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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安全管理概念
公共安全是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状态,公共安全管理是对这种秩序状态的维护与保持,对打乱该秩序状态的各类事件的应对,以及对事件后果的消除、对秩序状态的恢复的全过程。在新西兰被称为“民防”(CivilDefense)或“民防紧急事态管理”(CivilDefenseManagement),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公共安全管理被称为“紧急事态管理”(EmergencyManagement)。美国将紧急事态管理的活动、政策和项目分为4个功能区: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这就是紧急事态管理的生命周期理论或四个阶段理论。澳大利亚也用四个阶段将紧急事态管理分为预防/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简称为“PPRR”。从具体内容上讲,与美国的概念没有什么区别。因此西方国家又把四个阶段简称为“PPRR”或“MPRR”。虽然称谓与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不同,但内涵相同,只是管理机构的组织和名称有所区别。
二、中国公共安全现状分析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世界上天灾人祸频发,大众传媒、电子信息使之仿佛就发生在每个人身边。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如2003年的波及全球的风险事件SARS,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2008年以来自然灾害,食品问题频频出现,使得人们不得不重视并且正视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4)社会安全。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有特色的管理体制,但这种体制是以分领域、分部门的分散管理为特点的,政府尚未建立统一的专业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专业化管理,而是沿用“条块”方式将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交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承担。
1.公共安全管理主体缺失。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权威、统一”的应急中心,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灾害,涉及灾害管理的部门多达十几个,这些“应急中心”无论在管理主体上、执行主体上还是服务内容上,彼此独立,互不隶属,自成一体。部分职能部门之间于是相互推脱、互不配合,在需多个职能部门协作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往往因为配合不默契或相互推脱而失效。
2.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由于中国政府综合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条块分割严重,管理技术也相对落后。在危机应对方面,横向上是分散管理,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纵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机事件,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部门行政领导做决策,组成临时机构(即灾害应对工作组),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的应对体系。
3.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进程缓慢。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相继颁布了多个与减灾相关的单项法规,但面对紧急状态,中国仍没有建立一整套减灾法规体系,防灾救灾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造成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涉及到灾害救助、灾后重建财政补助、灾害保险、灾民减免税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单一灾种法规,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4.职能部门和监管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政府信息系统缺乏,信息收集渠道过窄,信息不力,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系统往往自成体系,难以实现灾害信息和减灾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优化配置。媒体部门作用弱化,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公共危机时期暴露不已。
5.综合危机防范技术薄弱,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目前中国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发生机理、识别理论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理论及技术等公共安全技术缺乏系统研究和开发,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完善,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专业技能培训不够、应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造成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实力不强,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
6.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危机意识不强,缺乏自救能力。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四、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模式改进对策
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己经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模式,比如“强总统、大协调”的美国模式,“大总统、大安全”的俄罗斯模式,“强内阁、大安全”的日本模式等。这些国家在应对公共安全时做法虽然不尽相同,但总的看来都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经验,同时针对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新的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及改进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对策。
1.借鉴国外经验,健全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备的组织机构是政府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管理的依托和组织保证,同时也是政府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决策和沟通的前提。不少发达国家纷纷设置了专门领导、协调公共危机管理的机构,对危机处置的各项事情进行统一安排。本文提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首先,在中央政府一级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性常设机构。其次,在地方设立“人员代替部门”的组织模式,即指在不扩大政府现有编制的前提下,在政府综合性部门中指定专门人员行使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可以解决因专门机构设置而带来的机构膨胀和费用增加等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地方政府缺少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专门管理的职能部门的现实。
2.建立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新模式。在构建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中,必须定位政府职能的界限,划清政府、社会和公众个人所承担的危机风险边界,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助,共担风险,共度难关的新机制。这里的社会主要是指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本文根据国内外专家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经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几十年经验积累,以及中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复杂性,提出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见图1),这一模式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方针,在科学减灾的指导下,使灾区政府、社会和公众在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减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明确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正如美国管理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所言: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最有效的危机管理是避免危机与灾害的发生。因此,现代政府危机管理的工作重心更倾向于灾前防范。本文提出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见图2):注重事前的预防;事后的处理和总结;构建发达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在中国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措施中,对于工作人员的职能履行效果评价往往是以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为载体来进行。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从以救助为主的管理方式逐渐转化到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对现有应急法律规范进行系统的清理。包括修改法律、进行法律解释、废止法律或某些条文等。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征用制度、行政隔离制度、行政指导制度,以及将“公平补偿”作为目标的行政补偿制度,包括行政主导型的或积极采用市场机制(例如保险方式)的各种救济制度等。
5.建设综合危机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提供人才保障。应针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配合行业生产与运行安全建设,开发满足主要行业的综合灾害危机防范所需关键技术,建成若干综合灾害危机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并形成促进这些典型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的配套政策体系。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应从总体上注重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应出版一些相关的培训教材,建立各种分类的培训机构,对政府的应急部门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专家库”和“资源库”的建设。
6.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公众公共危机意识。首先要建立危机管理教育机制,要树立公众的公共危机意识、提高公共危机的处理能力,就必须进行教育机制的改善,对公众进行专门的危机管理教育。因此,有必要将危机管理教育纳入先进的教育体制之内,通过危机意识教育和案例教学,掌握一定自我保护的方法,通过学习,增强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的能力。其次是加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学习。通过积极开展公共危机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建立高素质的公共危机管理人员队伍,为公众树立学习榜样。
五、结论
作为当前中国社会一个紧迫的研究课题,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免于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方针,在科学减灾的指导下,使灾区政府、社会和公众在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减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此,仍需做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广泛的实践,推动公共安全问题进入政府议程、促使重新评估其行为,改进政府管理缺失的作用。
一、公共安全、公共危机与公共安全管理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所谓公共安全管理,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根据联合国的界定,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是:(1)自然灾害,又可分为地质方面,水文气象方面,生物学方面;(2)技术灾难,来自技术或工业事故;(3)环境恶化,人类行为导致的环境和生物圈的破坏;(4)社会安全,包括战争和社会动乱等。其级别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公共危机指的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公共安全管理的任务与目的就在于解决公共危机问题,它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就客观存在着的。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
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二、公共危机的特征
1.发生的范围广,国际化程度增强,高频次、多领域地发生。不少公共安全事件涉及范围广,这些事件会突然发生,在何时何地或何种情况下发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2.危害的灾难性和非传统性。在当前社会,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破坏性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难以弥补,而且这种损害是刚性的、不可逆转的。
3.影响的关联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往往会影响和波及社会各领域,并造成连锁反应。如洪灾不仅影响农业,而且影响教育、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商业流通等;洪水退后还可能造成大面积的流行病疫情爆发,房屋和基础设施损毁等。
4.原因的复杂性。公共安全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有政治的、民族的、宗教的原因;也有经济的、生产的、经营的原因;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又有当前出现的新问题;同时还有大自然对人类掠夺性破坏的报复。这些原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转化。
5.演变的隐蔽性。公共安全潜在的危机常常不易被察觉,常常在人们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爆发。当人类取得了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文明的辉煌成就的时候,这些成就可能正在威胁着人类的安全,人类却不能察觉或预测。三、当前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公共安全管理主体缺失。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权威、统一”的应急中心,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灾害,涉及灾害管理的部门多达十几个,这些“应急中心”无论在管理主体上、执行主体上还是服务内容上,彼此独立,互不隶属,自成一体。部分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脱、互不配合,在需多个职能部门协作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往往因为配合不默契或相互推脱而失效。
2.管理体系有待健全。由于我国政府综合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条块分割严重,管理技术也相对落后。在危机应对方面,横向上是分散管理,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纵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机事件,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部门行政领导做决策,组成临时机构(即灾害应对工作组),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的应对体系。
3.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进程缓慢。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相继颁布了多个与减灾相关的单项法规,但面对紧急状态,我国仍没有建立一整套减灾法规体系,防灾救灾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造成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涉及到灾害救助、灾后重建财政补助、灾害保险、灾民减免税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单一灾种法规,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4.职能部门和监管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政府信息系统缺乏,信息收集渠道过窄,信息不力,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系统往往自成体系,难以实现灾害信息和减灾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优化配置。媒体部门作用弱化,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公共危机时期暴露不已。
5.综合危机防范技术薄弱,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目前我国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发生机理、识别理论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理论及技术等公共安全技术缺乏系统研究和开发,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完善,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专业技能培训不够、应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造成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实力不强,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
6.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危机意识不强,缺乏自救能力。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己经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模式,比如“强总统、大协调”的美国模式,“大总统、大安全”的俄罗斯模式,“强内阁、大安全”的日本模式等。我们应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健全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建立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和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的新模式。
摘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本文从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出发,分析了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观点。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
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如日、美、俄、法等国。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对我国公共安全管理很有启示作用。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建立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在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的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摘 要]校园公共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研与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安全与稳定是校园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与保证。大数据技术逐渐成熟使海量数据应用成为可能,也为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提供了新思路。校园公共安全管理应在海量数据新技术应用基础上,解决数据收集、加工处理难题,转变事后“应对”模式,具有公共安全“预防”思维,从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构建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关键词]海量数据;“预防”思维;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0 引 言
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是学校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与保证,校园管理人员应提高对校园安全的认识,提升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水平。但目前我国各校在公共安全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着诸多隐患:林生指出社会多元思想的交集、宗教势力以及网络技术的推动、网络犯罪等给校园安全带来巨大威胁;陆伟认为学校安全教育不足,治安管理落后,心理健康状况不佳、网络负面信息传播以及社会外部环境都是校园安全问题多发的重要因素。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集中于治安管理、安全教育、心理健康与交通安全等多方面内容,涉及学校的教研、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
大数据时代来临,海量数据的存储与处理技术的日趋成熟,可以消除数据信息的不确定性,在信息产业、交通运输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张春艳,2014)。大数据具有规模性(Volume)、多样性(Variety)和高速性(Velocity)等特点,云存储与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让这些数据得以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本文将依托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基于海量数据的应用研究校园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构建海量数据应用下的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分析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1 海量数据下校园公共管理管理机制的建立
1.1 大数据环境下海量数据应用的内涵
任何数字化管理领域的海量数据本身都具有巨大的数据价值,但是人们探究某一具体数据时,它自身的数据价值密度却相对较低。多样性的数据包含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数据呈现形式的多样性加大了数据处理的复杂性。
海量数据的应用有两个内涵,一是技术的应用,二是思维的转变。海量数据应用技术既包括诸如数据仓库、数据集市和数据可视化等旧技术,也包括云存储和云计算等新技术;而海量数据应用思维则是从海量数据中发现问题,用全样本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形成了模糊化、相关性和整体化的考虑方式。海量数据应用技术和思维的创新的融合发展,给很多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科教文卫各个领域的发展都与数据紧密结合,校园公共安全管理也不例外。
1.2 海量数据应用下校园公共安全管理的特点
1.2.1 校园安全管理中新技术手段得以应用
海量数据的应用在校园公共安全管理中所发挥作用,可以从技术手段和思维模式转变角度理解。校园环境内发生的种种事情,都是校园安全危机潜在发生的基础,同时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数据集合。庞大的数据需要有相应的数据处理技术对其进行收集、存储、分析、统计与应用等操作,大数据新的技术手段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结构化数据库表格的整齐排列,而是实现了向“消除僵化的层次结构和一致性”技术的革新,实现了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数据的处理。
1.2.2 校园安全管理从“应对”到“预防”的思维转变
在能够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之前,人们面对少量数据结果习惯于“因果关系”思考,由“因”到结果进行探究,这是一种传统安全管理的“思维”。大数据技术,可以对海量的数据进行统计与应用,实时实现数据的更新与监控,可以实现校园环境动态可视性,关注事物之间相关关系。在海量数据分析基础上,对校园公共安全影响因子的考量不仅仅需要知道为什么,更需要知道是什么,从而进一步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安全风险,采取防控措施。
1.2.3 海量数据应用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
传统的校园安全管理缺乏海量数据支持,往往局限于单一部门防范措施的推动。一方面单一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够有效整体排查与应对校园公共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不同部门掌握不同的资源与数据,无法实现有效协同配置,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底下。海量数据应用需要校园安全管理的保卫科、警卫处、物业管理、医疗保健与心理健康教育等多部门的联动,实现各部门数据的开放共享。
1.3 海量数据应用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
海量数据应用于校园安全管理务必需要一个完整的数据库系统,这个系统包含校园环境内各种与安全风险相关的数据信息。校园安全管理数据库包含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校内或校外周边常住人口的年龄、户籍、宗教、教育与病历等)、网络信息传输数据库(网络信息记录、通信记录等)、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筑布局、气候、交通道路、人口布局、安全隐患布局与安全设施布局等)、心理健康状况数据库(校内外流动人口心理健康测评数据或心理健康跟踪数据)、医疗卫生监控数据库(校内外流动人口医疗记录、校内食堂等设施卫生监管数据、校外娱乐餐饮服务卫生数据等)、校园安全事件案例库(校内历史安全案件记录或典型安全案例)等。
此外,校园安全管理涉及校内生活的方方面面,安全管理主要相关部门有保卫科、警卫处、物业管理、校医院、心理咨询室、教务处以及当地派出所、城管、卫生监督局等,这些部门不仅负有收集数据的责任还是安全管理防控的关键力量。本文构建海量数据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如图1所示。
海量数据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中,数据收集是所有工作的基础,校内外环境中各种数据信息对校园安全分析具有重要价值。校内外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作,不仅要观察记录基础数据信息,还需要针对数据分析报告实施安全措施。大数据技术实现了海量数据的存储,云存储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对各部门收集数据进行整合和存储,分类整理数据便于数据分析和识别。云计算技术可以对校园公共安全数据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得到校园公共安全报告,而实时信息更新与可视化监控使数据处理能够保持时效性。对于校园公共安全报告的问题,需要各部门协同联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例如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咨询、安全隐患排除与安全防护实施布置等。
摘 要:快速城镇化是我国迈入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其中也蕴含着社会矛盾凸显、社会冲突加剧等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需要加快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式转变,综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方力量,兼顾效率和公平,构建多方联动、重点突出、全面协调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关键词:快速城镇化;公共安全管理;转型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3个百分点,为推进现代化建设、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但同时,由于城镇化所用时间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大大压缩,各类矛盾和冲突在短短三四十年内集中显现、交织、碰撞,也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难度。
一、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土地、资金进行再分配、再平衡,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进行再分化、再调整,本身就意味着风险和动荡,加上我国城镇化在时间上高度压缩,在动力上过分依赖行政主导,资源要素错配、社会矛盾冲突更为严重。
1.人口流动性上升弱化了社区自治功能。以良好邻里关系为纽带构建的熟人社区是我国传统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社区人口的频繁流动和居住形态的快速变化,对原有稳定的社区结构造成巨大冲击,社区居民在价值观念、文化理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日益明显,沟通交流趋于减少,传统开放式熟人社区逐渐向封闭式的陌生人社区转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随之降低,容易诱发各种矛盾冲突以及犯罪、吸毒、赌博等社会问题,社区公共安全面临严峻挑战[2]。
2.城市内部二元分割激化社会矛盾。二元结构不仅存在于城乡之间,在城市内部也同样存在。突出的表现为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目前,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约有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1],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加上贫富差距拉大,这部分群体社会心理极易失衡。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不断崛起,社会期望不断提高,但受制于自身文化技能,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不满情绪增加。安徽团省委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36.5%的人感到得不到尊重,37.2%的人出现过痛苦失望,9.7%的人产生过愤怒报复心理。
3.“城市病”问题突出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由于人口过度涌入,内部空间规划不合理,产业布局失衡等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大城市普遍出现以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资源短缺为代表的城市病,不仅直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还对公众心理和社会心态造成不利影响。我国655个城市,约有2/3的城市交通在高峰时段出现拥堵[3],每年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超过20万人。2007―2015年,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社会秩序混乱。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病”还有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扩展的趋势。
4.体制机制不健全诱发矛盾冲突。由于过分依赖行政推动,加上要素产权制度不健全,缺乏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近年来,在土地征用、城区扩建、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冲突事件呈上升趋势[4]。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报告显示,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中,由拆迁征地引发的占到一成左右。各类“钉子户”时常见诸报端,对社会心理和氛围造成消极影响。同时,拆迁过程中的产权争夺和拆迁后的一夜暴富等也是诱发矛盾冲突的重要因素。
二、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转型的思路和对策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人员结构日益复杂,利益主体更趋多元,矛盾点和风险点增多,需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转型,构建多方联动、重点突出、全面协调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首先,要转变政府治理理念。目前我国内地公安机关的110报警服务台每月接到的报警电话中,属于社会服务性质的已达80%以上[5]。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大包大揽既不现实也无必要,要树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理念,将政府供给的公共安全服务,尤其是社会治安服务从大量低效的非警务活动中解放出来,聚焦在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打击上。其次,要改进评价考核方法,建立从效果、效率、效益三个维度、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三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服务成效评价机制,提升政府资源利用效率。再次,要高度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体系,培育和发展社会团体,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建立社区居民间有效的信任制度,增强社区的凝聚力,逐步重现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文化传统[6]。
2.进一步加强市场供给。长期以来,出于规模经济和特殊的行业性质和服务内容的考虑,我国在公共安全领域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市场管制,这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是必要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管制成本已逐渐大于管制收益。因此,应逐步放开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安全领域的准入限制。除法律法规和禁毒外,其他产品都可以尝试市场和非政府组织提供。比如,英国就曾以15亿英镑的价格外包警务,包含社区巡逻、犯罪侦查等。同时,公共安全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逐步放开管制的同时,应对市场的准入门槛、质量标准、服务价格等予以明确规定,在让人民享有高质量的公共安全服务的同时,尽可能突出公共安全服务的公平属性。
3.培育壮大社会供给。政府的力量有限,市场供给以盈利为必要条件,在公共安全领域还有大量的“真空”地带,只有通过调动社会资本的力量,有效使用社会资源,才有可能真正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需求。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公共安全服务社会供给的法律基础,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要完善社会供给的资助激励机制,在培训、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公共安全培训制度,成立专门基金会为自愿供给行动购买意外保险等,增强社会供给的能力。
当然,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供给的边界不是绝对的,其中,必然有交叉、有渗透,有学者就提出过城市公共安全服务合作网络[7],这与我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但多元主体之间合作和协调的具体机制、利益如何平衡、权责如何界定,都还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去总结、完善。
[摘要]研究基于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现状,构建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含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2个。应用AHP法确定指标权重后,对乌鲁木齐市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作出评价。结果表明,某社区的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分数为8005分,仅刚达到“较高”水平。最后,针对结果给予评价分析与对策。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AHP
1研究背景与意义
自2009年至今,乌鲁木齐市政府在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与维护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乌鲁木齐市社会日益稳定和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已由当初的居民自治模式逐渐转为“大政法委”模式。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与措施也进一步创新,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应用居住证平台、二维码平台、警综平台,加强对社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方面的管理。同时在生产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加大社区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建立了巡逻防控队伍,对社区公共场所与“六小场所”加强巡逻防控,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习,提高队伍公共安全管理的专业素质,为社区的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基于以上现状,笔者参照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以期通过建立社区公共安全满意度评价体系来调查社区居民对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从而发现其中的不足,并针对问题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提升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水平,为乌鲁木齐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决策参考。
2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21指标的初选与筛选
目前,国内针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笔者借鉴安全社区[1]、社区居民满意度[2]相关研究成果,初选了6个一级指标、56个二级指标,作为指标初选集合。
应用专家打分法,参照李克特量表,将初选指标的重要程度划分为5个等级:1分为非常不重要,2分为有点重要,3分为比较重要,4分为非常重要,5分为极为重要,向社区管委会、社区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征询意见。拟定将高于4分(80%)的指标作为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的评价指标。
调查问卷共发放18份,收回18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18份,有效卷率为100%。通过对专家打分结果的分析与排序,综合了多位专家的判断与建议,最终确定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2个,如下表所示。
22权重的确定
通过层次分析法[3]确定指标权重。建立专家打分问卷,通过专家将评价指标两两比较出重要程度,统计分数并建立判断矩阵,最后计算出评价指标的权重。
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分化程度良莠不齐,问卷难度比较高。因此,在问卷发放过程中集中挑选了若干名对层次分析法有了解的专家进行打分。本次问卷共发放8份,回收7份,有效问卷5份,回收率875%,问卷有效率为714%。经过计算与一致性检验,得出了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的各权重值。
23指标的量化评分
在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中,二级指标可直接量化评分,制成满意度调查问卷。参照李克特量表,将三级指标划分为5个等级:很好(95分)、好(85分)、一般(75分)、差(65分)、很差(55分)。根据其分数与权重逐级推算出上级指标的分数,最后得出被评价社区居民对于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总分。
将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5个等级:很好(≥90分)、好(80~89分)、一般(70~79分)、差(60~69分)、很差(
3对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评价
基于以上评价指标体系,制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调查问卷。本研究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选取了少数民族聚居的某社区作为被评价对象,对社区内的居民随机发放问卷,进行满意度的实证与分析。
31指标评价的计算与结果
通过实地调研,向某社区的居民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收回65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65份,有效率为81%。参照下表,将各二级指标得分与权重相乘后求和得出一级指标分数,再将各一级指标分数求和得到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总分,其分析结果如下:
44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表一级指标A权重二级指标B权重三级指标Bij权重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1B1对社区公共
安全的满意度020B2公众参与007B3居民安全素质024B4基础设施与服务040B5对社区安全
工作人员满意度009B11社区民族团结友好度014B12社区居民主观感受所住社区安全程度047B13社区公共场所安全良好度031B14社区公共秩序良好度008B21社区居民群防群治群控参与度1B31社区居民民族团结、反“三股势力”意识059B32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025B33社区居民掌握突发事件应急、避难等安全知识情况016B41社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情况037B42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消防、平安建设等)023B43社区网格化管理情况015B44社区开展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访汇聚活动情况010B45社区治安联防设施完备程度003B46社区治安联防工作严密程度(巡逻防控、十户联保等)005B47社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007B51社区党组织领导与工作能力025B52社区党组织服务意识017B53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033B54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实绩007B55社区公共安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011B56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005B57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32评价结果的分析与评价
(1)对社区公共安全的满意度:居民对某社区的民族团结友好度、社区安全程度都做出了“很高”的评价,但社区公共场所安全良好度仅达到“较高”水平,社区公共秩序良好度得分仅为775分,为“一般水平”。某社区内公共场所安全与秩序是制约提高某社区公共安全的首要因素,某社区应结合社区物业,加大对社区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消防、交通、绿化等方面的治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
(2)公众参与:社区居民群防群控群治参与度得分仅为708分,刚达到“一般”水平。在调研中,有些居民甚至从未听过社区公共安全、维稳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群防群控群治是提高整个乌鲁木齐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因此,努力提高社区居民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才是提高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根本所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某社区应将此工作列为重点工作。
(3)居民安全素质:某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得分为8099分,仅达到“较高”水平。某社区在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得分也仅为783,为“一般”水平。某社区应大力开展社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素质,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难等知识,为更好地推进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基础设施与服务:此指标满意度得分为8093分,仅达到“较高”水平。社区虽然开展了各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与服务,但是与社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还存在差距,如综合治理工作、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等,得分都
(5)对社区安全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此项指标的满意度得分为784分,为一般水平。社区居民普遍反映,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工作实绩为一般水平。调研中发现,基础工作人员态度散漫,有聚众聊天等现象。因此,社区党组织应增加社区基层员工专业素质培训的时间与次数,提高其办公效率与服务意识,为社区居民提供更舒心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
综上分析,对某社区的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分数为8005分,介于80~89分,仅达到“较高”水平。
摘 要:包容性作为一个发展性概念,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是一个新的价值基础和行动指南。新时期对公共安全管理的要求中蕴涵着对公平与权利的包容、对多元主体的包容、对民生民富的包容等。而现实中公共安全管理依然存在的公平与公正度缺失、融合度缺失、参与度缺失、共享度缺失等问题,亟需以包容性为切入点,打碎各种排斥性制度,构建高度融合的包容性管理系统,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关键词:包容性;公共安全;管理创新
不同学者从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政府治理等角度论述过包容性的多方面内涵。包容性作为一个发展性概念,以人本、沟通、协调、参与、共享为核心,体现了经济均衡发展、社会安全稳定、不同阶层和谐共处、制度公平等要义。它不仅与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幸福中国”、“和谐社会”等理论一脉相承,还与新时期我国走入高风险社会、危机社会之际构建全新的公共安全体系密切相连。我们发现如果以包容性为一个新的价值基础和行动指南,有可能降低风险社会的分化与异化,消解传统社会所出现的社会排斥与社会不公,回应公共危机治理中急需解决的社会协调合作等问题,为中国社会建设与公共管理的设计和完善提供一条新的路径。
一、相关概念阐述
(一)公共安全管理的涵义
公共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来,同样,公共安全管理活动也是伴随公共安全问题的产生而产生。现在公共安全已经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公共安全管理指维护公共安全的主体(通常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公共安全政策,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通过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实施预防、处置、恢复等行为,为社会公众提供保障生活、生产等安全的公共服务的活动。公共安全管理的过程就是以政府主要角色的公共安全主体为实现社会安全的意图和目标而实施的持续不断的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程序的一系列活动。[1]公共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消除威胁、预防灾难,挽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迅速恢复、持续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在现代社会的高危险期,传统的与非传统的公共安全事件日益增多,比较突出的领域包含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金融风险、信息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及民族宗教等。特别是民生矛盾突出,反映在城乡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多方面,使公共安全呈现出频发性、高危性、群发性、连锁性等特点,也使得传统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呼唤公共安全管理主体有更包容的心态与机制来应对新问题的出现。
(二)包容性的涵义
包容一般意义上指赞同和促进平等的权利、机会和资源分配,减少社会贫困,改变社会排斥的概念、行动、政策与现实。当包容与“社会”搭配时,就成了社会学的一个常用的概念,一般被表达为“社会包容”或“社会融合”。 在社会学和社会政策学的概念体系中,“社会包容”的反义词是“社会排斥(Social Ex
clusion)”。美国社会学家戴维解释说: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譬如他们担心移民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而感到有必要对这些人加以社会排斥。[2]现在, “社会包容”或者说“社会融合”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消除不同方式的“社会排斥”,打破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等各种人之间的隔阂和区隔,使所有人被包容到整个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共谋社会发展的路径,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包容性概念的提出表明了一种更新,更加先进、更加科学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仅适用于经济学领域,他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各领域共同研究的模式和价值导向。
二、公共安全管理中的包容性维度分析
(一)公共安全管理中对公平与权利的包容
根据林毅夫的观点,包容性增长强调“参与”和“共享”两个层面,即应致力于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参与”和“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收益。[3]这个观点正是从公平与权利的角度理解经济增长的包容性,笔者认为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这种观点同样适用。公平与权利既是包容性的本质,又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对安全管理条件的包容这一维度,可以以公平与权力为切入点,更为细致地分析安全管理对公平与权利的诉求。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价值,就体现为促进社会公平,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例如在统筹城乡安全协调发展中,城市发展用地、工业发展用地与农民失地成为城乡矛盾的焦点,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需要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好发展用地与农民失地的矛盾,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就是要打破形形色色的社会不公,通过各项制度改革、完善,让社会不同群体平等地共享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好利益各方的关系,切实推进社会公平。
(二)公共安全管理中对多元主体的包容
政府在公共安全事务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政府不是万能的,它无法依靠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和信息独自解决所有城市公共安全问题,而且随着社会领域其他社会组织力量的发展,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间的传统界限逐渐被打破,政府已经不再是行使公共权利的唯一中心和行动主体。[4]因此公共安全管理凸现出对多元主体的包容,它代表着在面对公共安全问题时,必须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发挥非政府组织、企业与市场的作用,形成在协调公共安全事件中政府与各类其他组织相互依赖、资源共享,共同构建多中心的治理结构。[5]这种多中心的治理结构就是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共同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共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公共安全管理中对民生民富的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七部分以“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标题,清楚地标明了社会建设的两个重点内容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根本。民生是国之根本,民富才能国强。只有民生得以发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老百姓感觉幸福了,整个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因此,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就是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就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把社会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救济权等权利始终摆在第一位,建设和谐社会中首先以人的生命为本,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原则,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也是安全发展的核心。[6]中国的GDP 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 的高位增长, 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 损失高达6%,非典、禽流感、地震、海啸、暴力抢劫等等这些问题每年夺去了20 万人的宝贵生命。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也要认识到安全也是稳定、安全也是生产力、安全也是最大的效益,公共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人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三、公共安全管理中包容性缺失导致的现实问题
(一)公平与公正度缺失,导致法律法规不健全
公共安全涵盖了政治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涉及的具体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生产事故、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社会治安、社会保险、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等有关社会政策与制度。我国从1954年首次规定戒严制度至今,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己经初具规模,已制定了针对社会紧急危险形势的《戒严法》、针对地震这一特殊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针对洪水特别是特大洪涝灾害的《防洪法》、针对火灾的《消防法》、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法》、针对环境保护和环境灾害防治的《环境保护法》以及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没有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法》,这使得各级政府在实施灾害防御、应急救灾以及灾后重建等措施时,由于缺少法律依据,难以把握自己的职责定位,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而最终伤害了救助群体的利益。
另一方面已有的法律法规涉及单一灾种多,涉及综合管理的法规少。通常事故或灾害的发生,往往波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涉及许多部门和领域,单一灾种的法律显得力不从心,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特别是在如何实施灾害管理、如何界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管理责任等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明确,这使得政府在面对规模较大的危机和社会风险问题时无法兼顾到所涉群体的共同利益,难以对不同的利益分配进行协调。
(二)融合度缺失,导致职能分散,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安全部门自成体系,由于融合度的缺失,管理分散,指挥职能存在交叉,急需建立协作统一的安全管理平台。安全管理涉及的具体时间包括自然灾害、生产事故、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社会司、地下空间、社会治安、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等30多种有关政治、社会、经济和自然方面的安全防范内容,涉及几十个部门。[7]我国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一般根据事故本身的性质,有不同的部门负责指挥应急管理,目前政府没有建立作为统一的关于公共安全管理协调机构,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实际上仍然分散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管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药品监督局、技术监督局、人防办等多个职能部门中。
相关职能部门分属不同系统和不同的领导,日常管理中往往习惯分兵把守,各自为战,缺乏管理资源和信息共享,没有统一的预警机制和协调管理平台。在这种分散管理的体制下,政府对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不能全面了解,对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对各种危机的发生不能事先有效阻止,结果造成危机发生,同时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
(三)参与度缺失,导致社会动员力差
以往我国“全能政府”模式下,我国政府已经习惯于运用一体化的“限制型管理”和“配给制服务”方式来应对公共安全危机,形成了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灾情救援体制和应急管理模式,其优势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有限资源,集中统一地解决危机突出问题,防止发生动乱,较快地渡过难关,特别是在应对单一公共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比较强。
但是这种以政府动员为主的形式,在面对如今错综复杂的公共安全危机频发的局面显得效率比较低。社会动员能力的不足导致公民自发地组织和行动起来防范危机、应对危机以及灾后的恢复和重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缺乏。目前,除了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这样的传统组织外,我国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很少在公共安全管理中配合政府开展工作。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中社会公众作用的发挥,同时也超过了政府的承受能力。
(四)共享度缺失,导致信息披露缓慢
鉴于历史的原因、官僚作风以及信息公开制度的缺失,政府的信息不公开成为了一个最为学界以及公众垢病的问题。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爆发后,各级政府或媒体往往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有意无意地采用“捂盖子”等愚民手段,其结果,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谣言四起、众人心理恐慌的局面,从而给危机扩大化提供了一个温床,使得人民的损失人为地扩大化,政府的公共安全事件处理也陷入更为困难的不利局面。
事实证明,不确定的危机比已经确定的危机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恐慌,在人们不能得到准确信息的同时,各种猜测、流言开始全国散播,不仅引起人们心理上的恐慌,而且导致了事实上的混乱。在信息多元化的今天,政府不可能完全封锁公共安全信息。如果主流信息不畅,则社会谣言四起,政府信息失去权威导,百姓心理恐慌程度和过激行动大大加剧,从而政府解决危机的难度加大。此外,政府相关人员还存在着意识缺位,缺乏自如应对媒体、有效引导舆论的能力。[8]因此,政府需要构建权威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正确引导。
四、包容性视角下公共安全管理创新的战略对策
(一)加快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为包容性管理提供公平依据
2007年我国公布施行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共同性规范。但是应对突发事件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作,仅靠一部基本法律不能完全涵盖。当前,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公共安全管理各个环节配套的规定,完善公共安全事件等级、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等具体制度;抓紧清理现行有关公用安全管理的单行法律法规,及时修改与公共安全管理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规定。
在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能力方面,有些国家和法律中强调了政府应急管理责任的有限性原则,明确了社会公民的自救互救义务,如日本《东京震灾对策条例》强调了两个理念,一是“自己的生命自己保护”,二是“我们的城市我们保护”。[9]这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公共安全管理中公众参与,第一时间自我管理的理念。在加强基层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方面,一些国家非常重视完善社会应急组织和队伍。
新加坡构建了社区民防系统,倡导全体市民的参与防止危险事件;英国、日本、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大力发展民间应急力量,支持建立各种专业性强、技能高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并把这些力量纳入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系中,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应急资源的不足。西方国家的种种经验告诉我们,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全民参与,联合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最大限度的预警公共安全事件,才能在危机来临的时候全民出动,最大限度的挽救生命财产,才能最有效的解决突发性事件。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高度融合的包容性管理系统
公共安全管理需要依靠相应的组织机构来实施,从危机察觉与预警、危机决策、事件控制与处理,到提供需要支持和救助、善后等一系列工作,需要相应的机构负责,由这些机构组成一个完整的危机管理组织系统。目前有必要通过进一步的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我国国情设立相应的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的组织系统,基本思路是:
(1)通过立法,成立由国家主席领导的国家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处理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危机的指挥决策机构。
(2)在中央政府建立一个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危机信息的汇总与报告,危机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策划组织,应对行动的实施监督,对外沟通,组织危机管理的培训和演练等。
(3)通过重组现有的情报信息机构或设立新的部门,完善危机预警系统。具体包括:可考虑建设一个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分布与全国、实行垂直管理的信息情报系统,已搜集、处理和分析传统“国家安全”范畴之外的经济社会文化动态方面的信息;改革规范信访机构、新闻媒体和政策研究机构的运作,使之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使信息机构的信息搜集、处理和分析工作规范化,使政府信息的报告和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促进包容性管理的参与功能发挥。主要包括:
(1)设立负责社会动员工作的专门机构。该机构可设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之内,其职责包括策划宣传策略和计划、制定有关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的政策、新闻和政策宣传、协调传播媒体等。
(2)制定激励、规范社会各界参与应对危机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例如:为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参与应对安全管理提供相应的渠道和法律保证,制定社会组织参与应对危机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10]
(3)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以及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争取国际社会的协助和支持。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我国政府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便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四)建立整合透明的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包容性管理的信息可获得性
(1)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政府要建立完善新闻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首先,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下常设管理公共安全信息的综合职能机构,由一个或几个部门负责人员和专业人事组成。同时建立公共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选定新闻发言人,以保证公共安全信息的科学管理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其次,政府信息公开要做到及时准确。政府要争取在第一时间把公共安全信息公布于众避免公众从非正式渠道获取虚假信息,给政府工作造成被动局面。信息务求准确、客观,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最后,要理顺政府各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内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关系,促进信息的顺畅流通,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2)加强政府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新闻媒体作为公共管理的一个主体,扮演着政府“信息代言人”的角色,政府与新闻媒体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关系,保持畅通的信息联系,形成一种互动的信息交流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共安全的保障工作。比如,日本政府早在1961年制定的《灾害对策基本法》中就明确规定日本广播协会(NHK)属于国家指定的防灾公共机构,从法律上确立了公共电视台在国家防灾体制中的地位。韩国参照日本的做法,于1996年根据《灾难管理法》将韩国公共电视台(KBS)列为报道灾难的指定台。[11]所以,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政府必须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有效引导新闻媒体,使新闻媒体成为传播政府决策的途径,公众获取正确信息的渠道和官民共同解决问题的桥梁。
[摘 要]城市作为复杂多样的巨大系统,其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概述了现行城市安全管理工作方法的缺陷,在分析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因素及灾害类型的基础上,简要阐述了建设层级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符合现行城市行政划分的市、区、街道和社区四层级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分析了该管理体系的优点和不足,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方向。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城市化;分级管理
1 前言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结构发展的必然方向。据统计,至2009年末我国的城市数量接近有700个,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了50%,即有一半的人口都生活在城市中,而发达国家地区在80年代的城市人口比例平均就达到了70.9%。可以预见,在未来人类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口都将生活在城市中。将城市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研究,则包含了人口、建筑、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水电气管道等生活保障设施、卫生服务设施等子系统,这些系统复杂、多样、多变,极具脆弱性,很容易受到破坏而形成安全隐患,且关联性强,一部分受到损害,极易引发其他系统的病变,从而对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安全问题也变得复杂多样,暴雨大雪等极端天气、地震火山等地质灾害、台风海啸、火灾、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工程事故等都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可能由于城市交通运输、电力通讯设施的瘫痪,而使整个城市的居民陷入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极具灾难性。因而如何实行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方法,建设高效、可靠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城市系统具有复杂性和脆弱性,这就要求城市管理既要从整体上统一规划,又要从细节上逐个处理。整体规划是上层平台,细节处理是落到实处,只有从细节上、在基层上控制了危险有害因素,上层平台的规划才有意义。本文借鉴国外城市安全管理的经验办法,力求构建一种从整体出发、由基层设施支撑的新型城市安全管理系统。
2 城市危险危害分析
传统的城市灾害主要有城市自然灾害(地震、暴雨洪涝、雷电、暴风雪、大气公害等)、生活服务设施故障(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和暖气管道等故障)、各类突发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坍塌等)、城市流行性疾病(SARS、HIV等)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步,城市系统变得更加复杂,也衍生了各种可能的城市灾害,包括有城市信息安全灾害、通讯系统故障、高层建筑和地下设施等空间致灾隐患、公共群众事件、城市污染(水源污染、大气污染和核扩散等)、食品事故、恐怖袭击事件等,甚至还包括由某些因素诱发的城市恐慌,例如2011年3月日本核电站爆炸后,在某些不法分子煽动下引发了中国多个城市抢购食盐事件、在“非典”期间,居民大量抢购板蓝根等事件,这些都是城市恐慌。这些事件既无科学依据,又严重影响城市的正常秩序,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会伴生出各种违法犯罪事件,危害城市安全。如下图1所示为城市灾害发生的动力学过程(如图1)。
3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我国现有的城市行政管理是一种行政划分的分级管理,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将城市层层分解为市、区、街道、社区,各级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管理职责。将政治、经济、教育等不同部门的权利层层分解,从而实现对城市的全面管理。但是纵观我国各大城市,在行政分级管理中,并未建设相应的全面城市公共安全分级管理体系。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越来越倾向于大型化、复杂化,为了实现城市的全面公共安全管理,则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城市层级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情况,本文提出的城市安全管理体系分为市级安全管理、区级安全管理、街道级安全管理和社区级安全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将城市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逐层分解,步步细化,将安全管理工作从整体规划落到具体工作,将各层工作责任到人,从而可以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的全面管理。
4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分级规划
4.1 市级安全管理
市级安全管理是整个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策划者、实施者、监督者和评价者。该级管理机构从城市整体出发,规划、分配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设备设施。研究本市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目标,并分解到下层机构。具体来说,市级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基于全市的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是对下级预案的补充,是从整个城市出发,救援对象是全市的任何地方。若一旦发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超过了区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处理能力,或者发生的事故等级超出了区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处理范围,则需要启动该预案。
(2)将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规划进行工作分配,建立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确定相应责任人,并建立对下级机构的管理、考察和评价制度。
(3)统一规划城市防灾救灾设施的空间。城市的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则要求将必需的城市防灾救灾设施空间成为城市规划的准则之一。此类设施应当包括避难场所、道路网络、消防机构、医疗机构、物资场所、治安机构、废弃物堆放设施等。
(4)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应当简单、高效,反应迅速。将应急救援物资从整个城市的层面进行统一管理,可以精简管理机构。而且在物资储备时,综合考虑各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可以将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在更有利的场所。
(5)建立市一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的接警人员。该部分是对下级救援工作的补充。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由专业人员和志愿队共同组成,且以专业人员为主、志愿队为辅。该队伍主要承担“110”和“119”救援工作任务。
(6)建立预防预报和警报系统。该系统包括对各类自然灾害(地震、海啸、台风、暴雨、冰灾等)、流行性疾病、各类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和核污染等)和可能出现危险事故场所的预报等,并建立相应的预防措施,建立专门的报警系统和24小时值班接警的工作制度。
(7)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相应的紧急预案。
(8)对商业区、大型公共设施、娱乐场所、学校等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对两区之间责任不明确的地带建立市级管理方案;对市内安全工作的重灾区、特殊区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
(9)建立灾后处理系统。
(10)其它工作。例如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消防演习、消除城市恐慌的行为等。
4.2 区级安全管理
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中间层次,其主要职能是传达上级的安全工作计划、分配和监督下一级的工作,配合上下级的安全工作计划,并传达下级的反馈信息。其具体的工作内容应当包括:
(1)设立本区的安全工作站,分配责任人,建立良好的信息系统,及时传达或反馈上下级的信息。建立24小时接警工作站。制定本区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分配工作任务,并对下级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和调动本区的应急救援物质。
(2)建立本区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分配专职的救援物质管理人员。
(3)对本区的事故多发地带建立相应的防护制度,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建立监测监控制度。开展本区的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4.3 街道级安全管理
该层相比区级安全管理而言,其工作更倾向于联合社区级安全管理开展具体的安全工作任务,消除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控制事故后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设立本街道的安全工作站,分配2-3个专业安全人员,并制定值班制度。建立良好的信息系统,及时传达或反馈上下级的信息,建立24小时接警工作站。
(2)建立本街道的安全工作队伍。承担的工作主要是管理本街道的事故突发地带,发现和预处理危险有害因素,处理不了则上报上级机构。维持街道的正常秩序。
4.4 社区级安全管理
社区级安全管理是层级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最终的落实点。在将来现代化的大城市中,瞬发性、灾难性的事故发生率应当较低,常见的则会是点发性的事故,这类事故多发于某个点,或者由较难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诱发的,或者由突发性的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社区安全管理就是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的末梢,从整体规划上,社区安全管理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部分,但从工作落实上,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却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主体内容。要建设主动的、全面的城市安全管理体系,社区安全管理是其中重要的部分。
(1) 建立本社区的安全工作站,分配1-2个专业安全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值班制度。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传达系统,及时传达上级的危险危害信息,建立24小时警报工作站。
(2)建立本社区的安全巡逻队伍,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有害因素,维护本社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该巡逻队伍由本社区成员志愿组成,通过简单的危险源辨识、紧急搜救、事故的紧急处理等相关安全技能培训。
(3)在洪涝灾害、冰雪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爆发时,带领本社区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地带,配合专业人士搜救被困群众。在灾害期间安抚群众情绪,分发补给品,开展科普教育,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科普知识,消除社区内不必要的恐慌。
(5)管理社区内流动人员,防止群体性事件的爆发。
结论
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系统,信息既能从上至下及时有效地传达,又能从下级反馈到上级,并获得回应信息。从分级上看,该体系管理办法全面包括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各个角落、各个方面,并能从最基本上消除诱使灾害发生的因素。但是,结合现阶段我国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的层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不足。
(1)该体系的建立是基于以下两个理想条件:①各层级间信息能够及时有效的传递,并能及时地获得反应信息。②各级工作人员都能坚守工作制度,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地发现处理危险有害因素。这两个条件在我国现阶段还难以实现,也是制约本体系的主要因素。
(2)该管理体系的人员结构中,志愿者占了很大一部分,并强调了他们的工作能力。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现阶段的志愿者组织工作较难展开,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对社会的责任心和对社会活动的参与度,并通过培训,增强其对危险的敏感度,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
(3)本管理体系配置了大量的专业安全人员,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如此多的专业安全人员,另一方面这些工作者都是基层工作,责任大、工作量大,但政府并无力为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而如何协调专业安全人员付出与回报的矛盾,将成为影响本管理体系工作有效性的难题。
(4)如何使城市的层级安全管理体系与现有的城市行政管理体系合而为一,构建精简、高效且职能明确、责任到人的城市综合管理办法,也将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