理工作正面临着区域过广的问题。如果监管不到位,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管理受限于计划,制度会妨碍市场竞争者的自由进出,不利于鼓励纪录片产业化、规模化的生产。所以,十分需要引进一些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管理方法。针对以上的情况,由集权走向分权是一种可以采用的管理模式,即充分调动社会机构、专家和公众的积极性,将纪录片的一部分监督管理权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让渡给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建立扁平式的管理组织,进行开放式的管理,减少政府的行政开支,避免因为管理任务的增加而导致管理机构的臃肿。管理主体不仅应该包括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包括媒体,比如电视台、视频网站等等。此外,还有行业协会以及该领域专家人士的参与管理,甚至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2010年文件中依据不同的媒体主体进行分类渠道管理的思路是正确的,可以达到有效分权的目的。但是,事中事后的监督仍不可放松。日常监看监督的权力完全可以按照新公共管理的理论授权给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组建非政 府机构,管理参与的专业人士,接收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定期上报观看情况,详细记录违规现象,分析影片制作质量,在内部公示相关信息,以此为依据建立制作方的信用等级制度和奖惩制度。而国家广电总局和地方各省广电局则负责宏观管理,比如制定当年题材规划以及长远发展规划(主要针对各级各类的宣传产品),统一进行外宣等等,还可回复制片人的投诉等等。此外,这些行政主管部门对电视台、行业协会的辅助监管机构还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定期进行培训和指导,增大处罚力度等。其次,针对纪录片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实现多样化的创作,尽可能地满足公益目的,建议组织相应的专门机构来实现。管理最本源的功能在于建立可运作的组织机构,由组织机构充分应用人、财、物等各种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等管理活动,促成组织目标的实现。事实上,这不仅适用于经济组织,也适用于非营利性目标的实现。澳大利亚儿童基金(ACTF)就是国家级的非营利组织,鼓励儿童电影电视节目,推动社区推广等等带有公益性质的服务。英国BBC更是全世界最着名的公共服务机构,多年来制作和播出了大量优秀的纪录片。就中国的国情而言,很多电视机构都是准公共电视台,目前都有免费播出纪录片的任务,属于栏目管理方式,但就管理目标和模式而言都未明确其公共服务目的,且因为受到各地方政府和广电局的管理,独立性无法保证。再加上各种新媒体播出资源分散,管理主体多元,无独立的公益目标。所以,对于公共服务功能明确的纪录片来说,中国需要独立的公共管理机构和播出机构来调度各种资源,管理制作和播出纪录片,组建体制外的管理人才队伍,最大限度地实现公益服务的目的。当然,政府也需加强对上述机构的监管。
三、纪录片管理的有效授权与效果评估
纪录片不同于动画片和剧情片,后者是一种大众产品,假设性非常强,很容易根据大众需求进行类型化调整,适合规模化的产业生产。纪录片则是依据事实进行加工,限定性非常强,总体属于相对小众的产品,这已经是被实践证明的。纪录片的公益性特色超出动画片和剧情片,而且产业发展相对艰难,市场培育期较长,需要特定的专业服务。现在的纪录片管理存在着多头主体、多头参与、效率低下的问题。比如,财政部虽拥有发放文化专业基金的权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同级宣传文化、财政、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但是,它在是否发放或贷款给纪录片创作,发放比例如何,项目水准如何评定等等方面面临着实际的效力不足的问题。因为专业人力不足,又缺乏协调性,商业目标与公益目标混同,很容易丧失标准,出现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广电总局虽有一些相关研究机构和一些针对优秀纪录片的奖励扶持政策,但并没有整合各个环节的能力,没有专项资金预先资助具体纪录片创作人及项目,更没有独立的金融支持计划,从立项、贷款、资助到最后评估的完整方案,只能做一些政策性指导,题材公示和事后的奖励、推荐工作,无法通过资金来掌握和协调全局,也无法对一些有潜质的项目和无资金能力的小制作单位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资助。为此,可以在国家广电总局下设纪录片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统一管理和下发国家财政相关资金部分,统一协调包括财政、银行、保险等部门在内的金融扶持工作,并协助各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纪录片产业发展的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纪录片产业贷款的统计与监测分析。此外,除了事前规划,事后的效果评估也是非常重要的管理任务。当前中国媒介管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构建一个可以综合考虑传播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评估方法,为传媒管理的实效提供有效的评价依据,形成良性的反馈机制。对于纪录片来说,也是如此。各级各类部门均在制作纪录片,但题材规划是否雷同,制作预算是否合理,宣传效果是否良好等几乎无权威机构意见。独立的公共服务机构应具有独立审片的权力,同时拥有自己的绩效管理体系。现有的国家广电总局应该拨付财政专款,对其实行监管,规范组织法律和法规,在纪录片管理中心内部成立专门的效果评估机构,对政府参与投资的宣传产品以及公共机构提供的准公共产品的传播效果进行评估,对独立的公共机构和非政府机构的管理效率进行评定。而纪录片行业协会需制定行业公约或行业准则,对产业中间机构和制作者进行管理,代表他们对公共机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诉。新公共管理则强调行政结果即目的价值的优先地位,只要有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管理人员可不为僵化的规则、程序所束缚。依此思路,纪录片行业协会应力图解除规制,由竞争机制产生审片专家,赋予他们以更大的自由裁量。专家不仅可以对所监看之片提供专业的意见,还可以推荐其中优秀的影片进入资助范围,也可帮助审查资助项目。行业协会根据专家的审片效果,制定内部信用等级,给予适当的轮换。这样,广电总局拟下设的纪录片管理中心和行业协会就做到了有效地授权,适当地监督了被授权者,同时做到了正面的回馈。
四、纪录片的服务效用与间接管理
事实上,自2000年以后,很多国家都在着力打造相关产业。我国2010年文件也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方向。在扶持产业发展的策略上,各国都在努力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既要尊重产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又要通过介入来促进纪录片生产的效率与公平。过度的干预会干扰市场,阻碍民主进程,所以,干预必须具有一定的张力,选择适当的方式。首先,从资助开始服务。澳大利亚分权式管理层次清晰,各个影视机构侧重不同,既能统筹协调全局,又能覆盖多层面的需求,其中就有重点发展纪录片的机构,而其专业化和细分化是其服务的特点。在商业诉求方面,电影机构并没有强调对大型国企的龙头地位的培育,而是以资金和信息的方式直接向纪录片制作个人、项目、组织和创作活动等提供直接的资助,保证包括个人在内的弱势群体得到应有的保障,促进不同性质制作单位的平等竞争。西欧和加拿大等国都提供给电影业来源于税款的补助。比如法国就把在三大财政法案支持下收到的来自强势产业的强制性税收用于补给多样化创作,其中就包括纪录片。这些资金本来就来自产业,这样的模式可以避免政府违背产业规律制定财政计划,同时有利于保护纪录片产业与其他强势门类的均衡发展,以商业利益补给公共供给的不足。我国同样可以适当借鉴这种方式,即以服务实现间接管理,以资金引导多元创作。我国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结构以及对具体的市场主体的行为给予规范等等方式介入纪录片生产方与播出媒介的经济运作。在规范市场结构方面,应鼓励制作公司自由竞争,避免某一市场出现高度的垄断。即使是国有企业也要避免行政撮合下的盲目做大,违反市场规律的 低效率资源配置。至于国内的发行、中介机构也应是市场成熟后的自然产物。对于纪录片产业而言,适应市场需求是最好的试金石,做强是最终极的标准。因为纪录片不同于电视剧!、动画片,它的长短伸缩很大,类型更加多样,更加适合多样化的媒体,甚至是私人消费性较强的新媒体,如手机等,所以,它的准入标准、投资额度、市场规模等均可灵活处理,即做大并非唯一选择。所以,应该鼓励投资者向多种类型的纪录片制作者和项目进行直接投资,而非把资金集中在大型国企一家,充分警惕地方媒介可能形成的价格联盟,通过补贴、优惠或制定最低价格等具体方式对弱势制作方给予支持。当然,依靠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媒介的行为是十分必须的。不仅如此,还应加强对相关责任人个人的处罚力度,并加强对相关处罚的宣传报道,以儆效尤。中国管理者要有顾客意识,要有满足需求的意识。新公共管理思维是从内而外的自觉服务,是真正的市场意识,是接受监督,自觉竞争的新的思维模式。纪录片的管理者也同时是服务者,在对纪录片的管理的同时必须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除了积极探索金融机构对纪录片产业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以及落实出口优惠政策,建设海外营销机构,鼓励兴办各种发行、中介实体,推进纪录片上星频道境外落地,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外,还要继续加强符合产业发展实践的研究工作,增加相关信息的披露,完善不同目标的不同评估体系,着力培养年轻观众等。更重要的是,要使得相关专业管理机构能够充分整合资源,拥有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和独立评估的权力,充分吸纳体制外人才进行监管工作。真正做到产、学、研一体化,制作、发行、放映一条龙,国内市场、区域市场和海外市场的全域连接,真正促进纪录片的各个相关行业的成熟,帮助培育纪录片产业的发展。在条件逐渐成熟的情况下,可建立国家级的高级人才培训机构,甚至是免费指导影视爱好者的拍摄,在各大高校建立数字放映院线的同时,鼓励开设相关必修课,持续培育观看人群。总之,中国纪录片在中国承载着多重价值,它要实现政治目标、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等多重目标,所以,它不仅需要更加严格而规范的管理,而且需要能够直面环境变迁的科学的管理方式。新公共管理视野的引入,有助于我们在新的高度上审视现有的管理模式,真正把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支持转化为实际的纪录片发展机遇
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这三大公共治理范式都旨提升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有效性、合理性以及稳定性。这三种公共治理范式在政策主张与技术方式上虽存在着明显差异,但三者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与共通性。深入分析探讨三者之间联系与差异,对于我国公共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理论概述
1、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对公共部门采用企业与市场管理的方式进行改革,使其民营化、自由化以及市场化,同时将合作机制与竞争机制引入,以使政府职能得以实现转变。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实现途径与实现价值是在经济上主张放松经济管制、对庞大的福利开支进行削减;在政治方面主张国家干预的强化、公共部门的改革、企业管理模式的引入、“顾客”机制的建立、合作与竞争机制的引入、行政结果的重视、社会合作的推行等。
2、无缝隙政府理论
无缝隙政府理论主张改革传统官僚制,重构政府流程,以满足“顾客”的无缝隙需要。无缝隙政府理论主张利用信息资源、业绩、奖励、预算等手段,对现有制度进行创新和改进,以创建服务公众、面向“顾客”的全新组织形式。在使“顾客”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让政府的服务质量与效率得以提升。无缝隙政府理论的特征为以竞争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与以“顾客”为导向。
3、整体性治理理论
整体性治理是为了解决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导致的政府部门单位的空心化、分割化以及碎片化问题,以向社会和大众提供更加高效、更加高质、更加经济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从而实现善治。整体性治理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上的。
二、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的范式比较
新公共管理的出发点是工业革命背景下对现有政府组织和社会资源分配形式的改革,而无缝隙政府与整体性治理从技术层面体现,主张利用网络技术是实现改进。无缝隙政府可被视为新公共管理的一个子概念。而整体性治理理论可被视作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与超越。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主要是基于经济学基础理论为假设,因而被视作具有缺陷的一门社会理论科学。在私营部门运作和经济体系中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是合理有效的,但当被运用于公共部门时,公民的消费者身份使的交易呈现复杂化趋势,一些公民一方面抱怨政府税收过高、不合理,一方面又要求政府必须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这本身就是一种悖论。公共部门完全照搬私营企业的管理方法,容易产生漏洞与问题,例如,政府外包与合同可能引起的官僚受贿与政府寻租的等。因而,在新公共管理的责任和伦理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缺陷,尤其是将新管理模式与方法的引入成本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对无缝隙政府的批判首先在于其理论没有明确政府需承担的公共责任。在政府部门与政府组织中。政府部门或组织在对社会公共事务处理过程中,由于公共管理的行为的实施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其结果对社会公共利益所造成的影响即为政府需承担的公共责任。无缝隙政府改革以公共产品市场化为导向进行,这造成了政府部门与单位公共责任的缺失。同时,无缝隙政府理论中重构政府流程的混乱与无序也是其受到批判的重要方面。整体性治理理论中政府组织结构边界划定与合并在整体性思路下过于复杂化,是整体性治理遭到批判的主要方面。并且在整体性思路下政府组织的职能在分化和整合之间存在矛盾冲突,如责任与权力的制衡与分化。同时,整体性治理要求的组织协调也有一定高投入性与复杂性。例如,改革大部制过程中,扩展大部门的边界后,部际之间仍然存在着冲突与共同任务,这只能通过部际协调机制的构建,促成部际之间的协作,对矛盾冲突进行协调及解决。综合而言,新公共管理与无缝隙政府理论都是基于批判和改革传统官僚制度的不足与弊端,整体性治理的理论是基于批判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导致的政府部门单位的空心化、分割化以及碎片化问题。三者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相互区别。
三、结束语
通过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三种范式的比较,可明显看出三者之间既存在互相批判关系,又存在互补关系。因而需结合利用三种范式,为社会和大众提供更多、更优质、更完善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论文关键词]公共管理;公民社会 公共治理 合作管理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扞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扞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
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着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体基于伙伴关系进行的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及其相互间的权力依赖与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其中的协商、谈判和交易机制,最终必然会推动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网络化发展。在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系统中,参与公共管理的各方主体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而必须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放弃的是部分经济自主权,对于政府而言放弃的是部分行政强制权。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的目标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减少机会主义,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体。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权,而是权力在纵向和横向上的同时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样性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体中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虽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绝对权威,但是它却承担着建立指导社会组织行为主体的大方向和行为准则的重任,它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特别是在那些基础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摘要:新公共管理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思想是使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积极性能够得到提高,促使他们产生动力,进而以公民为公共服务的对象,根据公民的需求和相关的支付能力来提供服务。在市场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除了注重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越越来越注重管理的重要性。而新公共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也收到各个企业乃至社会的关注。本文就此以“新公共管理对于企业管理的影响探析”为主题,提出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构成;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对企业管理的影响;新公共管理在企业发展中起到的影响作用。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企业发展;影响;优化
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mgemem,NPM)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英、美等西方国家的盛行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同时也是近年来指导西方等国家行政改革的主体思想之一。其由理论基础、核心价值与思想、操作规则与手段三个层次构成。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在于:强调要优先发挥经济的的价值、强调市场机能的重要性、强调要大规模的使用企业管理哲学与技术、强调要形成以顾客为导向的行政风格。
一、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构成
首先,新公共理论和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基本构成要素不同。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基础理论是在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基础上形成的,而新公共理论的支撑点是建立在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方法之上的。
其次,新公共理论最重要的核心内容是引入了竞争机制,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质量以及产生的结果;强化国家核心的战略能力,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功效,引导国家对外界的变化和不同利益的需要作出自主、灵活的反应。
再次,新公共理论强调价值规律的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对政府和公众关的关系进行重塑。倡导政府改变以往发号施令的权威官僚机构的形象,应该怀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提供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经济资源进行合理的调动和配置,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公众成为最终的利益最大的获得者。
二、新公共管理对于企业管理的影响分析
1.新公共管理中的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理念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中的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新理念,要求企业转变以往单调死板的管理模式,寻求新的适合市场需求的管理理念与机制为企业注入活力。而新公共管理体制恰恰迎合了市场下的企业改革需求。
全球化使得各国企业无法避免地参与到国际竞争舞台当中,与诸多外国、跨国公司在同一平台上展开角逐和竞争。显然,企业面临的压力比以往更大,因此,他们就必须面向市场,以市场的需要和客户的要求为导向,对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和人事管理决策进行不断的调整,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投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实现服务强有力的竞争的目的。新公共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的理念,符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求,进而能够通过对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提高企业的竞争水平,这符合企业当前和长远利益的要求。
信息技术的变革也对企业管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日新月异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使得信息无需通过传统介质就可以进行传播和储存,大量的中间管理层次就可以被裁减,企业本身具备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就可以变“扁”变“瘦”,这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组织机构扁平化。新公共管理蕴含的内涵能够为企业实现机构扁平化提供充实的理论依据,用该理论来指导实践,完成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变不是一个泛泛而谈的空洞概念,而是切切实实的能够实现的实践活动。
2.新公共管理对企业发展中的影响
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人事管理体制十分僵硬,而新共共管理体制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缺陷和不足带来的问题,它更为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注重企业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一节上的灵活性的提高。传统的企业机构组织机械化,比较封闭,上下级之间等级过于明显,管理相互制约,部门安排不灵活,降低了企业效率。而新公共管理模式则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管理模式的不足之处。这样以来,既对企业人事制度的管理注入了新的理念,又在实践上减轻了由机构庞大的带来的弊端,优化了企业的人才和经济资源的配置,实现了企业的双重发展,新公共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影响是必不可少的。新公共管理从组织行为上倡导新的伦理观,强调“顾客至上”,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了企业的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
综合所述,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通过新公共管理理念来对企业实施管理,能够减少对组织管理层次的过分依赖,通过对行政管理层次的减少,对冗余人员的裁减进而使企业办事机构得到精简,最后建立起一种不仅管理层次少、而且管理幅度大的新的组织机构。这种结构一方面减少了行政层次,另一方面又增宽了管理幅度,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因而能够最大程度的调动。从企业内部来看,信息畅通,准确性高不易失真,缩短了决策执行时间;管理成本降低,办事效率能够得到大幅度提高。从企业外部来看,这种管理体制上的革新带来的无形资产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树立自身的形象,扩大影响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赢得一席之地。
此外,企业还需根据自身情况将新公共管理进行创新,大胆尝试,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