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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入快速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近期各地又出现的一些重特大事件,包括天津滨海危化品爆炸事件、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湖北荆州商场电梯事件、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等都再次给我国的城市发展敲响了警钟。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件最后都认定为是责任事故,并且都关乎城市政府的管理。某种意义而言,安全天然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其中担当起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政府管理视角来思考城市公共安全就显得理所应当且切中要害。
一、守土有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职责目标
广义上而言,城市任何的安全问题都可以归入公共安全的范畴,因此,城市政府对辖区内出现的安全问题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管理。从狭义上而言,城市公共安全则是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安全问题,理论上政府公安系统所需负责的事项都归入公共安全范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从环节上可以分为日常预防、预警准备、应急响应、恢复学习;从内容上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简单的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管理和人为灾害管理,从应急管理角度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四大类。由于安全问题包罗万象,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对于城市政府而言,公共安全管理的目标就在于减少,甚至减除这些安全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一方面,对于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政府应当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不造成损失;而对于可以避免的人为灾害,则应当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应当将其危害降到最低或零。当然,如何评价损失最低、发生最少等虽然属于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这一程度是基于城市既有的自然环境、技术水平、经济水平和市民素质等来综合评判的,没有相应的情景和试验(城市发展历程无法重复、无法完全复制检验)来证明此时此刻城市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但是,如果将某一指标与全球同类型城市做比较,则仍可以得到一些参考性的结果。例如,中国建国以来在“直接经济损失/GDP”和“直接经济损失/财政收入”上的指标就大大高于美国和日本。
中国城市发展中导致的大量安全现象既有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十分复杂,以及城市自身具有的高复杂和高密度导致灾害(特别是人为灾害)发生概率大幅提高和灾害影响更加严重的客观因素,更有经济发展模式粗放、社会服务不到位、规划建设不合理、百姓期待日益提升等多方面的主观因素,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言,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具有更大的主观改造空间。
不能保障好城市的公共安全,城市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将失去意义。这正如《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指出的那样:只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通过积极大胆的方法解决安全问题,现代城市才能在新世纪生存和繁荣。[2]
二、制度短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瓶颈问题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未能实现制度均衡是我国城市灾害频发、重发、广发的重要原因,而其制度短缺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防管理少
2006年随着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地政府对应急管理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指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逐步建立。[3]例如,浦东新区目前已形成一办(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室(总值班室)、一处(区府办应急管理协调处)“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尽管应急管理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13年浦东接报突发事件803件,成功处置金海路地铁工地事故、“1·6”北蔡上农批火灾、临港上汽物流园区事故、外环线金海路、芳甸路槽罐车交通事故等20余起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紧急敏感事件。2014年,新区相关部门成功应对、处置了G1501(外圈)近金海路危化品槽罐车侧翻事故、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事件、洋山港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等10余起较大或紧急敏感事件。然而,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管理而言,更为重要的环节在于日常的预防管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上海浦东新区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尽管大幅压缩了专项规划的数量,但却从更加注重城市公共安全日常管理的角度,首次提出了增设《浦东新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十三五”规划》。在通常的理解中,由于强化日常预防管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人财物,但由于公共安全问题发生的随机性,人们会觉得“没有必要”,即一旦投入大量精力但事件没有发生,就会被误解为投入成为了“沉没成本”。这一误区在政府管理观念中也时有存在,也导致了公共安全预防管理的“缺位”。确实,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安全预防管理往往也是“事件推动型”的管理,即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往往对这类灾害的预防不能意识或意识不强。而一旦发生了重大灾难,也才逐渐配置更多的资源到预防管理上。例如,日本在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前,兵库县只有3~4位官员负责防灾事务,并且没有专门的灾害管理部门;地震后,兵库县设立了防灾监一职,是该县名列第三的高官,并且设立了防灾企划局和灾害对策局,下设拥有80多名专职防灾官员的防灾中心。[4]但是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理应借鉴先行国家的诸多经验,因地制宜、高效精简地开展安全预防管理。
(二)统筹管理难
城市安全管理是渗透到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建设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每个委办局条线都在自己负责的公共领域内进行安全管理。部门化的安全管理一方面可以保障专业性,一方面维持各条线业务的延续性。但是,在城镇化深度推进过程中,公共安全的问题复杂性越来越大,管理涉及面越来越广,处置周期也越来越长,这些都对传统条线化管理带来了挑战。例如,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上,目前的格局是它们在进入
医院之前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而在进入医院后则由医院管理方负责监管,这使得药品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被划分为几个部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效率。又例如,食品安全的监管、事故的认定工作由卫计委来管理,但执法则等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如果两个环节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也可能造成监管出现问题。再比如,城市道路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市容环保局负责,但由于在规划阶段由规土局负责,建设阶段由建交委负责,如果各环节衔接不好或标准执行不严,可能造成前道工作留下的隐患落到市容环保局,这种部门间职责的不对等可能降低安全管理的效率。 尽管在目前管理体制中,应急办在信息的及时汇总、上传下达方面可以起到一个较好的统筹协调作用,但是对于非应急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而言,这一体制还难以承担起统一协同的作用。 (三)精准管理弱
安全问题无所不在无处不在,由于全覆盖、全领域的重视可能导致管理成本高昂,需要在日常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因此,提前预防预警的关键是能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管理、精准管理来达到“有的放矢”的预防管理。然而,在现实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重点的确认往往更多根据指示或听从领导或依据经验,对于本区域真正个性化、地方性的安全问题则可能被忽视。例如,每次发生全国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往往地方城市政府就将重点放到类似的安全问题领域,而本地区的自身重大隐患可能未能重点关注,这极易导致新的领域的安全重特大事故,这可能也是全国“接二连三”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地方领导可能对本辖区发展情况更为熟稔,工作部门的人员也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地方经验,但是对于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环境、方兴未艾的各类新生事物,都催生了诸多新的安全管理问题,如网上送餐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自动售货鲜果汁的监管、网络诈骗、预付卡监管,输入性公共卫生安全、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等。
(四)社会共治缺
“保一方平安”作为地方政府的底线职责,确实应由政府负主要责任,但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公共安全管理中来,不仅是政府“大包大揽”已无力承担、也不能承担的必然选择,也是“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题中应有之义。城市作为公共安全的“双刃剑”,在增添了安全风险的同时,也通过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文明提升等方式为解决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更多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化企业在安全服务上的高效性,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在3S、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技术上的优势对安全管理的支撑,专家队伍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居民在问题及时发现、危险自我保护等方面的优势,是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路径。但是在现实运作中,政府往往囿于传统思维习惯、压力型管理体制等原因,往往在所有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和环节都采取行政化管理模式,而缺乏更多灵活的安全管理和服务方式。其实,由于城市安全感所具有的相对性,只有通过鼓励全民参与才能更好地配置职责、形成合力,在各负其责中减轻政府负担、提升城市居民对公共安全工作的认可度。
三、治理优化: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方向
针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制度上出现的问题,拟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统一
一方面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强化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编制各类预案清单、3D模拟演练系统、城市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清单等,把危险和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加快应急指挥和处置的速度,包括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搭建多渠道的安全信息平台、构建多元主体联动的应急救助系统以及生产恢复、精神疏导和善后学习工作。
(二)全面覆盖与聚焦重点相统一
一方面,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摸清城市公共安全的所有隐患,做到地域全覆盖、领域全覆盖,编制城市风险分布地图,并明确各部门各层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问卷调查汇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问题,以民主化的方式明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短板和重点;通过智能化和大数据等技术分析城市的敏感空间区域,以科学化方式确定重点区域和领域。
(三)顶层设计与强化基层相统一
一方面,从城市整体层面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统一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和风险的发现报告制度、处置阶段的指挥调度体系和任务分解机制,安全处置后的反馈评价机制等,要有一个明确的职责分工、权威的指挥调度、高效的协同合作制度。另一方面,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在整合基层安全管理相关队伍、资源和信息技术上,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
(四)政府统筹与多元参与相统一
一方面,强化政府内部统筹的力度,包括建立健全城市应急办、公安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部门(消防)和城市网格办等相关职能机构组成的“3+X”定期会商机制和主要联动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加快建立公共安全的差别化勤务管控机制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快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在重点难点领域推进“行刑衔接”。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专家队伍、社区精英和普通老百姓的积极性,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共同构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包括设立专家库、咨询委员会、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清单等。
(五)技术应用与机制创新相统一
一方面充分利用3S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效率。与此同时,以新技术应用为契机,加快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包括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灵活的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快速应急处置机制、绩效监督考核机制、资源创新使用机制等。
一、整体型政府产生的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始创于英国继而在英联邦国家全面推行的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成为全球公共管理改革的源头。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政府再造,推动了全球公共管理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乃至形成所谓的全球性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试图改变政府传统的运作方式,以减少管制、增加竞争、引进企业管理理念为手段,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公共支出为目标,打造“竞争性政府”。这场运动在为各国带来新的行政文化、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逐渐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合作与协调,政府管理碎片化,部门滋长了自我中心主义。具体表现是:
1、政府部门的功能分化造成各个部门在单一年度预算限制下运作,各部门不进行长远规划。
2、政府管理过于注重治疗而忽视预防。比如说,有学者认为,除了教育,英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都是治疗性的,而非预防性的,即等到问题已经出现,政府才介入。
3、政府各个部门考虑更多的是本部门的利益,基本上是对本部门和上级负责,而不是对基层民众或服务对象负责。尽管各自分内工作尽职尽责,但最终往往偏离总体目标和总体利益。
4、政府部门大多从自身角度出发,在相对狭窄的管理范围内制订规划和政策,以封闭的程序进行决策,政府工作缺乏总体规划。为了改变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的愈来愈严重的政府管理碎片化状态,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国家纷纷采取了协作和整合的战略,提出建设整体型政府(在英国先被冠之以“协同政府”,后来称作“整体型政府”)。整体型政府的产生不仅仅是对新公共管理改革中公共部门结构性分化改革的回调,也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种危机事件对公共部门的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恐怖主义的威胁使人们越来越重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以避免政策的相互抵触。应对海啸、飓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大范围的流行病要求政府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另外,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降低了横向沟通与协调的成本;受消费者主义的影响,公民希望政府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学术界的关注焦点逐渐从原子化的模式转向注重整体的分析。这些因素促成了整体型政府理论的产生及实践的发展。
二、整体型政府的内涵
英国学者培利希克斯于1997年出版了着作《整体型政府》。这本书一上市就得到英国新一届工党政府的肯定,成为政府官员广泛阅读的着作。培利希克斯认为,整体型政府是超越政府层级、部门功能分工的鸿沟,以解决人民的问题、为人民提供整合性服务为核心的政府,是关照全体、预防性、整合性、改变文化、结果取向的政府。1997年英国新一届工党政府上台后提出了“协同政府”的概念。协同政府意味着通过横向与纵向的协调,消除政策相互抵触的状况,有效利用稀缺资源,使这一政策领域的不同利益主体团结协作,为公众提供无缝隙的而不是相互分离的服务。澳大利亚给“整体型政府”下的定义是:“整体型政府是指公共服务机构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而实行的跨部门协作,以及为了解决某些特殊问题组成联合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可以侧重政策的制定、项目的管理或者服务的提供。”培利希克斯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改革下的管理模式、整体型政府模式从管理理念、运作原则、组织形态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比较(见表1)。综合各国对于整体型政府的构想和实践,笔者认为,整体型政府具有以下特点:
1、整体型政府是对新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即按照功能划分政府部门的调整,而非根本性的变革。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既不靠相互隔离的政府部门,也不靠设立新的“超级部门”,而是在不取消部门专业化分工的前提下实行跨部门合作。
2、整体型政府的目标是为民众提供整合性的服务,而不是让民众为了解决一个问题而奔波于各个政府部门。为了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不但要靠各个部门各自的努力,更需要政府各部门协同的努力,因此必须要有政府的整合型运作。
3、整体型政府的路径是全方位的合作。合作内容非常广泛,从目标设定到具体操作、从组织结构到文化整合、从政府内部到政府外部无所不包。汤姆?林认为英国的“协同政府”体现在“内外上下”四个方面。“内”即通过新的组织文化、信息管理、人员培训等途径实现组织内部的合作;“外”即通过领导权的分享、捆绑式预算、项目组等途径实现组织之间的合作;“上”指目标设定的由上而下以及对上的责任承担;“下”指以满足顾客需要为服务宗旨以及让服务对象介入服务过程。
三、构建整体型政府的三大基础
为了建设整体型政府,培利希克斯认为,必须进行三项改革,即运用信息技术形成网上治理模式、建立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以构建整体型政府所需要的科技基础、组织基础和人员基础(见图1)。
1、运用信息技术形成网上治理模式
电子化政府经过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政府使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的阶段,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增加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这一阶段的政府称为电脑化政府。随着网络的出现和普及,电子化政府进入第二个阶段。各个国家的各级政府,都积极设置自己的网站,通过网络向民众提供更多本部门的信息和服务,使得政府网站成为政府服务的最佳窗口。此时的电子化政府是以各部门的独立管辖权做为发展的基础,对于一般不充分了解政府部门运作规律和体系的民众而言,仍然不是非常方便的沟通渠道。所以,这一阶段的 电子化政府称为以网络为基础的互相不连接的政府。随着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以及计算机软硬件价格的不断降低,政府的网站连接更加便利,能够建立畅通无阻的层层连接。这个阶段,政府的电子化改革要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三种类型的整合:不同政府层级的整合,不同部门的整合,不同政府网站的整合。这三种类型的整合最后将实现整合成为一个单一的政府入口网站的目标,使民众只要进入这个单一的网站就可以寻求解决他们碰到的任何问题,并接受政府提供的相应服务。这就是电子化政府的第三个阶段,即以网络为基础的整体政府。在网上治理模式的冲击下,政府的行政业务和程序将彻底透明化,不仅民众可以更快速、方便、低成本地了解政府信息、获取政府提供的服务,而且政府的内部运作也能免于传统行政所导致的腐败和不作为。
2、建立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
在既有的功能性部门分工基础上进行政府运作的整合,采取有效策略进行横向的整合,即增加协调的组织机制。在英国,为构建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由首相或内阁建立新的跨部门组织以加强政府部门的合作。增设的跨部门组织有两类,一类是为了某一特殊的政策问题而专门成立的非常设机构,其成员来自不同部门。布莱尔政府迈向整体政府的第一步是1997年成立“社会排斥小组”。“社会排斥小组”的任务是综合处理诸如无家可归者及少女怀孕等需要跨越传统的部门边界来统一解决的棘手问题。另一类是从事战略决策研究的组织,以保证政府决策具有统一性、战略性。如,布莱尔成立的“政策中心”直接隶属首相办公室,它对政府制订的所有政策都有权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绩效与创新小组”直接向首相提供跨部门的中长期公共政策报告,目的是促进政府决策与目标的实现;“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战略合作中心”、“中央秘书局”等机构都具有相似的功能。整体型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运作,具有以下特点:1)政府组织运作的核心以功能性分工的部门运作为主体,但同时融入跨部门的定期及不定期、正式及非正式整合机制。2)增加信息部、人力资源部、策划部等跨部门整合单位,和原来的功能性分工部门结构形成同心圆的整体型组织,以强化沟通效果。3)以预算管制和行政目标管理为核心,定期评审政府业务整合的程度。4)以信息科技的制度化设计,建立政府业务整合的系统。5)各部门的业务应该和其他政府部门、其他层级政府、服务的对象、非营利组织、国际性组织和团体,进行有效的连接,以便于咨询和磋商。整体型政府组织的结构和运作与传统行政组织的不同,在于它不但要依法完成功能性分工的业务需求,更要从解决人民生活事件的角度出发,将政府业务整合的核心观念变为内建的机制。
3、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
为了实现整体型政府的运作目标,必须由高度依存、互相信任、富有合作意识的主动型公务员体系来完成政府的公共事务。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首先是培育共同的执政理念,进行组织运作价值的整合。西方国家普遍认为,在公务员队伍中塑造共同的文化、培育共同的伦理精神和价值体系,是进行跨部门合作的前提条件。澳大利亚总理内阁部大臣皮特?谢哥德认为,所有政府部门都应该通过独一无二的行政理念联系在一起。澳大利亚管理顾问委员会2004年的报告———《把政府联结起来:整体型政府对澳大利亚面临的主要挑战的回应》指出要建立支持澳大利亚公共部门的文化,以“一起工作”为口号,形成相应的价值和行为准则来推进整体型政府的实施。
其次,进行公务员薪酬改革。合理的薪酬制度产生的奖优惩劣效果,有助于在公务员队伍形成良性竞争,激励卓越的公务员行为。英国从1996年开始,不论是高级公务员还是一般公务员,都已采用以绩效定薪酬的制度,废除了传统的职务等级和薪酬等级。新工党政府在“协同政府”框架下,继续进行薪酬改革。一是确立和完善以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改变以往目标与薪酬缺乏联系的现象;二是简化工资评价框架,给予地方管理者在制定薪酬标准上更大的灵活性,改变职位与职能隔离的现象。
第三,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管理是一场深刻的管理学革命,它将组织看作是一个生态体系,强调系统思考和组织学习,通过培养个人、团体和组织整体的学习能力,来实现自身的变革,以适应外界环境变化的要求。创建学习型组织,就是要加大公务员培训和发展方面的投入。英国1999年6月成立了集研究、培训、咨询于一体的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CMPS),专门负责高级公务员的培训。创建学习型组织,还要打破官僚制对公务员尤其是一线执行人员创新能力的束缚,鼓励人才创新。
四、结语
整体型政府理论和实践对于英国工党保持和巩固执政地位功不可没。但是受制于各国、各地区的发展程度和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整体型政府理论在不同国家、地区的适用性和发挥作用的程度也必然存在较大差异,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区都适用的万能药。不同政府在引入这一理论之前必须经过仔细的考虑并对所需成本进行认真分析。而且,整体型政府理论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问题便是其中的焦点问题,它需要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一方面采取统一行动、共同的标准和共享的组织体系,另一方面又要求各个部门为纵向的责任体系负责。
在讲授推断统计学部分时,我们选择的案例也来自于教师的科研、生活实践。例如,某幼儿园教师在教学中采用了一种新方法,怎样证明该方法有效?首先应该证明实验班和对照班的幼儿在某一方面的认知能力无差异,在使用了新方法后,如果实验班在某一方面的认知能力优于对照班,才能说明该方法有效。我们把这一实例用于方差分析的教学中,学生不再认为平时的工作学习中用不着推断统计学的知识,体验到推断统计学知识不仅是统计学的核心与精华所在,在日常生活和学习工作中也大有用处。案例教学是《应用统计学》课程的重要教学手段,我们不仅在课堂教学中采用了上述案例教学法,同时,在课后练习中也给学生布置了一些案例分析的作业。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大量的实际问题,这不仅可以使学生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来自于外部压力的学生学习主动性缺失
主动性可能来自于压力,这种主动性常常是暂时的,带有较大的功利性,一旦达到目标,主动性就消失了。兴趣是主动性的另一个来源,比较而言,来自于兴趣的主动性则比较持久,但是兴趣的培养是长期的过程,绝非一门课程能够胜任的。“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兴趣,会影响学生的整个学习活动,影响学生的学习氛围。如果学生对所学的课程感兴趣,就会对其学习动机和学习态度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学习效果。”
1.以就业为导向的高校评价考核体系
始于20世纪末的高校扩招带来的问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教育部等高校主管部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考核与监管,以期从源头上控制没有社会需求的专业招生。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对的,但各高校采取种种手段应付就业率的考核,不仅出现了学生“被就业”等荒谬的事情,还直接影响了高校教学效果。各高校、各专业都要应对日益激烈的生源竞争,甚至是与国外的高校竞争。竞争不仅是各高校实力(师资、科研水平、综合水平)的比较,就业率也是其中重要的方面,如果这些争取来的学生不能按期完成学业,顺利就业,对各高校、各专业来说无异于自损招牌,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学生只要进了大学的门,一般情况下都能顺利拿到文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确保这一点,这实际上变相剥夺了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独立考评的权力。在教与学的博弈中,如果学校管理部门管理设置的前提是绝大多数学生都能拿到文凭,即专业课学习都通过考试,那么学生对应用统计学这类有难度课程不会有学习的压力,他们会认为反正最后考试都能过。况且,学生手里还掌握着“学评教”这个对付教师的“法宝”,迎合学生的需求是教师的理性选择。
2.公共管理专业的影响
“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仍然比较落后,学科边界模糊,视野狭窄,基础不牢,知识体系不完整,研究方法陈旧,知识创新不足,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发展,针对性、应用性不强。”学科边界模糊使研究内容多而庞杂,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多,学生感觉“老虎吃天,无从下手”,基本上学习的都是“屠龙术”;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落后,借鉴学习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学生不仅面临较多的学习内容,在总学分一定的前提下,必然是各种方法都了解,但是都不精,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没有就业的竞争优势,公共管理成了一个所谓的“万金油”专业。政府扩张权力,公务员待遇优厚,工作稳定,每年都吸引了大批毕业生考公务员,近几年考公务员成了高校毕业生的首选,这种形势使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更加困难。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很不发达,那么与公共管理专业对口的就只有政府部门,进政府机关只能考公务员,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对学生考公务员并没有直接的帮助,这些必然影响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和热情。
(二)高校科层化管理模式的影响
科层化管理模式注重的是程序和规则,正如默顿所强调的 “:规则原本只是手段,现在却变成了终极目标”。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不仅有共性,还因为学科、专业及教师、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性,特性服从严格的规则制度,要求教学活动服从行政命令,这必然给教学带来种种困扰,应用统计学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文理科合班教学
我们的授课对象是按大类招生的公共管理,文理兼收。高中阶段理科的数学已经包括了概率论的初步知识,文科的学生则没有学习过这部分内容。这给我们的教学带来了较大影响,文科学生在过去的学习中已经形成了重思辨思维,轻逻辑思维的思维定势,普遍对与数学相关的课程有恐惧感。这要求我们要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既不能使文科的学生学不懂,又不能让理科的学生感到没兴趣。我们应用统计学的授课教师首先要消除文科学生的恐惧感,并逐步建立起用统计数字来说明事实,用统计推断来验证主观判断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利用统计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
2.大班教学,课时压缩
作为公共管理的专业基础课,应用统计学曾经是4学分,在倡导学生自主性学习的背景下,学校对专业课的数量和课时都进行了调整,应用统计学现在是2学分(32学时),但课程内容没有减少。内容多,课时少,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应用统计学的概念、公式多而且概念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而且从基本概率知识到推断统计学的各种方法之间存在层层递进的关联,前面的假设检验等知识没有掌握,后面的相关分析、方差分析等就很难理解。学生必须做课后学习、阅读、练习和实践活动,否则很难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课后学习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甚至成为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我们将课后学习分为三个部分:内容自学、习题练习、上机练习,内容自学通过课堂讨论或完成作业的方式检查;上机练习用来检查学生的完成情况,并作为平时成绩。
《应用统计学》是公共管理的专业基础课,安排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或二年级第一学期,这个学习时段学生学习负担较重。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和学生同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基本知识和概念需要学生课外学习,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每年公共管理专业招生的数量基本固定,出于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一般都是按50多人的大班进行授课,案例讨论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参与,这不仅影响教学效果,也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应用统计学》采用案例教学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与公共管理的其他专业课相比,其内容没有吸引力。在高校实施“学评教”的考核压力下,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可能影响教师的教学考核等级,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3.教学环节不匹配
《应用统计学》一直沿用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注定了考试内容注重基本概念和计算,而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考试和平时的教学存在着脱节的现象。(三)缺少案例以及合适的教材经济管理类学科发展比较成熟,统计学的基本方法已经广泛深入地运用在管理实践中,因此,各类合适教学的案例也比较多,有专门的案例教材。“在我国目前的公共决策实践中,一些功能环节往往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忽视,科学的、合理的决策程序并未完全确立起来……少数领导者凭经验,甚至按主观设想拍板的情形并未绝迹。”实践中收集分析真实数据的基本统计方法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囿于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方法的不足,切合中国实际,又能够用于教学的案例较少。
缺少合适的教材是我们面临的又一个问题,目前的统计学教科书多是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的教材大多是针对MPA的,内容和深度都不适合本科生;用经济管理类的教材又面临例题和习题都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内容与本专业的关系不大的问题,学生感觉统计学方法不是公共管理体系的,与其他的专业课完全是两张皮,没有结合起来。
对策和思路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改进。
(一)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我们以应用统计学为核心,将收集资料、整理分析资料、得到结论等统计工作环节,分别由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应用统计学等几门相互衔接而又各自独立的课程体现出来。这样不仅让学生体验了一个完整的统计工作过程,激发了学习兴趣,而且还能引导学生从问题入手,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得到科学合理的结论。通过这些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不仅学到了相应的知识,而且得到了怎样解决问题的方法;改变了以往课程结束后,学生考完试,知识又还给教师的状况;参与了不同阶段的统计工作,掌握了用统计工具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方法,增强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改变了文科学生重思辨能力,轻逻辑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差的倾向。
(二)考试方式改革
在遵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将闭卷笔试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闭卷笔试重点考查学生对《应用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运算以及推理能力的考查,平时考核的模式不拘一格,包括教学中的讨论、答辩和作业、上机考核、小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学生的成绩可根据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学习过程中提交的小论文、上机操作和笔试闭卷卷面考试成绩等来综合评定。这样,可以引导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积极收集教学案例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注意收集公共管理的相关案例,一方面是来自学生的各种科技立项及问卷大赛的调查,例如前述学生自己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上的问卷调查,这些调查的样本量一般都不够大,问卷设计还存在着问题;教师的科研项目也是另一个重要来源。目前,我们已经有城市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及社区满意度等5、6个调查数据库,大都是中等规模的调查,基本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
我们以案例教学为主要试验方法,对公共管理类应用统计教学的理念、内容、方法、手段、考核等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探索和尝试,由于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限制及高校教学管理模式的影响,这一教改项目的效果还很难评价。随着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建设理念的逐步深入,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实践活动改革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具备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掌握统计研究方法的是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如何适应这一变化,培养大批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依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公共部门的变革回应了几个相互联系的重大现实问题,包括:职能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低效率;经济理论的变化;私营部门相关变化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全球化作为一种经济力量的兴起;技术变化使得分权同时又能更好地控制全局成为可能。
行政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鲜明的发展阶段:前传统阶段、公共行政传统模式阶段和公共管理改革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管理模式。从上一个阶段过渡到下一个阶段并非轻而易举,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的过渡至今尚未完成。但这只是时间的问题。因为新模式背后的理论基础非常强大。这场变革运动以“新公共管理”着称,尽管这个名称引起了争论,然而它不但在蓬勃发展着,而且是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采取的管理模式的最佳表述。传统的行政模式相对于它所处的时代是一项伟大的改革,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一、前传统模式
很显然,在19世纪末官僚体制理论尚未健全之前,已经存在着某种形式的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它与政府这一概念以及文明的兴起一样历史悠久。正如格拉登(Gladden)指出的那样,行政的某种模式自从政府出现之后就一直存在着。
首先是创始者或领导者赋予社会以可能,然后是组织者或行政者使之永恒。行政或事务管理是所有社会活动中的中间因素,虽然不是光彩夺目,但对社会的持续发展却是至关重要的。
公认的行政体制在古埃及就已经存在了,其管辖范围从每年的尼罗河泛滥引起的灌溉事务到金字塔的建造。中国在汉朝就采用了儒家规范,认为政府应当是民选的,不是根据出身,而是根据品德和能力,政府的主要目标是谋取人民的福利。在欧洲,各种帝国——希腊、罗马、神圣罗马、西班牙等首先是行政帝国,它们由中央通过各种规则和程序进行管理。韦伯认为,中世纪“现代”国家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官僚治理结构的发展”。
尽管这些国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但它们具有共同的特点,这可以称为前现代。也就是说,早期的行政体制本质上是人格化的,或者说是建立在韦伯所说的“裙带关系”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以效忠国王或大臣等某个特定的人为基础,而不是非人格化的;以效忠组织或国家为基础而不是以个人为基础。尽管存在着这么一种观点,即认为行政管理本身不为人赞许的特点仅仅来自于传统模式,但早期的做法常常导致谋求个人利益的贪污行为或滥用职权。在早期行政体制下,我们现在看来觉得很奇怪的做法曾是当时执政政府职能的普遍行为。那些一心走仕途的人往往依靠朋友或亲戚获取工作或买官,这就是说先以钱来收买海关官员或税收官员,然后再向客户伸手要钱,从而既回收了最初的买官投资成本,又可以大赚一笔。美国19世纪的“政党分肥制度”意味着在执政党发生了变化的同时,政府中的所有行政职位也发生了变化。
前现代官僚体制是“个人的、传统的、扩散的、同类的和特殊的”,而按照韦伯的论证,现代官僚体制应当是“非人格化的、理性的、具体的、成就取向的和普遍的”。个人化政府往往是低效率的:裙带关系意味着无能的而不是能干的人被安排到领导岗位上;政党分肥制常常导致腐败,此外还存在着严重的低效率。传统行政模式的巨大成功使得早期做法看起来很奇怪。专业化、非政治化行政在我们看来是如此顺理成章,以至难以想像到会有别的制度存在。西方的行政制度即使简单到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想法,也是直到1854年英国的诺思科特—屈维廉报告出台后才开始建立,尽管这种制度在中国早已通行很久了。
二、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
在19世纪末期,另外一种模式开始在全世界流行,这就是所谓的传统行政模式。它的主要理论基础来源于几个国家的学者,即,美国的伍德罗·威尔逊和德国的马克斯·韦伯,人们把他们和官僚制模式相联系;弗雷德里克·泰勒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管理理论,该理论也来源于对美国私营部门的运用,为公共行政提供了方法。与其他理论家不同,泰勒没有着力关注公共部门,可是他的理论却在该领域具有广泛影响。这三位理论家是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主要影响者。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还要加上诺思科特和屈维廉,他们对美国之外的国家的行政尤其是威尔逊的行政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19世纪中期,诺思科特和屈维廉最先提出了通过考试和品德来任命官员的主张,并提出了无偏见和行政中立的观点。
传统的行政模式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官僚制。政府应当根据等级、官僚原则进行组织。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对官僚制度有一个经典的、清晰的分析。虽然这种官僚制思想在商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采用过,但它在公共部门得到了更好和更长久的执行。
2.最好的工作方式和程序都在详尽全面的手册中加以规定,以供行政人员遵循。严格地遵守这些原则将会为组织运行提供最好的方式。
3.官僚服务。一旦政府涉足政策领域,它将成为通过官僚体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
4.在政治、行政二者的关系中,行政管理者一般认为政治与行政事务是可以分开的。行政就是贯彻执行指令,而任何事关政策或战略事务的决定都应当由政治领导者做出,这可以确保民主责任制。
5.公共利益被假定为公务员个人的惟一动机,为公众服务是无私的付出。
6.职业化官僚制。公共行政被看做是一种特殊活动,因而要求公务员保持中立、默默无闻、终身雇用以及平等地服务于任何一个政治领导人。
7.行政任务的书面含义是执行他人的指令而不承担由此而致的个人责任。
通过对比早期的行政模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韦伯体系的主要优点和不同点。韦伯制度和它以前的各种模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以规则为基础的非人格化的制度取代了人格化的行政管理制度。一个组织及其规则要比组织中的任何个人都重要。官僚制度就其运作以及如何对客户做出反应方面必须是非人格化的。正如韦伯所论证的那样:“将现代公职管理归并为各种规定深深地触及了它的本质。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认为,以法令形式来命令执行某些事务的权威已被合法地授予了公共机关。这并没有授予某机构具体情况下通过指令实施某种事务的权力。它只能是抽象地管制某种事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通过个人特权和赋予特许权管制所有事务。后者的情况完全是由世袭制支配的,至少就
这些事务不是不可被侵犯的传统而言是这种情况。”
这一点非常重要。早期的行政管理以人际关系为基础,个人要忠诚于亲戚、保护人、领导人或政党,而不是对体制负责。有时,早期行政管理在政治上是比较敏感的,因为行政机关的人员是任命的,他们更是政客的臂膀或主流阶级。但是,它也常常是专制的,专制的行政可能是不公平的,特别是对那些不能够或者不愿意投入个人政治游戏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一个以韦伯原则为基础的非人格化的制度可以完全消除专制——至少在理想情况下是如此。档案的存在、前例原则的参照和法律依据意味着在相同的环境中总是会做出相同的决策。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效率更高,而且公民和官僚等级制中的人员都知道自己所处的立场。
其他的差别均与此相联系。在各种规定和非人格化的基础上,会很自然地形成严格的等级制度。等级制度及其规定在个人离开组织后保持不变。虽然韦伯强调的是整个制度,但他也注意到了官僚制组织中的个人任期和条件。
传统行政模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它为全世界各国政府所广泛采用。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它都显示出了优势。与以前腐败盛行的制度相比,它更具效率,而且职业化公务员的思想对个人以及业余服务都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然而,该模式现在也暴露出了问题,这些问题表明该模式即使不能说已经过时了,也可以说即将过时。
传统官僚制度是在工业发展过程中的某个特定时间段发展起来的,它的制度和技术适用于更早的时期。如果政府工作人员被看做机器人,只需对简单的刺激做出反应,难以承担起做出决策的责任,而且在操作手册中都有了事无巨细的规定,那么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可能是合适的。然而在私营部门,正式的等级制度不再被认为是运行良好的了。
公共行政的理论支柱已经难以描述政府现实了。政治控制理论已经问题重重。行政意味着遵从他人的指令,因此要求有一个秩序井然的收发方法。指令的发出者与实施者之间有一个明确的划分。但是这并不现实,并且随着公共服务规模和领域的扩大而愈加不可能。传统模式的另一理论支柱——官僚制理论也不再被认为是组织的特别有效形式。正式的官僚体制可能有它的优势,但人们也认为它往往培养墨守成规者而不是创新者;鼓励行政人员规避风险而不是勇于冒险,鼓励他们浪费稀缺资源而不是有效利用。韦伯曾把官僚制看成是“理想类型”,但现在这种理想类型却培养了惰性、丧失进取心、导致平庸和低效率,这些被认为是公共部门的特有病。它也由此遭受批评。实际上,“官僚”这个词在今天更多地被看成是低效率的同义词。
传统模式的所有事实都已经受到了挑战,官僚制的确有威力,但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适用,它会带来一些负面的结果。试图探求惟一的最佳方式是不切实际的,这会导致组织运作的僵化。私营部门中率先采用的灵活管理体制正在被政府部门所采用。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并不是政府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惟一形式。而且行使官僚权力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政府实际上可以通过补贴、法规或合同间接地在这一领域起作用。政治和行政在现实中很长时间里都一直相互交错。公众要求在原先政府独立于民众而运作的领域中建立更好的责任机制。虽然公务员可能会受到公共利益的奖励,但现在看来政治游戏者有他们自身的利益这一点也是无可争辩的。他们也可能是为了自身的进步或所在部门的发展而工作,而不再是原来想像的那样时刻都是出于纯洁和无私的动机。现在公务员的不同寻常的雇用现象已经弱化多了,特别是考虑到私营部门在这方面的变化,私营部门雇用制已是非常少见了。最后,公共部门的任务现在被认为具有了更多的管理性质,这要求行政人员对于他们的工作绩效负起责任来,而不仅仅是行政命令和执行指令。
关键之处在于,传统模式在大约一百年里没有多少变化,而现在却发生了全面变化。诸多观点构成了一种范式——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而现在由于传统模式本身的问题,范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和转移。
传统模式是僵化的、官僚的,只是侧重于结构和过程。然而它确实比以前存在的模式要好得多。以功绩制为基础的任命制、正式的官僚制以及政治和行政能够并且应该分开的想法都足以构成一个行政体制的充分原则,尤其是对一个处于稳定阶段运行的制度。20世纪的大部分时期,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主导着公共服务理论和实践。尽管传统模式做出了多年的贡献,但它现在面临的主要批评是,其理论和实践都不足以适应公共部门管理的发展。传统模式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一个很好的模式,但现在它的时代过去了。
传统的行政模式衰落的主要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它不再运作良好了。当理论和经济研究都表明政府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具有内在低效率时,政治家们开始询问一些笨拙的问题就毫不奇怪了。为什么公务员是终身雇用的而别人却不是?为什么他们不是以合同形式雇用?如果有人受雇从事一份工作,确保该雇员做好这份工作有何过错?公务员制度至少在西方国家已经大失民心,政府进行相关改革时阻力极小。而这些改革以前曾一度被认为会破坏公务员制度。一旦变化开始发生,传统模式的各个方面也就随之分崩离析了。
三、新公共管理模式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公共部门出现了一种针对传统行政模式的缺陷的新管理方法。这种方法可以缓解传统模式的某些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公共部门运转方面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这种新的管理方法有很多名称:“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典范”或“企业型政府”。到90年代后期,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使用“新公共管理”的概念。
尽管新公共管理的名称众多,但对于公共部门管理发生的实际变化而言,人们还是有一种共识。第一,无论这种模式叫什么,它都代表着一种与传统公共行政不同的重大变化,它更为关注结果的实现和管理者的个人责任。第二,它明确表示要摆脱古典官僚制,从而使组织、人事、任期和条件更加灵活。第三,它明确规定了组织和人事目标,这就可以根据绩效指标测量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同样,还可以对计划方案进行更为系统的评估,也可以比以前更为严格地确定政府计划是否实现了其预定目标。第四,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更有可能带有政治色彩地致力于政府工作,而不是无党派或中立的。第五,政府更有可能受到市场的检验,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与提供者区分开,即将“掌舵者与划桨者区分开”。政府介入并不一定总是指政府通过官僚手段行事。第六,出现了通过民营化和市场检验、签订合同等方式减少政府职能的趋势。在某种情况下,这是根本性的。一旦发生了从过程向结果转化的重要变革,所有与此相连的连续性步骤就都是必要的。
霍姆斯(Holmes)和尚德(Shand)对这次改革的特点作了一个特别有用的概括。他们把新公共管理视作范式,这种好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点:(1)这是一种更加富有战略性或结构导向型的决策方法(强调效率、结果和服务质量)。(2)分权式管理环境取代了高度集中的等级组织结构。这使资源分配和服务派送更加接近供应本身,由此可以得到更多相关的信息和来自客户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反馈。(3)可以更为灵活地探索代替直接供应公共产品的方法,从而提供成本节约的政策结果。(4)关注权威与责任的对应,以此作为提 高绩效的关键环节,这包括强调明确的绩效合同的机制。(5)在公共部门之间和内部创造一个竞争性的环境。(6)加强中央战略决策能力,使其能够迅速、灵活和低成本地驾驭政府对外部变化和多元利益做出反应。(7)通过要求提供有关结果和全面成本的报告来提高责任度和透明度。(8)宽泛的服务预算和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着这些变化的发生。
新公共管理并没有认为实现某结果有一条最好的途径。管理者在被赋予责任之前并没有被告知如何获得结果。决定工作方式是管理者的一个职责,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的目标,管理者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新公共管理的改革浪潮由各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模式的理论所支持。这包括:政府工作人员被假定为具有经济利益动机;私营部门的灵活管理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经验;政治与行政不可分离。在从行政到管理的理论变化中,一个关键的区别是:行政是执行指令,而管理是获取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公共管理从经济学和私营部门获取了主要的理论支持。
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讲,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家是奥斯特罗姆。在20世纪70年代初,他就指出,组织有两种对立的形式:官僚制和市场。在奥斯特罗姆眼里,官僚组织相对于市场选择是低效率和低成效的。官僚行政模式缺乏竞争、消费者主权和低成本选择下的激励。他指出,许多当代政治经济学家以经济理论导出的一种范式为基础,“向传统行政理论的许多基本假设提出了挑战”。
新公共管理证实了奥斯特罗姆的观点,尽管这种观点经过一段时间才被采用。在奥斯特罗姆的着作中,我们能看到新公共管理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从经济学视角看,它是市场导向的。这运用的是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委托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第二,它否定以官僚制作为组织原则。
正如亚当·斯密所洞见的那样,如果允许个人追求最佳结果,那么市场就是更为有效的资源分配形式。
另一个理论变化是私营部门管理理论的变化,即打破了公共部门制度中曾被认为是基本要素但实际不是的东西。公务员在和客户打交道时必须公平和公正,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务员需要保持政治中立或者终身雇用。衡量公共部门绩效可能确实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努力去这样做。公共部门的政治本质确实有别于私营部门,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行动都是政治性的,或者所有的政策都由政治家做出。以前被认为是公务员必须做的现在已经成为特例,人们很难理解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会因为合同雇用制或业余工作制而遭受破坏。然而所有这些都有悖于曾被视为公共雇用的必要条件。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间除却最高层的管理外,许多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很难认可公共部门的不同于一般的雇用方式。
也许,私营部门为我们提供了重视结果的经验。传统行政模式正是由于强调结构和过程而非结果才深受批评。另外,正如前面讨论过的,官僚组织并不自然就有效率。私营部门已经在实践其他的组织结构——利润中心、分权、雇员灵活性——所有这些也正在为公共部门所采用。
四、发展中国家的公共管理
尽管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相比,新公共管理适合于发达国家,但这是否同样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却不得而知。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始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方式就必然适用于不同的环境。新公共管理可能与发达国家特定的文化背景相联系,那么与新公共管理兴起并占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相比,不发达国家在采用时就会受到限制。
发展中国家的确也采用过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因此也盛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和所有熟悉的官僚制度。官员通过考试获得了终身雇用。即使在最贫穷的国家,官僚制度也要维护那些地位显赫、薪水相对较高的精英集团的利益。
有人认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同样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这是因为传统的官僚制在许多国家都已失败。霍姆斯和尚德都主张,“我们应当更多地关注管理改革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我们相信,基本原则对每一个国家都是适用的。”另一方面,米诺格认为,“市场检测和内部市场等复杂的改革不可能在发达国家之外行之有效。”然而,与把新公共管理排除在发展中国家之外相反,更为合理的方法是以务实的方式具体确定新公共管理在发展中国家运用的一系列前提条件。斯蒂格利兹主张一种新的发展日程。它包括国家作用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政府和私营部门进行合作,促进政府建立市场。在一些领域,政府应当更多地进行市场调节。这就要求政府改善自身的工作绩效,通过尽可能地利用和促进竞争来广泛使用类似于市场的机制。
任何国家在采用这些观点推进市场经济建设的时候,都应当有足够的基础条件以采用包括市场检验和履行合同在内的新公共管理。
五、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毋庸置疑,人们会对这场改革有对立的评价。当然,这场变化还没有得到完善的运作,会出现一些错误,向新模式转变的过程也存在各种问题。这些不足似乎会导致政治上要求回到原来非党派、中立的行政制度,但这实际上极不可能。更为可能的是,要进一步完善改革中尚不完善的地方,然后逐步演进到另一种模式。传统模式以及它所坚持的主张已经结束了。
这种观点并没有得到普遍赞同。有意思的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批评家也越来越多。他们的批评涉及了公共部门改革的方方面面。有人认为没有什么范式变化,也没有发生国际范围的变化。批评家们认为,公共管理的改革是对民主的攻击,是意识运动,是一种流行时尚,在已经尝试过的公务员变化中导致了士气低落。这些观点有些是有道理的,而另外一些则完全不着边际。确实,反对者和批评家难于就争论的焦点达成一致。有无范式变化问题是公共管理改革中最具争论性的问题之一。
(一)范式变化
人们就新公共管理展开的争论最有意思的一个方面在于,尽管最激烈的批评家也承认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变化是否足够大到可以构成一个范式变化却有待商榷。尽管有人仍然不太相信,但再次考察一下范式是什么,考察一下公共行政中的竞争性范式是否有效是有用的。我认为,无论是采用“范式”的通常意义,还是与库恩着作相关的用法,“范式”这个术语无论指代传统行政模式还是公共管理改革都是合适的(这些公共改革联系在一起就被称为新公共管理)。
除了强调结果并通过各种机制来实现结果外,关键的不同是其背后的经济学和私营部门管理理论基础。在这一点上,公共行政的基础是公共利益激励理论、官僚制理论和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人们认为,有足够的差异可以说明存在不同的范式:官僚和市场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组织运作方式;公务员的公共利益激励不同于市场理性行为假设;政治与行政分离被普遍认为是不切实际的;侧重于过程的传统模式与侧重于结果的新模式完全不同。
(二)一场国际运动
公共部门改革是否构成了一种国际现象也是争论的焦点之一。人们已经注意到,类似的改革运动已经在好几个国家发生了。汤普森认为新公共管理是一场世界性的变革,因为它几乎影响到了全世界的每个角落。对世界上最大的123个国家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重要的政府改革正在全世界进行。在很大程度上,类似的改革也发生在各个不同的国家。凯特尔也认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如火如荼。这场运动从两个方面看是国际性的。首先,它已经扩展到了蒙古、瑞典、新西兰和美国等一系列国家。其次,改革范围很广,政府已经利用管理改革来重塑国家的作用及其与国民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胡德也提出反对全球化范式的思想。这有三个原因。首先,公共行政传统方法的部分撤退并不一定表明,新公共管理的单一模式会在全世界适用,也不意味着旧的模式就会彻底消失。其次,全球化范式的思想忽略了截然不同且路径依赖的国情,正是在这些不同的环境中发生了当代公共管理的变化。第三,公共管理在过去一二十年里是否足够稳定以至可以被视为一套单一的思想和做法。
按照胡德等批评家的逻辑,不同国家的改革内容、时间安排和战略的差别就意味着不存在全球化的运动。在批评家们看来,只要说改革具有相似性,似乎就意味着改革应该一模一样并同时发生。其实,改革范围和速度存在着不同。英格拉哈姆认为有三种改革模式:新英格兰模式摧毁了旧结构而代之以竞争性、市场导向组织,这代表出现的线段的一个端点。美国代表了线段的另一端,新兴政府建立在旧的官僚体制基础上,并没有发生会导致游戏规则改变的系统改革。线段的中点是阶段改革战略,这以澳大利亚和英国为代表。这种模式奉行变化的战略, 它首先攻击旧体制的复杂和僵化之处,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进行其他改革。不同的国家所受的制度约束不同,改革的不同之处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目前,在公共管理改革运动中,存在理论趋同化以及公共部门改革者所使用的工具和战略的趋同化的情况。我们没有必要由于存在一场世界范围的公共部门改革运动,就说改革是不可抵制的、统一的、全球的。更为正确的观点是公共部门改革涉及了相似的政策工具,正如博斯托姆(Bostom)认为的那样:虽然全世界对改革的说法五花八门,但最近关于政府重组、重塑和更新的大部分努力都有近似的目标,即提高公共部门的效果和效率,提高公共部门对顾客的反应程度,减少公共开支,增强管理责任。这些努力所选择的工具也非常相似:商业化、公司化和企业化;责任下放;从投入控制转向产出和结果控制;更严格的绩效规定和更广泛的合同履行。
凯特尔也认为,“这场运动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是因为很多国家在短时间内以相似的基本战略实施着改革。”他进而列举这些战略,包括:生产率——以更少的税收生产更多的公共服务;市场化——利用市场化进行激励;分权:政策——分离购买者与供给者;对结果承担责任的制度。
因此,各国改革之间存在着比批评家认可的更多的形似性。发生变化的是模式背后的理论基础而不是改革的细节。
(三)新公共管理运动会持续吗?
新公共管理的批评家认为这场运动将会消失,有的甚至认为它从没有发生过。林恩认为公共管理将逐渐消退。他认为,尽管新公共管理被其推崇者尊为范式,但只是昙花一现,很可能衰退。因为:(1)在政治过渡中,曾赋予其灵感的威斯敏斯特改革的初始模式将最终被破坏,党派人士和学者之流将看到新公共管理被推出历史舞台。(2)随着各国各部门间比较实践的积累,改革的基本不同之处将使其表面化的相似之处相形见绌。(3)术语“新”将会由于后面出现了更为新兴的事物,而被看做一个很麻烦的形容词。(4)政治争论将呼唤新的主题来吸引和支持下一轮行政改革思想。
上述论点值得商榷。关于第一点,政治变化当然能够先于任何改革。但林恩所指的威斯敏斯特制度中发生的变化是指政府的变化。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表现为从左派过渡到右派,在一些地方是又回到左派。在英国则是从右派到左派。新公共管理或者变化依旧,或者像1996年的澳大利亚国民政府那样加速了变化。关于林恩所指的第二点,各国改革情况是不同的,但改革背后的理论是一样的。正如前面已经论述的那样,不同的国家不是处于不同的路径上,而是远近不同的路径。林恩所说的第三点和第四点有待进一步的考查。
林恩认为,“新”这个词变得越来越不合适确有几分道理。考虑到这个词首次引用以来已经有十多年了,那么什么时候这个“新”不再新了呢?在20世纪的美国有这么一件事情,60年代后期,美国开始“新公共行政”。针对旧官僚制发展起来的这种制度,更多地强调价值、平等和公共行政的定性方面。几年之后,当效率问题日益突出的时候,该制度也就萎缩了。同样,将来,“新公共管理”中的“新”也将不得不退缩,但不管怎样,关键的变化是从公共行政过渡到了公共管理。
林恩的第四点易于驳斥。将来当然会出现新的主题或模式以供讨论,如电子政府。本文把世界看做是范式的连续,某种范式最终肯定会消失。
对新管理模式的批评实际上大多来自学术界而不是实业界。这似乎是因为学术界出于职业和专业的特点,对某个事件吹毛求疵而不是欢呼成功。
六、结论
政府管理在过去的一百五十年里经历了三种模式。首先是人格化或前现代行政模式,当该模式日益暴露其缺陷以及出于提高效率的目的,它就被第二种模式即传统的官僚行政模式所取代。同样,当传统行政模式问题重重时,它就为第三种模式即新公共管理取代,从政府转向替代性市场。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场的主导地位就如同20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官僚制度居主导地位一样。在任何一种政府制度中,官僚和市场都是共存的,只是在某个阶段一种形式占主导地位,而在另一阶段,另一种形式占主导地位。新公共管理时代是官僚制日益削弱而市场在公共行政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时期。
在现实中,市场和官僚体制相互需要,相互补充。新公共管理不可能完全代替官僚制,正如1989年以前的东欧,官僚制不可能代替市场一样。但新公共管理运动表明的是,早期传统官僚制的许多功能都可以而且现在经常由市场来执行。在一个官僚制作为组织原则日益削弱的环境下,市场解决方案就会被推出。当然不是所有的市场药方都能成功,但这不是问题的核心。政府将从新公共管理这一工具箱中探寻到解决方案。如果这些方案行之无效,政府就会从同一来源中寻找其他方案。政府管理背后的理论基础已经发生了变革,我们完全可以用“范式”这一术语来描述它。在公共行政学术界,有许多对新公共管理持否定态度的批评家。但是他们的批评对迅速开展的政府改革影响很小。在新公共管理模式之后,会出现另一种新的模式,但肯定不会回到传统的行政模式。
公共管理类专业是目前很多综合类高等院校开设的专业,它包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随着公务员就业热,这个专业的招生前景越来越广阔。公共管理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毫无疑问,公共管理类专业不同于一般的基础类专业,其培养目标并不仅限于学生在基础理论方面的融会贯通,而应该更侧重于学生应用型能力的培养。公共管理类专业培养目标就是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和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具有高度公共责任感和公共服务精神,适应当代公共管理现实需要的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所有专业课程毋庸置疑的教学使命是追求教学效果和本专业培养目标的高度契合。传统教学模式下,专业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学生专业理论知识体系的培养,但对于应用型专业来说,专业课程单纯的理论知识教学导向是远远不够的,学生能力的培养同样重要。而这在传统教学实践中往往容易被专业课程教师所忽视。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加上本科学生社会经历有限,且公共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抽象性,因此不少学生在对专业课程的认识上,视其为“万金油”,什么都学,但觉得学与不学差别不大,专业性、实用性不强。在这种认知影响下,学生参与专业课程教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难免大打折扣。因此,传统教学理念导向下的课程教学活动的效果,就会与培养提升学生能力的目标出现一定的偏离。专业课程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可以在教学实践中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试形式等多方面着手。本文拟从公共管理类课程的特点出发,结合多年教学实践,从上述角度逐一探讨。
一、采取基于能力培养的多种教学方法
要实现能力和知识的双重培养目标,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尤其是实践教学方法的凸显是必不可少的。除了最为传统的讲授法之外,还可以采用互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开放教学法等。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针对专业课程的不同教学内容,结合教师教学经验,尝试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较好发挥学生学习时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实现其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一)案例教学法
鉴于公共管理学科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目前案例教学法是国内外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中非常提倡的教学方法。教师结合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组织学生分析、讨论典型的专业课程的相关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把公共管理理论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紧密结合,把专业知识运用到公共管理实践中,在公共管理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然后结合专业知识研究分析,解决公共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将学习研究的成果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做到公共管理知识“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服务于社会”。为增加案例的可看性和趣味性,授课教师在案例可多选择一些视频资料。如《城市管理》课程,在第一章绪论教学中,教师引入了中央台“热线12”节目“恼人的夜市”报道视频,因为该报道是聚焦于中央民族大学周边魏公村夜市喧闹、乱搭乱建等问题,学生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感同身受,非常活跃,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中了解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和管理客体。在媒体报道一年多后,魏公村违章乱建的建筑均被相关部门拆除,但拆下的建筑材料、砖头、泡沫被乱扔,街上尘土飞扬,持续好几天无相关部门问津,给过往行人带来了诸多不便。教师又在课堂上以此为例,启发学生思考城市管理中各管理部门配合协作的必要性和有效性。除了授课教师查找课程案例材料外,还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由学生联系课程专业理论,主动寻找相关公共管理实践案例,并以小组形式分组在课下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形成系统的分析报告,在专业课程课堂上,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享,展开充分讨论,最后教师还可以对案例及学生的分析进行点评。通过理论和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能使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变得浅显易懂,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并能大大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放教学法
所谓的开放教学,是指教学活动不局限于学校的象牙塔,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让学生亲身感受公共部门的工作环境,认知其管理程序和办事方式,从而认识真正的公共管理。“走出去”是指组织学生去政府等公共部门进行参观、调研、实习,参与公共管理实践是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能力素养的最快捷方式,也是学校课堂教学最好的补充。如在《行政学原理》课程教学实践中,授课教师组织学生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大厅参观,并与建委法规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座谈,了解北京市建委行政审批改革实践,学生在参观座谈中表现非常活跃,积极提问,这种实践教学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通过实践,学生具体感知了行政机关的运作,对公共管理理论有了更深的理解。“走出去”的课程实践方法固然教学效果突出,但也必然受到学生人数、场地、时间等多方面限制,相较而言,“请进来”的课堂实践方式受条件限制要少,也更容易实现。“请进来”是指邀请公共部门的管理者来学校作专题讲座,结合其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学生现身说法。通过这种方式,学生能与一线的公共管理实践者面对面沟通,了解来自公共管理实践一线的最新动态,实现对专业知识理论由表及里的认知。当然,开放教学法能顺利、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学校与公共部门保持良好密切的合作。这除了可以借助于教师的个人人脉关
系外,更需要加强学校、学院与当地公共部门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认知的场所。 (三)互动教学法
互动教学法强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讲授法固然是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但它也有明显的缺陷,即在教学过程中的单向性。而互动教学法恰好能弥补讲授法的不足。教师在讲授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针对某些教学重难点,可以通过提问、讨论、答疑等方式,鼓励启发学生思考,并由教师点评总结。这种互动能使教师有效了解学生实际知识掌握情况,便于及时调整安排教学进度,同时能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培养学生主动思考学习的能力。如《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公文案例评析就非常适合采用互动教学法。通过提问、组织学生讨论例文,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掌握写作的实践技巧。另外,在开学初,教师就可以公开电子邮箱及课程网络平台链接,方便学生在发现专业问题时随时答疑和下载相关课程资料。在实践中,这种网络互动方式尤其受到内向腼腆学生的欢迎,这既能避免他们和教师面谈时的紧张拘束,又能有效解决其知识困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能有效配合讲授法,实现教学相长,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基于能力培养的教学内容优化
目前,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的学时通常是54或者36学时,在有限的课时内,要争取使学生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信息量,并有效培养锻炼能力,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必须精心选择、优化教学内容。首先,教师必须明确课程教学内容与学科内容的区别,在有限的授课学时内,要想面面俱到地涉及专业学科的所有知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在选择课程教学内容时,必须有所取舍,关注和重点突出学科核心知识和热点问题,而其它相关知识,则可以介绍参考书籍、布置课外作业等形式,让学生自学相关的背景知识,锻炼培养其自学能力。其次,教师要结合课程特点,在教学内容中充分反映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活动。作为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必然包含学科的基础理论,这些理论描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规律,也是学生学习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但是纯理论知识的讲授不免枯燥乏味,而且,缺乏社会阅历的本科学生在这些知识的理解、掌握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事实上,放眼世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活动比比皆是,它们都蕴含着丰富的公共管理理念,用实践活动来说明和验证公共管理理论和规律当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就需要教师密切关注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用专业眼光筛选、梳理、分析有案例价值的公共管理实践事件,及时补充丰富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辅之以现实事例,使之能有效帮助学生融会贯通理论知识,这能大大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充分体现了课程教学的实践性、应用性导向。如《行政学原理》,顾名思义,这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如果教师就原理讲原理,则流于形式和枯燥,学生也难免兴趣缺缺。为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在行政学各个主题领域的原理讲授中辅之以政府实践活动的内容。如行政职能这一章的教学内容中,在介绍相关理论时,可加入我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探索案例,用以说明在政府职能转变实践中政府和社会构建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解,强化其理论知识联系实际的能力。再次,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以使其反映最新的国内外学科理论前沿动态和最新的公共管理实践。部分高校教师可能会存在着一个教学误区,即“一套教案讲义可以用上好几年”。这种想法可能在诸如数学、英语等纯基础学科中有着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中,是绝对不适用的。公共管理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公共管理理论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更新变革非常快,因此,在每次授课之前,教师必须做好教学内容的更新和优化,保持教学与理论、实践的同步发展,为学生提供最新的信息量。最后,为体现课程教学的深度,可以在教学内容中,结合教师的研究方向和科研优势,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增加部分专题分析的内容。专题分析可以增加学生对相关专业问题的了解深度,培养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其科研能力。如《城市管理》课程,在城市人口和社会管理这一章中,可以加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专题和城市社区养老专题,引导学生关注城市管理实践热点,加深其对问题的思考,并锻炼其思维能力,可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探索基于能力培养的课程考核改革
专业课程的考核是衡量教学目标是否有效实现的重要指标。课程考核一直被学生重点关注,考核形式的变革创新能有效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因此,为实现学生的能力培养目标,课程考核内容、形式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授课教师可以借助于这个无形的指挥棒,在考核内容、形式改革中充分体现能力培养的导向,引导学生在专业学习中更加关注知识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传统的专业课程考核形式往往采用试卷考试,用闭卷或者开卷的形式考核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但是这种形式有着自身的缺陷,它固然是考核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的非常有效的方式,但是对于其理论联系实文秘站:践的应用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却无法有效开展,以至于长期以来,学生对待专业课程的考试基本上陷入“死记硬背”的误区。在以实践性、应用性为导向的教学理念下,课程考核形式也应该尝试着多种形式的改革。各学校教务处对专业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一般会有考试形式等方面的规定,而课程期中考核就可以由教师视不同课程的特点尝试灵活的考核形式,以更好地引导学生的学习焦点。其一,可尝试由学生分组案例分析的考核方式,由学生自由组成小组,联系专业课程相关理论,结合现实公共管理实践案例,课下进行案例讨论、分析,各组将讨论分析结果在课堂上向全班作案例分析汇报展示,由教师为每组的案例汇报展示表现打分,这可以占考核50%的比例分,再由学生根据案例分析情况,每人撰写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这也同样占50%的比例,两个成绩合一为学生的期中考核成绩。这种形式能有效考核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并充分锻炼学生思考应用、团队合作的能力。其二,可尝试写作课程学术论文的考核方式,这是锻炼学生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学生具备从事专业科研的能力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写作学年论文、毕业论文都是本科学生重要的学习任务。教师布置专业课程论文,为学生提供了基本的科研训练机会,为写作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这也是有效测试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方式。综上所述,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教学学内容的优化、以及考核形式的改革
等多种方式,引导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有效提升教学效果,最终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一、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特色
林业院校的主要学科优势是林业科学及相关的学科群,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也与综合性院校不同。林业院校的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突出自身学科优势,避免与综合性院校趋同,才能具有竞争优势。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具有以下特色。
(一)培养目标符合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培养目标是指林业院校培养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及其规格的质量要求。人才规格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要充分体现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管理人才所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根据国有林区公共管理岗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订培养方案,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主要面向林区公共管理活动实践,培养从事国有林区公共管理实务方面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并致力于纵向建构学生的知识体系,横向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培养学生扎实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学生实际管理能力培养。其“知识”是指对培养对象的知识素质要求,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能力”是指对培养对象的技术能力素质要求,包括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能力、社会能力、创新能力等,是人才规格的核心“;素质”是指对培养对象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的要求,这3方面构成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
(二)课程体系构建突出林业院校特色
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加强课程体系建设。近年来,众多林业院校对公共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进行了调整,但总体上课程模式依然与非林业院校趋同,林业特色优势不突出。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应摆脱综合院校公共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局限,以突出林业特色为主线,把公共管理的理念体现到课程设置过程中,以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中心,加强公共管理理论知识的运用和实践能力的锻炼。基础理论知识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林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对课程体系和教材的内容进行优化和重组,开发新的教学课程,增添新的教学内容,并注重吸收新知识,使学生毕业后具有较新的知识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三)实践教学突出林区管理特色
为适应学生在林区主要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工作的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建立与理论教学课程平等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使学生毕业后能适应林区经济社会建设对公共管理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根据林区内公共部门及社会组织人才需求意向,组织学生自愿报名,经学校、林区用人单位筛选,组建成有针对性的教学班。结合学生的素质特点,进一步增加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实践教学环节的比例,给予学生更多的实践性操作训练的空间。特别是要加强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实习基地建设,致力于通过互惠互利、共建共享的双赢方式,采取“高校+林区实习基地+学生与教师”的模式,广泛吸纳优质社会资源,与国有林区相关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基地,给学生提供广泛接触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展现自己的学识、能力与才华。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途径
(一)推进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制度建设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其鲜明的实践性和专业性特色,所培养的学生必须掌握相应实践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学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的制度建设。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的主要特征是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培养学生的教育活动,这需要通过林业院校、政府和林区相关部门间的伙伴关系来实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意识学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对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与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的联系,紧密结合林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需要。在人才培养目标确定、课程设置等方面充分听取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的建议,发挥林业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加强协调与合作,培养符合林区需要的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创新教学方法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体是学校,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要手段。因此,应该依据林业院校发展目标和公共管理专业特色设计课堂教学方式;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需要具备综合分析能力、控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等。案例教学不仅要求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分析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见解,这样既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又增强了他们实际运用的能力。此外,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要根据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调整课程结构、教学计划,改革课程内容等。教学计划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训练内容,可以根据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教学内容应摆脱学科式教学模式,密切联系林区实践,把新知识、新思维引入课堂,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工作,并使实践教学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学生多学习、多动手、多实践。
(三)积极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
“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较多应用在工科院校应用型特色专业,比如计算机、机械制造等。近年来,有文献认识到“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有利于解决目前中国高校农 业教育与农业人才需求脱节的矛盾”。在培养方式上,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结合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重点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为林区输送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近年来,随着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区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抓住机遇,积极与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沟通协商,通过签订培养模式协议的方式,双方按照一定的要求选拔部分学生,并对其进行生活上的资助和专业能力的培养,毕业后通过一定招录程序,优先在签协议学生中挑选毕业生到林区工作。通过“订单式”培养得到的人才,熟悉国有林区实际情况,实践技能较强,到单位后便可立即上岗工作,节省了培训时间。
(四)加强师资建设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成功的关键在于师资,只有建立一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敬业爱岗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才能使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获得成功,人才培养的质量得到提高。因此,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教师的专业实践经历和能力显得格外重要。应该推出各种激励措施,让新教师脱产、半脱产或在岗到国有林区相关部门的实际工作岗位上锻炼。学校在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和培训、职称评聘、酬金分配、评选先进和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实践部门锻炼经历的教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双赢互惠、共谋发展的格局。
从某种意义上讲,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是一种自愿合作行为。必须适应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适应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参与各方都应受到责任和义务的约束,切实保障参与各方都能受益,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该结合学校专业优势,找准自己与林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结合点,摆正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关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既是林业院校面向林区经济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有机统一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21世纪的中国,政策科学必须充分考虑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把它放在公共管理的大视野中加以考虑,这有助于把握政策科学发展的未来取向,拓宽政策科学的研究主题,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加快政策科学的知识创新。
一、公共政策学的缘起
政策科学又称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学)和政策研究,是二战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思想库和大学兴起的一个全新的跨学科、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被视为“当代公共行政学的最重要的发展”、当代政治学的“一次最重大的突破”以及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变化。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它成为各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学科。现在政策科学已构成当代公共管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而富有活力的部分。
一般认为,“政策科学”概念是美国政治科学家拉斯韦尔首先提出的。早在1943年的一个备忘录中,他就提到了“政策科学”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在出版物中的首次出现则是他与卡普兰在1950年合着的《权力和社会:政治研究的框架》一书。1951年,拉斯韦尔在与拉纳合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新近发展》一书特别是拉斯韦尔本人所写的“政策方向”一文中,首次对社会科学中的政策研究方向,即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和发展方向作出规定,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成了政策科学诞生的标志,拉斯韦尔因此成为“现代政策科学的奠基人”;政策科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形成,则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它以德洛尔的政策科学“三部曲”——《公共政策制定检讨》(1968)、《政策科学构想》(1971)和《政策科学进展》(1971)的出版为代表,这些着作构成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二里程碑。“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他在1958年发表了“政策分析”一文,用“政策分析”表示一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渐进比较分析类型。在西方文献中,“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两个概念的关系颇为复杂,有的学者将两者当作同义词使用;有的学者将它们加以区别,用“政治科学”作为一个总的学科领域名称,强调它的跨学科、综合性特征,而将“政策分析”看作政策科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政策分析作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个应用性学科的特征。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
尽管拉斯韦尔和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是一种全新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学问,是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元社会科学),但是政策科学既然主要以公共政策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它主要是关于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学问。70年代以来,政策科学与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政治学以及公共行政学等学科日益相互融合,最终导致公共部门管理领域新范式或新途径的出现,即“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
政府及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在百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该学科领域经历了三次范式转变,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三次重大突破。政策科学可以说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传统的公共行政学
形成于本世纪20、30年代,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斯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和威尔逊、古德诺等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六大信条:(1 )非政治化的文官制度以及将政治与行政分开的假定;(2)强调层级制和规章制度(即采用官僚体制模式);(3)公务员的终身受雇和政府组织的稳定性;(4 )以文官制度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5)对文官的控制(外部规制);(6)要求结果的公平。
早期公共行政学采取了一种形式主义或静态的研究方法,只注重对官僚体制(正式政府组织机构)的分析,忽视了对行政行为及行政管理过程的研究;它将政治与行政(即政策的制定与政策的执行)绝然分开,忽视了政策制定以及政治因素的地位与作用;它将丰富多彩的行政管理现象及过程仅仅抽象为若干原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价值因素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被忽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由于公共管理学科本身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必然引起批评,并促使其转变。
2.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
在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兴起,标志着公共行政学范式主导地位的终结以及政府管理研究新范式的出现。但是没有最终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而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导范式。新公共行政学学派的代表作是《走向一种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1971),它以公平为核心,因而拒绝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尤其是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体制理论;它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以及行政管理与价值的关联,并寻求具有灵活性的行政组织结构。因此,分权、权力下放、项目管理、组织发展、责任扩大、冲突和顾客至上成为新公共管理分析组织问题的一些基本概念。新公共行政学强调以“公平”为核心,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行政理论,与美国政治学的先驱汉米尔顿麦迪逊等人在《联邦党人》以及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表达的民主行政理论具有明显的师承关系。
与此同时,西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了另一个影响更深刻、更广泛的趋势,这就是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途径的兴起。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分强调的组织结构(官僚体制)的研究,将政治(政策制定)与行政(政策执行)分离等弊端,政策科学的倡导者主张一门以政策制定系统和政策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并以端正社会发展方向,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的新学科,从而形成了政策科学研究的新范式。
拉斯韦尔、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范式因自身的局限性而在70年代以后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是将政策科学当作一种统一的社 会科学,这造成了在科学共同体中建立共识的困难,包括在划定研究范围边界、建立学科理论体系和形成特有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困难;二是政策科学为自己确立的目标过于宏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而且它抽象地大谈改善全人类公共决策系统,端正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回避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和对立,因此被斥为“披着科学外衣的意识形态”;三是拉斯韦尔和德洛尔所确立的政策科学范式过分注重政策制定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特别是政策执行和评估的研究。
3.上世纪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
政策科学朝着新的方向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首先,政策分析范式(将政策科学领域理解为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迅速成长壮大。运筹学、管理科学和系统分析的定量方法及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构成政策科学以及政策分析方法论的基础。70年代以后政策分析途径的成长引人注目,它的倡导者林德布洛姆、邓恩、奎德等人不再将一般的选择理论、人类社会的基本方向问题或一般的政策系统及过程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主要关注现实具体的政策问题,因而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在其中占有核心地位。与政策科学相比,政策分析的应用性程度更高,它以提供政策建议或备选方案为核心,有具体的当事人或委托者;其研究对象比较明确,研究范围的边界清晰,在学科共同体中较容易形成有关方法论和学科理论体系方向的共识,再加上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的成熟,使得政策分析比起政策科学来更容易取得突破,较快地建立起相对成熟的学科体系;再加上思想库的成功的政策分析实践的鼓舞,使得政策分析范式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
其次,70、80年代,政策科学加强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尤其是政策执行及评估的研究。这种由政策制定向政策执行的研究重心转移,构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公共管理”范式出现的一个契机(公共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策执行的管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首先发表了一篇《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报告》,指出政策执行的政治与行政的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有些学者如哈格罗夫指出,在政策形成和政策成功之间存在着一个忽略或错失了的环节-政策执行,必须加以补充,才能使政策生效;加州大学的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等则对奥克兰实验案例进行详细的跟踪研究,写成经典性的《执行》一书。该书令人信服地指出,再好的政策方案,如果没有正确、有效的执行,仍将导致失败。这一时期出现了种种的政策执行理论,如行动理论、组织理论、因果理论、交易理论、管理理论、系统理论、演化理论等。80年代中期以后,政策科学与公共行政学日益相互融合,并最终导致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出现。公共政策与行政管理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密切相关,难分彼此。公共政策必须靠行政管理来推行,而行政管理主要是对公共政策的管理。林恩在《管理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必须熔管理与组织行为以及政治与政策形成理论于一炉,才能有效管理公共政策。美国政策研究领域的最权威的组织——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的成立,目的之一是希望沟通政策分析研究与公共管理研究,促进组织政治与公共政策的相互融合。
再次,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说,上世纪70年代以前政策科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政治学的话,那么上世纪70年代以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了。上世纪70年代以前政策研究的基本途径如系统途径、过程途径、精英途径和制度途径都来自于政治学理论;上世纪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在政策研究上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其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是一个典型代表,该学派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即公共决策问题,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影响。这种理论基础由政治学转向经济学也正是后来的新公共管理范式的一个基本特征。
4.新公共管理学
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以及公共部门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推动下,在英美等国出现了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这种运动的目标是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核心,融合多种学科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知识框架,以适应当代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公共管理学者来自于公共行政学、经济学、政策分析、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它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界限,把当代经济学、政策科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之中;它在保留传统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某些主题基础上,在研究领域及主题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涉及诸如公共物品、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理性人、交换范式、制度选择、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多元组织等大量新主题;新公共管理学更多地从经济学的途径来研究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问题,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它提供了一种当代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在处理公共管理实践尤其是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时提供了一整套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新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地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部门管理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的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尽管从公共行政学到政策科学再到公共管理学是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但更准确地说,在目前西方公共管理学界中,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和新公共管理学三种范式共存,它们是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三种学派、三种研究途径。它们有着各自的支持者、学术团体、杂志、研究纲领和学术活动(甚至在美国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学院的名称也体现这一点,有的仍然称“公共行政学院”,有的叫“公共政策学院”,有的则命名为“公共管理学院”, 而MPA(公共行政硕士)或MPP(公共政策硕士)则是该领域硕士的统称)
如何通过构建现代公共管理体系来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这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公共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学界现有的研究中,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制度、价值、财政或社会资本等层面进行探究,而忽视了现代公共管理的法治运作基础。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宪政之于“公权”(即政府权力)的限制和约束才是公共管理的首要任务。豍本文基于对现代公共管理与宪政之间内涵关联的分析,尝试探析宪政对于现代公共管理的社会功能,并试图为我国公共管理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现代公共管理与宪政的内涵关联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现代公共管理是在传统公共行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为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与传统公共行政相比较而言,在现代国家中,“现代公共管理既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也不同于正在兴起的新公共管理,它具有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为主体、治理与服务的结果取向、管理本质的服务性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治理性等基本特征。”竖从公共管理的内容指向来看,公共性和服务性是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只有致力于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生产需要,公共管理才具有政治学意义的合法性。
公共管理不仅包括政府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还包括了不属于政府公共管理事务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对社会治理的主要责任,但是权力与公共利益容易陷入人们通常所说的“诺思悖论”,即“没有国家权力及其人的介入,财产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界定、保护和实施,因此,国家权力就构成有效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此来看,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就会造成所有权的缺失,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豏因此,以限制和约束公共权为核心内容的宪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
传统公共行政强调“命令服从”和“权力管制”,而现代公共管理以公共利益为终极追求。所谓“宪政”,就是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的政治过程和政治形态,其基本的价值目标是通过有效限制政府权力而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学家张友渔先生曾经指出:“所谓宪政,就是拿宪法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和人民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使政府和人民都在这些规定之下,享受应享受的权利,负担应负担的义务,无论谁都不许违反和超越这些规定而自由行动的这样一种政治形态”。丰由管制转向服务的公共行政范式,其背后蕴含着深厚的宪政元素,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
在政府行政规则上,现代公共管理和宪政都要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推行公民广泛参与行政程序。政府的决策过程和行政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意愿,既是把为公民服务落实到具体的公共管理行为,也是公民充分享受宪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负责任的法治政府可以看作是宪政和公共管理的具体化,不仅宪法具有法律层面及政治学层面的合法性,公共管理同样有可能面临着如何代表和实现公民意愿的合法性,负责任的政府成为两者基于共同价值目标和行动方案的理性选择。
二、现代公共管理宪政基础的社会功能
宪政之于现代公共管理的社会功能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种法治精神和民主事实,宪政是实现现代公共管理一种最基本的政治支持,也是抑制政府官员“立法”泛滥的一道坚固的防线。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对于“立法”泛滥是描述到的:“规则和条例到处出现。任何维持法律规则的理由均能被抛弃。当贿赂变成铺平自己道路的代价时,法律就会变成临时索钱器。每个人最终都会向每个人行贿。当强制性的匾乏来临时,悲剧就发生了。许多人处于被他人的压迫和剥削之中;除了生活所迫切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必需品,很少有人有积极性生产的更多。豑只有建立在宪政的基石上,公共管理才有可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同步并进,才能实现政府主导的公共利益政策和行为。
“由于公共管理的两重属性使然,它既是国家与社会的中介,又是政治过程与技术过程的统一,公共管理难免会陷人民主与效率、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选择的两难。”豒只有建立在宪政基础上,公共管理才能够实现民主与效率以及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辩证统一。首先,由宪政规制和导引政府认真履行公共权力的职责,既能够使公共权力收到制约,同时个人权力又能够得到保障。其次,宪政规定的民主参与式管理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具有高效率和高效能的公共行政的组织方式。正如登哈特夫妇指出:“如果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其中的网络基于对所有人的尊重而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来运作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它们就更有可能成功。”豓毕竟,对个体积极性的整合显然有利于统一行动的成效。
在发生学的视阈中,民主宪政制度的产生的目的是为了废除或防止专制独裁,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使一切政治和非政治性的社会团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及保证它们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争取和实现团体利益的活动自由。正如有的学者指出:“所有体现现代宪政精神的公共管理行为都必须立足于对最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真实关怀,立足于对公民作为个体和整体的权益的确认和保护,这其中包括对居于少数地位的人们的意愿和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艳民主宪政的制度设计显然尤其关注对公共权力在公共管理机关的运行,以保证公共管理机器不至于偏离社会福祉太远。
同样,一个成熟运转的现代公共管理必然是以高效率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体现公民权力意志在现实领域的落实,公共利益通过特定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过程来体现宪法规定的公共权力意志。现代社会日趋趋复杂化和不确定性,这必然能要求现代公共管理日益专业化、科学化及技术化,对社会事务的管理不可能由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亲自参与。宪政对权力运作的规定通过公共管理的介入,使得人的行为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行驶应有的责任,宪政及宪政精神的实现也就有了工具性的基础。
三、构建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的宪政基础是对公共管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基础性的理性回应,是现 实公共管理公共性和服务性的根本准则。“由宪政规制和导引的公共管理应是政府真正履行人职责执行公众意愿的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平等协商合作的公共管理、公共权力既受到制约又受到保障的公共管理、既能充分实现民主参与又能高效率和高效能运行的公共管理。”在现代社会背景中,构建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具有一般性的行政规范。
1.宪法以最高法的形式所给予的公民权利还受制于各种旧制度、旧观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将给公民权的进一步落实带来巨大空间,在宪政平台上应该把公平、正义、伦理、责任和合法性作为公共管理高效率、高效能运行的价值基础。效率和效能是评价公共组织体制和公共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准。无效率无效能的公共管理浪费资源,服务不力,直接影响到公众利益的实现。公共部门应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建设高效政府,建立多元竞争机制来提升公共管理的服务品质。
2.公共管理宪政架构下的公共管理应是民主参与管理,建多中心的新型治理结构。民主参与管理要求政府为了公众的权益必须与社会进行有效的合作和协作,实现公民在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享有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社会系统内部基于共同价值取向而达到有效整合与控制。政府需要充当民主参与管理的触发器或促进因素,必须以一种给公民授权的方式共享权力,建立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治理原则。
3.为了促进公共行政人员能够正确履行职责,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应当建设新的责任与激励机制——宪政下的政府责任机制是既要保持垂直的问责机制,又要改善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既要采取统一的行动、共同的标准和共享的组织体系,又要求单个的机构为纵向的责任体系负责。这种对功能的整合、职责关系的理清,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能,实现政系统内部之间、行政系统与社会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合作。
4.在当前中国,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许多行政官员热衷追求政治时效性,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公共行政责任的要求。因此,要健全完善违宪审查体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