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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费耶阿本德 科学规则 自然观 后现代科学 解释学循环
摘 要: 本文发挥了费耶阿本德关于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对世界结构的依赖性的观点,提出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存在着解释学循环。在对科学研究的基本标准和规则——客观性原则、实验原则、可重复性原则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之后,本文指出这些貌似不证自明的原则的有效性依赖于其背后的自然观假定,揭示了这些原则和假定的相对性和局限性,并指出在某些特定的情景下它们会完全失效。最后文章展望了科学研究标准改变的可能性。
一、科学研究规则对自然观假定的依赖性
在费耶阿本德对多元主义方法论的辩护中,有一个基本的论证,即强调不应该先验地规定科学研究规则。“只有在一个具有某种结构的世界中,我们所使用的标准和我们所推荐的规则才有意义。在一个不呈现该结构的领域中,它们便成为无用的,或开始成为无效的。” [1]也就是说,科学标准和科学规则的有效性是由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状况所决定的。费耶阿本德在这里叙述了一个相当平庸(甚至有点琐屑)的真理,即科学方法论原则依赖于自然观假定,但是这平庸的真理,加上一些大家可能会很容易接受的辅助假说,却蕴涵了非常有趣的逻辑结论,值得我们认真分析。
例如,甚至象科学研究应当导致理论的经验内容增长的基本原则,拉卡托斯认为这是不同研究纲领选择的根本标准,我们一般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费耶阿本德认为这其实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有效的。“认为自然界在质和量两个方面都是无限丰富的,这种想法导致作出新发现的愿望,因而导致内容增长的原则。该原则给了我们另一个据以判定理论的标准:与已知的内容相比,具有超量内容的理论优于没有超量内容的理论。这个标准也不是不可触犯的。一旦我们发现我们居住在一个有限的世界中,这个标准便遇到了麻烦。”
有趣的是,这个看起来是哲学家构思出来的理想实验,现在却成了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课题。例如,著名物理学家霍金就认真地讨论起科学终结的前景。他指出:在物理学中,我们认识事物的层次是由施加于研究对象的能量所决定的。能量越大,揭示的层次越深。但是由于宇宙本身的性质,我们用以研究物理世界的能量有一个极限值。因为,“如果人们有一个比1千亿亿(1后面跟着19个0)吉电子伏的所谓普朗克能量的粒子,它的质量就会集中到如此的程度,以至于会脱离宇宙的其他部分,而形成一个小黑洞。这样看来,确实当我们往越来越高的能量去的时候,越来越精密的理论序列应当有某一极限,所以必须有宇宙的终极理论。” [2]如果霍金的推理没有错误的话,那么由于宇宙本身的规律性,我们对宇宙的认识在这个角度上原则上就是有界限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看上去不言自明的科学标准就不再适用了。
我们在这一案例中所关心的并非物理学是否可能在原则上存在极限,——虽然这本身也是一个合法的、很有意思的研究课题,——而是通过这一案例更加清楚地揭示了科学研究标准对于世界状况的深刻依赖性。或者更严格地说,一切科学研究准则都以相关的世界状况的假设为前提。
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解释者对被解释对象的“认识预期”是需要解释的意义的一部分,理解活动的完成因而依赖于理解的“前结构”,即一组在理解之前业已存在的决定理解的因素。因而,这一基本的“循环性”就始终存在于“前结构”与解释者的“情景”之间。但是,这并非“恶性循环”,而是作为“此在”的人进行认识活动的基本条件。而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发现,为了要认识自然世界,我们必须要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科学研究活动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而科学研究的规则又必须建立在我们对自然世界基本状况的假定上;而自然观假定又是建立在科学知识基础上的。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科学研究活动中也存在如图1所示的解释学循环。
在本图的模型中,带箭头的连线表示前者对后者具有影响和决定作用,但前者不是后者的唯一的决定因素,同时还有其它因素发生作用。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变化,就会导致下一个环节的变化,最后整个循环都会发生变化。在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的各个环节中,一般来说,对于科学知识的历史性和相对性的认识最为充分,其次就是对于自然观假定的历史性和相对性也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很少有人承认科学规则同样也有历史性和相对性。这也难怪,因为科学规则本来就是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中最为稳定、变化最为缓慢的环节。同时,这也表明了科学研究规则更深刻地体现了科学研究的本质,所以它成为了科学哲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鉴于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的内容非常丰富,所涉及的理论也很复杂,作为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探讨科学规则的假定性和改变规则的可能性。
二、科学标准和规则的假定性
加达默尔认为,人的存在局限于传统之中,其认识都会有不可避免的“偏见”。人类历史是由传统的各种力量积累而成的,这就是“效果史”。在“效果史”中,过去与现在相互作用,当前的认识受制于过去的传统因素。真实的理解乃是各种不同的主体“视角”相互“融合”的结果。而科学作为现实的人的研究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和知识条件下进行的,总是在一定的世界观预设下展开的;科学作为对自然的解释活动,总有其“先入之见”;所以科学研究从来都不是绝对中立客观的。许多情况下,我们往往规定了各种研究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也确实对科学研究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如果毫无批判地固守这些原则,就很可能封杀了科学研究的新的可能性。如果在科学研究活动中,真是象我们所标榜的那样要坚持研究结果的开放性的话,就不应该先验地规定世界的状况;因此,也不应该先验地规定在一切情况下都应该遵循的科学规则和科学标准;或者更加现实地说,对于任何科学准则都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其对世界状况的假定性。以下是对一些科学研究基本原则的逻辑假定性的纯理论探讨,在逻辑上并非意味着作者对这些基本原则的否定,更不意味着对所讨论的非主流观点的支持。
1,客观性原则与客观性假定
科学活动的最基本准则之一是客观性原则,即坚持认为合理的、可接受的科学研究结果应当是与主体无关的,与研究者自身的信念、情绪如何无关。如果某一研究结果依赖于研究者,则可以说这一结果是非科学的。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以下假定基础上的:自然世界的状况是绝对客观的,自然本身的状况与研究者自身的信念、情绪如何无关,或者说研究者的心理活动对于自然世界没有影响。
这一假定当然不是空穴来风,它是有相当牢固的经验基础的,而且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科学实践确实也是硕果累累。但无论是科学研究的结果,还是哲学的思辩,从来都没有确定性地证明客观性的假定。而且在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科学实践,在原则上恐怕也是无法证明客观性假定的。因为这种证明的结果是很难摆脱循环论证的怪圈的。
相反,在科学内外对客观性原则和客观性假定倒是存在一些批评和挑战。例如,无论是在心理学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心理暗示对于身体机能的影响都是公认的经验事实。至少在对于研究者自身的心理-生理状态的研究观察上,客观性假定已经破产,客观性原则已经失效,或者说客观性原则的适用范围要作调整。例如,我本人就曾经对自己是如何从清醒状态慢慢进入睡眠状态很感兴趣,想要观察它,可是这反而导致我无法入睡,从而所观察到的生理-心理状态和正常情况下的状态区别很大。所以内省作为对心理状态的研究方法,一直受到科学家们的怀疑,也就是说观察者的内心状态乃至生理状态对于观察者本人而言,不是一个客观的研究对象。
一般科学家乃至科学哲学家并不认为,这一限制有什么本质的意义,并且认为这一限制就是要保证客观性原则能得到遵循。但是,为什么要附加这一限制呢?答案是:因为心理活动对生理活动有影响。问题是:为什么对观察者自身心理-生理活动之外的一切自然研究不存在这一限制?这是否意味这在整个自然界中,观察者的心理-生理活动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特殊性?它不是那么“客观”?显然这又涉及到复杂的心身关系问题,涉及到整个自然界的统一性破缺的问题。但如果我们相信心身之间存在着相互的因果作用,生理活动受心理活动作用因而不那么“客观”的话;则由于人的心理-生理活动和自然界中的其它一切现象与过程都可能存在相互作用,那么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与过程就都因而丧失了其绝对的“客观性”,最终导致客观性原则的彻底失效。因此,这一原则只能作为一种实用原则予以保留,因为我们可以强调这一事实:心理活动对物理现象和过程的影响,除了对心理活动者的心理-生理活动的直接影响外,一般可以忽略不计。但其原本宣称拥有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恐怕就此也就彻底丧失了。
在争议很大的“灵学”研究中,存在著名的“山羊-绵羊效应”,即研究者如果相信存在心灵感应等非主流的观点,则研究结果往往倾向于支持这一观点;相反,如果研究者对这种观点持怀疑观点,则研究结果往往倾向于否定这一观点。对此效应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主流科学家们认为,这证明了所谓灵学研究的非科学性、非客观性;而灵学的支持者们则坚持认为这种效应本身也正是心灵感应的结果,它再一次证明了他们观点的正确性,并因此而反对客观性标准。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可以说在这两派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并不存在着中立的裁判标准。双方都不可能在不借助对方否定的原则的基础上批驳对方的观点。主流科学家们用以批驳灵学研究的客观性原则,恰恰是建立在灵学研究者们所反对的客观性假定基础上的;另一方面,灵学研究者们所宣称的发现,又因其研究缺乏主流科学家非常珍视的客观性原则而被嗤之以鼻。如此,在这两者之间的选择就不可能是基于理性的证明,只能是外部因素影响的结果。费耶阿本德就认为,“科学的经验论淘汰了自己的泛灵论的竞争对手,淘汰了尼茨海姆的阿古利巴的信徒约翰·迪依、罗伯特·弗拉德,并不是因为它更好地说明了不依赖于这两种观点而存在的世界,而是因为使用了一种不允许产生‘唯灵论’结果的方法,它清除了这种结果,然后描述了这个枯竭的世界,暗示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1],95页脚注。)
对于解决这一认识论的僵局,一味使用原则性的概念互相指责是无用的,只能是在具体的认识实践中发展各自的传统,扩大各自的影响力,最后由社会实践对两种传统进行选择。(其实在这一问题上,过去和现在一直也是如此解决的,如果我们不被表面上的修辞学所蒙蔽的话。)
2,实验原则与实验能够获得自然本质知识的假定
近代科学常被称为实验科学,因为实验是近代科学研究的一个主要特征。所谓实验,是指用物质的手段来主动控制和改造研究对象,从而获得有关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律的知识。它与消极地被动观察研究对象相比,可以揭示许多自然状况下难以发现的规律和联系,极大地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实验可以作为研究自然对象的一种合理的方法,要依赖于这样一种假定:即我们所研究的自然世界在我们加以物质的干预后,在原则上并未丧失其本来的特性,或者说从被改造的自然对象所获得的知识可以应用于未被改造过的自然对象。这一假定远非不证自明的,例如并不为道家等学派所接受。他们提出,被改造过的自然,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因此实验结果无法揭示自然真正的奥秘,需要补充以直觉的体悟等。这一原则在近代科学中的成功,也并非彻底地证明了这一假定。
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可能就是对实验原则的一种挑战。所谓“测不准原理”是量子力学所揭示的一种客观规律,即在微观世界中,原则上我们对于某几对共扼物理量测量的精度不能同时无限制地提高。例如,如果我们提高了某一粒子的位置测量精度,则其动量测量的精度就会大大下降。值得注意的是,这和研究者观测能力无关,因为原则上观察者对任一物理量的观测精度可以无限提高。对于这一原理,物理学家这样来解释:对于微观对象的认识,总是在一定的实验条件下进行的。而要提高位置测量的精度所施加的控制条件,恰好严重地妨碍其动量的测量。反之亦然。
其实在经典物理学研究中,实验对对象的状态的干扰也是存在的。如,测量一杯热水的温度,需要将一枚温度计放在水中,让温度计和水进行热交换,从而使得温度计的温度和水温相同,温度计的读数可以指示水的温度。但在此过程中,热水和温度计的热交换,改变水的温度,因此温度计的读数与实际热水的温度是有偏差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尽量将温度计做得小些,温度计的原始温度与水温尽量接近,甚至计算温度计前后温度变化所交换的热量来恢复原有的水温等。由于经典物理学处理的都是宏观现象,所以实验的干扰的影响实际上可以忽略不计。
但实验对自然现象和过程的干扰是不可否认的,因此实验的原则所适用的范围也是相对的、有限的。对于某些极其敏感的现象和过程,实验方法是否是足够的研究手段?量子力学家们采取的策略是,宣称自己研究的不再是纯粹的自然现象,而仅只是在观察实验活动中被改造过的现象和过程。如玻尔的名言:“量子力学使我们想起一个古老的格言:当寻找生活的和谐时,人们决不应当忘记,在生活的戏剧中,我们自己既是演员,又是观众” [3]。实际上,按照哥本哈根学派的解释,所谓自然不再是那种与主体毫无关系的纯自然。这样来解释,当然可以成功地解决或回避实验干扰所带来的认识论问题。但它是以重新界定科学研究功能,并重新界定自然世界(即重新修改自然观)为基础的。这再一次地说明了科学标准和科学规则的有效性是由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状况所规定的。[1]但是,除了这种坚持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并以此而修改自然观的方案之外;其实至少还存在另外一种逻辑上的可能,即保留原先的纯自然的概念,并坚持认为科学研究的真正目的就是要去认识那“原本的自然”,但修改科学研究的标准和规则,如引进直接领悟自然的非主流方法等。
实验原则还依赖于另外一个还原论的假定:即研究对象原则上是独立的,可以独立于环境的,因此也是可以隔离研究的。所以,在实验室环境所得到的研究结果是能够真实反映对象的规律联系的。但是量子力学中EPR关联所揭示的非定域性,告诉我们世界是整体联系的,所以任何对象本质上都是互相包含、互相渗透的,因此是不可以隔离研究的。爱因斯坦曾对这一性质感到严重的不安:“假设,两个粒子以同样的很大的动量相向运动,并设在它们通过已知位置时,它们在一段很短的时间里发生相互作用。现在考虑一个观察者,他在远离相互作用区域的地方逮住了一个粒子,并测量它的动量;这是根据实验的条件,他显然能够推导出另一个粒子的动量。但是,如果他选的是测量第一个粒子的位置,他就能说出另一个离子在哪儿。这是从量子力学原理作出的一个完全正确而直截了当的演绎;然而这难道不是很悖理的吗?在两个粒子之间的一切相互作用都已消失之后,对第一个粒子作的测量怎么会影响第二个粒子的状态呢?” [4]既然现在实验已经证明了自然的规律确实具有这种“很悖理的”特征,那么原则上任何对象都是无法隔离的,实验原则又如何成立呢?
3,可重复性原则与自然规律普遍性假定
为了保证科学事实的可靠性,防止错误,科学研究强调科学事实的认定必须遵循可重复性原则。即只有在不同研究者、不同实验室、不同时间和地点都能重复验证的事实,才可以认定为科学事实。这一原则为科学知识的可靠性提供了筛选机制,意义很大。这一原则同样也是建立相关的世界状况的假定基础上的。只有假定自然规律是普遍的,在不同的空间、时间,在相同的条件下,自然现象的表现是一样的、或者非常相似的;可重复性的要求才是合理的。
按照这一标准,我们发现科学所认定的事实,或者说在科学研究中有意义的事实,只是客观事实或经验事实的一个很小的子集。所谓客观事实,是指在特定时空发生的过程,不管是否为人们所认识。而经验事实是指为人们所经验到的客观事件,不管是否具有可重复性。由于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必须是可重复的事实才能认定为科学的事实;这样,科学研究活动才确保了可靠性的同时,也极大地缩小了自己的经验基础。因为,那些由于种种原因难以重复的经验事实会被无情地排斥在科学的门外。而我们每一个人从自己的生活中都知道,存在大量非常可靠的、却难以重复的经验事实。
当然,这里存在着对于事实的可重复性的正确理解问题。可重复性,从来都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不可能是绝对的。因为绝对意义上说,每一个事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都是不可重复的。但这样对可重复性提出批评似乎是在吹毛求疵,没有意义。其实,科学研究之所以非常重视现象的可重复性,其本质原因是想要通过可重复性来证明相关现象的真实性。所以,在科学研究中如何坚持可重复性的要求是很复杂的,它与我们试图从这一事实中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或者如何界定事实的关系很大。就我们现在的浅见,至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作为某一普遍规律证据的事实,需要高度的可重复性。例如,著名细胞生物学家贝时彰先生宣称则观察过细胞重建现象,但一直未能予以重复,所以不能认为它是真实的。这一事实的意义在于,它对细胞来源的规律性认识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于这类宣称的可重复性要求是较高的。2,作为对某个单一特定事件的描述,不需要也根本不可能要求可重复性。如日本侵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就是这类例子。换言之,只有观察条件句应该满足可重复性要求,而观察句则不需要。3,介乎两者之间的可能性事件,则必须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多次观察,通过统计计算才有可能证实。
所以,不能简单地用可重复性作为标准来论断事实的真伪,我们发现有一些科学界公认真实的事件是很难重复的。例如,在非线形科学研究领域中,存在着一些对初始条件极其敏感的事件。只要在初始状态有一个极小的扰动,结果就会天地悬隔。那么这样的事件就是很难重复的,因为在实验条件下,我们很难那么精确地再现原先事件的初始条件。有时候,我们往往要借助于功能非常强大的计算机模拟才能重复这一事件。[2]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吴彤教授在回答笔者请教时指出,这类初始条件极其敏感的事件,在初期还是有相当强的可重复性的,但越到后来分歧越大。而随机现象则恰好相反,每一次事件单独发生时,是难以重复的。如每一次抛硬币的结果不见得能重复以前的结果,但随着重复不断次数积累之后,则统计的规律越来越确定。由以上事实看,以可重复性来作为事实真实性的检验是过于苛刻了。至少就以上情况看,对小概率的随机事件及初始条件极其敏感事件长过程的检验,就很难以可重复性来检验事件的真实性。
除此之外,“后现代科学”的著名代表人物英国科学家鲁伯特·谢尔德拉克所提出的“构成因”假说认为,宇宙规律并非象过去所设想的那样是永恒的、无比坚硬牢固的,它其实也是一种不断演化的习性的表现而已,是随着时间演化而改变的。按照这种观点,分子、晶体、细胞、组织、器官和有机物所具有的特有的形式是由被称之为“形态发生场”的特殊场所形成和保持的。这些场的结构是由与过去类似系统的“形态发生场”衍生出来的;过去系统的形态发生场通过一种叫做“形态共振”的过程变为后来出现的类似系统,并且“形态共振”的作用不会因时间和空间的分离而受到影响。
这一假说可以解释许多过去难以解释的现象。如新化合物结晶非常困难,但一旦某个实验室制备了一种化合物的结晶后,在其它的实验室再制备同一化合物的结晶就越来越容易了。传统的解释是说,前面晶体的碎屑起着一种“种子”的作用,附着在科学家们的胡须或衣服上,从一个实验室带到另一个实验室。如果没有科学家互访的现象,则认为这种种子是在世界中漫游的空气中极小的尘埃颗粒。而“构成因”的观点解释说,在第一次结晶之前,晶体不存在特别的形态发生场。但是,在第一次晶体形成之后,结晶受到前面晶体的形态发生场的影响,物质结晶的次数越多,结晶就越来越容易。这个假设是可以检验的,如果科学家们互不接触,而且尘埃颗粒通过空气净化之后,这种现象仍然不断发生,则可以证明这个假设。
这一假说对于1920年著名心理学家威廉·麦独孤在哈佛大学所做的老鼠实验结果的解释更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麦独孤发现老鼠从一个特殊设计的迷宫中逃生的速度一代比一代明显提高。由于下一代的老鼠是由学会了逃生技巧的老鼠所生育的,所以麦独孤曾认为这是后天习性的获得性遗传。后来,他又从每一代学习最慢的老鼠中挑选生育下一代来进行测试。基因选择也许应该使得老鼠学习能力下降,结果发现学习能力仍然提高了。后来其他研究人员,如爱丁堡和墨尔本的研究人员在重复实验时发现,他们做实验时第一代老鼠学习的速度远比麦独孤实验时第一代老鼠的学习速度要快。而且无论是受过训练的老鼠的后代和从未接触过迷宫测试的老鼠的后代都是如此。拉马克的理论显然是无法解释了。而“构成因”假说与此却很一致。 [5]
这种假说尚未得到科学界的一致认可,但如果它是真的话,在诸如此类的情景下,坚持可重复性原则就可能意味着对非常可靠的事实的否定,显然会阻碍科学的发展,是非理性的。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为科学家或科学哲学家们拳拳服膺的基本准则都是可以突破的,本文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列举。相信在对上述最根本的准则的分析之后,很难再坚持什么绝对不可违反的原则了。
三,科学研究标准改变的可能性
破坏总是容易的。虽然在科学沙文主义甚嚣尘上之际,对于科学基本准则的批评是需要勇气和洞见的,但更为困难的是在指出现有准则不足之后,如何建立更加合理的新准则。费耶阿本德的主要不足也正在于此。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主义认识论,重破坏,轻建设,是因为他认为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永恒的准则,所以树立任何准则归根结底都是徒劳的。在他的心目中,其实还是存在一种对永恒的迷恋;既然无法通过正面肯定的方法来达到永恒,那么就通过不作任何肯定的方式来达到永恒。
我们提倡“立字当头,破在其中。”这是因为,我们欣然接受无法达到永恒的这一事实。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决定性的事情不是从循环中脱身,而是依照正确的方式进入这个循环。”“在这一循环中包藏着最源始的认识的一种积极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只有在如下情况下才能得到真实理解,那就是:解释领会到它的首要的、不断的和最终的任务始终是不让向来就有的先行具有、先行看见与先行把握以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的方式出现。它的任务始终是从事物本身出来清理先有、先见与先行把握,从而把握课题的科学性。” [6]我们尝试地提出一些我们事先知道终有一天必然会被突破甚至抛弃的准则,只是为了我们今天和不远的将来科学研究的暂时需要。以下是我们的一些建议:
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在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与人类研究的实践行为相冲突时,除了坚持这些标准和规则以捍卫科学的严谨性这一常规选择之外,也要考虑这些规则背后的假定是否可能已经丧失了其原先具有的合理性。
我们面对大自然也许应该更加谦虚一些才好。也许,我们不应该规定大自然必须如何,以使得我们指定的科学研究标准和规则可以运转良好;相反,我们应该顺应自然的规律,适时调整科学研究的准则。也就是说,科学哲学的研究应该不仅包括为科学现行实践辩护的功能,更重要的可能是为了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改造科学实践的规则。[3]从这种意义上讲,费耶阿本德“怎么都行”的口号,对于松开绑在科学研究者身上过紧的束缚,还是有其启发意义的。
在放宽了科学研究的标准之后,如何建立一套新的规范,在科学研究中如何防范作伪,过滤掉幻觉、巧合(目前为止科学界非主流派的记录不是很令人信服,但也有对手抹黑的成分)等等,是摆在后现代科学面前至关重要的任务。尤其应该借鉴近代科学起源过程中科学规则逐步建立的宝贵经验,在科学研究的解释学循环中逐步完善新的传统。
我们认为,科学研究准则的改变存在着两种可能的途径:“和平演变”与“暴力革命”。所谓“和平演变”的策略是,通过发挥和引申在坚持现有科学研究准则的前提下所获得的科学新成就来改变自然观假定,从而支持科学准则的改变。“和平演变”的主体是主流科学家,所援引的观念资源主要来自科学界内部,科学准则的改变是渐进的、平和的、甚至是不知不觉的,或者说在科学准则逐渐改变的过程中科学准则仍然保持了相当程度的延续性(近代科学的发展其实就是这样,只不过似乎很少人是有意识地、自觉地这么做的),因此不会引起过于强烈的文化冲突。反对者会问,既然科学准则是自然演化的,那么这篇文章有何意义?答曰:由特定的科学成就转化为自然观假定,并最终导致科学准则改变的过程,决非是一个不需要研究者自觉主动创造的自然过程。如果科学研究的这一解释学循环能为研究者们充分认识的话,这一过程就会发生得更加顺利。
而“暴力革命”的策略是,在主流科学共同体之外,引入科学界非主流的自然观假定,或者发挥和引申科学界之外其它文化的自然观假定,在相应的研究准则指导下,获得大量新的发现,从而支持科学准则的改变。通过建立自身的解释学循环,逐步扩大这一传统在社会文化中的影响,最终使得其成为社会上具有权威性的知识标准,并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策略导致自然观假定与现行主流科学准则的冲突,进而对现行的科学准则提出挑战和批评,最终实现科学研究模式的改造。这是费耶阿本德的扩散原则在自然观与方法论关系的层次上的应用。这种途径必然招致科学界和科学哲学界保守人士的猛烈抨击,阻力极大。并且在革命阶段,由于旧准则受到批判,而新准则尚待探索建立,往往会出现严重的失范现象;所以正如在政治的暴力革命难以避免非常残暴的行为一样,科学准则改变的“暴力革命”也难以避免各种欺诈现象混入其中。但是,这一策略有可能导致对原有束缚的突破,开拓新的视野,扩大科学认识的经验基础的范围,带来人类认识能力的极大提高,并且克服近代科学研究准则所带来的两种文化分裂。而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这两种策略可能会是交替使用,也可能会是混合使用。
虽然,后现代科学只是后现代主义思潮中影响很小的一个支派,而且严格地讲是否算得上真正的后现代主义也是有争议的。但是,我们在这里可以以她为例探讨一下科学规则改变的现实可能性。按照后现代科学的观点,科学活动虽然象社会建构论者所说的那样,受到纯认知之外的因素影响,搀杂着对于权力的追求等,但仍然是以对真理的追求为主的。科学也确实需要数据和经验的证明,在一定意义上讲,证据也要有一定的可重复性。但是对科学研究活动的限制本身也需要附加一定的限制,或者说,科学活动本身在以下方面是不应该受到限制的([5],33-35):
1,科学研究方法应适用于一切领域,即科学不应该局限于只借助于动力因运作的纯粹物质事物的范围内。因此,科学可以研究自然对象的内在经验,可以将自然规律当作演化着的习性来进行研究。
2,科学研究需要反复的经验证明,但不应该局限于特殊类型的证明方式,如实验室的实验。所以,可以拓宽科学的范围,包容各种不同类型的证明方式,在各种“自然”状态下的观察结果不应当作不严格的经验而抛弃。
3,科学对真理的追求不应该依附于任何有条件的信仰,科学应该不局限于任何特殊类型的解释。所以,科学研究中原则上不排斥下列观点:自然的基本单元是有感知能力、内在价值和内在联系的,自然的规律是演化中的“习性”,存在“向下”的原因,存在超距作用,作为一个整体的宇宙是一个对其组成部分产生影响的有机体,宇宙及其进化有内在的意义。
迄今为止,后现代科学的理论体系仍然是非常粗糙的,“科学”依据不足,理论根基不够扎实,也许作为科学未来发展方向的候选者来说,她未必是够格的。但她可以启发我们思考目前主流科学的缺陷,并认真地展望一种新的科学认识实践模式。
【摘 要】环境化学是环境科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它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为现代环境科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环境科学技术的核心是对环境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进行专业的化学分析,从而系统归纳存在的全部环境问题,为彻底解环境污染问题做好准备。为此,本文将具体来分析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先从分析环境科学技术入手,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环境化学技术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与作用,以期能够促进环境科学的迅速发展,为建设生态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环境化学;环境科学;地位和作用
环境科学是在全球环境污染加剧的形势下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运用相关的自热、社会科学相关理论与技术为环境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发展至今,环境科学已经形成了三大分支:自然环境科学、社会环境科学、综合环境科学。环境化学则是自然环境科学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代表性技术,并逐渐成为了环境科学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此,下面本文将首先对环境化学展开详细的概述,并在此基础上论述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期能够充分发挥环境化学的积极作用,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人类一个清新环保的生存环境。
一、环境化学概述
(一)环境化学的概念
环境化学是一门复合学科,它既是环境学的分支,又与化学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概括说来,环境化学是指研究有害的污染物质在环境介质中的产生、发展、迁移、转化、归宿等问题,并详细阐述控制污染物进一步发展的化学原理及化学方法的综合科学。环境化学的研究范围极其广泛,既包括对污染物的分析与鉴定,又包括对化学环境污染物的运动规律的研究,还包括对化学污染物的发生、分布、转化机制、状态结构的变化及归宿的研究,因此,环境化学是一门综合的研究化学污染物的全部化学行为与化学现象的科学。
(二)环境化学的分类
环境化学包括环境分析化学、环境污染化学、环境污染控制化学、生态化学四大类。环境分析化学是现代环境化学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它主要是借助各类分析仪器对坏境污染中的污染物含量、形态、价态、结构等进行详尽的分析,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环境污染化学是对环境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产生、迁移、转化、累积、降解等过程进行详细研究。它主要包括大气污染化学、水污染化学、土壤污染化学和生态污染化学以及多介质污染化学四大类。环境控制化学的侧重点在于环境控制上,它主要是在相关化学原理的理论基础之上研究污染物的控制原理和控制技术,如今已经发展到了“一体化污染预防战略”的高度上。生态化学主要是研究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所引起的生态效应和对人体的危害。目前的研究重点是将污染物的直接毒性转化为间接毒性。
二、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环境化学在环境污染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人口的剧增,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而且它的危害性变得更加的强大,已经形成了一场环境污染灾害。为此,我们不能再被动承受这些环境污染所引起的灾害,而应该积极去掌握污染物的产生、产生危害的机理,掌握它是如何在环境介质当中进行迁移转化的。环境化学恰恰就提供了这方面的科学资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污染物质在环境中是如何引发危害并不断转化和富集的,这样便可科学地增强人们对环境污染的防治能力。
(二)环境化学在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化学是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环境化学分析与研究的结果可以详细的还原出环境污染物的整个发展过程,有助于我们了解和掌握环境污染物的产生、迁移、转化、累积、归宿的整体发展规律,这些规律可以帮助我们得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使得环境治理能够有的放矢。因此,环境化学既是环境治理的基础,又是环境治理的保障。例如,在治理大气污染时,可以运用污染物的发展规律,采用吸收剂吸收和转化为无毒无害气体两种方法来处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在治理水污染时,可以通过吸附、化学凝聚、化学沉淀、离子交换、电渗析、氯消毒等方法来处理水中污染物,带到净化水体的目的。而这些治理措施的开发与实施都是在环境科学的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得来的。
(三)环境化学在环境监测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监测是现代环境科学发展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研究手段,是反映环境污染状况、进行环境质量评估、制定环境治理对策的重要依据。通过环境监测可以明确环境污染物的来源、组成及含量,从而制定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环境化学则为环境监测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信息资料,是环境监测的理论依据。环境监测是建立在环境化学基础上的一种常用研究手段。在环境化学的基础之上,环境监测衍生出光谱分析法、色谱分析法等基本方法,同时也研制除了诸多的环境监测仪器。
结束语
伴随着现代工业的规模化发展与人口的爆炸性增长,环境污染问题呈现愈加恶劣的发展态势,环境污染物也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现代环境科学的发展已经被推到了时展的前端,受到了广泛重视。环境化学是现代环境科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环境化学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进程。通过上述本文的探究,笔者主要论述了环境化学的概述、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中的地位与作用两个方面的内容,以期完善能够促进环境科学获得崭新发展,推动环境化学为现代环境研究和人类环境保护事业做出卓越贡献。
论文摘要:确立合理的评价原则是科学、公正地评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保证。在对体育科学研究成果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现有体育社会科学评价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原则:1)社会效益优先,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和作用;2)重视创新,将鼓励创新和重视原创性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贯穿于整个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之中;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4)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区别;5)科研管理部门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科学;成果;评价原则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一个多目标、多层次、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内容、评价标准的层次、评价的时间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和评奖的重要环节;是调动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以保证社会科学人才成长的重要措施;也是社会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一直是学术界和管理部门思考和探讨而没有很好地解决的问题。体育社会科学有着自身的诸多特点,使得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尤为复杂和困难。不论是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现状还是近几年学术界的观点来看,我国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已成为学术发展的瓶颈,不科学、不合理的评价已催生了一些学术不端现象,同时阻碍了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其中的一个症结在于没有合理的方式来评价体育学者的学术水准和学术贡献。因此,构建科学和公正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是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合理的评价原则是整个体系构架的基础之一。
1当前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省市有关部门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上不仅标准不同,规则不一致,而且具体运作过程也不相同,总的状况是存在某些不统一、不规范、不公开、不公平的现象,下面是我国当前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评价标准不统一 首先是论文评价标准不统一,什么是国家级学术论文,什么是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的结果自然也不可能公平。
1.2评价中的“马太效应” 在评审过程中来自名校或名人的文章、课题申请、奖励申报往往受到重视,来自一般学校、一般人的文章、课题申请、奖励申报往往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
1.3评价中缺乏回避机制 在学术评奖、课题评审、职称评定的过程中,有的人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1.4评价中的暗箱操作 表现在学术评奖、课题评审、职称评定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评定的标准是仲么,评审的过程怎样,评委的权利是什么,评委的责任是什么,评委的召集人是谁,参评者的情况怎样,参评者都是不知道的;更重要的是,目前的评价机制缺乏监督机构、投诉机构和复议机构。
建立起一套科学、公平的评价标准,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套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至关重要,因为科研成果的评价问题,不仅牵动着千万个单位和学者的心,而且影响着社会发展诸多方面。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说,今天的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作为一种劳动产品和物质产品一样需要有评价和鉴定机制,否则,如何确定知识产品或科研成果的价值呢?知识的评价标准或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代表着主流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它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
2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基本概念
作为本文的研究内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作为一个独立的术语来使用,必须作进一步说明和界定。
2.1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围 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难以明确区分,二者都与人类的教养和文化、智慧和德行有关。其区别在于人文科学直接研究人的需要、意志、情感和愿望,强调人的主观心理、文化生活等个性方面;社会科学强调人的社会性、关系性、组织性、协作性等共性方面。
在体育科学体系中,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之间虽存在差异,但二者之间有着非常鲜明的、需要强调的一致性和共通性。我们充分肯定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的差异和区别,不过在本研究中,我们更为强调的则是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的相似性、共通性、统一性,强调在人文与社会、体育人文科学与体育社会科学之间保持张力,将之合称体育社会科学。
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为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体育社会现象,其研究主要范围包括:群众体育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经济学、奥林匹克研究、体育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竞技体育学、体育教育学、体育信息学、体育法学、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体育社会心理研究、比较体育、体育文化学、体育哲学、体育伦理学、体育美学、体育人类学等。在现阶段,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主要目标是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把体育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研究总结出来。
2.2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界定 通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方面的文献综述表明,描述和论证社会科学成果特征的文献多集中在国内。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认为评估的对象是社会科学的成果,但何为“社会科学成果”,却众说不一。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研究者认为成果形式都不足以说明它是“成果”,判断是否“成果”,需要考察成果的实质内容。我们对所涉及到的“成果”的定义内容的资料做了一个初步统计,主要选取了20种相关的资料文献,具体篇目可参见参考文献(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有75%的文献在“成果”的定义中提及了“创造性”,这是一项成果被确定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核心标志,还有的文献将创造性界定为:“新思想、新结论、新观点、新事实、新材料、新信息、新方法、新理论、新概念、新发现”等。研究者进一步强调说:“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界定标准的核心是:创新性——理论不新则要思想新,思想不新则要观点新,观点不新则要资料新,资料不新则要框架新,框架不新则要方法新,方法不新则要视角新”。“那种一无新观念、二无新资料、三无新方法的东西,根本不能算科研成果。界限在于是否有新意”。有的研究者从知识的新旧联系出发,将这种有新意的东西概括为“运用己有的知识,研究创造的新知识”。总之,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中“创造性结果”己经被认为是一个普遍的发展趋势。“具有价值的”、“科学的或正确的”和“广泛占有资料”等因素也被认为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特征被描述为:创造性的认识结果;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用科学方法产生的。在借鉴这些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界定为:科研人员运用科学方法,收集、加工、研究与体育社会科学有关的信息而生产出的具有新的价值的认识结果。
3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现状简析
目前,由于还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学术质量评价体制、机构以及科学的评价方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一般都采用自我评价、专家鉴定验收、成果评奖、专家直接评审等方式,以定性分析为主的评价方法。但是由于学科专业的局限、学术观点的制约等因素,在成果评价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受到一些消极的影响。
实践表明,单纯地采取定性分析的方法,容易产生标准难以掌握、浮动的偏离程度大和易于受传统观念、人情关系的影响等弊端。近年来,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者正在积极探索用定量化方法评价研究成果。譬如,将科研成果的创造性、难易复杂程度、成果的“时间效应”、对决策管理的作用等方面进行分别评分,然后再乘以一定的权数,得出该成果的分值;有的则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种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分别提出了直接或间接评价指标体系,等等。例如,朱唯唯等利用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04年的数据,对我国体育学研究领域里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学者、学术机构和地区以及各类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多角度的定量分析研究。该研究完全基于CSSCI客观量化数据,通过量化分析评价。这些定量分析的评价方法,对于改变单纯的依靠定性分析的评价方法,减少专家直接评审产生的消极影响,无疑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还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如,这种方法显然不适宜用于那些不宜公开发表,但已被有关部门采用,而且取得了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4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原则的提出
评价是主体对客体价值的认识活动。按照价值论观点,价值是客观的,但评价不同于对客体的认识,而是对主体需要及其与客观属性关系的反映。评价原则是一定实践经验的总结,需要转化为利益,主体需要的丰富性就转化为主体利益的丰富性,形成了主体的评价原则。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达到准确、公正的评价目标很不容易,首先需要确定科学可行的评价原则,方可指望奏效。这里根据评价学的基础理论、以往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研究和本人的课题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提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原则,并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
4.1社会效益优先 体育社会科学的作用是认识体育、创新理论、与服务社会,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和作用。尽管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具有间接性和滞后性,但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决不能置社会效益于不顾。我们可以通过价值量的大小来衡量研究成果的好坏,对于难以量化且表现复杂的成果,可以通过其影响面、宣传面的大小以及贡献加以评判。
一般说来,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是通过直接评价体现出来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则是通过间接评价体现出来的。因而,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必须坚持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标准相结合。
4.2重视创新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是由多方面的标准、规则和内容组成的,其对学术成果进行评价、认可、奖励的依据和标准等,对于引导科研人员如何做学问,对于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是至关重要的。必须把创新作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最高理念,将鼓励创新和重视原创性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贯穿于整个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之中。这样才能有利地促进整个学术研究沿着鼓励创新、崇尚创新的正确方向前进,才能真正体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意义。
4.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方法是以评价者的主观判断为基础的一种评价方法,强调的是基于理解的“直接认识”,评价者依据个体的经验与学识水平对评价对象的学术价值、水平给出直接的判断。而定量方法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衡量差别的可操作性定量指标,然后再以该指标的量值来客观表征原来难以量化的“量的差别”。目前常用的定量分析指标包括成果被引证、论文收录转载、获奖和成果发表的刊物级别等,体现为“间接测量”。
由于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单纯的定性方法或定量方法都不能准确、客观地评价社科成果。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中,一定要把定性和定量标准相结合,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
4.4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区别 体育社会科学中的理论性研究成果是指在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中取得的重大突破性成果。这类成果或者提出了新的观点、思想、理论和学说,或者对传统理论进行质疑、补缺、完善,或者在学科的交叉融合和创新方面有新的设想和进展,或者选题有特别重大意义,研究难度大,填补了某项专业的空白,在理论上具有开拓性创见等等。这种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学术论文和专著。应用性研究成果指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科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宣传功能以及参考功能,将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应用于社会实践,进而取得的成果。理论研究常常耗时巨大,其价值也是潜在的;应用研究则常常是立竿见影,效益是显在的。对这两种性质迥然不同的研究,评价标准与方法显然是不同的。
4.5科研管理部门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 使用定量指标所进行的客观评价,只牵涉到成果作者和科研管理部门两方,仅仅依靠计算机就可以完成评价工作,适用于对大量的一般成果的评价;同行专家用定性指标进行的主观评价,需要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牵涉人数多,过程复杂,适用于对重大成果的评价。因此,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中,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价不同的成果。无论是专家评价还是科研管理部门评价,要达到评价的预期目的,前提就是要保证评议的公正性。
建立一个较为全面、完善、公正、科学的体育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从方法论上逐步解决现行体育社会研究成果评价方法所造成的弊端和错误导向,有利于对学术研究者、学术评议人、学术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推动体育社会科学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 硕士研究生 以科学研究能力为核心 创新能力培养
论文摘 要: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从事科研活动,是其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以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为例,对其从事科学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
随着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如何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尤其是如何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研究生,已成为高校的一项重要课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因素。笔者以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相关科研课题或自主申请科研课题为切入点,分析以科学研究能力为核心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
一、调查对象、内容和方法。
本研究调查对象是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的2009—2011级硕士研究生,共185人,其中男生100人,占54?;女生85人,占46%。调查内容是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主要包括:研究课题选择的科学性;参与课题的积极性;科学研究经费;导师对学生科研指导状况。调查方法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形式进行,结合已有基本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二、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现状
(一)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积极性不高。
截止到2011年底,该学院仅有60%的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研究,而且从整体看,参与的也大多是横向课题,而参与纵向课题的机会较少,尤其是国家级、国际性的科研课题少之又少。硕士研究生在参与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按导师预先设定的思路或者方案开展工作,独立思考比较少,在有些横向课题的研究中,甚至出现“成果范本,相互借鉴”的现象,导致较多硕士研究生形成一种依赖思想,创新意识也随之被扼杀,也使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逐渐下降。同时,随着硕士研究生人数的增加,科研课题的增长率跟不上研究生人数的增长率,导致部分研究生没有足够的机会参与科学研究。另外,从该校情况看,在校级层面上设有硕士研究生创新管理基金、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学生科研课题。从该学院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课题申报情况看,2009年至2011年,仅有45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生科研课题,仅占总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4%。
(二)科研课题选题不够科学合理。
部分硕士研究生在确定科研课题题目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存在一种“急功近利”心理,大多会选择一些风险小、时间短、易结题、易出成果的课题,而回避那些风险大、耗时久、创新性强的课题。如此选出来的课题难度较小,即使是科研经验不足的硕士研究生也能独立完成,从而影响科研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最终导致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力度不够。此外,这种选题方法主要是围绕一些常规研究点开展相应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研究的现象。
(三)科研经费不多、分配不均。
随着硕士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导师承担的科研课题数量不多,分摊到所指导的每位硕士研究生身上的科研经费相对较少,导致部分硕士研究生无法在预设的研究方向上进行更多的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机会,从而影响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激发和培养。
(四)导师对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指导力度不够。
导师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主要责任人。导师吸收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是培养其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的前提是有一支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学术前沿性强、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队伍。硕士研究生规模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导师数量相对不足,使每位导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数量过多,加之一些导师的科研课题本身就比较有限,从而使一些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也比较少;也使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课题的时间不多,不能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得到足够的锻炼机会,影响其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以科学研究为核心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研课题选题的指导和管理,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拓宽思路。
硕士研究生在科研课题的选题中,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选择常规的问题或研究点,这也是受硕士研究生普遍欢迎的。这类课题的特点就是先前已有人从事过类似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也较多,在研究过程中就有更多的参考数据和资料。如要取得新研究成果,则必须在充分了解先前类似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新思路、新方法,综合新数据、新材料,进行更加深入有效的研究,才能达到有所创新和突破,否则,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前人研究成果的重复。二是选题比较新颖,当前研究比较少,成果也很少,可参考的资料也比较匮乏,在这类选题的研究中,受其他人研究成果的影响也比较小,必须广泛收集资料,易于提出新思路、新观点,更能培养创新能力。因此,高校应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研选题的指导和管理,特别是导师应注重引导其采取第二种选题方法。同时,在选题中还应把握好三个原则,即“重要性”、“可能性”和“实用性”。重要性就是指是选题在科学理论、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方面有一定创新;可能性就是指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以及能达到预期的研究效果;实用性就是指选题对于推动“产学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搭建创新平台,提高研究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
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和科学研究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科学研究就没有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的质量。针对研究生参与课题积极性不高的现象,首先,高校内的硕士研究生相关管理部门(如研究生院)应设立硕士研究生创新基地,积极吸收他们参与基地活动,可以让相近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通过相互合作科研、学术交流等激发创新思维;要大力支持硕士研究生开展跨学科科学研究,加强科学研究指导力度,为硕士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宽阔的平台,从而激发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通过设立创新基地,带动高校优质教育、科研资源的共享。其次,高校应设立更多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课题,通过承担或参与科研课题,激发他们的研究热情,为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创造强有力的支撑。再次,要完善周期性学术报告制度,让师生共同参与,共同组织,在学术报告活动发掘和拓展创新点,实现师生充分互动和彼此借鉴。最后,要大力开展与学科专业相关、与从事研究的内容有联系的社会实践活动,让硕士研究生从理论研究到实践验证,逐步实现创新。
(三)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营造气氛。
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硬件建设,在尽可能地增加科研课题数量,并且加大科研课题的资助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加强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科研资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硕士研究生查找相关资料、开展相关研究奠定硬件基础。二是要加强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软件建设:(1)积极淡化功利性因素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压力影响,让硕士研究生专注科学、潜心研究;(2)完善硕士研究生学术评价体系。从目前情况看,全国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评价基本上都是以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来评价和衡量,但对其学术成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等方面考虑得较少,对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科研热情、团队精神、学术道德、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因素考虑得更是少之又少,为此,高校必须建立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体系,制定全面完善的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全面考量、综合评价,同时必须坚持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更加科学有效,从而更好地激发硕士研究生的科研热情和创新能力的发挥。
(四)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奠定基础。
高校应当重视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一是要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管理、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明确遴选条件,强化日常管理,规范任期考核等,积极淡化导师身份,把招生名额与导师能提供的科研课题及经费等培养条件、现有学术成果、工作实绩等结合起来,同时要将任期考核结果与招收硕士研究生数量结合起来,对于没有条件继续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要坚决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二是要大力支持导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和承担各类科学研究课题,逐步形成主要依靠科研课题经费支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的新机制,在科研中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三是要积极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提供参与学术交流和进修的机会,使其能站在学术发展前沿,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型、创新型人才的重任。因此,在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过程中要广泛地开展科学研究,让更多的硕士研究生参与到科学研究活动当中,让他们知晓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从而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随着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其创新能力也会随之提高。
[论文关键词]社会科学研究 社会事实 客观性
[论文摘要]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所倡导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认为,在社会学研究中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研究者要摆脱一切主观的偏见和预断,通过客观的观察方法来获得对社会现象的正确认识。这一准则不仅适用于社会学研究,也适用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提醒人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必须遵循和坚持客观性和价值中立的原则,克服不健康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只有客观地研究和把握社会事实,才有可能实现理论上的突破与创新。
自从社会学鼻祖孔德提出了实证主义思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认为社会学可以像其他自然学科一样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实证方法便成为社会学学科存在的根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孔德并没有对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作深入的探讨,完成这一任务的则是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迪尔凯姆(1858-1917)于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他一生致力于建立法国社会学,由他所创立的社会学年鉴派对法国乃至西方社会学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迪尔凯姆对社会学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他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为社会学确立了研究方法和准则,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本文试图从迪尔凯姆提出的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这一角度出发,谈谈对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一些看法。
一、迪尔凯姆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1.关于社会事实。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书中指出,如果我们对社会事实作如下界说,这个定义就包括了它的全部内容: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1](P34)。迪尔凯姆认为,这类事实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1](P25)。我们可以这样来解读他的论述,社会事实是不同于人们的起居、饮食、思考等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具有客观外在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等特点,不能把它与有机体现象、心理现象混为一谈。也就是说: (1)社会事实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它不取决和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社会生活当中。(2)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这种“强制性”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的将会受到惩罚。(3)社会事实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社会的。
2.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基本规则。迪尔凯姆提出,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规则是: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他认为,凡是供我们观察的一切,凡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切,或更确切地说,凡是我们观察的一切,都是物。把社会现象作为物来研究,就是把社会现象作为构成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实物论据来研究。社会现象无可争辩地具有这种特性……因此,我们应该使社会现象与在头脑中把它们表象出来的主体分开,而对社会现象本身进行考察。我们要把社会现象作为外在的物从外部来研究,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作为这样的东西呈现在我们面前的[1](P48)。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不是人们意识的产物,而是待发现的客观事物,并且从外部决定着人们的意识,也就是具有“物”的性质。如信仰体系、社会习俗和社会制度等现象都是外在于个人而存在的客观的社会事实。说社会事实具有物的性质,并不是指社会事实是物质之物,而是说社会事实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强调的是要以一定的心态观察它们,就是在进行研究时,对事实的存在要持完全不知的态度;对事实所特有的各种属性,以及这些属性赖以存在的未知原因,都必须通过观察、描述和比较来研究,而不是以解释、分析和综合自己的观点取而代之。
3.要摆脱一切主观的偏见和预断。对于社会学家来说,无论是在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时,还是在进行论证的过程中,都必须绝对禁止使用科学之外的和不是为科学所需要而制造的概念。他们应该从支配群氓思想的明显谬误中解脱出来,彻底打破日积月累而最后套在他们脖子上的经验范畴的枷锁[1](P51)。迪尔凯姆认为研究社会、收集实证材料的过程,就如同自然科学家所进行的化学或者物理实验研究一般,虽然可以有假设,但研究过程中不应该带有研究者个人的意志和观念。也就是说在任何研究工作之前,对事实存在应当持“不知”的态度,不能以“先人之见”,而应当回到事情本身,改变以往用观念或感知来研究社会的做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参与,要做到这点常常十分不容易。他列举斯宾塞和孔德的例子加以说明,认为斯宾塞在对社会所下的定义里,先入为主地把“合作”当作是社会的前提,以预断代替了社会的实际情况。同样,迪尔凯姆在批评孔德的研究时认为:当他脱离这种哲学概括,试图运用自己的原理并使科学摆脱这种哲学概括时,他还是把观念作为研究的对象了[1](P39)。
二、这一准则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虽然社会学只是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学科,但在社会学研究中迪尔凯姆所倡导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显然不仅仅只适用于社会学研究领域,可以推而广之提醒我们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中所应该采取的态度与方法。应该说迪尔凯姆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十分有意义。
1.既然社会事实是待发现的客观事物,就应当采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社会事实这一物的属性要求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在进行新的研究时,能像自然科学家从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研究一样,具有那样一种精神状态和价值态度。使自己进入一个未知的社会世界,而不是一个已经预设好的境界,随时准备去作新的发现。由此提示人们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排除来自生物学或心理学方面的影响,通过超然的、客观的科学观察方法来获得对社会现象的正确认识,用研究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研究社会,用社会调查的方法来获得关于社会事实的经验材料。
2.对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进行客观观察、分析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题中之义和根本任务。社会科学是一种科学研究,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是其根本的任务[2]。也就是说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在内,其根本任务就是不带个人偏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从而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如果人们的观察和分析,有意或无意地偏离了客观实际,或者把握不了事实和现象的本质,那么就可能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科学研究任务就无从实现,即便有任务实现的形式,也无任何实际意义。
3.社会科学研究由于与意识、情感相关,特别需要注意排除一些因素的干扰,才有可能获得成果。由于社会科学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研究过程,同时也是一项意识领域的工作,属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范畴,在有阶级的社会中是有阶级性的,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对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有重要的影响。因而要真正做到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实际上有许多难处。尤其让许多人记忆犹新的是在过去那个特定的时期,不健康的意识形态肆虐,严重侵蚀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社会科学研究要么变成简单的、庸俗的、荒唐的政治说教,变成极左政治的代言人,成为“遵命学术”,要么就只能放弃自己的存在权利。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科学研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研究方法、研究规范的科学化、客观化上,仍然存在值得探索和反思之处。
三、对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问题的思考
1.确立研究对象是“物”的观念并贯穿始终。如前所述,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如同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样,都是客观的,都具有“物”的客观实在性。因此,从理论上说,不管人们属于哪个种族、哪个国家、哪个党派,用正确的方法客观地研究和观察社会,分析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就应该能够得到同样的研究结论,好比在自然科学中,不同的科学家尽管采用不同的方法对重力加速度进行测定都将得出一致的结果一样。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虽不具有一般“物”的形态,但具有“物”的特质。因此,任何研究者都必须尊重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必须把它当作“物”来看待,不作任意取舍,把研究对象是“物”的观念贯穿于研究始终。
2.在研究中必须自觉遵循客观性的原则。客观性是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遵循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研究者对客观事实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偏见或成见,更不能任意歪曲或虚构事实[3](P11)。社会科学研究把社会组织、社会群体、社会关系作为研究对象,其根本任务是通过对宏观社会现象的调查和分析,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可见客观性是社会实践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的方法论。它要求研究者对社会事实的研究分析,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让资料和数据“说话”,并且使用统一的量度标准。社会科学存在的全部意义和本质就是对客观的社会变化进行说明和预测,因而应当特别强调的是在这个物质化、市场化的时代,排除各种干扰,始终重视社会研究的客观性是很困难的,也显得特别的重要。在现实的社会研究中,所存在的带着已有的结论去收集资料,或为迎合上级意图对客观事实任意取舍,或只从书本知识出发“注释”权威理论等弊病,都是违背客观性原则的表现,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必须彻底摆脱。同时必须正视这样一种事实,在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研究,有时可能得出一些在某一方面与当时主流思想或理论不一致的结论,同样需要我们采取客观的、宽容的学术态度来对待。
3.价值中立是社会科学研究应有的学术规范。自然科学研究的价值中立相对来说是比较明显的。社会科学与此尽管不同,各种利益和政治的牵扯使研究者很难“净化”自己的思想“实验室”,但仍然有必要做到相对的学术中立[4]。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有所不同,必须面对社会现实和活生生的人,研究者受到各种利益、意识形态、心理等因素的干扰,容易把个人的、一己的主观价值态度夹带于研究当中,从而影响对社会事实做出客观的判断,甚至因一己私利而歪曲客观的社会事实。但是,价值中立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视角,是社会科学方法论上的一个要求和规范,也是社会科学与意识形态、与个人对社会的价值态度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因此,一旦我们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就必须终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而是遵循所发现的资料的指引,不把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无论研究的结果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都应该如此,从而回答“是什么”,而不是“应当是什么”。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还必须注意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的联系。“价值中立”,虽然是研究者对自己的好恶和主观态度的暂时悬搁,以把握对象即社会现象或人们的价值观念的实际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科学家完全放弃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2]。价值中立并不是说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回避对社会的责任,在对研究结果的使用上,不同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而不同。
4.客观地研究社会事实是理论创新的前提。我们应当看到在当代社会的发展变革中,有许多问题是前人没有遇到过没有做过的,不可能在书本中或在别人那里拿到现成的答案。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革命和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向人们展开了广阔的研究天地,使社会科学研究与理论创新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因此,新的形势和环境迫切要求,也允许我们去进行创新性的探索和研究。但是,理论创新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决不像“痴人说梦”,可以随心所欲地、轻易地获得惊天动地的所谓的“成果”。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社会事实为重、以社会事实为是,客观地分析和研究社会的发展变化。(1)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大众,着眼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2)深入社会实际,充分掌握社会事实的客观材料,敢于坚持真理。(3)提高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采取严谨的科学方法和程序。只有经过长期刻苦的研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哪怕是在一个具体的问题上。
5.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肩负真实记载社会变化的重任。我国正处于一个急剧的社会转型过程之中,社会矛盾复杂,问题纷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实证的、制度化的研究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社会科学研究正好满足这种需要,它揭示社会发展规律,为实现社会管理和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服务,记录社会的轨迹。时代对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提出了客观真实记载当今我国社会变化及其发展方向的要求,正如同志所希望的那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适应变化着的时代条件,积极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努力为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5]。因此,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要走出书斋,摆脱臆想状态,走向社会实际,努力为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要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适应变化着的时代条件,积极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要在研究实践中探索并确立客观性的、经验性的研究规范,把握当今社会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一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一个飞速的发展,而且也在全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的时期。然而,在这种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令人迷惑的假象。目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自主创新不足,多数学术成果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比较缺乏。我国每年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课题很多,如国家级的、省级的、地市级的等等,国家也确实在这方面仡了大力气。每当这些课题结题时,都会产生一批社会成果,但真正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却少之又少,特别是在国际上能产生一定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更是风毛麟角。
第二,有许多社会科学成果,都是在走低水平重复的道路。近些年,国家加大了对科研成果的投入,我国社会科学成果也是层出不穷,但绝大多数都是在已有成果的基础j一低水平地重复着,有的甚至比已有成果更差,无论研究结果还是研究手段都谈不上什么创新,简直就是一种直观的模仿、重复。因而,整个社会科学成果的数量在成倍地增长,而高质量的文章并没有同时增长。
第三,在学习和研究西方的理论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进行学术研究和创新的一个核心的理念就是中国化,应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但现状是只注重盲目翻译、介绍外国著作,而对国外的社会科学理论成果既没有辩证地看待,也没有做到很好地消化和吸收;在对国外的社会科学理论成果研究过程中,对某些理论仅停留在研究层面,没有加以改造为我所用。这样的学术研究充其量只能为国内人员充当外国文化传播者、介绍者,而对于解决当今我国的现实问题却起不到什么实际的效果。
第四,许多学术成果只具有一个理论空壳,并不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功能。以前有一位知名教授说过:“社科研究就像小孩子吹泡泡,谁的泡泡吹得大,谁就获得了成功。”此话虽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却也反映了一个现实,社会科学研究确实存在“吹泡泡现象。有些科研成果遇到现实问题,便会支离破碎,根本就不具有在现实生活中加以榆验的能力,更不用说服务于社会现实。
二高校学报在我国学术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
高校学报是高校主办的以反映本校及国内外学者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它既代表了一所学校的学术水平,同时也是学校对外学术交流的一个窗口,可以说它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因此,高校学报在高校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高校的学报由校长或书记亲自挂帅的原因。原厦门大学校长匡亚明说过:“要办好大学,必须抓好两件事,一是教学,一是学报。”
人们普遍认为,学术创新是科学研究中的事情,和高校学报无关,“都已经写成学术论文了,还有什么可创新的”。其实,高校学报应该并且已经承担了学术创新的历史责任,学术论文中也有学术创新任务。可以说,高校学报和学术创新是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高校学报可以推动学术创新,而学术创新也有利于高校学报迈上更高的层次。
在引导学术研究方面,高校学报有三个显著的职能:一是引出学术话题,对学术研究方法进行引导;二是推动学科问的交叉发展,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三是培养学术新人,举荐学术人才。因此,高校学报在推行学科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科研方法创新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高校学报跟学界、学者的良性互动的优势,能在社会科学方法创新和中国社会科学发展方面有所建树。
(一)引出学术话题与引导学术研究方法
1.引出学术话题
高校学报在引出学术话题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结合本校的科研实力,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高校学报应站在学术领域的最前沿,紧抓国家和人民比较关心的选题,同时在选题上要紧密贴近实际,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使学术研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另外,在选题时要注意克服学科间的壁垒和隔障,尽量避免选题的单一化,引导学术研究从多角度、多学科来进行。
高校学报在引出学术话题的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就某一学术话题,应听到不同学者的不同声音,既要鼓励学者从正的方面进行研究和创新,也要鼓励学者从反面进行创新和研究。通过对不同学术流派、不同观点的争论进行策划,在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下,刊发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能活跃学术空气,开阔学术视野。
2.引导学术研究方法的责任
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大多都比较单一,许多社会科学的研究都是理论到理论即“空对空”,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这一方面固然与研究者所学专业及思维的局限性有关,另一方面学术期刊(包括高校学报)对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学术期刊对学术研究方法的引导,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展开:一要重视调查研究,重视实证的前沿研究,紧密结合新的实践进行创新;二要推动跨学科交叉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三要运用综合化、整体化方法进行社会科学研究。
就高校学报如何引导学术研究,《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长兼执行总编姚申教授介绍了几点设想和经验:一是教育部的“名刊工程”取得了一定实效,二是高校期刊有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三是有联合办刊的趋势,四是栏目共建发展方向,五是优势学科发展方向,六是数字化发展方向。对于这些经验和设想,许多高校学报正在积极响应,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许多综合类高校学报由此可以走出办刊面临的困境。
(二)推动学科交叉发展,促进社会科学发展
1.推动学科交叉发展
近年,社会科学领域出现的跨学科研究,已为许多学者和研究者所接受。这种新的研究模式会对将来高校学报的稿源或者采稿标准带来一些新的变化。高校学报可以根据这一研究模式选择高质量的稿件,还可以更多地与跨学科性质的研究机构进行交流,实现高校学报与研究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高校学报与科研机构的这种对接比专业期刊应该更具有优势,因为本校的专业设置更容易引导老师在科研方面进行这方面的尝试。
综观我国现在的高校学报,专题性的栏目越来越多。有很多专题性的栏目虽然有不同学科参与,但是很多学科之间还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基本上还是从自己独特学科的视角来研究问题,学科之间没有达到真正的融会贯通。因此,高校学报在这一节骨眼上应该大有作为,引领学术研究从不自觉上升到自觉的高度来整合,以此推进中国社会科学的新发展。
2.促进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
目前,我国学术期刊办刊过程中面临着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等多方面的挤压,使学术性的自主办刊方针很难很好地坚持下去。高校学报也同样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社会要求高校学报发表原创性的稿件,但实践起来难度很大。关系稿、人情稿打破了原有的办刊模式,有些高校学报不得不沦为学校领导摆平各种关系的一个平台。因此,打造一个鼓励创新、鼓励学者摆脱急功近利的学术环境,对推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意义重大。
我国社会科学研究要向前发展,高校学报不光是最新理论成果的登载者,同时也应是正确的学术规范的建立者,规范的采稿、用稿标准的范式制定者。期刊界应联合起来制定一系列可以反复使用的学术规范,制定一个有效的采稿用稿标准,使社会科学研究者有一个共同交流的基础和平台。有了这个基础和平台,社会科学研究者才不会在学术的大潮中失去方向,社会科学的真正繁荣才能实现。
在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的过程中,国外先进的办刊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在国外,学术期刊主要由学术共同体来创办,学术共同体对某一学术前沿问题的把握,能使学术期刊的交流功能和积累学术产品功能凸显出来。借鉴和学习学术共同体建构学术刊物的经验,参与到学术共同体的活动中去,这样既能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也能使高校学报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而发展。
(三)举荐学术人才的责任
任何事物都有“里程碑”或“标志性”的东西,如长城是中国的标志性建筑,布达拉宫是西藏自治区的标志性建筑。学术研究也不例外,它总会出现里程碑式的或者说是标志性的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术论文在学术研究的发展过程中就起到了“浪里淘沙”、树“里程碑”的作用。学者们在进行研究时,总要自觉或不自觉地引用这个学科里里程碑式的成就。而这种里程碑式的成就,就是通过学术刊物或出版著作而为公众所知晓的。
在某一学科研究领域,我们经常能听到“某某学说”、“某某理沦”之说,这些理论或学说往往代表着这一学科的标志性成就,其后续者要想在此领域有所超越,就必须有所创新。用某一学者的名字命名一个学科的重要理论或规律,很大程度上是后续的学者和编辑们给了他们这个莫大的荣誉。因此,高校学报在刊发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的同时,也承担了举荐学术人才的社会责任。编辑们也有义务把这种命名的荣誉贡献给科学家,从这方面不断对学术论文的作者提出创新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学报的编辑涉及了学术创新的过程,承担了学术创新的责任。
三高校学报如何应对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
高校学报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主要服务对象是高校教师。高校以其得天独厚的人才、信息资源优势成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主要原发地。如何及时、准确地报道社会科学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如何发挥好学校窗口这一神圣使命,高校学报的编辑也同样负有重大的责任。
(一)高校学报本身的应对之策
高校学报以学术性为其主要特色,其作用主要是传承学术、促进学术交流,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学术发展。因此,高校学报的定位很重要,不论其学术质量的高低,其学术性是必须要坚持的。对于那些毫无学术性而言的文章,高校学报应将它们拒之门外,不要给它们打开方便之门。在坚持学术性是高校学报第一生命力的基础上,高校学报的整体策划对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意义重大。
1.注重学报的学术载体功能
高校学报是学术成果的重要载体之一,具有积累和传播文化的功能。因此,高校学报在刊发什么样的稿件时,应该有一个全盘的考虑,尤其对于具有文化积淀功能的稿件,应该优先采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与科研的紧密结合,通过了解本校和各级课题的相关信息,多选取一些具有前瞻性和理论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刊发。通过刊发学术含金量较高的论文,能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最新的信息资源,使其能够充分了解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最新发展动态,也为从事科研的工作者指明了科研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2.注重学报的学术服务功能
高校学报是反映一个学校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窗口,在选题方面必然要有所倾斜。对于学校改革与发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的优质稿件,高校学报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应该优先予以刊发。另外,作为一般的地方高校,还肩负着具有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而高校学报作为刊登高校科研成果的主要渠道,对于服务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功能不容小觑。高校学报应尽量做到前沿性与时效性相结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注重学报的选题策划学报的选题策划,对于办好每一期刊物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而学报的选题策划工作,具体要落实到每一位责任编辑身上。编辑的策划、选题、组稿、审稿的每一个过程,都关乎学报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的责任的落实。比如,学报编辑可以根据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造一些热点话题,邀请或约请一些老师来参与此热点问题的研究;也可以向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师约稿或请他们主持某一栏目,以达到收揽高质量稿件和体现最新学术研究动态的稿件的目的。诸如此类的方法,首先都要求编辑要高起点规划,对每一期刊物要全盘考虑,注重选题的系统性、前沿性。
学报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编辑主体的实际操作,编辑对每一期学报的具体操作,都体现了编辑的工作思路以及办刊风格。如果编辑自己不了解社会科学的最新发展趋势,不及时关注最新的科研成果,不能获取最新的科研信息,就不能培养出自己的职业敏感性。要及时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就必须经常阅读国内外专家学者们所写的科研报道与科研论文,经常浏览世界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与大公司的网站等。另外,编辑也应积极拓展自己的视野,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实现从单学科的编辑到有综合性的知识背景的编辑的转型。
3.注重稿件刊发后的后续工作
在社会科学研究与创新中,高校学报通过刊发高质量的稿件,对繁荣社会科学功不可没。然而,仅仅通过刊发高质量的稿件,高校学报在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道路上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求学报编辑主动出击,继续为该刊所刊发的高质量稿件造势,以扩大其社会影响。学报编辑应主动加强同各检索机构的联系,增加学报被转摘、被引用的机会;同时在刊物的发行等方面,应做到及时、准确,让读者及作者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科研成果;同时要利用互联网络,把每期所刊发的文章及时送上网,让最新科研成果通过各种渠道第一时间得到关注。
一、21世纪民商事法律发展展望
(一)民法典尤其是物权法的制定已为时不远
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民法典的起草和制定已纳入了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当前,法律界对于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的争论非常激烈,争论的问题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从立法条件到立法体例,从整个法律到具体制度,几乎涉及民法典和物权法制定的方方面面。我们认为目前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是适宜的。只有制定民法典,才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使其明确自由行为的范围,逾越法定范围的后果和责任,从而对其行为后果有合理预期,这就能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不仅如此,民法典的制定也有利于我国民法体系的完善。至于民法典的立法体例,普遍的看法是采用德意志模式,但是对于具体的编章则不必十分拘泥。在将来的民法典中,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应该独立成编,而对于民事责任制度,虽然在《民法通则》中独立成编,但我并不赞成在民法典里继承这种体例。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民事证据法也应该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基于民事证据法的性质,这样做既可以避免对原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改,也不会影响到民法典的体系。当然,民法典的制定不可能一步到位地进行法典编纂,而需要通过分段制定最后汇编整理的方式来完成。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快物权法的立法工作。
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人认为我国的物权法由于涉及国企改革中的产权关系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经验不足。我们认为这并不足以影响物权法的制定,理由有二:其一,这些问题不可能仅仅依靠物权法就得到解决;其二,在现实生活中已经产生了大量的财产关系需要物权法来调整,比如,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关系。因此,我国物权法应及时反映所有制的改革成果,从法律上确认各类主体对其财产所依法享有的权利,保障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转让,维护财产交易的正常秩序,进一步促进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发展和新旧体制的转轨。当然,对于物权法制定中的理论问题,如物权行为无因性问题,他物权的体系问题,都需要经过长期、激烈的讨论后才能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
(二)加入世贸组织(WTO)将给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带来机遇和挑战
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然选择和必然结果,它将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一个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加快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流动,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推动我国参与经济的全球化,并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从法律上看,加入世贸组织将给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带来机遇和提出挑战。我们认为,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要扬长避短,减少国际市场对我们的冲击,最重要的是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以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
目前,加入世贸组织会给我国法律带来一定的冲击。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在诞生前后形成的、要求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所必须接受的一揽子经贸协定和协议,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开展经贸合作与竞争的“游戏规则”,它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共同接受的国际贸易的惯例与规范,并且成为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因此,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前后过程中,我们必须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一些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废除和补充,对一些不合适的做法应予调整。另一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需要履行在双边和多边协议中承诺遵守的义务。作为法律部门来说,也应当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于那些有歧视性的、违反公平贸易原则的规定,尤其是那些不符合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过程中所作的承诺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甚至废除。例如,我国现行涉外经济法规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应以出口为进口的先决条件的规定,显然是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的。
从长远来看,加入世贸组织将给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极大的机遇,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的“游戏规则”已经成为其成员国的国内贸易法的渊源之一,而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许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明显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这就首先需要借入世的契机与国际接轨,并在这个过程中使我国的法律体系得以完善。另一方面,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在金融、保险、电信、商业、外贸、航空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服务业将会遇到巨大的冲击,现有的企业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这就需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修改和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应当尽快制定民法典。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民事关系将更为活跃,而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的民法典,其作用也将更加突出。因而,制定民法典不仅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而且能够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实施程序及补救措施等都作了规定,并增加了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类型、保护标准及方法,力求统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为了加入世贸组织,我们需要按照TRIPS的要求对我国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予以修改和补充,使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
第三,完善我国的公司、保险、破产等商事法律体系。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由于激烈竞争的展开,许多企业将面临破产的危险,调整企业破产制度的破产法应当尽快出台。由于加入世贸组织需要对外商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政策,这就使得原来将外商投资者与国内的公司、合伙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分开的做法无法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我们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使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逐步与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合并,形成在民法典的主体制度的统辖下,由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共同构成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逐步放开保险和金融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和证券法,建立一套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保险制度和证券制度。
第四,制定和完善其他有关法律,如有关服务业的法律、反倾销法、外商投资管理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等。
(三)计算机网络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将日益深远
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的应用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日益普及,现有的许多法律制度日益暴露出其不足,迫切需要新的规则来进行规范。对于民商事法律来说,这种影响尤其深刻,具体体现在:
第一,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市场交易的发展,但是相关的规范性法律尚需制定和完善。在合同法中,虽然对电子商务的问题已经有所涉及,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许多问题还没有解决,严重妨碍了网络交易的发展。比如,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在网络交易中,双方可能互不相识,因此,保证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就相当重要。虽然在某些国家使用电子签名来确定身份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还存在信息中途被他人截获和修改的危险。又如,网络服务商(ISP)在电子商务中的责任问题。由于网络服务不仅仅是提供信息传递的方式,还涉及资料的传输等其他问题,因此ISP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确定ISP在交易中的责任就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二,计算机网络对知识产权法提出了挑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在知识产权法的许多方面产生了各种问题,尤其是在著作权法领域。比如,传统形式的作品被数据化、多媒体化以后,如何保护这种新的作品形式的问题,网络上的哪些信息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在什么程度上进行保护的问题,网络作品的法定许可的问题,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应该如何定义以及如何规范的问题。在专利法领域,计算机网络也提出了挑战。比如,在网络上公布的发明能否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如果进行保护,如何妥善保护发明人的利益和保证网络的安全性?等等。在商标法领域,由于域名在网络上的广泛应用及其所具有的无形价值,对网络域名的管理势在必行,商标法必须从法律上解决域名的法律地位和保护问题。
第三,计算机网络为人格权法增添了新的内容。在具体人格权方面,与计算机网络最密切相关的是隐私权的保护。简而言之,大致涉及如下内容:一是对个人计算机的个人资料的保护;二是对网上通信的身份和内容的保密;三是保护权利主体不受网络的不当干扰;四是保护权利主体对个人隐私的正当利用,排除他人的非法利用。当然,计算机网络的应用也影响到了其他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的保护。
第四,计算机网络向侵权行为法提出了新的课题。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网上侵权也日益增多,且侵犯的民事权利涉及诸多类型。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不仅造成了侵权事实认定的困难,有时甚至很难认定侵权主体和权利主体。另外,网络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也使侵权后果难以确定,因此,对网上侵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总之,计算机网络引起的民商事法律问题是十分广泛的,其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和各个具体制度。可以预想,今后民商事法律的创新将在很大程度上围绕着计算机网络来进行。
二、建立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对民商事法律研究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作为市场经济调整规则的民商法将迎来一个繁荣时期。解决民商法目前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需要集中大量的学者、专家,形成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进行集中研究。为了适应这一形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响应教育部建设文科重点基地的号召,申请并获准成立了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以期对我国21世纪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概况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主要是在人大法学院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有三个:其一为民商法学,由民商法研究室承担;其二为知识产权法学,由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承担;其三为诉讼法学,由诉讼法学研究室承担。基地通过三个研究方向之间的结合,在研究机构、研究内容诸方面达到了优势互补,实现了相关学科的有机结合。
在研究力量方面,基地的9名专职研究人员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15名兼职研究人员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5人。目前,基地的研究人员大部分是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基地还设立了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其中校外委员占2/3,主要由其他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家主管部门的专家学者组成。
在物质条件和基础设施方面,基地目前承担的重点研究项目有10项左右,都具有充足的项目资金,可以为来自各地的民商法学者在基地研究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基地具备较完善的基础设施,拥有宽敞的办公用房,为基地主任、副主任及各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配备了独立的工作室。基地拥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港和中国民商法律网(域名为www. .cn)以及与法学院共建的法律图书馆。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将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些重大课题,促进我国21世纪民商事法律的发展。目前,基地正承担着起草“物权法草案及立法理由书”的立法项目,并承接了与之密切相关的“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同时,考虑到我国加入WTO对我国的民商事法律的深刻影响以及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的重要性,基地的另一个重点项目就是“WTO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另外,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将对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产生日益深远的影响,为此,基地将与国务院法制办合作共同承担“电子商务立法的理论研究”课题。电子商务立法将具体研究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证据效力,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合同成立的条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隐私权的保护,网络犯罪的预防及对策等。总之,基地将始终站在民商法学发展的前沿,通过自己的理论研究服务于立法实践,推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二)建设一流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为我国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为了把基地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民商事法律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地将力求发展和改革。
第一,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承担重要的立法项目。基地目前承担着起草“物权法专家建议稿”和人大法工委要求的“民事证据法的专家建议稿”两项立法研究项目。基地将承担的立法研究工作有电子商务立法的理论研究工作和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的有关《公司法》、《证券法》修改的课题。
第二,为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献计献策。基地将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的合作,就当前的司法改革课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将对如何保障司法的独立公正,如何提高裁判的质量等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例如,基地将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就《合同法》等法律的司法解释工作提供论证。
第三,建设一个全国一流的有关民商法的专业性网站。网站要真正达到开放性的目的,成为所有从事民商法专业教学与科研的学者自己的资料库和学术讨论中心,成为所有学习民商法的学员与专家学者进行直接交流的场所。根据规划,网站将创建以下数据库: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库;已经发表的论文库;民商事法律人才库;民商事法律法规资料库;案例及案例评析库;民商事司法解释库。此外,网站还将介绍有关民商事法律的学术活动和民商事法律学者的作品,组织法律论坛和学术讨论。
第四,办好基地的两份刊物。为了推动基地的科研工作,繁荣学术,我们将努力办好如下学术刊物:《判解研究》和《法学前沿》。现在《法学前沿》已经发刊了4期,《判解研究》第1期已经出版,第2期也即将面世。
第五,努力培养法律人才。基地将努力通过学术研究与学术活动培养高层次的民商事法律人才,要在全国范围内物色一些优秀中青年学者,吸引他们到基地工作,基地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研究条件和物质条件,同时也将努力为基地的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出国访学的机会。
一、引言
我们先来读一下新三层楼的寓言:
从前有个大官,非常聪明。到了美国,看到了极其美丽壮观的三层楼。第一层是学术自由,第二层是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第三层是世界一流大学,那真是庄严壮美,雍容华贵,里面点缀着辉煌的诺贝尔奖,令人生出多少羡慕和赞叹。心里便想:我们也有许多的学者,钱也有一些,我为什么不造这三层楼?
于是通过决议,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召来学者,开始建造。大官在边上看着学者的行动,心生疑惑,终于开口询问:"你是在造那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吗?"学者说:"是啊,我们是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现在正在做第一层:学术自由和相关建设。"
大官说:"我不要下两层的学术自由和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我只要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学者答到:"天下没有这样的事情,最下面的基础:学术自由没有做好,怎么可能有第二层的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又怎么可能建设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
大官坚持说:"我不要(我反对)下两层的学术自由和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我只要第三层楼:雍容华贵的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你们立刻给我拆了学术自由的基础,一定能够造出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的。"
前不久,清华大学就在拆学术自由的基础,而且信誓旦旦地要造出世界一流大学的空中楼阁:清华大学的著名教授秦晖,由于进行了"自由"的学术研究和"自由"的教学,已经被限定不得带研究生了,而且教授津贴也被扣了60%。这是对学术自由的破坏,是对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的破坏,也是对中国科学事业的破坏。
毫无疑问,科学家、学者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必须服从社会的整体意志的代表也就是政府的领导。但政府的领导也不能够让政治干预、破坏学术自由,也就是干预、破坏学者的自由研究。科学研究就是为了求真知,破坏了学术自由,必定破坏正常的科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标准,还会带来中国历史上众所周知的不学无术的外行领导内行、支配内行等等问题。本文主要是讨论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所谓科学研究标准就是一个确定什么是科学研究,什么不是科学研究,什么样的研究是不能够被接受为科学研究的,什么科学研究是高水平的或是低水平的标准而已。
学术自由的重要,早在蔡元培、梅贻琦那个时代就已经被反复阐述了。进一步地说,在有起码的学术自由的情况下,某一学科的具体的科学研究标准是非常专业化的,是由研究相同专业的学者们自己决定的。但如果学者严肃认真的研究,因为不合官府的意,就要不许带研究生,扣教授津贴,学者都要生活的,这样下去,就会使得曾经在中国一再出现的情况重演,学者不得不使得自己的研究符合官府的要求,权力支配科学研究标准。这样的研究,就是唯上、唯书而不唯真,就不是科学研究。这样,也就没有了真正的科学研究标准。
中国本来就只有很可怜的一点点学术自由,再把这可怜的一丁点学术自由的基础破坏,怎么可能有第二层的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又怎么可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涌现世界一流科技成果(包括诺贝尔奖)?
中国为何未能得到诺贝尔奖曾经是一个热点话题,但中国曾经出现过够格得诺贝尔奖的科研成就,一九六五年,人工合成具有生物活性的结晶牛胰岛素成功。而后的三十多年中,虽然中国有世界一流的科技成就,但为何中国再未能出现如此的杰出成就?中国是否得到了诺贝尔奖并不重要,但中国是否作出了一些世界第一流的科技创造则非常重要。
二、学术自由是如何丧失的
爱因斯坦曾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若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倒是令人惊奇的。"[1]
在欧美,由于有了全面系统的实验,才能在以往的认识和系统实验结果的基础上发展出来自经验的科学理论,有了严密的逻辑推理体系,才能依照理论作出严谨、全面、彻底的推理以得到严格的结论和预见,加上了数学方法则得到精确的推论和预见;由此以及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又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实验、解决问题、提高精密度等工作以发展科学知识。
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哪怕是平庸者,都能对科学的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随着科学知识的增进与发展,在旧的科学理论不符合实验结果等情况出现后,就会有科学家创造出新的,更正确也更准确的科学理论来代替它。就这样,一轮又一轮的系统的实验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推理相互促进,形成了良性循环,更全面深入(也常常是更正确),更准确,现代科学就这样在欧美飞速发展起来了并且继续这样发展。
因此,本文所讨论的科学,是指系统的实验和结果,理论立足于系统的实验基础或可重复的切实可靠的经验基础,并具有严密推理的体系等科学知识的总成。
所以,普遍地而不是具体到每个学科地说科学研究标准,唯真而不是唯上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实验必须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理论必须建立于经验基础之上,经验基础必须真实,必须有严密的逻辑,例如与公认的概念意义不同的重要概念必须明确界定其意义,提出的论点必须进行论证。唯有创新以及与创新有关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当然,没有创新但却是与创新有关的必须进行的科学研究(如新发现被报告后必要的重复实验等)是低水平的研究,富于创造性的研究是高水平的研究,等等。
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系统的实验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推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因此,中国古代令世人震惊的创造性成就只能归因于古人非凡的创造性。与我们伟大的祖先相比,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只能够说是缺乏创造力而且愚蠢。但是,难道上苍仅仅赐给我们祖先非凡的创造才能,却剥夺我们的创造能力?我们就这样知道自己愚蠢、无能、缺乏创造而继续愚蠢下去?
长期的贫穷落后绝非一日可以改变,这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多方面的原因,如中国在两弹一星这些关系国家安全的项目上投入了太多的一流科学家、技术专家,等等。
但本文只讨论极为重要的原因之一:由于历史上历次政治运动对中国科学的破坏,加上现在中国的大学、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活动都还缺乏学术自由,出版自由,导致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很有问题,与世界科学不合拍。
中国的自然科学,科学研究标准存在着难以明确指证,却可以隐隐约约感受到的"刻板"和"教条"的缺陷,理论上过分注重"确证"和理论的"可靠",却常常忽视理论的创新经严密推理后推导出日后可被实验验证的推论的极端重要性,在实验上易于忽视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的重要性;但自然科学还可以说是有起码的科学研究标准。纯粹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注经式学术传统死灰复燃,其中有相当部分人缺乏起码的对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学术规范的遵守,抄风太盛、炒风太盛,基本上连起码的科学研究标准都不存在。当然,我国的杰出科学家们并不存在这种情况。
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都是科学传统的一部分,是在长期的科学活动中形成的。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真正的科学传统,只存在科学的萌芽以及几千年的注经式的学术传统。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是由留学欧美的丁文江、胡适、竺可桢、翁文灏等人在中国艰辛草创的。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受到巨大外来影响的、历时仅有三十几年的中国科学传统,太容易因为政治因素对科学活动的影响,导致中国科学传统的扭曲,使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不再与世界科学相吻合。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自然科学与技术事业的重视和努力使得中国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数得到了飞跃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使注经式的学术传统变本加厉,并给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九五一年开始的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一向少有人提,但这一场所谓的春风化雨式的运动,却实实在在是中国科学悲剧的开始。从学理上说,凡是希望科学昌盛的执政党与知识分子都根本不应当进行、参与这样的运动。科学的坚实根基在于与实验者无关的有精密度(不管是定性还是定量的精密度)、可重复的实验结果,科学的发展需要新理论和它的推论以及相应的实验。
只有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才能保障这一切,即保证科学的坚实基础和发展。否则,以任何理由("站在人民、工人阶级的立场","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改造(抹杀)严肃认真学者的不同的思想和声音,就能够以同样的理由改造、抹杀不合于主流理论、思想的实验结果和新理论、推论、实验,这样就使科学的坚实根基与发展都被破坏。
在思想改造运动中,虽然基本上只是在个人的政治思想领域,但随后很快就以同样的理由自然而然地越过了这个界限,进入了科学领域如经济学、遗传学等。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破坏了学术自由,阉割了科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学术自由。一旦学术自由受到限制或丧失,科学就能够以"立场"、"态度"、"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的理由,变成"社会主义的科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学"、"资产阶级遗传学"等一系列冠以"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各种科学理论、推论和实验,就不再是科学。不为求真的目的、仅仅满足政治权力要求,无视科学研究基本要求的"科学研究"也就是注经,甚至是恶劣的学术打手,而不再是科学研究。
从历史结果上看,对知识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改造,运用政治权力要求(强迫)知识分子表明与政治权力相同的立场和态度,而且是非此即彼的立场与态度,伴随着组织清理(即强迫不服从的知识分子失业),就用政治权力在思想理论上决定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地位,知识分子必须改造自己以及自己的思想以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也就是权力的要求,隐含着权力决定了学术,而后的对知识分子"脱帽加冕"等措施,只不过是出于形势需要的来自政治权力的随时可以收回的恩赐。这场运动,也是中国知识界"官本位"的开始。
当我在史料上看到,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运动的"始作俑"的倡议者,竟然是老中央研究院院士,时任北大校长的马寅初先生时,我略为吃惊,为那一代科学家和中国科学的命运感到悲哀。马寅初先生在新人口论上,不惜一切代价坚守住了科学的底线,还是令人尊敬的;但他所遭受的大批判的待遇,却与他当年为了改造中国的理想所倡议发起的思想改造运动有一定的关系。为什么马寅初先生后来能够为科学而不惜一切代价,当初却提议进行破坏科学的坚实基础和发展的"思想改造运动",并砍断了北大的自由主义传统?
(我之所以对马寅初的行为仅仅是略为吃惊,起因于我对胡适著名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思考,胡适对科学方法的约简到了不准确的地步,我认为这样不够科学的约简是不允许的。科学方法因不同的研究类型而不同,主要的应当是在已确立的经验基础上作出大胆的假设,通过严密的推理或计算得到结论,用全面的实验来验证。如此的文人式表述如此著名,使得我怀疑那时中国社会科学界的科学素养。当然,这主要是因我本人深受爱因斯坦的影响,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得到的结论。并且我看不到胡适先生的文集,不知道胡适先生的全面表述。可能我的判断有误。我认为较准确的简约表述应为"经验为基础,大胆作假设,推理并求证。")
中国人的历史意识非常强,这本是一大优点,能够吸取创造者、杰出者的经验教训,学习别人的长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文明的进步和历史上人类的光辉闪耀之处在于创造者、杰出者的奋斗与成功,而不是别的。历史就是创造史,否则不过是人类愚蠢和灾难的记载。但对于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人来说,最大的困难、痛苦是:中国落后于西方太多,并且几百年来,西方人才是创造者,各方面的创造都是西方所作出的,中国人只有很少的创造。
因此,从中华文明、中国历史的创新、发展这个角度来看,近代、现代中国的历史,发生在西方。令中国人痛心、加剧困难的是:让中国人明白这一切的情况,少数是靠善意的交流、学习,大多数则是西方人包括日本人用枪炮和无数民众的死难、用屈辱的不平等条约和掠夺,才迫使中国人认识到中华文明的落后。
与此有关,中国始终未能成功地主动适应并参与创造世界大趋势:以人为本,自由民主化。因此,中国人普遍不懂得自己的历史,不知道历史包括自己的历史的意义。因此,中国人总以为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历史,而缺乏包容世界的胸襟,不知道、不认同中国学术历史甚至中国历史更多的是西方各国的创造史。因此,中国人始终很难真正认同世界科学传统--西方科学活动中形成的历史传统。因此,中国的各种教科书总是不说中国的缺乏创新导致落后,却有意无意地把自己落后、愚昧、挨打的原因都说成是西方侵略的结果。
这样,中国人的历史意识非常强,反而常常成了一个缺陷。因此,中国的历史学,面对我们古代的孔丘、司马迁等伟大的创造者,历史学的"道"早已经失传。更可悲的是,现在中国的历史学有时甚至连起码的"真"都做不到,例如中国历史书籍对一些中国近现代历史事实的叙述,纯粹就是骗人、撒谎、蓄意捏造,比春秋战国时代还不如。
思想改造运动没有在中国共产党刚夺取政权,迫切需要巩固政权时进行这种大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统治的政治运动,而是在朝鲜战争胜利,中国共产党和的威望空前高涨的时候进行,说明朝鲜战争的胜利这个政治影响是决定性的。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不为古代中华文明的辉煌灿烂而骄傲自豪,也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不为中国近百年来的灾难深重而痛苦万分;在国家民族危亡的时刻,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主张"革命救国"并参加革命活动,不惜牺牲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则主张"科学救国",在书斋、实验室中潜心研究学问。但就在朝鲜战争前几年,在抗日战争中,中国有美国、苏联的支持,全民抗日,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败于日寇,有近一半的国土被日本鬼子占领。几年后,贫穷落后、刚结束内战的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军为主的联合国军。这是对比何等鲜明的巨大胜利,是中国对西方前所未有的巨大胜利,在当时来看,事实证明了"革命救国"的正确和成功,导致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和当时的知识分子都被这个胜利冲昏了头脑。
以为首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因此自以为掌握了客观真理,能够"教日月换新天",不计代价,改造中国,改造知识分子自然不在话下。当时的知识分子,第一流的领袖人物如胡适、傅斯年、梅贻琦去了台湾,剩下的除了如陈寅恪这样坚如磐石的极少数例外,大都为了那看上去无比美好,事后全部无比悲惨酷烈地破灭的希望,丧失了定力,真诚地自我责备、自我批判,忏悔,自觉而真诚地或者被迫地参加了这场破坏科学与教育----中华万年大计的思想改造运动。
其实朝鲜战争的真正成果,只不过是确定了中国东亚第一军事强国的地位,但这只是几十年以后才十分明确地看清楚。并且,如果中国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等如果不能够继续进步,这一成果必定会丧失。
所以,我觉得没有理由苛责前辈科学家、学者,但现在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经历过这些政治运动的知识分子在大彻大悟后,奇怪那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包括其自身在内,为什么如此"愚忠"?为什么如此缺乏定力?我觉得,除了朝鲜战争的胜利、缺乏科学传统和良好科学造诣、 对历史感悟不够真实确切等原因以外,还与中华文明丧失儒学轴心,却未能够确立或自主地产生自由、民主、科学新轴心密切相关。中华文明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创了轴心时代[2],在汉代确定了儒学为中华文明的轴心,儒家学说既是普通人的思想、认识、方法、观念、理论,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大约两千年来几乎都如此。在清代,中华文明面对西方文明的挑战,一再失败,儒家学说终于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被全面清算,在知识分子那里,过于陈旧的儒学已经被打倒,不再是中华文明的轴心,但中华民族却也丧失了文明的轴心:以胡适为首的自由知识分子,以自由、民主、科学为新轴心,身体力行,却未能够产生出自己的创造性的进展与理性的新设计;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信奉马克思列宁主义还有把人不当人、当政治工具的法家学说,不惜牺牲(包括自己的牺牲)地闹革命;以为首的国民党,遵循的是中国儒学传统和西方影响的怪异混合;但中国的广大民众,特别是占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过着与千百年来没什么区别的生活。因此,这些知识分子的理念都是与大多数人无关的漂浮的理论和观念。
中华有大约两千年的轴心文明史,有统一的文字、统一的语言、统一的价值,等等。中国知识分子因此自觉认同统一的文明轴心。中国是在与西方的战争中不断失败的情况下抛弃了已经陈腐的儒学这个原先的轴心,面对中国在朝鲜战争中对西方的前所未有的胜利,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应当重新改造中华,中国知识分子因此也自觉认同改造,并且,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运用反复的政治运动这个办法,以及对农业,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反复地强迫要求几乎每个知识分子站对立场,表明态度,真正地在中国全面铲除了以前的儒学传统,也在知识分子中暂时铲除了自由、民主、科学的轴心,确定了文明的新轴心----马列主义、思想加法家,它的最大功绩是使中国不再受西方包括日本鬼子侵略,还在中国初步建立了工业化的基础。至于它的最惨痛无比的代价,三大浩劫:陷害右派运动、三年人为惨祸、大革文化命,我们都清楚。并且,由于大革文化命把大部分老干部打倒了,最后导致了拨乱反正,中国终于没有了政治运动。但没有了政治运动反复的强迫,就出现了思想解放运动,知识分子有了起码的政治自由,中华文明的新轴心----马列主义、思想加法家,立刻就不能够成为中华文明的轴心,中华文明又一次丧失了轴心,成了相互冲突的马列主义、思想、不把人当人的法家思想和自由、民主、科学怪异的混合体。从苏联、东欧巨变来看,未来中华文明的轴心必定是自由、民主、科学,但自由、民主、科学要成为中华文明的轴心,成为普通人的思想、认识、方法、观念、理论,又是一种生活方式,由于中国人口太多,中国社会存在太多的困扰,肯定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思想改造运动后,历次政治运动对知识分子反复念"紧箍咒"、逼迫知识分子自我批判、批判,流放、苦役、投入监狱、甚至诛杀知识分子,使得政治权力曾经长期地成了学术问题的最终的裁判,政治权力对重大的学术争论拥有最终的裁决权,扭曲了科学研究标准、科学精神,学术问题常常成为政治问题,政治权力决定了是非标准,少有人敢踏入与雷区无异的学术"禁区"。这一切在"陷害右派运动"和"大革文化命"中达到了悲惨的顶点。求真、说真话变成了犯罪,真诚的意见变成了恶毒的攻击、罪恶的攻击,述说自己的一点见解、或者真知灼见甚至会被残暴地杀害,如遇罗克、张志新、林昭和一些"右派"等,或者在苦役中默默死去,如一些"右派"。
马克思说:"科学的大门就是地狱的入口,……",这话的原意是比喻,我在高中时就知道了,但长大后才知道按字面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真正出现过的实际情况。
建国后的三十年中,还由于马列主义变成了桎梏人们思想的教条,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基本上不能够说是真正的社会科学,没有真正的科学精神、科学传统、科学研究,当然,社会科学所丧失的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的沉重负担和问题。例子之一就是马寅初的新人口论遭到有组织的全国性的大批判使中国的人口压力无比沉重,带来了许多可怕的后果,如计划生育变成中国第一难,农业出现近于破产的危机,失业率不断提高等等。虽然二十年前的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思想,初步恢复了科学研究标准,但由于还缺乏起码的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加上"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和八九年事件等的干扰,中国文科的科研标准远未达到与世界科学相符合的地步,还不能够说是科学的标准。以至于现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也没有非常富于创造性的理论指导,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政治权力之脚粗暴踏入科学领域只是使得政治和科学都被破坏。
政治与科学的关系,主要就是其实行者----统治者与学者的关系。关于这一点,在很久以前的古代就有过很精到的评论:先知可以拿起剑,建立国家,成为国王;但国王不能够自己去做先知,为民众确定道德,这肯定不会成功。统治者拿着刀剑,能够逼迫学者说假话;用高官厚禄利诱,如做好八股文、党八股就能够做官,可以让知识分子去研究假知识,假学问;这办法对付国内的知识分子,使他们不起来反对政府很有用,但这样的国家与追求真知的西方国家相竞争,就会一再失败。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成功的先知,哲人王,用政治运动反复的强迫方法,暂时地确定了中华文明的新轴心,但他绝对没有做到"为万世开太平",我想这一点谁都做不到。
三、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现状讨论
现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界,应当说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并产生自己的科学研究标准,关于这一点,举几个例子也就够了。
前些年一直到现在,中国社会科学界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提倡者竭力提倡学术规范,反对者则刻薄地贬之为"占坑规范",觉得所谓的学术规范不过是首先占据学术地位者用来限制别人的规矩。本人赞成朱学勤的观点,朱学勤"把学术规范落到实处",大致五条[3]:
"1. 选题之前尽可能全面地检索中外文献;
2.论述观点注意形式逻辑,不要前后矛盾;
3.立论必须有据,概念必须界定,不能武断臆测;
4.引文必须注明出处;
5.论著附有文献索引,涉及西学者,中、西文索引齐备;"
朱学勤列举完后,"内心随之出现的是三条悲哀":
"1. 这些要求是初入学门的基本纪律,与其把它们说成是"学术规范的框架",不如把它们称为"学术纪律的底线"。因为它们是做学问形式上的起码要求,低得不能再低了;(应为:技术性的起码要求,徐建新注)
2.即使是这样低微的形式要求,80年代至90年代都没有完全落实,以致今天还要为这样的要求大声疾呼;
3.一些学界朋友将这样的最低要求作为最高纲领或者是较高纲领来奋斗,用心良苦,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对90年代的学术成就高估不得。"
学术规范的讨论确实有必要,钱宁在1996年出版的《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中说[4]:"一些文科专业的留学生,尽管在国内发表过不少"大作",到了国外,都发现自己一下子不会写文章了。中国学生论文易犯的毛病,一是文章中充满了各种含混而不加界定的概念;二是喜欢将前一段提出的假设性论点不加论证地便在下一段转换成论据。"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科学界还在纠缠于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些人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在把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当作从事学术工作的较高标准或最高标准。至于更高的实质性的科学研究标准,还没有成为学术界中心议题。
清华大学是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是中国科学的重镇,从秦晖的事情来看,看来经历了反右和这两次空前的浩劫,还是有些人不知道:陷害他人,或听从权力的号令迫害、批斗别人,最终必定自食其果,或许有些人是明知故犯吧。看来还是有些人不知道,学术自由是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破坏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学术自由,只能说是缺乏起码的科学素养的行为。
在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的清华大学,就在前不久,都出现如此破坏学术自由,如此破坏中国科学的事情,真是悲哀;
现在中国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抄袭、剽窃等学术浮躁、腐败现象泛滥,如北大的王铭铭事件等等。这进一步说明科学研究标准真的不存在。可以肯定,符合学术规范的编写教材、撰写综述论文,介绍和(或)评价了最新研究成果的应该是低水平的学术研究。但连最新成果都没有介绍的、不过是抄来抄去的教材编写和论文,就连学术研究都不是。因王铭铭事件,我在新语丝网站上[5]看到,有人披露:北大还有权力"教授",也就是指定把教授晋升指标给北大的官员如系主任、学院的院长等,下面不报,教授晋升指标就作废,这样,官员不做任何学术研究就能够晋升教授。至于其它的大学一般只会是更差,这样的情况,有一丝一毫的科学研究标准的影子吗?
中国科学的重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竟然如此,这说明至少中国社会科学的 ABC----权力与学术自由与科学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连科学研究标准都基本上不存在,还奢谈什么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
中国的大学等科研部门中,众所周知的是晋升职称、奖励等问题上,是看数量,看、专著的数量,看等级,即的刊物的等级,次要的是专家评议。而美国主要是看论文质量,看本专业专家的评价。在一个有良好科学研究标准的国家,评价科学研究的成果当然应该看质量,看成果的创造性,重要的是本专业专家的评议。中国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却是要数量、要等级,这又是中国缺乏科学研究标准的表现。
中国的自然科学方面,情况要好得多,因为自然科学不是社会科学,受历次政治运动的毒害比较少,但1961年,北大化学教授傅鹰在教育部的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已经足以告诉我们反右和给中国自然科学带来了什么:
傅鹰说,任何一个党团员都是"党代表",不听他们的话,就是"", ""谁受得了!教授写完了讲义,要"呈请鉴核",一个二年级的学生拿起红笔勾勾抹抹,这个不要,那个不要,其实他什么也不懂,可是他是"代表党"的。
傅鹰说,这几年科学研究中的浮夸之风不得了。北京大学化学系一报告,就说一年内完成了一千多项科研项目。根据教师的力量与水平,一年之内完成十几项象样的研究就不错了。表面上进展很快,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近几年来,每年都有献礼,献礼应该是拿最好的成果,可是常常拿去的连次货都不是,而是废品。[6]
由这一类历史资料可以看出,反右,对自然科学界的恶劣影响主要体现在反右进行了一次恶劣的大清洗,用大批判以及流放等办法,在自然科学界短暂地全面确定了权力、政治高于科学,决定科学研究标准。中国的自然科学丧失学术自由的结果当然是中国的自然科学研究与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一样变成了制造垃圾、废品的活动,还使许多研究者毫无科学精神,在所谓的"科学研究"中浮夸无比却不受到任何惩罚。
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的强迫,在强迫下科学家被迫的表态,使得科学家们被迫在科学研究之外,写一些"唯书"、"唯上"的东西,"教条"与"刻板"就这样潜移默化地渗入了中国的自然科学。
在自然科学中,"教条"对科学研究的危害是较难感受到的。目前大部分的科学研究属于常态科学研究,有成功的案例可供效仿,在常态科学的研究工作中,基本上要求科学家"教条"地对待它所依据的范式[7],教条地进行科学研究仍然能够产生科研成果。但是想要产生世界第一流的科技成果,仿效性的工作和教条地对待科学研究工作是没有指望的。
我以为:贫穷落后的中国,最可能率先出现一批世界第一流科技成果的领域是理论物理和生物科学。但在理论物理方面,中国的教育、科学大环境,对产生并接受中国的爱因斯坦完全是贫瘠的土壤甚至是有毒的土壤。中国的大学教材大多较为陈旧,追踪科学新进展的情况远不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此,论者大多(有一定道理地)以为中国注重知识而美国注重创新,实际上,这标志着中国科学界相当的一部分人对科学新进展的"公认"、"确证"的要求过于教条,到了不切实际的地步,忘记了科学本身是在不断发展的,忘记了为创新做准备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忘记了作为科学界的一员应当用自己的科学鉴别力去对科学新进展作出鉴别取舍,并显示了对自己的科学鉴别力缺乏自信。
此外还让人觉得整个中国科学界在这个问题上显得有些麻木不仁。虽然每个人都会认为产生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是国家、民族的光荣,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真出现了类似于爱因斯坦的人物,如果不重视理论的创新经严密推理后推导出日后可被实验验证的推论的极端重要性,我怀疑仅凭两条理由便足以拒绝接受并默默地扼杀中国未来的爱因斯坦:
1、新理论虽然来源于可靠的实验结果,有实验证据的支持,并且公认的理论无法解释实验结果。但新理论与公认的理论相矛盾,又无实验证据确证。(在历史上,如果不发表爱因斯坦的光电效应理论,美国的密立根再聪明也不可能去做否定光电效应理论的实验,并变成验证实验。)
2、此人是一个业余的科学研究者,又没有硕士博士学位。(没人会承认他的研究成果。)
另一方面,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基本科学方法和科学素养的教育培养,几乎把科学当成死的知识来传授,错误地以为学生的科学基础就只是死板的科学知识。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从查阅资料、设计实验、进行实验、讨论、撰写论文、文章、以及资料引用等一整套基本科学程序、科学基本功的训练,导致常常看到业余的科学爱好者、研究者在非常缺乏科学素养和知识基础的情况下就贸然去解决他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徒然浪费自己和他人的时间与精力。中国的各种教育研究杂志,在中国连科学教育ABC都没有做好的情况下,就奢谈、大谈创造教育,没有认识到中国的科学教育根本没有把学生的科学基础打好,还起劲地讨论如何进行创造、如何教学生创造;这些杂志只不过是自我感觉良好地谈论如何建好空中楼阁而已,这样的中国教育情况,又怎么可能产生爱因斯坦那样高水平的业余研究者?
为什么只有中国独有"业余科学家"这种现象?因为有相当数量的中国人热爱科学,在科学研究上有创新精神,而中国的科学教育没有教会他们起码的科学研究基本功,不知道怎样做真正的科学研究,而且导致他们没有起码的科学鉴别力,做出来的"研究结果"不过是漏洞百出而已,自己鉴别不了自己的错误,却自以为是创新或者是重大创新,这是中国科学教育悲哀的集中体现。西方发达国家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接受了较好的科学研究教育,一般是做些力所能及的研究工作,而中国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研究者在非常缺乏科学研究素养和知识基础的情况下就贸然地努力研究去解决他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如解决哥德巴赫猜想,否定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我所遇到的大部分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是老实地做自己的研究的,他们有"独立"思考,有"创新"精神,有"新"见解,但略为一看他们的文章,连现有的知识都没有理解掌握,不懂得科学方法、不具备起码的科学基本功,有逻辑错误、基本常识错误等业余水平的错误比比皆是。
但更糟糕的是,虽然大部分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是老实地做自己的研究,本人尊重他们的自由选择,但也有一些"业余科学家"以自己的错误为正确,自以为是伟大的发现、是中华文明的复兴的标志、狂妄自大地抨击爱因斯坦等科学巨人以及坚持科学原则的中国科学家,还非常善于鼓动、影响媒体、官员、和非此专业的科学界人士。而且,由于中国的理工科、文科分开的高考的影响,高中就分文科、理工科,而且中国文科水平特别低,因此训练出来的大学文科生特别缺乏科学素养,更不要说科学鉴别力,偏偏中国的报纸杂志,除科技方面的专业刊物外,基本上都是文科生担任编辑、记者,当然他们很容易被善于吹嘘、唬人的"业余科学家"迷惑,而且或许因为容易炒作,便进一步推波助澜,而且,有些官员、有些非本专业的科学界人士也因为缺乏科学素养或者缺乏必要的谨慎而被鼓动,支持了这一切。结果,中国出名些的或有名的"业余科学家",不是妄人,就是骗子。例如著名的"水变油",如王曼新的磁力使禾本科植物产生根瘤,而且具备共生固氮的能力的"发现",被中科院院士李庆奎教授和微生物学家樊庆笙教授否定后,王曼新便在媒体上大肆攻击他们,等等。
中国大陆在现在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学术自由,面对历史悠久的"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之类的无知话语,如果真的万分不幸地产生了爱因斯坦那样的人物,他也会因为对自由的热爱而宁愿做一个管子工,或者沿街叫卖的小贩。我在大学一年级还傻乎乎地相信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到了三四年级,以我的无法与爱因斯坦相比的科学素养,以我从科学哲学、科学史中悟得的一些哲学想法,我已经开始用科学驱逐在中学、大学学到的马列主义哲学垃圾。例如:怎样才能够获得真实的感性认识?的亩产几十万斤被饿肚子的人们普遍相信、恐怖的灾难却给大多数人形势大好的感觉等已经告诉我们,科学的历史证明了:前提条件是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要清醒地要求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感性认识如何上升为理性认识?是靠直觉。理性认识如何被检验?靠直觉把握规律、概念所导出的个别推论与具有可重复性现象之间的对应。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不过是最多适合于定性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废话,根本不适合于定量的自然科学,一旦用于自然科学必定闹出许多笑话,记忆里面中确实也出了很多笑话。
学生在中学、大学应当学习的是与科学历史相结合的科学哲学,而不是陈腐、落后的马列主义哲学,这样才能够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素质。
(我曾经在北京遇到一个用马列主义哲学否定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业余爱好者,看完他的论文和某个大学教授的类似论文,我忍不住要笑,但因为他的真诚而笑不出来。我告诉他,科学以是实验为基础的,你的实验基础在哪里?不能够靠哲学做基础的。你有一个牛顿的公式,但要用这个公式统一物理学,解释全部的现象,必须仔细推理、计算,然后得到结论,全部适用,不能够你说全部能够套用、全部适用这一句话就行的。你不能够说我做了这些,要物理学家做什么?爱因斯坦这样做了,可没让物理学家没饭吃。你要否定爱因斯坦,就要比爱因斯坦的物理学本领还要高,你从你的公式里面产生了比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还多的可以被未来的实验验证的推论吗?一个都没有。所以,你还是好好地去做你的经理,别想什么统一物理学了。)
(我觉得:说"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之类的无知话语以自重的哲学家,比这真诚的业余爱好者还不如。正因为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基本科学程序、科学基本功的训练,却有这些无知的话语反复灌输,中国才有太多令人同情的业余科学爱好者。)
中国的科学传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确实孱弱。一方面,由于几千年的注经式的学术传统和政治运动的影响,对理论创新的"确证"、"可靠"要求过高,不切合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中国本来就不存在系统地进行科学实验的传统,现代科学传入中国后,由于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耗资巨大,由于中国的贫穷落后,中国无论是教学还是科研都难于象欧美各国那样进行全面、系统的实验,导致中国人特别缺乏全面系统地进行科学实验的意识而不自知,在需要自发地独立进行严格、全面、系统的实验的地方,却特别容易疏忽这一点。
大约二十年前,全国的"特异功能"研究热集中地展现了中国科学实验传统虚弱的悲哀。在当时,"特异功能"并非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热及全国,经久不退,则显示了研究者和支持者[8]一时疏忽了实验发现并非是有了"眼见为实"的实验现象就够了,科学实验要求的是全面、系统的实验去确立实验发现(可重复性只是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的最重要要求)。至于某些"特异功能"的研究者和支持者,反对科学实验必须具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这就是反对科学的坚实根基,连最起码的科学素养都没有,没有资格说是科学研究。
而反对者们[9]也大多不知道以严谨的科学研究标准去反对,只是以马列主义的大道理去压人,导致了研究者和支持者的不满和反弹。如果没有后来的何祚庥院士等人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标准来反对并成功,这场大争论就会成为中国科学的莫大悲剧。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中央电视台采访朱丽兰时的报道,时间已经忘记了。)中国的科学家率先发现了一个实验现象,但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的实验并最后获得诺贝尔奖的却是外国科学家。一个实验发现,和经过全面、系统的实验得到的重大发现,在科学上的价值是相差很大的。如果中国在教学、科学观念、体制及经济基础等方面上不能更进一步,这样的情况还会重现。
现在,中国科学的浮躁和腐败在全面蔓延。张颂之在《学术腐败的社会根源》[10]中说:"当代中国学术界的腐败现象已是有目共赌(赌即睹)的现象,……数十年不断的社会政治运动及意识统一与控制,可以说把知识分子的灵气与良知都改造了。这方面的影响多年来已有人注意,如对于学术的扼杀及扭曲等,但是对于思想统一于意识,所塑造的学人道德的沦丧,却注意不够。……在党性原则失范的今天,几乎是道德真空地带的学术界,既失去了外在的政治强性束缚,也没有内在的学术规范以自律。假冒伪劣就成为学术界在经济时代的大爆发。……其次是现行的学术体制自身的弊端。我们的学术体制无疑是教化的产物与机器,行政命令第一,往往是外行领导。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今天,黄仁宇所谓的"数目字管理"就成了行政管理法宝。各单位似乎都制定了种种量化标准,诸种行为数量化。……如果说我们今天有学术规范的话,那最基本的规范就是不要违背经旨。经学要求不贵创新,资助了抄袭之风。"
这样低下的科学研究标准,必定导致科学水准的下降。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竞争力报告》,1999年度中国的科技竞争力排名从上一年度的第13位大幅下降至25位。2000年报告,中国科技竞争力排名再次下滑,由25位降至第28位。
四、科学鉴别力问题
科学学的创始人J.D.贝尔纳曾经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讨论过各国科学的特点[11]:"英国科学的特点是……特别讲求实用和类比。英国人的一个缺点是他们几乎完全缺乏有系统的思维。英国人的方法在容易解决的科学问题中最容易奏效。法国科学从未失去过其出众的特点--非常清晰而漂亮的阐述。美国科学发展特别带有个人主义的特征……。印度科学既由于它的不少概念和实验方法别出心裁而受人注意,也由于它独立进行工作时极端不可靠和缺乏鉴别力而受人注意。……大部分日本研究工作似乎都具有德国科学和美国科学的缺点,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内容过于繁琐、故弄玄虚而且缺乏想象力。而且不幸地,在不少情况下,也缺乏鉴别力和精确性。"
J.D.贝尔纳对未来中国科学的期许最高:"只要有了表现在中国文化的一切其他形式中的那种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我们可以有理由相信中国还会对科学发展作出即令不比西方更大,至少也和西方一样大的贡献。"
重读贝尔纳对各国科学特点的讨论,尤其是看到贝尔纳对中国科学未来的美好预言,与中国科学的现状相比,如此天壤之别的差距,真让人心情沉痛。贝尔纳对日本科学缺点的评价可以原封不动地套在中国科学上。这一切是为什么?为什么中华文化的特点: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没有能够表现在中国科学上?当然,本文前面的阐述已经是部分性的回答。贝尔纳如此看重"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是有原因的,在科学研究中,"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是高水平科学研究的标志,有分寸感意味着相当高的鉴别力,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必须运用、非常重要的科学鉴别力,对科学研究成果良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和把握能力。
贝尔纳评价苏联科学的"一个大缺点是没有足够的鉴别力,不过这也是意想得到的。鉴别力是由长期经验和历史悠久的学派所培养出来的。缺乏这种鉴别力是热情的年轻人的毛病之一,只有依靠时间和经验才能把它纠正过来。"
就从丁文江创立地质调查所开始,现代科学传入中国已近百年,时间和经验累积已经不能说还少,但中国的自然科学仍然显得鉴别力低下,表现如:对自己完成的工作不是进行客观评价,而是进行自我拔高(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在处于"常态科学"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许多领域,大谈哲学而不是老老实实地探讨科学、技术的成果与问题,基本上不过是故弄玄虚而已(美其名曰"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或说是做学问做到高深境界,就必定需要哲学指导或有哲学出现,却不知道或躲避这一点:没有创新,学问和哲学再高深也不过是鹦鹉学舌。);还有一些更恶劣的现象如:自以为得意地创立了"××学"、"×××学"、"××史"、"××论"等等,却并无扎扎实实的创新成果,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或只是泛泛作些简单的列举分类,当然,这在中国的人文社科中比较普遍,但中国的自然科学中也存在这种现象;还有,一些人为评职称而大量制造学术垃圾论文、专著,以致于泛滥成灾,可那些学术垃圾制造者,不但很少会遇到严厉的批评而使他们的学术信誉、科学信誉大减,这些学术垃圾反而帮助他们甚至使他们获得奖励和职称,等等。关于这些方面,新语丝等网站有较详细的资料。
至于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科学鉴别力非常低下,几乎不存在,但还有极少数人正常地从创新出发,评价中国人文学科丧失了原创力,认为中国的文科虽然"论文""专著"泛滥,但把一个小问题研究透了并且有所创新的都很少。
学者、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决不是一些人所以为的,和巫术一样,是由科学家所做的、象巫师那样呼风唤雨的事情;它也不是很多人臆想的交给科学家一大笔钱,科学家们拿出一堆谁也看不懂的论文专著。它还不是工程建设,给了钱,给了设备,给了拥有充足知识的人,就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某项工程建设任务;更不是大多数人以为的科学家坐在实验室的仪器面前,死板板地做实验,实验结果出来了就是科学发现。在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中,科学研究、学术研究也绝对不是某些人以为的抄许多的书,集中在一起,符合学术规范的就是研究。(说这样话的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科学研究、学术研究。)
实实在在地说,只有创新以及与创新有关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如:发现新的实验现象,提出新理论、解决未尝被解决的新、老问题,提高精密度,等等。相对水平低得多的一些与创新有关的必须进行的研究也是科学研究,如:自然科学中发现新的实验现象后,别的科学家必须做重复实验,以进行验证工作;还有必要的评价:如指出新的创造所存在的优点、缺陷、问题,还有必要的综述,等等。但知识复制,如教学,如在中国非常盛行的抄来抄去以拼凑论文和著作,这就不是进行科学研究,学术研究。
在科学研究的创新中,是经常要运用科学鉴别力来作出判断的。如在科学实验研究中,会经常遇到奇怪的反常,但大多数不值得深入研究,只有少数能够出成果,极少数会引导到巨大的发现。一般只有科学鉴别力很高的科学家能够敏锐把握住机会,也不会被令人激动的反常引入歧途。在实验或理论方面的科学研究中,选题,以及做怎样的实验来验证理论,实验中出现的现象是否是真的发现,进行理论研究时需要判断理论的经验基础是否坚实、逻辑推理是否严密,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的意义、价值如何,以及自己所做的研究的意义、价值如何等等问题,都需要科学家运用鉴别力作出判断。
在科学史中,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
杨振宁、李政道提出在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设想后,女物理学家吴健雄领导了一个实验小组,要通过做实验来验证,在一次实验中,由于仪器故障,实验结果大大出乎意料,否决宇称守恒定律有余。有人大为激动,主张报告,而吴健雄则正确判断是仪器故障而未报告,显示了吴健雄极佳的鉴别力。
普朗克在研究黑体辐射时想出了已经被实验验证的正确的公式,他本可止步不前,但他却很不满意,从科学的标准出发,对自己的公式的价值作了很正确的鉴别评价:"但是,即使辐射公式绝对精确的可靠性被认可,只要它仅仅具有由侥幸的直觉所揭示出来的规律的地位,它就不可能表达出比形式意义更多的过程。由于这种原因,正是在我系统阐述这个定律的时候,我开始全力以赴地赋与它以真实的物理意义。"最后得到了具有突破意义的量子论。
普朗克非凡的科学鉴别力,使他继续努力,终于得到了意义深远的伟大发现。
当然,因为缺乏科学鉴别力而在科学界闹笑话的也不少。伦琴因密封的照相底片曝光而发现X射线后,曾有法国人发现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N射线,还获得大奖,最终的研究结果发现,所谓的N射线不过是心理影响而已。也有一个日本人突发奇想:"萤火虫不也是发出荧光----射线吗?于是进行实验后,煞有介事地报告:萤火虫能够发出射线,导致底片产生阴影。其他科学家重复实验后指出:萤火虫产生的气体(至少部分地)导致底片产生阴影,并不是萤火虫发出射线,使得这个日本人和他的合作者大为丢脸。
科学鉴别力在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创新成果的传播方面也有重要作用。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良好的鉴别力的。现代的科学研究是职业化的研究,受科学研究组织的影响相当大。科学的繁荣主要依靠进行研究的正式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的学派的昌盛,正式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的学派的兴盛又要依靠其重要的富于创造的大学者,运用其良好的鉴别力鉴别年轻人的创造性成果并提拔富于创造的年轻人,为富于创造的年轻人提供进行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替补年老的、创造力衰退的学者,并为后来者提供榜样,激励学术领域的新人努力创造,这样,学术机构和学派才能够保持活力,不断创新,而不是暮气沉沉,尸位素餐。
科学创造是以前人的、已有的创造为基础的,否则很可能是毫无意义的重复或者因为忽视、没有掌握最新成果,只是研究早已经被解决的老问题,而科学上只有在世界上首先作出的创造有重大价值。在信息爆炸的年代,创造性的成果有可能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或者未被重视;而错误的结果、观点也可能未被研究者察觉而引用为研究的基础,因此需要大师们进行鉴别、讨论、推重,写综述,作评论,并影响鉴别力较低的学者,以利于科学研究。
在中国,如此重要的科学鉴别力,理应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累积稳步提高,但为什么中国科学的鉴别力反而比八十年代下降了?科学鉴别力作为一种对科学研究成果良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把握能力,可以说是个人或整体运用科学研究标准而表现出来的,良好的鉴别力的前提当然是中国科学要有良好的科学研究标准,在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退步、低下,中国科学界实行等级化的量化考评的制度,同行评议非常缺乏的情况下,中国科学肯定不能够表现出照理说是本应具备的良好鉴别力。
那么,如何促进中国科学的进步?
一言以蔽之:难。叫喊得最响亮、几乎延续了十年的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学术规范讨论只是重新打学术规范的基础,很重要,但对于提升中国社会科学其实几乎没有用处。如果学者没有自己的创新,论文中再规规矩矩、巧妙聪明地引述他人的思想和成果,也不过是符合学术规范的抄袭,它与不合学术规范的抄袭,都是抄,唯一的区别只是技术上是否遵循学术纪律的底线规则。其实,中国的严肃、认真的学者基本上都知道,八九年的六四事件是最重要的转折点,是妨碍中国科技进步最大的难关,它给中国知识界的进取心、创新、信心、勇气、朝气等都打击不小,一些一流人才外流,是导致中国科学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最大的难关,它使人文学者、科学家丧失了勃勃朝气,连自然科学都没有例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没有解决这个关键问题,也不进行一系列必要的制度改革,却指望通过自以为是的量化(等级化)考评、奖勤罚懒的办法来提高中国科技水平,但这却是导致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下降的第二个重要原因。
任何学习过科学的人都能够理解:在科学中引入数学(定量化)是为了得到精确的知识,它的前提当然是要做到定性正确。量化(等级化)考评的前提是:对学者、科学家的论文等工作成果的评价,定性准确。但对科学家、学者的富于创新的研究成果进行定性的准确评价都很难,因此,学术成果、科学知识的创新是很难进行量化考评的。普通的学者,往往十几年、几十年后才清楚他人的创造的意义、价值,唯有第一流的大师才能够迅速地鉴别、鉴赏第一流的创造,例如伟大的爱因斯坦,只有明可夫斯基、普朗克等人才确实清楚他的三篇论文的意义、价值。在中国,这样的世界第一流大师还没有产生。
在中国缺乏高水平鉴别力的一流大师的情况下,对学者的科研成果的评价连做到定性的准确都很困难或没有做到,那么中国的学术机关,没有对学者、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定性的评价,没有以定性评价为基础,进行定量的量化考评,就只不过是为了量化而量化,把科学研究水平不同、质量不同的论文、专著,当成是质量相同的论文、专著,不管三七二十一,"捡到(核心刊物的)篮子里面都是菜",这就是鼓励滥竽充数。
本人对此量化(等级化)考评制度的思考结果简洁地说就是:以趋利避害的理性经济人为前提,加上两个前提条件:一、每个人总是对自己的研究成果略微高估,对别人的研究成果略微低估,并且能够估计出学术刊物中本专业较低水平论文的水准和编辑、评审对论文的偏好;二、杂志、出版社必定要持续地办,一定要、著作;由于量化考评制度是自动地把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看质量高低,只看作达到此等级杂志的平均水平,由此即可严密推论出:1、理性人的最优策略是尽量多做达到最低要求水平的研究和多发表达到学术刊物最低水平要求的论文,最差的策略是尽量做自己能够做到的最高水平的研究。2、这个制度既是自动认可学术垃圾和学术腐败的制度,也是自动缓慢地降低中国科学技术水平和鉴别力的制度(注意:直接应用于工农业等产业的工程技术方面可能并不一定如此,由于直接运用于各个产业的工程技术实用性强,有可能做到能够根据某项创新的具体应用情况,如增加的效益等进行定量考评,这样的量化考评制度如果做得好,是有可能有利于中国工程技术领域的进步发展的);3、如果学者人数不变的同时,学术刊物、出版社数量增加,学术水平、科学水平将下降更迅速。如果学术刊物、出版社数量不变的同时,学者人数增加,学术水平、科学水平将缓慢上升。当然,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推行这一政策的结果必定是:中国科学的论文和专著数量有了大增长,质量和总体水平却大幅度下降。就象当年中国的那样,粮食、钢铁产量高得惊人,但却不是虚报,就是将大量的废铁当成钢铁,结果鼓励产生的或逼迫产生的废铜烂铁特别多。因此,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甚至在大学中的工程技术领域中,量化考评制度必须尽快废除。
当然,量化考评制度的优点是简单、经济,因此,在研究很不重要而教学很重要的大专等级的大学甚至很低水平的本科院校,可以实行这样的制度。
中国的大学、研究机构流行的砸铁饭碗的改革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如果学者们还是端铁饭碗,工作有充分的保障,还会有比较多的优秀学者坚持科技研究质量高于数量,一个创造性成果高于许多重复性、低水平结果这样的常识的。但砸铁饭碗的改革和量化考评制度同时实行,生存或者毁灭(出版或销声匿迹)的压力迫使学者们只能够做低水平的研究,多发表低水平的论文、专著。
量化考评制度对中国科学的危害几乎已经成为共识,但国际互联网和学术杂志上却还有辩护声,认为量化考评当然更加精确,最新的辩护是来自吴志攀(北京大学副校长) ,他在《文科学科制度评价标准的几个问题》[12]中说:"从适合于文科学科管理的方面看,主要是学科成果计量化分析,统计和计量化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计量化才能客观地衡量学科发展,才能与同国际同行进行比较。……有些高校,为了提高在SCI的数量,采用"工程化"的方法来进行(例如,"千篇SCI论文工程")。从哲学中的数量与质量的辨证关系来看,促进数量,来提高论文的质量,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本人反复看了多遍,也看不出"统计和计量化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促进数量,来提高论文的质量"的理由和逻辑,吴志攀在文中没有拿出任何经验的证据,也没有从公认的前提出发做任何论证,就想当然地说了这样一番话。定性的正确是精确量化所必需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怎么可能是"科学"、"精确"的?促进数量的措施,完全可能导致降低论文质量的结果。中国现在的情况正是论文数量多了,科学水平却下降了。当年中国的时期,也是粮食、钢铁产量高得惊人,但却是虚报,或将大量的废铁当成钢铁。这对中国的危害已经是众所周知。本人当时觉得很奇怪,如果这是几百字的短文,只是说一下自己的观点而不作论证,那还正常,但这是几千字的文章,不应该这样。笔者不由得想起钱宁在《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中说的话:"一些文科专业的留学生,尽管在国内发表过不少"大作",到了国外,都发现自己一下子不会写文章了。中国学生论文易犯的毛病,一是文章中充满了各种含混而不加界定的概念;二是喜欢将前一段提出的假设性论点不加论证地便在下一段转换成论据。"但吴志攀文章的后面部分情况还算可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写,或许是不在意地犯了中国文科学者写论文时极其容易犯的错误吧。
中国实施量化考评制度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不得而知。杂志上与国际互联网上的讨论认为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中国科学要与国际接轨。大学教授是铁饭碗,有些人不好好做研究,却在外面兼职挣钱,因此要量化考评;晋升机会有限,教师之间相互评比矛盾大,必须如此。外行领导不懂学术、科学,就搞这样的办法,自己既轻松,又能够表现功绩,等等。
但这样一些(善意的解释)原因与它给中国科学带来的危害相比,这些理由都不重要,那些困难也能够克服。在我看来,量化考评制度之所以实行,是因为有关各方:官方、大部分的研究人员都获得利益的结果,只有中国的科学技术以及富于创造力而又坚持科学研究原则的研究者还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国科技的未来受到严重伤害。这个制度让领导者既轻松舒服,又能够用数字表现其领导下的政绩,领导者的上级也一样。而科学家、学者的人事权是在单位领导的手中的。大部分的研究人员,在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的改革的旗号下,几乎快变成一年、两年、三年任期的临时工了,既然无力与这样的考评体系抗争,也不可能与掌握自己聘任、升级、解聘权力的领导相抗争,那就只能够适应现实环境,多研究、多写、多发表低水平的研究,靠扎扎实实地做自己的研究完成不了任务,就聪明巧妙地进行自我复制。水平低下的人就笨拙地抄袭,反正中国任何的大学生一进入大学都至少要受到抄来抄去的政治教科书的抄袭教育,这样一个量化考评制度又是自动承认这一切的制度,就进一步地奖励、鼓励了这一切。
结果,目的是提高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量化考评制度就导致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从赵平波的《院士的道德堕落与中国的学术腐败--从学术打假谈起》[13]一文来看,赵平波认为"……把学术研究等同于制造产品,既有数量要求,也有"质量"要求,全国一级刊物以上,最好是国际SCI收录。这种"学术产业化"的要求不逼着人搞学术腐败,那才叫奇怪。"还有,科技界流行的、国家的科技投入很大一部分所流入的"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设立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容易获得研究经费,……更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评奖,"……"小钱大评、中钱小评、大钱不评","中国的学术腐败更严重地表现在"大钱不评"。院士等学术精英们拿了大钱,无人能评,也是无人敢评的"大项目",……具体生产出来的"成果"却是没有研究经验者的研究生或们的伪劣之作。"赵平波还详细讲述了它对中国研究生培养和对知识分子人格的巨大危害。当然,中国的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下降必定会进一步降低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他的最后的某个结论本人并不赞成:"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院士们是各个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显然,他们对中国科技竞争力的下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笔者认为,中国的院士至少要免去一半,才能清洁中国的学术环境。"
本人不赞成赵平波的最后的一个结论,也不赞成在网络上见到过的一篇《如何防范科学家欺骗政府》(记忆里是在北大三角地看到)的观点,原因在于:本文贯穿始终的阐述,一直在说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至今还缺乏学术自由以及带来的恶果,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方面中国还未能够建立保护学术自由的一整套制度。中国仍然是官员的权力凌驾于科学研究标准之上。惟有中国大陆才出现得了这样的事情:一个官员,就凭着他是学校的领导,就能够说:我们这些搞行政工作的人非常重要,我们也是教授,不但是教授,而且是教授的教授[14]。这样的混帐话语,在中国的香港、台湾都是不可能出现的,更不用说在美国、欧洲。本人刚看到这样的话时,第一个反应是勃然大怒,而仔细思考后发现,他有意无意地说出了中国科学技术管理体制的真相,说的是真话。中国的学术管理体制就是这样混帐、弱智的管理体制。
张五常在《衡量学术的困难》[15]中说:"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大学作助理教授,问大教授D. Gale Johnson关于升级的衡量准则。……到最后,我问:「那由谁决定呀?答曰:「我们这些正教授。但通常佛利民等大师怎样说,不会有人反对。" 佛利民即弗里德曼,是经济学大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确实,大师们是教授的教授,也有其它的资料表明:在科技发达的西方,如美国、德国等高水平的研究性大学,是由大师们决定学者的升级、聘用等的。而在中国,众所周知,这是由主管学术机构的官员们决定的或者是由官员们所决定的学术委员会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官员确实拥有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所拥有的学术权力,从学术权力上说,他们确实是教授的教授。但中国的官员们能够承担好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所承担的学术职责吗?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们能够做到自己所做的研究在全世界处于领先的第一流甚至超一流的水平,并且能够凭着自己的科学鉴别力选拔同样富于创造性、能够接替自己的优秀人才。但谁都知道,中国的官员们根本承担不好、承担不了这样的职责。因此,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如果要追究责任,首先就应该追究拥有最大的学术权力的官员们的责任。但要追究官员的责任,他们会觉得非常冤枉,因为他们的不应该拥有的学术权力,是中国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体制导致的结果。因此中国的官员们根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学术权力,学术权力必须归学者。因此中国的官员们,真正必须进行的改革是向西方学习,把学术权力归还学者。
在中国较为普遍的选拔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担任学术机构的长官的办法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学术大师担任官员后必定缺乏时间与精力进行学术研究,就会逐步离开研究的前沿,不再富于创造性;再者,以前是富于创造性的,不一定一直会如此;现代科学已经发展到了专业繁多的境地,几乎没有人能够同时精通多个领域的研究,一个领域的专家对同学科的另一个领域可能只有普通的了解是很正常的。这样,又会使他们承担不了这样的职责。从学术权力的来源来说,中国这个办法,学术权力来源于政治权力的授予,最后的决定权还是来源于政治权力,因此还是不好的办法。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们所拥有的学术权力来源于在学术活动中形成的学术权威,韩水法在《谁想要世界一流大学?》[16]中较详细地介绍了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教授职位固定而且开放,教授(教师)自治,民主自治,不留本校生等等。特别谈到了:聘用或不聘用某一人选的决定权掌握在所在系所(院)的全体教授(师)手中。另外有人介绍,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的获得没有名额限制,只要有足够的创新与水平,都能够获得。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在教授们珍惜自己的学术机构的声誉的前提下,每个教授的学术权力平等,都是一票,在重大的事项如聘用人员、人员升级,就要对其专业成果进行民主讨论,学术大师、科学大师就会凭着非凡的创造和高水平的科学鉴别力,进行高水平的评价、鉴别,建立或进一步地增强学术权威。至于同学科非本专业的大多数教授,虽然不能够精深掌握被讨论的成果的专业知识,但还是能够基本理解那些知识与大师的评价,最起码能够理解大师以及其他人的评价,并清楚作出这些评价的理由是否成立。这样,大多数教授的投票是受学术大师影响的,学术大师的学术权威就正常地转变成了学术权力。而且,一个大师、教授,如果不再进行研究,不再有创造性成果产生,学术威望、说话的分量就会下降。
在这样的一个制度环境下,同行评议、学术共同体、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就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了,学者们的最优策略是做力所能及的最高水平的研究,做创造性的研究,谁还会拼命制造学术垃圾?困扰中国科学技术的大问题:有数量、低质量甚至没质量就得到了解决,被一些人所提到的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低下的几个原因:缺乏同行评议,缺乏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缺少学术共同体,缺乏学术自由(至少制度保障缺乏)等,就在关键的制度上得到了解决(如果仔细分析这四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中国的科学技术就会逐步进步。
一种制度、体制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提供激励和约束,决定人们取得什么种类的技能和知识、采取何种行为以获得最大的报酬,决定被淘汰的行为、知识、技能和想法。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强制个人和组织适应并重新学习的机制,能够使得整个社会不自觉地受到影响。制度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奖惩,人们执行制度时最重要的是人事方面的:聘任、升级、奖励、惩罚直至解聘,人事权力也是对事业影响最重要的权力。
所以,中国的学术浮躁与学术腐败盛行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大退步,是政治权力紧紧抓住对中国科学技术至关重要的科学家、学者的人事权不放手的必然恶果。而且,中国的缺乏学术自由以及制度保障也导致很难对学者未良好承担学术责任提出良好的职责要求和道德评判。
决定中国科学发展的制度必须采取西方早已实行,而且非常行之有效的那一套办法。
本人偶然在新语丝网站上看过一篇文章,介绍美国的人文学科杂志中评论和书评很多,占大约五分之二。本人认为:这是美国科学研究标准水平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科学杂志如果能够这样做的话,有许多客观、高水平的学术评议的话,确实能够全面提高中国科学的科学研究标准和鉴别力,但这要求出版自由为前提,美国有,中国却没有。
中国目前能够看到的学术评议,不外乎三大类:说好话的,不痛不痒的,具有杀伤力的学术批判,却非常缺乏由高水平的人士所作的高水平的学术评议。因为高水平的学术评议基本上只会是高水平的学者对高水平的学者进行学术批评,虽然这样确实能够逐步提高中国科学水平,但他们愿意这样做吗?在没有出版自由的环境里,别人出版论文、专著很难,说真话也拘束,不能够畅所欲言,编辑、评审也要对一些文字进行斧正。这样的一种情况,谁的日子都艰难,高水平的学者恐怕不愿意做什么学术批评,给其他的处于困难中的高水平学者添乱。
依靠科学家的个人努力和夹缝中的机会能够偶然获得世界一流的成果,但绝不可能出现一大批世界一流的成果。还是老老实实地把科学的基础打好吧。
中国何时才能产生一大批杰出的创造性人物和创造性成果?希望本文对此能够有所裨益。
真正的学术自由,彻底否定、认真反思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和反右运动,而不是破坏科学的基础和发展,打"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棍子;
中国科学需要学术自由、出版自由、民主,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政治权力高于科学研究的遗毒必须肃清,不能够由政治权力决定科学研究标准,必须由学者自己决定、重建科学研究标准,重视创新,科学才能够得到发展。大学要以教授为主,教授治校,民主治校。
进行理论创造立足于经验基础,注重严密推理并得到日后可以被实验验证的预见,而不是堆砌新名词、使用不严密甚至虚假的学术词语哗众取宠;
进行实验研究时重视理论推理和注重全面、系统的实验,而不仅仅是注重可重复性以及得到一个实验发现甚至仅仅重复外国的实验就满足;
有了这些,或许中华的科技就能够在更高的科学研究标准上发展。
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问题要靠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论文 关键词: 科学 研究 创新 哲学 特征
论文摘要:本文界定了具有创新性科学研究的概念;揭示了人们在从事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过程所出现的一些重要特征,并分析了出现这些特征的内在本质;剖析了影响创新性研究的主要因素;提出了促进创新性研究得以成功的主要手段。
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即使是研究者做了许多重复性或模仿性的工作,但只要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提出了与众不同并具有独创性的新观念或新见解,这也是创新性研究。当然,一项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其研究过程是极其复杂的,它是一个多元和多维的非线性复杂系统。这种系统的运行既有其内在的 规律 性也有其外在的影响因素和进化的条件,它们将通过过程的特征所表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科学研究中的创新哲学。通晓这一道理将会极大地促进创新性研究的成功。创新性科学研究过程的特征何一项创新性科学研究过程在不同的阶段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透过这些特征认识其本质,将有助于研究者发现和应用更有效、更简便的研究技术和方法。
(1)偶然性与必然性谈起创新性研究问题,我们会想起几则故事:①当查尔斯·古德伊尔不小心把天然橡胶倾洒到厨房的火炉上时,他发现了橡胶的硫化方法;②威尔海姆·伦琴在一次做阴极管实验时,无意将一把钥匙和一卷未曝光的胶卷放在一个阴极管上,当他的助手把胶卷冲洗后,胶卷上显示出钥匙的轮廓。由此,伦琴发现了x射线;③有一天早晨,梅斯卡涅一醒来时,一部《卡瓦尔莱里亚·拉斯蒂卡纳》 音乐 作品的构思已经全部完成,几天内就把它写了出来;等等。听了这些故事之后,人们可能会产生这样一个概念:一个新的科学发现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这种巧合通常是由上帝已经为你安排好了这个机会,只要灵感一到就成了。其实不然,因为这些故事都没有强调人们在产生灵感闪光之前却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例如:古德伊尔在发现橡胶硫化方法之前曾长期从事橡胶研究工作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正因为如此,才使他具有识别现象的能力和发现橡胶硫化方法的机会;同样,伦琴在发现x射线之前也曾长期从事物 理学 方面的研究工作,否则他不可能因此发现x射线;此外,很多人并不知道,梅斯卡涅在完成他的音乐作品之前全家过着极其贫困的生活,而他却一首接一首地创作着在别人看来完全单调乏味的音乐。
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人类大量的有关创造性活动后会发现:大凡具有创见性头脑并能够做出创造性工作的人,当他在按照任何有效方式重新组织或扩充人类智慧之前必须对自己所从事活动的领域具有超越常人的了解,对需要做的事情有强烈的意识并具有出色的表达才能和恰当的实现手段。例如,对于一名经理人员来说,当他在做出创新性的决策之前必须通晓问题的实质、 历史 、重要性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否则,决策将会脱离实际;如果这名经理长期以来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并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诊断,那么他对该问题已经是非常熟悉了;如果他对该问题只是刚刚开始接触,那么他必须先熟悉问题的全面背景才有可能做出符合实际的创新性决策。综上所述,表明在探索性的研究中偶然性的发现其背后存在着必然性。
(2)审思人类从事创新性研究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和方式:①设计并制造一种新产品,然后将它很好地应用于实践;②改进现有的工作方法,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大凡能够提出新观念的发明家们都十分注重对研究方法的选择;③冷静、慎重地思考问题,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④到实验室去做实验,全面观察事物的现象,深人了解事物的变化规律,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⑤了解某种偶然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掌握偶然性与必然性之间的联系。尽管这些方法并非是获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所应遵循的必然途径,但是它无疑是创新性研究中分析问题、确立关系与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手段。因为实践告诉我们:不管什么人,如果他仅仅拥有知识,但不善于思考和应用,却不可能产生创造性思想和创造性成果。
(3)潜化在科学研究中,有时会使研究者的思维停滞或是陷于迷茫。这时应该停下来放松一下思想,暂时停止有意识和有目的的研究,忘掉受挫的无效劳动。这种让下意识来起作用的办法是实现创新性研究的一个重要措施。
虽然有时候在研究工作中很快就会产生新的创新灵感,但并非所有情况都是如此。有时候尽管我们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和艰苦的思考,但仍然没有发现一个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这时候如果强迫自己继续思考下去,可能只会增加思考的混乱,这种僵局是研究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事。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不仿把问题暂时放到一边,或去钓鱼,或去看戏,或到花园里拔草,或去散步,或去听音乐,或去做任何能够放松脑子的事情,不要过度沉溺于一个问题而不能自拔。如果我们这样做脑子会清醒一些,那么也许就在这时我们脑子里会进发出创新性火花。例如,法拉第为了探索磁和电之间的关系,孜孜不倦地进行了10年的实验却仍未找到答案,然后他不得不去休假。然而,当他重返实验室时几乎毫不费力地发现了电和磁之间的关系。拉普拉斯曾经说过:“我常注意到把某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搁置几天不去想它,当我再拣起它重新进行考虑时,它竟变得极其容易。”这些事实告诉我们:科学研究中具有“潜化”之理。我本人有时试着这样做,效果的确不错。
(4)突现在科学研究中有关豁然开朗的例子很多。据说,蒸汽机冷凝器的发明是詹姆斯·瓦特在某个星期天下午散步的时候想出来的;倒正弦函数的重大意义是大数学家亨利·波因卡烈在他一天下午登上一辆公共汽车的时候突然悟出来的;一家在制造公司的董事长声称一项他为 企业 合并的筹资计划是他在刮胡子的时候想出来的。这些故事说明,有时候一个人智慧的闪光并非都发生在有意识地去思考某一问题之时。
说来奇怪,往往非常简单的主意就是事先没有想到,一旦当别人提出来之后,我们却恍然大悟。其实这就是一种创新经验,因为一种新的有价值的观念就此产生了。我们往往都有这样一种体会:当一种下意识在我们的脑子里一闪现,便立即在大脑中存储起来,同时以惊人的速度被我们所认识。此时,大脑活动的速度不亚于一台 计算 机。我们知道,在我们大脑的存储器中所贮存的观念远远超过今天任何一台计算机的容量。如果在下意识状态中,理性思考的约束一旦松懈就可能产生无数新的组合和新的观念。我们称这种奇怪的现象为“突现”。不知为什么,“突现”一旦出现,所有杂乱和无用的观念就被筛除,那些有序和有用的观念就会形成。这种现象就好像大脑中有一种过滤器,在下意识中它只允许合理的观念上升到意识水平,也好像下意识所展示的是一种完备的程序,它不仅仅是新观念的萌芽,而且能够识别和选择一组可以彼此配合进而成为一个可行计划的观念。
在这里,我们只是强调下意识是创造性思考的过程和特征,也许将来科学能够证明关于下意识的推测可能是一种幼稚的幻想。在科学研究中,每当一种新观念产生时,我们必须具有一种能够识别它是否有价值的能力。经验表明,一种有价值的观念有可能被忽略,我们必须设法提出具有创新思维的方法来尽量避免这一点,从而使“突现”在创造性研究中发挥巨大作用。
(5)验证新观念并非完美无缺,它好比一个新生婴儿,刚出生时你会觉得他很奇妙,当你把他领到现实世界中去的时候却并非如此。新观念也好比任何一种新生事物一样,当它刚出现时的确很新鲜,但时间一久就会发现它有不少缺点,它是否真正有用必须通过实践检验才能证明。科学家需要把他的发明放到实验室去测定是否有用;作曲家需要把他脑子里的旋律谱写成乐章去演奏,并证明它听起来是否悦耳;企业家需要把他新的经营观念放到企业管理和市场中去检验; 政治 家需要把他的政策投放社会,并证明它听起来是否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等等。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使一种新的观念适用于问题的实际情况。但是往往客观无情的实际检验揭示出某种观念的雏形并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在创新性研究过程中,我们就是在寻找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其中可能有一部分工作是把原始思想形成具体的建议,以供进一步研究。但是,进一步验证或完善原始见解并非一定要把它形成一份完整的行动计划,而是需要在以后的实验或应用中进一步验证,因为迷人的空想并非一定是创造性的东西。
2创新性研究的障碍
虽然心理学家们没有发现一种可靠的方法能够使人产生灵感,但是他们却找到了许多能够阻碍创新性思维的障碍物。如果我们能够排除这些障碍物,那么就可能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生创造性成果。
(1)文化障碍大千世界,绝大多数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追逐社会潮流并谋求时尚的生活方式和态度,那种穿着小丑的马裤或光着脚去办公室上班的人毕竟是罕见的。这种从众的意愿和压力对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有着极大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多年来个人消费项目的信贷曾被限制用于转卖价值大于债务的生活资料的购买。按照谨慎的清教徒传统,美国人对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购置如珠宝一类的任何奢侈品总是侧目视之,很多人认为任意扩大信贷对道德的堕落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又如,在
遵循旧习惯是知觉障碍的另一个例子很多,如:制造第一批汽车的人们习惯于按马车的原理进行思考,因此他们最初很 自然 地便设计了一辆“无马马车”,仅仅是以发动机来取代马匹;造成知觉障碍的另一个原因,是人们在研究问题时经常愿意采取“非此即彼”的两端论法。又如,当某工厂制造部门的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工厂的生产能力已达到极限时,总经理花了一星期的时间在“吸引外来投资再建一个分厂”和“放弃进一步生产计划”两个方案中进行选择。其实还有:第三种方案,把一些工作分包出去;第四种方案:采取“先卖后租”的办法,公司先把老厂和新厂卖给某投资人,然后再长期租用它们。但总经理就是没有考虑后两个方案。实际上公司后来就是在别人的建议下实施了第四个方案。诸如此类的例子说明,造成知觉障碍的根本原因是人们在研究问题时经常愿意采取“非此即彼”的两端论法。
3促进创新性研究的手段
(1)善于发现意外东西有时候,当我们正在探索一种用于解决某一问题的好办法时,突然受到另一种完全不相干问题的启示。例如,在很长时期内,细菌学家都把霉菌单纯看作是一种破坏纯培养液的物质,因为霉菌杀死了培养液内所有的细菌,以致研究人员不得不把它们扔掉,而从头开始研究。但是,就在某一天,亚历山大·弗莱明忽然想到也许这种破坏培养液的东西可以用来作为一种杀菌药,于是便把它作为一种研究对象进行研究,以致发明了青霉素。当然,在药品提纯和试制方面的大量工作是以后完成的,但最初的灵感是出自对丢弃霉菌的先入之见;再如,埃尔顿·梅奥在西部电气公司进行著名的霍桑实验时,他和他的助手们试图测定工作环境与工人生产能力之间是否有关系,于是,他们在某些工人群体中多次变换工作场所的光线、噪音和其他工作条件,甚至有时故意造成工作条件的恶化,其结果对工人的工作态度和生产能力几乎没有影响。然而,意料之外的重要发现是,工人之间的社交关系以及工人与管理部门的合作意愿却是影响工人工作态度和生产能力的重要因素。在实验中他们发现,在某些工人群体中,产量的多少与工人的合作态度以及工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有着紧密联系。正是梅奥的霍桑实验为20世纪70年代 工业 心 理学 理论的重大突破奠定了基础。
其实,在许多管理领域都具有表现悟性的机会。例如,一位从事 会计 预算和控制工作的管理者发现,如果一家公司缺乏有条理的公司组织是不可能为其编制出好的预算方案,而必须有清晰的有关公司目标和政策的说明书才能作出有意义的预算方案。也正是这种偶然的悟性使这位管理者后来创立了世界一流的管理咨询公司。由于这种意外发现是出于偶然的悟性,是不可预测的,因此没有一家 企业 敢于把自身的不断 发展 寄托在这种悟性上。但是,它确实是很有用的。明智的管理者必须对这类不期而遇的悟性时刻给予密切关注,同时也应该在自己具有较明确方针的活动中热情地接待这些不速之客。
(2)举行振脑会议当大家在议论某个问题的时候,一个人首先提出一个不寻常的方案,另一个人很快又想出了另一个主意,大家正在热烈地议论这些建议时第三者又提出一个可能是荒唐可笑但能部分改进前面建议的想法。通过这样的讨论可能会产生不是哪一个成员所能单独想出来的巧妙方案。所谓“振脑法”就是利用群体相互作用的许多特点从而产生创造性方案。
当我们正在寻求一种具有独创性的方法来解决某个问题时,应该把它交给群众,让他们尽量把所能想到的方案都提出来,欢迎他们各抒已见,主意越多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科学 家、工程师和管理者们都应该把这种方法用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如何探索一种用于自动清洁摩天大楼外墙玻璃的方法;如何设计一种新的汽车制动器;如何防范委托中的信用风险;等等。一个短短的振脑会议可能会产生许多项建议,大多数可能不切实际,甚至有一些建议是老生常谈,但有少数意见可能值得认真考虑。
当问题的性质简单而又具体时,振脑法的效用可能最大。如果涉及面太广、问题结构复杂以及时间耗费太多,则振脑法就不那么有效了。许多管理者都感到虽然振脑会议不是每次都能激发出非常有用的建议,但会议的刺激作用对今后工作会具有深远影响。这种刺激作用有助于人们脱离墨守成规的思维习惯,并推动他们以新的看法对待自己所有的活动。
(3)营造随意的气氛在开发创造力方面,最主要的是营造一种随意的气氛。大家在讨论问题的时候不要急于对各种观念和意见进行评价,更不要说“这不行”这类的话,谁也不要害怕自己所提出的意见会被大家否定。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对各种意见不要进行判断和分析,而是把它放到最后再做,因为这是充分符合心理学的。由于各种社会文化障碍很容易使人们附和传统观念,因而如果有人提出一个新奇的建议就会受人嘲笑,新的观念就会受到抑制。在这样一种气氛中,一个人将会仔细地思考他的各种想法,如果没有确实把握他就不敢提出来。因此,必须设法消除这些社会文化障碍。
随意的气氛有助于新观念的产生,新观念的产生有助于创新活动的成功。因为在一种随意的气氛中:①人们能够自由地表达思想,不太顾忌以往传统观念,或与集体规范是否一致,或与领导的观点是否有分歧;②谁愿意试试新花样都会受到主管和同事的积极鼓励;③相互间都很尊重他人的个性和独创性。
(4)取长补短就某个人而言,都可能有束缚自己思路的某种感知性障碍或其他障碍。但在一个群体中,一个成员可以接受另一个成员的观念,以此补充或变化自己的观念,如果另外一个人再提出一个新点子,新主意就会层出不穷。有时候这种开发新观念的方式远比那种死守着自己的方式秘而不宣,准备一鸣惊人的“吃独食”的方式要好得多,因为创新观念需要广泛地取长补短,单独一个人很难产生既新颖又实用的新观念,即使是自由交换意见也只有当参与者对总目标的关心超过对个人荣誉的关心时才能顺利进行。因而,为获得取长补短的全部好处,我们要有协作精神和对总目标的献身精神。
结束语
创造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源泉与动力,创新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笔者经过较长时间的思考和实践草撰了此文,试图以其中的一些体会和观点与大家共勉,以便在科学研究中大胆探索,不怕挫折,坚持创新,促进发展。
摘要:经验主义是近现代科学和西方哲学的理论基础,正确理解经验主义对科学研究和人类认识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经验主义在哲学及科学史中的发展历程,在揭示其内涵的同时不断将内在矛盾和问题呈现出来,以便人类能正确认识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性质以及产生的正负面影响,从而更好的为科学研究服务。
关键词:经验主义;原则;科学研究
经验主义被认为是实证科学基础,它主要包括感觉优先原则、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和经验证实原则三个方面。感觉优先原则强调感官经验是一切认知活动的起点,拥有对认知活动、经验和理论的科学资格的裁判权;客观性的经验作为实证科学研究材料的经验,是通过严格筛选及加工后获得的;经验证实原则是根据实验对理论的真理性的判定原则,由此对整个科学研究定性。正是如此,科学家们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曾一度将经验主义当成从事研究的“神兵利器”,虽然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的历史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纵观科学技术史,经验主义带有不可遮掩的片面性,给科学研究带来了重重阴霾,阻滞了科学研究的进程。
一、经验主义在科学史中的发展
1.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发生、发展
在欧洲科学技术史和哲学史上一直交织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斗争,它们就认识的来源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争论,进而成为欧洲哲学史上两个基本的认识论派别。在科学研究未形成前,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思想倾向自古就有了,认识论一开始就包含着矛盾,它是经验的与超验的矛盾复合体。在古希腊早期,哲人们已经表现出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种倾向。随着哲学的发展,这两种倾向的对立便逐渐展开,赫拉克利特的经验主义色彩比较突出,毕达哥拉斯派的理性主义色彩比较突出,从普罗泰戈拉和苏格拉底开始产生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直接对立。亚里士多德等人虽看到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各自的片面性,但也未能克服这种片面性,最终表现为亚里士多德在二者之间的摇摆不定。到了欧洲中世纪,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对立在经院哲学中以唯名论和实在论的形式继续存在。从近代的自然科学发展来说,力学、数学和天文学较其他学科发达,这就使得人们在用科学和理性认识世界时,必须付诸于当时的自然科学。不过当时人们并没有把经验和理性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科学的认识论。一部分人注重力学的实验和经验归纳法,并使之绝对化,形成了近代的经验主义;另一部分人则注重数学的理性演绎法并也使之绝对化,形成了近代的理性主义。根据当时资产阶级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需要以及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状况,在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作为认识论上的两种比较典型的形式全面系统地展开论争。他们在对认识论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同时,也暴露出自身严重的局限性。可以说16—18世纪是欧洲哲学史上一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促进的矛盾发展史。正是这两个认识论派别的哲学论争,也相应引发了科学研究中的认识论以及方法论的斡旋,从这个层面来说,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争也是科学研究史上思维与方法论的斗争。厘清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史的脉络,有利于提升自然科学研究的思维能力。
2.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外延、内涵的伸缩
经验主义强调认识对象的客观性以及感觉优先原则。在培根那,经验论仅是一个认识论原则,它的意义在于确立不同于神学知识的科学知识的来源。宗教知识来自于天启,而科学知识则来自于人的感官经验。起初人们只是要求一个科学知识应该有其经验来源,后来这个要求就演变为判定一个理论是否是科学理论的标准,即如果一个命题没有相应的经验背景支持,那么它就不能算是一个科学理论。到了洛克的时代,人们开始用科学知识来解释宗教知识。随着实证科学的发展,经验论逐渐成为解释人类知识来源的唯一理论,“经验”也仅指人通过感官获得的经验。比如一个人说“看到”上帝或“感到”上帝就在他身边等相关经验,是不能被科学家承认的。科学会判定类似经验是人类感觉器官的异常活动的表征或是观念的非科学的排列组合而否定其合法性。在这种认识论原则下,上帝、灵魂这类东西就渐渐地丧失了实体地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经验论逐渐越过自己的疆域,获得判定存在者是否存在的特权。也就是说,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发展中作用与职能均悄然发生了变化,一些非经验的素材将不能被其认可、真正的科学知识被拒之门外,阻碍了人类探索与认识自然的进程。
(1)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判定的是理论是否是“科学理论”的资格问题,而不涉及是真假问题。但在现实研究中,经验主义却往往能根据经验给与那些理论以真假判断,扩大了经验主义的适用范围。且论按照经验论原则,凡是没有感官经验基础或来源的理论都不能认作是科学理论,故而在这里“科学”一词也不能称的上是真正称得科学上的正确或真理,而只能指一种归属性,隶属实证科学范畴之内的理论。
(2)就事物的存在性来说,经验主义原本并不具有直接判定事物存在与否的能力,一个事物是否存在和人们对它们是否有感觉是不能等同的,却在研究中或是生活中具备了这种“神力”,它对事物存在性的判定资格源于人们凭着个人经验主义或者大众认可的日常的朴素经验对其的误用。但抽象的反对并不能阻止人们日常思维中的“惯性错误”,人们在无意识中,依然很自然地用经验之有无来判断事物之是否存在,听到“这个那个不存在”之类的武断判断。所有这类断言都是与科学精神是不相称的。通俗点说,经验主义者只有断定某物存在的能力,而不具备断定某物不存在的能力。
(3)经验主义中的原则作为一个理论判定原则实质上是个程序原则,它重点关注的是认识事物的方式、程序,只有通过特定认知路径获得的经验、理论才能被承认,这无疑是抹杀了其他非经验等路径获取知识的可能性,哄抬了经验主义在获取真理中的作用。这也就是所说的感觉优先原则:即只有经过感官经验确认的事物才能被接受为客观的存在,成为科学研究的合法对象;它要求感官经验在认识过程中或科学理论建构过程中具有绝对的否决权,甚至一个理论或一组经验如果没有得到其他人的感官的确认,它也不能成为“科学理论”加工的材料,进入科学领域。所以,感觉优先原则是个程序性的资格认定原则,仅仅针对一个知识产生的来源、路径进行判断。这就是经验主义影响下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必要组成。正是由于经验主义酿成的恶果,才有了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复杂坎坷的命运,导致中医的科学地位至今不能被完全承认的悲凉局面。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外延内涵的膨胀,指定特制的科学路径,导致“只手遮天”的科学结果,其实已经悄然违背了自然科学研究的初衷。
二、经验主义对自然科学研究的种种责难
1.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强调经验的绝对“客观性”
以感觉优先原则作为实证科学基础的经验主义并不盲从直接的感性经验,它对“经验”有着特殊的要求,即必须是客观的绝对的经验。所谓客观的经验就是“可公共感知的”的普遍经验。
(1)在科学材料的对象选择上,经验主义设置外在的壁垒,对其加以筛选。“可公共感知性”是指某一经验必须是所有的人都可能感知到的,它强调的是“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即如果某经验是某人用身体感官直接感知的,那么它必须是其他人用感官也同样能够直接感知的。否则,该经验就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材料。如神话中的牛鬼蛇神的经验历来都属于个别人的经验,是不可公共感知的,是非普遍的,所以,它不能被科学承认为合法的研究材料,不能进入科学领域。即所谓的“可公共感知的”,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合法材料。只有这样的经验才能满足实证科学研究所要求的“可重复性”要求,并且成为最受实证科学欢迎的加工材料。这就是在实证科学中经验主义对科学研究中材料的外围限制。事实上一些“非可公共感知性”的事物依然可以成为科学青睐的对象,只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已。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在科学材料的处理程序上,经验主义强行添置复杂筛选工序,对其进行取舍。经验主义认为一个具有普遍感知性的经验虽然获得进入科学领域的资格,但由于经验的相对性,它还必须被进一步处理,把和主体有关的因素都过滤之后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可公共感知的经验必须依托具体主体的感官、凭借一定的感觉方式、依赖于主体的感觉能力。我们知道人的经验受人的身体和感官的状态、心理状态、观察视角等多种个体因素的影响,它导致人的经验具有“可变性”。在同一环境中,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物体的感觉会是变化不一的。如何使参差不齐的具体经验达到齐一、使之能够相互交流、相会认可从而成为科学研究的“客观”材料呢?人们采取的方法主要通过对经验的非主体化或外在化处理实现的。通过设立一个外在于所有人的衡量尺度,比如人们用气压计来衡量对象或环境的气压大小,而不再使用和人体感觉有关的压抑和舒张这类主体性较强的概念。这种经验就不再是传统意义的经验,而演化成一组数据。这样的数据既摆脱了具体个体,又可以在不同的参照系之间换算。这样的“数据”才是真正客观的经验。相关仪器以及参照系的发明成了科学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和成果。这正是经验主义对科学探究中科研工序的第二层限制。数据固然重要,固然客观理性,但理性的处理与非理性的遐想,也是伟大的科学发现必不可少的。
(3)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对科学或是经验主体的特殊处理。忽视特殊群体(如极少数感觉特别敏感的人、感觉特别迟钝的人)所获得的别人或非感官性感知能力获得的经验,假设人的感知能力相同,经验的来源、渠道相同。这实质上是把普通人的感官能力作为衡量一切人的感官能力的尺度。这样主体之间的差别以及个体的特殊性被抹平了。这也使主体的因素被从经验中抽出,从而也使经验成为 “与主观主体无关的”成分。这是经验主义对经验主体第三层限制。所以,在近现代科学和哲学的主体必然是以普通人为基准的抽象的人,人们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差别,仅仅像一符号,经验的主体因素被彻底抽象掉了。实证科学中盛行的经验主义通过对科学和经验主体的限制,使普通经验论上升为科学经验论:实证科学所研究的经验是可公共感知的、与任何主观因素无关的被抽象的数据及符号。看似客观,却在无形中丢失了“被遗忘的角落”中的科学以及科研中关于人自身的意义。
2.自然科学研究中,经验主义中诸原则的冲突与紊乱
作为一个判定原则,感觉优先原则不同于经验证实原则。经验证实原则是对理论或命题真理性的判定,并由此对整个研究的科学性做出判定;而感觉优先原则是对认识对象或认识材料的“科学”合法性或资格的判定,而不是“真理性”。在严格的经验证实原则下,一个理论如果它本身或其推论能够在实践或实验中获得经验证实,那么就可以确认它为科学研究,而不是伪科学等。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不是建立在可公共感知的经验基础上的,他的“理想实验”是公然对感觉优先原则的否定。按照感觉优先原则它必然不能被科学所承认,因此它曾四处碰壁。随着现代科学提供相对论所使用的概念、公式的科学运用,以及后来相对论在各个领域实践的成功,它才慢慢得到学术界的普遍地接受。如果说人们基于感觉优先原则不能承认,人们却基于经验证实原则给予承认,相对论就只有在科学门外徘徊的份儿了。因此,经验证实原则和感觉优先原则并不总是一致的,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存在着冲突与紊乱,影响科学研究中的定性和判断。
总之,作为实证科学基础的经验主义是科学经验主义,它表现为感觉优先原则、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和经验证实原则三个方面。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实质上是要求作为科学研究材料的经验因“可公共感知的”而成为科学的材料。感觉优先原则具有对科学研究材料和理论“科学合法性”的资格认证权时,不能认证其真理性,是程序认证,当遇到“非可公共感知的”类的材料或是客观性经验时,难免会出现混乱;当遇到感觉原则自身无法认可而又被经验证实原则结果认证为具有真理性的科学研究成果时候,这两种认证方式以及这三个原则并不总是一致的,在一些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上几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与紊乱,人们至今也没有找到协调几者冲突的最佳方法。这不能不说是经验主义在实证科学运用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对自然科学研究中经验主义的批判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反对的经验批判主义,是以唯心地曲解“经验”这一概念为基础的。经验批判主义者把经验理解为与客实在无关的人类体验、人类感觉的总和,他们断言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世界的要素”或“经验要素”,每个物体都是“要素的复合”。马赫主义在现代资产阶级哲学中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他们没有真正理解经验主义,没有意识到即使是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发展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自然科学并不全是经验归纳的结果,它迄今具有的不可靠性、可错性、局限性、片面性等缺陷,主要是经验主义的过错。自然科学的重担不能只让理性来背负,作为“大胆假设”,非理性也经常起到重要作用。新中国建立后 ,一无所有的旧中国,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获得辉煌的科学成果。但是我们必须面对中国科学研究中,旧的经验主义始终笼罩着科学精英,束缚着他们的思想,阻碍着重大理论的构成的现状。事实上,科学史上但凡卓越的发明家和科学家都离不开对经验主义、权威主义和教条主义等的强烈对抗。特别是对经验主义 ,恩格斯早在19 世纪就进行了严厉批判。观察、实验若没有正确的思想指导 ,非但不能获得科学真理 ,甚至会使科学家对经验的盲目崇拜,误入感性知觉的歧途,最终走向真理的反面。然而迄今在科学研究中 ,许多科学家依然一味地信奉经验归纳 ,较少注重各种非理性方法的应用。其实早自本世纪初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打破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之后 ,研究中的经验主义和归纳方法就开始受到抨击。英国的罗素把一些科学家好比自作聪明的“火鸡”,仅凭经验归纳,常得出荒谬透顶的结论。库恩认为科学主要来自科学家的灵感和顿悟;而费耶阿本德则径直走向非理性和认识论上的无政府主义,使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越来越没有立足之地。由此在科学研究中一些典型的非常规的方法和思想势如破竹般地流行起来,并直接对传统的经验主义针锋相对。
传统经验归纳的给科学研究设置的重重障碍。科学史上 ,从培根起 ,直到实证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都认为科学理论是经验归纳的结果。先是通过科学实验获取经验事实,后对经验材料进行分析、筛选和分类 ,进而对筛选材料进行逐级的抽象和综合 ,直至得出一般的科学理论。而所有这些认识都不能超越经验范围,经验成了人类认识的惟一来源和界限。这种经验归纳方法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受到波普尔以及历史主义学派彻底否定。特别是费耶阿本德直接把批判矛头指向科学哲学中影响最大的逻辑实证主义,认为正是在这里存在最严重的经验主义。在他看来,认识史上没有一成不变的知觉和事实,即对着同一幅图像,由于不同的理论背景、文化经历也会产生不同的知觉印象和经验事实。如古希腊的“地心说”事实,到近代就发生根本变化,同一“感官印象”变成完全相反的“日心说”事实。所以科学家的劳动都是作为一种在复杂社会和物质条件下的决心和行为的结果而变化着的。因此必须去除那些僵死的、无所不包的原则、术语、概念及解释。对于那些与旧的知觉、事实相对立的新的知觉、事实 ,必须采用新的术语、概念和范式。人们正是用广阔开放的感官和丰富旺盛的智力探索世界,且取得了令人惊异的发现。费耶阿本德因此极力主张“怎么都行”的多元方法论,旨在摧毁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敦促人们锐意创新和采纳生动活泼的思维方法。
经验主义推崇的经验的、固定的科学研究范式定位亟待变通。历史主义学派否定科学的经验性,企图用格式塔心理学和集体心理主义完全取代科学实在论。在库恩看来,科学家认识的世界内容是由科学家的共同信念所约定。既然范式的改变,不表明是人们对同一世界认识的加深,而仅是科学家心理信念的波动,新旧范式之间也没有通约和比较的必要了。美国科学哲学家范•弗拉森也从建构论的角度,否定了经验知识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认为科学实在论对理论术语所作的形而上学诠释,并不能保证构成的科学理论就是对实在世界的真实描述。好的理论不一定为真,经验的真实性并不是衡量真理的标准;科学的证实也只是限于经验,不能说明经验之外的问题。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人们总是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概念框架的‘透镜’来了解自然。这些概念框架以及嵌在框架之内的语言 ,可能给我们所认识的事物染上一种不可避免的‘色彩’”。经验的、固定的科学范式也失去了它亘古不变的重大作用,对它的定位亟待调整与变通。
四、小结
因此 ,在从事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经验主义并非是追求真理、探究科学的唯一形式,不能仅立足于感性经验来否定某项发明创造或假说。在研究中,切忌因经验主义就错失一项重大的科学发现。经验的不可靠性,早就给人类早早的上了一课。在一个由人为设置的理想世界里,人们可以将某个在探索科学奥秘时,也只能从尊重自然界本身开始,而决非人类的智力所能够完全办到的。科学具有可错性,即使卓越的科学家在下结论的时候,也不应该武断地下断语。即使在人们自以为已经完全掌控了必然性的时候,要懂得一切必然性和规律性都是在“茫茫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自然科学的揭秘过程,要正视经验主义的存在与内涵,一个完整的科学研究,不仅只需要经验,更需要辩证思维、理性及非理性去综合推敲、把握,也需要那么一些特殊的顿悟和直觉,它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常常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摘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其成果评价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分为定性评价方法和定量评价方法。本文比较详尽地列举了上述研究方法的内容以及优缺点,力图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哲学社会科学 成果评价 评价方法
一、引言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标志着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高度重视。因此,对科研成果的评价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相应的也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大
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评价方法,一类是定量评价方法。
二、定性评价方法
哲学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诸多特点使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比较复杂和相对困难,就学科性质来说,最传统的定性评价方法比较适合哲学社会科学。
1、专家评价方法。专家评价法是“一种由科学共同体来做出有关科学真理性评价的制度”。其实质就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学术领域,组织该学术领域学者与该学术领域相关的专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涉及该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的活动。
(1)专家评价方法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的应用。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专家评价方法具有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中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设立评审专家库,按学科划分为学科评审组,届时抽取一定量的成员参加会议评审,对同行评议专家实施信誉制管理。
(2)专家评价方法的优缺点。传统的专家评价方法有其独特的众多优点:首先,同一学术领域的专家比较了解自身学科的研究现状,能够客观地评价出成果的创新之处;其次,对于无相关文献可供参考的评价对象,可以充分发挥同领域专家的经验智慧开展评价工作,减少或避免了因资料缺乏而带来的局限性、片面性;最后,当评价指标难以量化时,专家评价就显示出了它独特的优越性。
但不可否认专家评价法也存在着自身局限性:首先,马太效应不可避免,专家的名望在增加参与专家评议的机会的同时,也引发由机会不均匀带来的评审不公;其次,专家评价法存在着严重的主观性,当研究成果与个人因素相冲突时就会出现较严重的观念偏差,带来评价结果不客观性;最后,专家评价的最终结果有较大分歧时一般是采用学术民主的方式,原则上是少数服从多数,而这与具有创新性的科学活动的特点是不相符的。
2、公众评价方法。公众评价方法是对专家评价方法的补充,其自身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1)公众评价方法的内容。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公众评价将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果评价的一种必然趋势。可以借鉴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方法,由评审组织部门建立相关评价网站,对参评成果建立网上公众评价,或者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信息采集,然后将其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以作为定性分析的补充,同时用来弥补专家评价法的不足之处。
(2)公众评价的必要性。学术研究成果大多以学术论文的形式表现出来,学术论文是否具有创新性、价值性,读者是最有发言权的。科研工作者的科研成果并不是为了评价而发表的,是为了得到社会的承认,从而实现其社会价值。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中增加公众评价的内容,可以促进学者们在理论研究上下狠功
夫,从而提升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三、定量评价方法
定量评价方法的出现是为了避免定性评价法的主观性而产生的,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具有客观性。
1、引文分析法。引文分析法是利用各种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进行比较、概括、抽象、归纳等的逻辑方法,对科学期刊、论文、著者等分析对象的引用和被引用现象进行分析,以揭示其数量特征和内在规律的一种信息计量的研究方法。目前引文分析法广泛运用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以其客观性著称。
(1)引文分析法的分析指标。一般来说,对科学期刊进行分析时常用的分析指标有五种:自引率、被自引率、影响因子、引证率与即时指标。在对专业和学科结构进行研究时,除用引证率外,还可用引文耦合和同被引等分析指标。
(2)引文分析法的局限性。尽管引文分析法具有客观性强且易量化的优点,但也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第一,引文数量随机性导致平等“量”化困难。在实际的论文撰写时,作者所列出的引文在数量上是完全随机的,没有任何比例或限制。另外,引文数量会受其它客观因素的影响,例如外语水平、引文来源等等。第二,受时空的限制新发表的论文的被引率较低,刊物的发行范围也对被引率有较大影响。还有一些观点有明显错误的论文,被他人作为批评的对象而列入参考文献之中,这样的被引用也将影响引文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第三,参考文献不够规范,引文著录不规范会对引文分析产生不良的影响。
尽管引文分析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毕竟是客观而科学的国际通用的文献计量评价方法,其客观反馈性和定量分析弥补了人为定性评价的缺陷,成为众多评价研究成果的多种方法中极为重要的评价方法。
2、文摘法。文摘法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专家评价法,也被认为是“优选”。在理论上,文摘被认为可以作为“一种对论文的科学水平进行间接评价的手段”,文摘法在期刊评价中被广泛运用和认可,使得很多学术期刊不得不采取迎合文摘刊物的“文摘战略”。作为评价工具,文摘法的操作性很强,同时权威文摘刊物的评价效力也是为学术界所广泛认可的。
(1)文摘法所采用的主要摘录方式。文摘标识是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著名的、带有权威性的转录刊物、文摘或者题录刊物收录情况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价值和质量的重要标识。一般摘录的方式有全文转载、全文摘载、内容摘要和文献题录四种。
全文转载就是从众多哲学社会科学论文中挑选出一些质量高、学术价值大的重点论文,原文不作任何改动,集结成册出版发行,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复印报刊资料》和《中国跨世纪战略文献》等。全文摘载与全文转载性质差不多,在不改变原文的结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压缩后出版发行,如《新华文摘》和《中国经济文库》等。内容摘要即是提炼出文章包含的一些新观点、新理论或者新方法,汇集出版发行。在我国,刊登这类专业性文摘的刊物较多,收入《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的文献就属于这种。题录就是对论文的外部特征进行描述和揭示,然后汇集出版,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复印报刊资料》中所附的文献题录。
(2)文摘法的局限性。文摘法是以通过专家推荐为基础的方法,因此难免会存在一些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一是文摘评价具有瞬时性,推荐与否必须在短时间内决定,一旦形成,无法更改替换,更无法查缺补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次性的评价,因此存在着很大的偶然性。二是有些潜在的新兴学科或者极其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在发表之初可能会乏人问津或知者甚少,进而失去被某些权威文摘期刊选中的机会。三是文摘对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抵抗力不强。由于文摘的摘编者是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而文摘对某些单位、期刊和个人又十分重要,因此就不可避免得会出现“关系文摘”和“人情文摘”。在这种情况下,文摘机构和个人若不能超脱利益和关系的桎梏,就难以做到按质摘发。
3、指标计量评价法。近年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方法的发展趋势是多指标、多层次综合评估。从管理学的历史角度看,多指标代表着评估方法一种新发展,使评估结果更符合现实况。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是将与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一个个的层次,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决策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对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提供简便的决策方法,尤其适合于对决策结果难于直接准确计量的场合。在应用多准则多指标对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时,层次分析法显示出比较明显的优越性。
(2)模糊综合评判法。模糊综合评判法是利用模糊矩阵对科研成果进行专家评议,通过模糊矩阵复合运算,定量地描绘出科研成果优劣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指标以定性指标为主的评价系统,同时需要同行专家对每个评价指标的内涵有较高认同度。若评价系统是以定量指标居多时,用此方法就失去了其特有的优势。
(3)灰色关联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方法是根据因素之间发展趋势的相似或相异程度,即“灰色关联度”,作为衡量因素间关联程度的一种方法。灰色系统理论提出了对各子系统进行灰色关联度分析的概念,力图透过一定的方法,去寻求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因素)之间的数值关系。因此,灰色关联度分析对于一个系统发展变化态势提供了量化的度量,因此,非常适合动态历程分析。而且这种方法对数据要求较低且计算量小,便于广泛应用。此分析方法目的在于揭示因素关系的强弱程度,其操作对象是因素的时间序列,最终的结果表现为以关联度对各比较序列排序,由各样本关联度排出优劣顺序。
四、结束语
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有助于肯定科研人员的工作成果,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是科研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科研成果评价的过程中,要注重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学科的差异性,不能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评价办法生搬硬套到哲学社会科学中来,更要注重定性评价方法与定量评价方法相结合,各取所长,综合考量,这样才能获得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