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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间文学 艺术 ;权利主体;著作权;保护
内容提要: 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然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 法律 保护犹如法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的构建是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最大障碍。为此,我们应在保存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明确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宗旨,完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充分保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传承活动可持续 发展 。同时,确立 科学 的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流转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民间文学艺术被誉为人类 历史 文化的“活化石”,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是进行文学及科学技术创新的源泉。我国存在着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然而,现实生活中对民间文艺作品存在一些不当使用的现象。一些发达国家的采风者也疯狂地掠夺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例如,“木兰从军”是其一,确立科学的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的目的在于相对准确地确定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管理、贸易及侵权保护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比较流行的评估知识产权价值的方法有三种。其一,成本法。成本法主要是指依据开发一项知识产权所花费的成本或者是重置一项知识产权所需要花费的成本。这种方法不反映从资产的所有和使用中带来的 经济 利益,相反,它只反映资产的最小价值。申言之,成本法给与知识产权所能够带来的市场收益关注不够,即它未能反映资产潜在的收益。故成本法经常适用于技术使用的萌芽期或者没有适用市场或没有获得收益的资产。其二,市场法。市场法是指无形资产通过比较在相似的市场环境下,相似资产的近期销售或其他交易方式的差别而进行的价值评估。这种方法如果在一个活跃的市场环境中是最适宜的。但大多数无形资产的交易不够频繁,无法建立以市场为评估基础并可与其他资产比较的价值评估。由于缺乏充分竞争的知识产权市场,所以无法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其三,收益法。收益法是根据知识产权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来进行估价的。这种方法应用最广,因为使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所必需的信息通常相对精确并且很容易获取。根据收益法,一项资产的价值是指给资产所有者带来的未来经济收益的现有价值。这种方法要求对由于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未来收益流的预测,对未来收益流期限的估价预测,以及对收益流相关风险评估。虽然收益法由于包含多项评估,看起来没有成本法精确,但是评估需要的信息可以被精确地开发和确定。这种方法额外的好处是它具有通过参数调整进行的敏感性分析,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在特别情形下价值评估各种因素的重要性。[15]
由此可见,成本法和市场法都有较大的局限,成本法只适用于某些特殊的资产,市场法则依赖于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而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更广,更为适合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16] 自然 也适合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评估。但是,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评估相对于专利权和商标权而言较为复杂。专利权和商标权一般涉及两种贸易形式,一是整体转让,二是许可使用,所以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评估一般只涉及专利权和商标权整体价值评估或者许可使用权价值评估。而民间文学艺术权利的内容和交易形式都要丰富的多,它涉及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的问题。以财产权为例。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既可以进行著作财产权整体转让或许可使用,也可以选择财产权当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转让或许可使用。如果将每一项权利(或者与其他权利一起)的转让或许可使用作为一种交易形式,按照数学中排列组合的 计算 方法,著作财产权一共可以呈现中的交易形式将令人惊奇,这是商标权与专利权所无法比拟的。而每一种交易形式都涉及评估问题。由于著作权中不同权利的赢利模式不同,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应根据不同的赢利特点进行计算。
其二,引进集体管理制度。民间文学艺术集体管理制度,是指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民间文艺集体管理制度是实施版权法的重要手段。 网络 数字技术的 发展 引起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的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巨大变化,权利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其权利不能控制或难以控制的情形。多数情况下,权利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网络侵权事实的存在,即使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出于讼累及诉讼成本的考虑,也很难逐一去主张权利。采用集体管理组织的形式无疑可以弥补以上的不足。可以说,如果没有集体管理,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的权利行使有一半以上将会落空。
从性质上讲,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一种民事权利管理制度,是信托的一种具体形式,[18]即权利人将自己作品的版权一并转让给集体管理组织。采取信托方式的最大优越性在于,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所管理的权利;同时,集体管理组织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人进行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 法律 交涉,这对于维护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及其传承人的正当权益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需要指出的是,前述的法定制度表面上似乎与集体管理制度相冲突。其实,法定制度所要解决的是权利主体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问题,集体管理制度则是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问题,两者的目的和价值取向不一样,但是二者结合起来,能相得益彰,充分保障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权利的实现。
结 语
当前,我国学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存在“综合保护模式与单一保护模式”、“直接保护模式与间接保护模式”、“著作权保护模式与特别权利保护模式”及“现行著作权模式和经有限修改的著作权模式”[19]等理论分歧,争议的焦点则集中在“特殊权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这两种模式的选择上。从法理层面来分析,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回答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实行著作权保护;其二是授权立法的问题,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或措施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悉,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条例》已纳入了国务院立法规划。诚然,即便将来有了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条例,但民间文学艺术毕竟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存在诸多不同。同时,民间文学艺术也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客体,它既包含有形资产,又包括无形资产,既包括个人财产利益,也牵涉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还需要理论研究的更加深入和司法实践经验的进一步积累。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拟就内涵、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予以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相关制度的出台有所裨益。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著作权法 法律保护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分析
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我们发现作品的定义是要求“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这些要求显然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界定有很大的难度。
我们知道大部分知识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但其不断地发展和创新出新的知识。以民间文学艺术的历史题材创造出来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原先的素材是分开的,具有确定的创作主体和特定的表达形式,但是这两者之间有时重叠性比较大,界限模糊,难以区分。这是我们探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我们进一步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规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刘春田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某社会群体(而非个人)创作的流传于民间的歌谣、音乐、戏剧、故事、舞蹈、建筑、立体艺术、装饰艺术的文学艺术形式[1]。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特定民族或区域的社会群体集体创作,通过口传心授、模仿等方式,在本区域内世代流传的、反映本地域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群体特征、自然环境等特有成分,又不断的为群体发展的文学艺术作品。列举式规定可吸收和借鉴《示范法条》的典型表现形式,具体表述为:1)故事、诗歌、谜语、谣谚、传说、寓言、神话以及其他口头或书面民间文学作品;2)民歌、戏曲、器乐以及其他以音乐形式表达的民间艺术作品;3)舞蹈、游戏、民俗活动以及其他以活动形式表达的民间艺术作品;4)皮影、剪纸、绘画、书法、服饰、器具、代表性建筑以及其他以有形形式表达的民间艺术作品。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确定的权利主张主体
民间文学艺术体现的智力创造成果是一个群体的,而不是任何特定的个体,它“最原始的创作者可能是某个人或某几个人,但是随着历史的推移,它逐步变成了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整体的作品,其作品所有权和著作权应该属于产生这些作品的群体,而不是任何特定的个体”[2],这会导致谁是真正的权利主张者的问题。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整个民族或地区的文化财富,“有些民族或群体认为属于本民族的作品或宗教仪式是神圣的,不愿为外人所知,若随意发表,不论其赢利与否都会严重损害该群体的精神利益”[3]。
(二)保护时间不易确定
现在各国是对于一定的知识产权予以一定年限的限制,但是民间文学艺术由于其自身价值形成的特殊性,简单地规定一个期限非但不能给予保护,这样会使相关的权利合法地被免费使用,原因就在于其在时间上的续展性和主体的不确定性。我们知道民间文学艺术是世代相传的,民间文学艺术所形成的价值是一个集体在漫长的时间跨度内形成的,每一历史单元都是文化的传播时期,也是再创作时期,因此很难认定它的保护期的起始点和终结点。
(三)保护存在很大局限性
首先,民间文学艺术就是一个民族的人创造出来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的,它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就是它的广泛性、开放性,民间文学艺术更多所体现的是其群体的文化特征,注重这种文化能否得到持续存在并受到他人的尊重和认可,不被歪曲和随便利用。另外,运用知识产权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核心就在于经济权利的确立、合理的商业利用及市场价值。民间文学艺术作为特定群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又无法行使专有权是令人遗憾的,特别是与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所提出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乃至于传统知识和遗传基因等传统资源的初始意图不同。
(四)新作品与原作品的差别性
第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集体性质,创作主体具有不特定性,但是运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再创作的作品其权利主体是明确特定的,他们根据其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理解,经过改编整理,创作出的作品在表现形式上区别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体现出创作者的个性特征。第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形成于民间,具有长期性,而再创作作品是“作者在运用已有的民间文学艺术的基础上产生的,它的产生必须依赖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4],它们是源与流的关系。第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经历几代人的发展完善过程中,不断地注入新的内容,虽有创新,但还保留着原有风格特色,而再创作作品想要受《著作权法》保护,必须具备一定的独创性。因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根据其进行再创作的作品的区分把握也是需要解决处理的一个问题。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建议
(一)明确著作权的主体
针对主体不确定的问题,我们可以在民族聚居地或地方设置例如××民族理事会、研究会、××地区会所等形式,来研究整理本民族本地区的民族文学艺术作品,从而使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得以保护并发扬光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内容广泛、博大精深,根据其内容、表达形式、体现的特色等可以明确属于某个民族的传统文化的,如某个民族特有的民间习俗、故事传说,像属于全体赫哲族群众的《想情郎》等,可以由该民族的理事会、研究会来代为行使整个民族对此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等权利,国家可以规定文化行政部门主管该项工作,各民族理事会可以将本民族特有的文化遗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经过整理,报经文化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二)明确改编者的权益
我们可以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受任何人的歪曲、篡改和丑化,鼓励改编整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但是改编者和整理者对其改编整理后形成的新作品必须注明来源出处,并且要向一定的部门支付一定的许可使用费。任何人都不得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据为己有,也不得反对他人对其重新进行改编和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个人或组织,应尊重产生该作品的民族或群体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不得歪曲原作品,不得给产生该作品的群体造成精神伤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经改编创作而形成的作品不得向外国人卖断著作权。同时私人、集体所有的非常重要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料和实物,坚决禁止出售或转让赠于给外国人。
(三)无期限保护
《著作权法》第2章第3节“权利的保护期”中规定了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生前及死后50年,合作作品到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这都有明确的期限。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历史长河中不断的经人们改进,再创作流传数年,认定它的起始与终结不易,以至无法从事实上来确定它的最后一个创作者,来确定它的保护期限了。而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一个民族、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我们不能抛弃丢失它,更不能确定一个期限来保护它而其他时间任由他人任意践踏它。因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从事实上和民族感情上来说,它的保护期限都应该是无期限,无期限保护我们丰富多彩、宝贵的文化遗产。
(四)使用上采取许可使用和收费制度
让文化行政部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它也可以将其部分权利下放由各民族理事会、研究会来许可,但是要向有关部门备案登记。另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收费。明确属于某民族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使用费用由该民族理事会收取,提取其中少量部分上交国家文化行政部门,该许可使用费除支持理事会的基本运作外,主要用于宣传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组织专业人士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整理和研究,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传播,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它,还可以与地方政府等联手搞项目,像建旅游基地、度假村,让游人身临其境感受某个民族的民族风情等。
面对保护传统的民间文化这一公众性课题,一方面,要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传统知识和知识产权相结合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应积极地在知识产权制度以外,运用多种法律诸如文物保护、旅游管理等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以及公共政策的扶持如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民间传统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等项措施,更重要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商业上的开发和利用的,而是以保持、尊重与弘扬为直接目的。
1. 前言
在古往今来的文学艺术作品中,但凡经典美文都不乏模糊性的语言,而且语言的模糊性在当代翻译界也是众多研究学者热切关注的重点课题。从总体上来看,无论是在文学艺术作品当中,还是在人们日常的交际用语中,语言的模糊性均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特别是在英语文学艺术作品的翻译过程中,由于受到多种多样因素的影响,很容易会造成翻译者在翻译英语文学艺术作品时,无法将原文的主旨精确地翻译出来。所以,研究语言的模糊性,使翻译者能够采用正确的英语翻译策略来应对因语言的模糊性所引起的歧义,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模糊性语言的涵义
语言的模糊性有着悠久的历史,而定义语言的模糊性的历史第一人是皮尔斯。皮尔斯认为,当对同一种事物有着几种可能性的理解时,即便讲话者已经进行了十分周密和认真的思考,但是却仍然无法对这个事物的归属性进行确定,那么就可以说这个失误是模糊的。实际上在人们日常的交际用语当中,模糊性通常是指不明确性,极易使人产生多种多样想法。虽然语言的模糊性具备着显著的不确定性,但是因为人们长期的使用,因而已经逐渐地形成了一种自觉,而且语言的模糊性地使用并不会对交往目的的实现产生影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响。所以,语言的模糊性也可以这样定义:语言的模糊性是语言自身所具备的属性,是长时间人类社会使用语言不断积淀所形成的认识方式,而且属于不确定的一种表达方式。
3.模糊性语言的主要类别
作为一种语言本质属性的模糊性语言,其在各种语言形式中极为常见,比如词、短语以及句等等。一般可以把模糊性语言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3.1言外之意所造成的语言模糊
在很多英语文学作品当中,有些英语原文在字面含义以外都有着一定的弦外之音,必须借助于上下文的结合才能这些弦外之音推断出来,这些迫切地要求英语翻译人员必须十分熟悉原语的文化。有些看起来表达十分准确的话语往往也极有可能因各种原因而造成语言模糊。在人们的日常交际用语中,人们通常会在不知不觉中对语言附加言外之意,语言的模糊性便由此产生,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到说话者的表达,相反还会使得语言的表达显得更为生动。
3.2模糊性语言的使用造成信息模糊
3.2.1模糊词
几乎所有词性的词基本上都可以具备一定的模糊性,比如模糊形容词包括“漂亮的”、“清晰的”和“年少的”等;模糊名词包括“早晨”、“将来”等;模糊数词包括“部分”、“好多个”等。从这些模糊词当中,可以看出要想使用模糊词,那么就必须有一个确定的参照物。
3.2.2模糊限制语
就模糊限制语而言,其使用范围是十分广泛的。模糊限制语往往会与精确的语言结合使用,以便于使得语言的精确性有效地转变为语言的模糊性。模糊限制语与模糊词有着很大的不同,模糊限制语本身的语义较少,对语言情景有着较大的依赖性。历史上使用模糊限制语最早的学者是拉可夫,在拉可夫《语义标准和模糊概念逻辑的研究》一书中,拉可夫把模糊限制语定义为:将事情弄得更不模糊或者更加模糊的词语。比如,he is two years old. he is about two years old. 在这两个句子中,正是因为使用了“about”,使得本来对年龄表述非常精确的语句转化成为了模糊的句子。英语语言中有着非常多种类的模糊限制语,比如a little bit, more or less, a kind of等等。所以,翻译者必须对英语语言当中的模糊限制词加以全面地掌握。
4.英语文学作品中模糊性语言分析
文学是一种语言的艺术。文学语言非常重要的特点在于其形象性。读者是通过头脑中的再造想象来欣赏文学作品的,而这种再造想象正是以模糊性为特征。文学作品中模糊语言的使用大大拓展了读者的视野和想象空间,也彰显了文学作品的魅力。《王子复仇记》中“to be, or not to be”短短几个单词引起了读者无尽的揣测和解读,或许正是这六个单词如此有生命力的原因所在。
中国文学作品中成功运用模糊语言的例子可谓俯拾即是。以经典文学作品《红楼梦》为例,曹雪芹在描写小说中的主要角色时,常常借助模糊语言向读者展示人物形象,同时也展现了模糊语言的魅力。例如,宝玉: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嗔视而有情;项上金缡缨络,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王。
模糊性作为语言的本质属性,可以在语言的不同层面即单词、短语和句子中得以展示。本文拟从单词和短语两个层面来分析模糊语言的翻译策略,有关模糊句子的翻译策略将会另作论述。其原因之一在于英语句型和句法结构复杂多变,这就决定了仅是通过三种翻译策略很难达到翻译好模糊句子,尤其是复杂的模糊句子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于句子的翻译,很大程度上要落实到单词和短语这两个基本语言层面的分析上。
世界各民族文化中必不可少的精粹便是文学艺术作品,文学艺术作品是文化艺术的一大瑰宝,而对文学作品的原汁原味翻译是广大翻译者长期以来的最大心愿。就英国知名小说家萨克雷的作品《名利场》来说,它充分地向人们展示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的景象,当前我国已经有许多部小说的翻译版本,但是被翻译学界公认为最好的翻译版本就是杨必所翻译的。因为《名利场》一书中有着非常多的模糊性语言,因此这本书的翻译难以准确地进行把握,而杨必却很好地对此书中的模糊性语言进行了处理。所以,下文我们将结合杨必对《名利场》的翻译对语言的模糊性加以探究。
4.1糊词语的翻译
举例1:guff goes home every saturday, but can not this, because he has 2 black eyes.此句当中的black一词是属于颜色词。在英语翻译中,颜色词所表述含义的界限相对来说较为模糊,因为颜色自身就属于一个整体。所以,不同的民族都会对不同的颜色有着不尽相同的理解,所使用的词语也是不同的。原文当中的眼睛因被打而变得“black”,而若翻译为黑色的话,那么就难免有歧义的产生,比如中文当中的眼睛变黑,既可能是由于熬夜所导致的,也可能是由于长时间缺乏睡眠所导致的,而被打“黑”,中文中一般用“青”来进行形容,比如中文词语“鼻青脸肿”。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存在着非常多类似的例子,比如black coffee表示的是清咖,dark tea表示的是浓茶,green man表示的是新手等等。
4.2模糊语义的翻译
通常很多句子看起来翻译很容易,但是在这些句子中一般会潜藏着一定的言外之意,我们将这种类型的翻译称为模糊语义的翻译。比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日行千里”等,这些语句当中的“千”并非指的是我们平常说的一千,而表示的是模糊性的含义,表示的是距离长、多的意思。模糊语句的使用能够使得文学艺术作品更加地富有表现力,对模糊语句进行翻译能够考量出翻译者的实际翻译能力和翻译水平。
5.结束语
总而言之,语言的模糊性虽然对英语文学艺术作品的翻译造成诸多的障碍,但是合理地运用语言的模糊性能够使作品更具特色,并且使读者对作者的意图更为理解。所以,必须结合文学作品自身的特点及作者意图、文化背景、时代背景对等情况文学作品进行翻译,以便于使英语文学作品实现其自身的艺术魅力。
【摘要题】问题与思考
【关键词】主导文化/高雅文化/大众文化/民间文化/多元化生
文化,是当前学术界持续思考的热点之一,牵涉到历史与现实、中国与外国、古典与现代、全球与地方、政府与民间、精英与公众等许多方面,因而不无道理地一再引发种种讨论或争论。这些探讨对于我国文化的发展是有益的,不过,其中留下了一个有待我们去填补的空白:当前中国文化的层面。在一种特定的文化内部,总会存在着若干种不同的文化层面,它们之间组合成为一个相互对立而又相互共生的整体。梳理这些文化层面,考察它们之间的具体关系,对于这种文化的整体发展是有益的,这尤其会有助于建构这种文化的基本价值系统。那么,就当前我国文化的基本构成来看,我们的文化中究竟有哪些层面呢?它们之间结成何种关系?问题就提出来了。我在这里不打算普遍地纵论文化层面,而是着重从文学文本的文化层面角度来加以分析,即透过文学的文化层面而为揭示普遍文化层面提供具体的想象性模型和个案。因为,文学是文化中最富于表现力的想象性形态,完全可以承担透视普遍文化层面的任务。
一、文化及其层面
文化(culture)的定义历来很多,这里仅仅采纳德国哲学家卡西尔(ernstcassier,1874-1945)的界说:文化是人类创造和运用符号(symbol)的领域,包括神话、宗教、语言、艺术、历史和科学等形态,它主要处理人类生存的意义问题(注:参见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281、288页。)。也就是说,文化是人类的符号表意系统,人类通过自己创造的符号系统去表达生活的意义。而文化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每个民族及其特定历史时段都有其独特的文化状况。一定时段的文化应是一个容纳多重层面并彼此形成复杂关系的结合体(并不一定就是统一的整体)。而就中国目前的情形来说,这种容纳多样的文化结合体往往有4个层面或形态(注:我自己在过去一度将审美文化分为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三种(见《从启蒙到沟通》,《文艺争鸣》1994年第5期),后来认识到不能忽略民间文化的存在。):主导文化、高雅文化、大众文化和民间文化。从文化价值看,这4个层面之间本身是无所谓高低之分贵贱之别的,关键看具体的文化过程或文化作品本身如何。每一层面都可能出优秀或低劣作品,无论它是主导文化和高雅文化,抑或大众文化和民间文化。上面的4个文化层面往往会渗透或显示在具体的文学艺术文本中,这就有文艺文本的文化层面。具体说来,这4个文化层面有可能同时并存于同一个文本中,这要求我们细心分辨各种文化层面在文本中的存在状况及其相互关系;但是,更有可能的是,它们中的某一种会在文本中居于相对主导的地位,这就使得我们有可能划分出文艺文本的文化层面:主导文化文本、高雅文化文本、大众文化文本和民间文化文本。
1.主导文化
主导文化文本是指体现特定时代的群体整合、秩序安定或伦理和睦需要的文化形态。这种文化文本的一个主要特征是教化性,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地传达统治群体制定的社会规范,以便教育、整合或感化社会公众。每个时代的统治群体都会有意识地书写或制作这种文本,并大力鼓励原来属于高雅文化的文人作家来参与这种旨在巩固统治性规范的书写工作,再借助行政手段加以传输和推广,以便更有效地利用文学特有的审美感染力去达到教化公众的目的。自汉儒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统治群体对文学的控制或支配作用就获得了明确的合法性,从而推演出文学承受主导文化引导的历史。需要注意,主导文化文本并不一定只要直接的或者甚至赤裸裸的教化性,而可以把教化性掩映在富有感染力的审美表现中。诸葛亮的《前出师表》和《后出师表》正是古典主导文化的典型范本。《前出师表》首先陈述了蜀国的“危急”情势,表达了一下自己“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的忠心,提出“开张圣听”、“亲贤臣,远小人”等等一系列的社会整合以及国家安定的方针政策。接下来,他又坦诚地表述了自己对君王的耿耿忠心,发出“北定中原”、“兴复汉室”的铮铮誓言,从而近乎完美地表达了一个臣子为报答主子的知遇之恩而全力以赴的忠诚之心和献身精神。最后他在《后出师表》里立下誓言——“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在这里,主导文化所追求的群体整合、秩序安定和伦理和睦等目标,以及个人的尽忠报恩之心都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就当代来讲,影片《生死抉择》(2001)也可以说是当代主导文化的代表性文本。它讲述了当今中国公众普遍关心的“反腐倡廉”故事。主人公海州市长李高成在中央党校学习一年后回来,立即被卷入自己工作过的中阳纺织厂工人的集体请愿风波中,由此引发出自己也被牵连进去的重大腐败案件。李高成面临一个“生死抉择”:是把自己交给廉政还是留给腐败?作为一个关键人物,他的自我抉择确实成了事件进展的关键:只有他作出正确的抉择,才能确保廉政一方的成功。他在市委副书记杨诚的协助和省委万书记的支持下,经过短暂而艰难的思索,战胜了自我,作出正确的抉择,起来斗倒了以郭中姚为首的“腐败集体”,并由此挖出了其后台省委副书记严阵等,从而夺取了反腐败斗争的胜利。这部影片鲜明地反映了当今主导文化关于社会群体整合和秩序安定的要求。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主导文化历来扮演着群体整合等重要角色,至今仍然如此。不过,主导文化也需要不断更新、发展,体现**性,并且让自身的权威不是强制而成为令人倾心服膺的感动。
2.高雅文化
高雅文化,有的称“精英文化”,是指主要表达知识分子的个体理性沉思、社会批判或美学探索旨趣的文化文本。这种文本往往从知识分子或文人的个体立场和视角出发,去从事独特的形式变革,以便在这种新形式中传达对于社会生活的理性沉思、社会问题的批判性观察。这种文化文本的主要特征有三点:形式创新、社会批判和个性化追求。
第一,形式创新。高雅文化文本总是善于总结前人的形式惯例,并从现实生活和民间文化传统中吸到资源,创造出新的原创性形式。因而在高雅文化文本里,形式上创新的特征往往格外突出。例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习惯于说“我轻轻地来了又走”,而诗人徐志摩在《再别康桥》(1928)里则打乱了这一日常语言顺序,转而说:“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把状语“轻轻”前置,先说“走”,而后说“来”,并破例出现三次重复。这种形式创新有什么意义?下面不妨完整地感受全诗,尤其注意体会志摩式“轻悄”: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后面几节注意选用与“轻轻”合拍的表述轻柔妩媚事物的词语,如“金柳”、“新娘”、“波光里的艳影”、“软泥”、“柔波”、“水草”等,而且结尾还有“悄悄”的三次重复,造成首尾呼应的效果。这就使得全诗都呼应着“轻轻”和“悄悄”,带来了语言形式上的整体创新,使本来司空见惯的日常表述语句竟突然间获得了新奇而别致的意义。我把这种语言形式称为志摩式“轻悄体”。读者因为志摩式轻悄体而可以获得一种新奇的意义体验。文学史和文化史容易忽略“我轻轻地来了又走”这类平常的陈述,但却可能永远地记住独特的志摩式轻悄体。其实,这里的“康桥”对诗人本人来说可能是确定的,但对读者来说却可能无限丰富而不确定。每一个读者都可能有自己心目中的永远留恋的“康桥”。他们用自己的活生生的生存体验去填充形式独特的“轻悄体”,从而形成了内心深处的深切共鸣。这可能正是这首诗得以长久流传的一个原因吧?
第二,社会批判。知识分子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以强烈的责任感自觉地关心社会问题,大胆针砭时弊,揭露社会的痼疾。当然,知识分子作家创造的高雅文化文本,不仅体现出对社会问题的深切关怀和忧思,同时还可能展示出他们的社会乌托邦构想。他们有时可能不合时宜,甚至不见容于当世,但历史却会永远记住他们独特的文化贡献。杜甫的许多诗正是这样的杰作。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和《彷徨》把批判的锋芒指向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其中隐伏的复杂矛盾,产生了深刻的社会批判效果。现代诗人臧克家的诗《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1949)这样说: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情愿做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它摔垮;/给人民做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群众把它抬举得很高,很高。
这首诗的语言明白如话、通俗易懂,但字字铿锵有力,如匕首或利剑令“有的人”胆寒,如春风化雨令“有的人”获得慰藉。既是一支崇高人格赞歌,更是一篇声讨一切“人民公敌”的战斗宣言,产生出明显的社会批判效果。
第三,个性化追求。与主导文化文本突出教化性不同,高雅文化文本着力书写知识分子的个性化追求。个性或个性化是高雅文化文本的显著特征之一。知识分子当然要关注社会问题,但这种关心往往是从他们自己的个性角度出发的。他们以独特的个性化心灵去体验生活,解释他们所“发现”的生活真相,展示他们对未来的想象和幻想。他们有时当然可能有个人偏见,但这正是高雅文化文本的一个必然伴随物。有时,这种偏见或者“刻薄”正可能具有独特的历史深度。而如果没有这种鲜明而又独特的个人伴随物,高雅文化就失去其独特魅力了。例如,鲁迅在《狂人日记》里这样写道: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坚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借“狂人”之口喊出的这些“疯话”,初看起来极不“真实”。因为,似乎任何一位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同意说,中国数千年历史的特点就只是“吃人”。人们会质问说这是对中国历史的“歪曲”、“丑化”或“全盘否定”。但如果联系当时的文化语境看,就可能不得不承认:这些表面看来充满偏颇甚至“别有用心”的疯言疯语,其实正是鲁迅以其个性化视角对“五四”时期中国历史症候的冷峻地“诊治”。中国文化传统当然有值得肯定的“灿烂”之处,但对当时的鲁迅来说,要紧的却不是去歌颂而是去剥露。可以说,“狂人”形象及其“吃人”表述,充分地体现出鲁迅的形式创造和社会批判的个性化特征。高雅文化可以集中代表特定时代文化中的理性元素和创造性力量,体现真善美的运行方向。但它也容易流于僵化或神秘化。
3.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文本是指工业化和都市化以来运用大众传播媒介传输的、注重满足普通市民的日常感性愉悦需要的文化文本。
大众文化文本具有自身的与主导文化文本、高雅文化文本和民间文化文本不同的特征。
第一,信息和受众的大量性。利用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如电影和电视)成批地制作和传输大量信息并作用于大量受众,是所有大众文化文本的一个基本特征。“大量”是其优势,但贪多图大往往对公众造成传媒的“暴力”。
第二,文体的流行性和模式化。一种大众文化文本在开初总是善于吸收高雅文化文本和民间文化文本等的某些特点,创出原创性新模式,随即迅速地通过批量化生产而流行开来,从而变得模式化了,并引来众多摹仿之作,如《一封家书》之后有《祝你平安》、《常回家看看》等一批仿作。流行是大众文化文本的必然特征,但流行的结果就是模式化,而模式化则又距“老化”或“僵化”不远了。
第三,故事的类型化。在一部电影剧本或电视剧剧本中,好人与坏人、情人与情敌、由顺境转逆境或相反等故事,都是按大致固定的类型“打造”的,从而有武打、言情、警匪、伦理、体育等众多类型片、类型剧。这与高雅文化文本注重“典型”或“个性”是不同的。不仅影视甚至流行音乐,往往都是按明星的类型化特点“定做”的。
第四,趣味的日常性。与欣赏高雅文化文本带有更多的个体精神性不同,公众对于街头广告、电视剧、流行音乐、时装、畅销书等大众文化文本的接受,是在日常生活的世俗环境中进行的,往往与日常生活过程交织在一起,满足公众的日常生活俗趣。这种日常性固然可以使艺术打破神圣或神秘性而与公众亲近,但又容易使艺术变得低俗、庸俗或媚俗。
第五,效果的愉悦性。大众文化文本无论其结局是悲或喜,总是追求广义上的愉悦效果,使公众的消费、休闲或娱乐渴望获得轻松的满足。影响《红衣女郎》通过一个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中年男性与一个红衣女郎的恋爱经历,带给公众一场日常趣味的满足。冯小刚近年拍摄的贺岁系列影片,《甲方乙方》、《不见不散》、《没完没了》和《大腕》,就是当前大众文化的一个典范实例。它们都围绕葛优这位戛纳影帝而编造故事,打造出由他扮演的类型化系统形象,满足公众的时尚趣味。
我们不妨来看看近年广泛流行的通俗歌曲《常回家看看》。这首歌是在1998年创作出来的,在1999年的联欢晚会上进行表演,从此风靡大江南北: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着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总操心就奔个平平安安。
大家可以看到,这个歌词很是普通,用高雅文化的经典看法来讲,真可以说是一点“诗意”或“审美”意味都没有。大家不妨把这其中表述的“回家”的含义与朦胧诗中的“回家”比较一下。
梁小斌的《中国,我的钥匙丢了》:
中国,我的钥匙丢了。//那是十多年前,/我沿着红色大街疯狂地奔跑,/我跑到郊外的荒野上欢叫,/后来,/我的钥匙丢了。//心灵,苦难的心灵/不愿再流浪了,/我想回家,/打开抽屉、翻一翻我儿童时代的画片,/还看一看那夹在书页里的/翠绿的三叶草。//而且,/我还想打开书橱,/取出一本《海涅歌谣》,/我要去约会,/我向她举起这本书,/作为我向蓝天发出的/爱情的信号。//这一切,/这美好的一切都无法办到,/中国,我的钥匙丢了。//天,又开始下雨,/我的钥匙啊,/你躺在哪里?/我想风雨腐蚀了你,/你已经锈迹斑斑了。/不,我不那样认为,/我要顽强地寻找,/希望能把你重新找到。//太阳啊,/你看见了我的钥匙了吗?/愿你的光芒/为它热烈地照耀。/我在这广大的田野上行走,/我沿着心灵的足迹寻找,/那一切丢失了的,/我都在认真思考。
在这里,“家”代表着高雅文化诉求的精神家园。那里有“儿童时代的画片”、“翠绿的三叶草”,还有德国浪漫诗人海涅的歌谣。这种精神富足是他征服爱情的制胜法宝。实际上,在高雅文化系统里,“家”常常就是那种在现实中难以实现而又弥足珍贵的至高精神境界的象征,相应地,“回家”成为寻找或追求那在现实中难以实现而又弥足珍贵的精神境界的行为的象征。
但在《常回家看看》里,“家”却早已“丢失”了这种至高无上的“精神”含义,而转变成一种日常家族亲情的象征。“回家”,是日常家族亲情的实现的象征。这首歌完全没有了高雅文化那种内在精神性,那种经典“诗意”;甚至也没有《涛声依旧》那种对于经典诗意的怀旧式宣泄,而用的是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诉说的是日常家族亲情。但是,为什么它会流行开来呢?这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常回家看看”,一声充满亲情而又温和的规劝或鼓动,胜过千言万语、千呼万唤,煽动起、催动着千千万万男男女女的无定焦虑和思家情怀,使得他们不远千里万里排除千难万难也要奔回父母的身边实现短暂的团圆。“回家”是来自过去的生活地点及其固定生活记忆的无意识召唤,表面看来构成对当下无地生存与流动性格的一种否定和一种回归,但实际上却是对流动性生存形成一种肯定。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对无地生存、流动生活的否定,恰恰是通过地点流动本身来完成的,从而就形成以流动否定流动的奇特悖论,结果是使地点流动无尽地再生产下去。同时,“回家”而不是“在家”,“回家看看”而不是“在家呆着”,表明无地焦虑以及流动生存注定了会循环往复地持续下去,从而不停顿地再生产出人们的“常回家看看”这一日常生活欲望。道理很简单:愈是流动在外的游子,对“家”的记忆才会愈益珍视,他们的“常回家看看”的无意识渴望才会因被压抑而变得愈益强烈,从而推演出“常离家生活”又“常回家看看”的互动型生存轨迹,形成流动——回家——再流动的循环圈。诚然,这首歌并没有在字面上特别强调地点的重要性,但实际上,整首歌在其字里行间都在述说着人们的一个日常现实——流动、流动、再流动,以及由此而生的种种生存体验。无论如何,在《常回家看看》的旋律中,这种无地焦虑和流动生存已经推演成为当前中国人的一种普遍命运和自主选择。这首歌曲让公众在轻松的愉悦中体验到渗透于日常生活的无所不在的无地焦虑和流动生存现实,其作为大众文化作品的效果已显露无遗。
流动人口是指在某一时间范围、居住地发生跨越一定地域界限变动的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了每个人的常住地及其户口登记地,从而统计出全国流动人口已达到1.2107亿,这个统计数字显示了流动人口在中国社会的强大比重,从而为我们理解《常回家看看》得以深入人心的原因提供了有力的社会学证明。《常回家看看》的歌词很是普通,它的流行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家庭温情对于流动人口的召唤。它使得很多打算回家看看的人的回家行为变得合理化和合法化,使得本来没有计划或无法回家的人产生出回家看看的强烈冲动,也使得实在没有办法回家的人选择在电话或者在想象中满足自己回家的愿望,同时,它也可能使正在回家路上的人们的漫长而艰辛的旅程中变得充满家庭的温馨。显而易见,大众文化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娱乐趣味。
上面的特征,规定了大众文化文本的社会功能:以大量的信息、流动的和模式化的文体、类型化的故事及日常氛围来满足大量公众的愉悦需要。使大量社会公众获得感性愉悦,让他们安于现状,这是大众文化的基本功能。大众文化在当代可以集中代表文化的日常性、感性和稳定性,是文化趋于稳定的重要因素;但另一方面,它本身也容易自我复制,以至于丧失创造力。
大众文化是否只是具有消极作用?持这种看法的人常常依据如下论点:普通公众完全受到大众文化的欺骗性操纵或暴力强制,无法进行任何反抗。下面一种不同观点值得我们注意。
与法兰克福学派全盘否定大众文化不同,英国“文化研究”代表人物斯图尔特·霍尔(stuarthall)提出一个著名观点:公众对电视节目可以有三种解码立场。一是统治性-霸权性立场(dominant-hegemonicposition),完全受制于制作者的意图控制;二是协商性符码或立场(negotiatedcodeorposition),可以投射进自己的独立态度;三是反抗性符码(oppositionalcode),站在对立面瓦解电视意图(注:斯图尔特·霍尔:《电视话语的编码和解码》,据西蒙·杜林(simonduring)编《文化研究读本》(theculturalstudiesreader),伦敦1993年版,第100-103页。)。这表明大众文化决不是铁板一块,公众既可能淹没也可以寻求自己的主体性。
一个合适的例子是,2001年春夏之交,中央电视台播出电视连续剧《笑傲江湖》。这引来全国电视观众的各种各种反应,批评、指责、讽刺、谩骂充斥着网上和其他媒体,这是制作者们始料未及的,也是媒体事前所无法预料的。观众的如此激烈的反对声浪,在中国电视剧的播映史上应是空前的,而各种媒体的重点报道也是前所未有的,这突出地证明了观众对于大众文化文本解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折射出此时的社会文化心理状况。所以说电视剧《笑傲江湖》好,好就好在对制作者意图的抑制和观众能动性的揭示上。这典范地说明,大众文化文本的社会功能和反响是复杂多样的,应具体分析,不能单凭制作者意图而断定它的优劣好坏。这同时也可以提醒那些轻视或否定大众文化的人们:公众中有可能蕴藏着对于大众文化进行反抗的能量,而这种反抗并不简单地来自大众文化之外,而就存在于它之中。也就是说,大众文化本身就可能是自反性的,即它可以自己反对自己、自己解构自己。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大众文化总想投观众所好,让观众有一种主人翁的感觉,显得比故事中的人物高明,从而使观众有时可以轻易地看穿制作者的意图或把戏,并站出来毫无顾忌地以常识为武器加以揭露。相比而言,高雅文化文本在语言、形象及其意义等方面要复杂一些,接受起来要艰难一些。
4.民间文化
民间文化文本是指体现普通民众日常通俗趣味的、带有传承特色和自发性的文艺文本。民间文化虽然与大众文化在通俗性和娱乐性方面颇为相似,但却不是像大众文化那样采用大众媒介、按市场行情和流行趣味成批生产的,而是往往与前辈具有传承关系,从日常生活中自发地生长出来,带有自娱特点。普通民众没有多高的文化教养,关注的主要不是知识分子标举的那种个体意识、自我实现欲望,而是日常生活过程及其自娱效果。
南朝民歌《三峡谣》说:“朝发黄牛,暮宿黄牛。三朝三暮,黄牛如故。”(注:见《水经注·江水注》,引自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下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73页。)说的是早上开船看见黄牛,晚上停船也看见黄牛,走了三天三夜,还是看见黄牛。“黄牛”在这里直接代指“黄牛滩”,是长江三峡西陵峡西边的险滩,滩边峭崖上有石纹如人背刀手牵黄牛,所以得名。《三峡谣》正鲜明地体现了民间文化文本的特点:所用语词都是日常生活常用的,讲究上口易记,注重日常生活氛围的渲染。长达三天三夜的行船生活,本来是可以丰富多样的,但这里却只能在同一时空区域里重复进行,这可以说清晰地显示了船夫日常生活的单调性和重复性。当然也可以换个角度看,得出另一层理解:三天三夜的艰难的逆水行船生活,竟然不过是围绕着同一个“黄牛”峭崖进行,终究无法走出“黄牛”的眼界,这难道不是对日常生活及人的命运的一种有趣的发现?这一发现难道不可以给原来单调乏味的行船生活增添一点自娱效果?而吟唱《三峡谣》本身,正可以说是积压在心底的情感体验的激情宣泄。在这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宣泄中,吟唱者本人体验到一种轻松和愉快。
民间文化有怎样的功能?恩格斯说得好:“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作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的硗瘠的田地变成馥郁的花园。”(注:恩格斯:《德国的民间故事书》,《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人民文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401页。)民间文化在平时可以在普通民众中起到安定、自娱等作用,而当着主导文化、高雅文化或大众文化分别面临各自的僵化和衰微困境而亟待脱因时,民间文化往往可能成为一种出奇制胜的激活的力量,甚至是革命性力量。
二、文化层面的多元互渗
上述分类只是相对的,而实际上,主导文化、高雅文化、大众文化和民间文化总是渗透到这4种文化的具体文本形态之中,而每一种具体文化文本都可能包含其他多元文化因素的互渗,从而形成更复杂多样的文化状况。多元互渗,在这里是指多种文化元素交叉渗透于具体文本中、使得不同文化层面之间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难以清晰地分辨的情形。重视这种多元互渗是重要的。如果只看到文化层面的分别而看不到这种多元互渗,就会把问题简单化,从而无法真正认识文化状况。
例如,主导文化影视作品往往注意吸收大众文化的一些东西。电视剧《导弹旅长》以很大的篇幅去讲述江昊、石志雄等几个主要人物的情感纠葛,以满足普通公众的娱乐需要。高雅文化文本中常常渗透进主导文化、大众文化和民间文化元素。王蒙的小说如《季节》系列就充满了主导文化的政治话语。陈忠实的小说《白鹿原》开篇第一句就写“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这句话在语言上是对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摹仿,而在效果上则试图仿效大众文化去迎合普通公众的阅读趣味。莫言的近作《檀香刑》显然从民间说唱艺术中吸取资源。大众文化中的互渗就更为鲜明。《北京人在纽约》和《不见不散》在结尾都不约而同地让漂泊纽约的主人公回归祖国母亲的怀抱,体现了主导文化的制约作用。电视剧《桔子红了》在人物语言、行为举止、服装、布景和音乐等方面都体现出高雅或“唯美”趣味,显示高雅文化已成为大众文化争取公众的制胜法宝。还有一种互渗情况:大众文化常常在调侃的意义上戏拟高雅文化以便取悦于普通公众。
《射雕英雄传》第30回《一灯大师》写郭靖护送黄蓉去寻找一灯大师治伤,一路闯过“渔樵耕读”四大高手中的前三个。面对最后的高手书生,小说这样写道:
黄蓉……见那书生全不理睬,不由得暗暗发愁,再听他所读的原来是一部最平常不过的“论语”,只听他读道:“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读得兴高采烈,一诵三叹,确似在春风中载歌载舞,喜乐无已。黄蓉心道:“要他开口,只有出言相激。”当下冷笑一声,说道:“‘论语’纵然读了千遍,不明夫子微言大义,也是枉然。”那书生愕然止读,抬起头来,说道:“甚么微言大义,倒要请教。”黄蓉打量那书生,见他四十来岁年纪,头戴逍遥巾,手挥折叠扇,颏下一丛漆黑的长须,确是个饱学宿儒模样,于是冷笑道:“阁下可知孔门弟子,共有几人?”那书生笑道:“这有何难,孔门弟子三千,达者七十二人。”黄蓉问道:“七十二人中有老有少,你可知其中冠者几人,少年几人?”那书生愕然道:“‘论语’中未曾说起,经传中亦无记载。”黄蓉道:“我说你不明经书上的微言大义,岂难道说错了?刚才我明明听你读道: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五六得三十,成年的是三十人,六七四十二,少年是四十二人。两者相加,不多不少是七十二人。瞧你这般学而不思,嘿,殆哉,殆哉!”那书生听她这般牵强附会的胡解经书,不禁哑然失笑,可是心中也暗服她的聪明机智……
这种“胡解经书”的方式,显然属于当今大众文化惯用的经典戏拟,就是用戏谑的方式拆解经典,造成化雅为俗和以俗戏雅的效果。解读儒家经典以及对对联、猜谜语等,原是中国古代文人阶层的高雅文化传统的一个显著特征,这里却以戏拟这一特殊形式移置到现代大众文化文本中,并且与黄蓉和书生等人物的具体生活境遇密切结合起来,既有助于刻划黄蓉和书生的性格或特点,又可以向现代读者显示高雅文化传统的独特魅力。这样做,意味着使武侠小说这种大众文化形态趋于“高雅化”,从而可以跨越通常大众文化的水平而进入优秀的高雅文化的行列。事实上,金庸武侠小说具有多面性,既可俗读也可雅读,既可视为大众文化也可视为高雅文化。原因并不复杂:某些优秀的大众文化文本是可以超越通常分类的限制而兼具其他文本特征的。
三、从多元互渗到多元化生
上面只是介绍了一些文化的多元化生的例子。然而,我认为,仅仅有当前的文化层面的多元互渗是不够的。多元互渗当然比“”时那种一元独尊好,因为它尊重不同的文化因子,呈现出开放、进取和活跃的态势。然而,多元互渗毕竟没有进一步梳理出明确的文化价值系统,这就是:在这种多元文化结构中,哪些文化因子在文化价值系统分别承担着各自的使命?
我以为,需要从初级的多元互渗走向更高的多元化生境界。多元化生,意味着多元文化因子按照理想的和合理的尺度组合成一个相互化合和生成的互动结构。我在这里提出有关具体步骤的几点初步考虑:
第一,多元共存。应当承认这种多元共存格局的合理性。这4种文化因子都需要存在,不能简单武断地以此代彼甚至以此灭彼。谁灭谁呀?
第二,各行其道。这4种文化因子各自按照各自的规律和类型特征去发展,各自承担自身的文化功能。
第三,优化组合。在这里,主导文化中的伦理和睦、高雅文化中的个性品质、大众文化中的感性愉悦、民间文化中的群体娱乐等因子,可以着力组合起来并且加以突出,使得我们的文化既注重伦理和睦又不忘群体娱乐,既突出个性性格又注意感性愉悦。当这些多元文化因子在文化中凝聚为一体时,我们的文化是否会逐渐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四,个性彰显。在如上过程顺利进展基础上,也许可以进一步展望一个目标——这就是使得中国现代文化在保证内部多元化生的基础上寻求新型个性特征的彰显。在当今全球化时代如何重新凸显中华文化的独特个性?这种凸显是否可能在21世纪实现?
论文关键词:文学艺术;影视传播;金庸小说;文化意义
论文摘要:文学艺术通过影视传播,不但使传统艺术被广泛接受,获得创新发展的契机,而且还能弘扬民族文化,开拓文化全球化背景下的公众精神空间,重建现代人文传统。金庸小说的侠义精神和深刻的人性光辉,又因影视艺术的科技特征,获得更为持久的生命力。影视改编使金庸渲染的文化思想、艺术氛围成为当前重要的公共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金庸影视剧也同时成为一种公众艺术。金庸小说影视剧改编,已经不单是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性艺术形式转换,而具有振兴民族文化的战略意义。
从电影的发明到现在,一百多年,人类借助影视形象表达思想、情感,获得审美愉悦,也已经百年。电影从19世纪末传入我国不久,出现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影片《定军山》就是对京剧《定军山》片断的影视改编。一部中国传统舞台艺术从此可以脱离时空限制,得以更广泛的传播。此后,随着影视业的蓬勃发展,到今天,人们通过视听接受文化信息,借助影视传播艺术,已经成为当前一种文化生存状态和人们日常生活方式。传统艺术形式经过影视传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文化意义,金庸小说的影视改编可谓典型的范例。
一、传统艺术被获得创新发展的契机
我们知道,一些传统的艺术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其生存都已经发生了危机,特别是传统艺术地方性很强,没有快捷的传播手段,一些悠久而又优秀的民族艺术不但不为人知,大有自生自灭的趋势。这里不单是一个借助影视会很有效地传播的问题,而是把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密切结合,促成一种新的艺术创造过程,从而寻找传统艺术焕发新生的立足点,做到艺术形式和艺术观念的更新换代、美感特征和价值标准的与时俱进,真正以“拿来主义”的文化发展原则,对传统作出突破和创新。
拿戏剧文学来说,以河南的豫剧为例,像其他地方戏曲一样,在多元艺术思想、价值观念的文化背景下,本来已经日趋萎缩,成为亟待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戏曲及其民俗文化所孕育的民众情感和朴素的艺术趣味,怎样与当代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结合,成为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河南电视台1994年10月开播“梨园春”节目以来,可以说让陷入困境中的戏曲,走上了开拓新的艺术领域和审美空间的宽广道路。特别是1999年,随着电视文化产业和音像艺术产业日益成为民众日常文化娱乐的主要方式,“梨园春”应时改版,推出“戏迷擂台赛”,让观众与影视戏曲制作互动,以观众的审美期待为“卖点”,由此激发的群众文化参与意识和社会反响之大,是其他地方戏曲无以相比的。“播出一年多,即已收到观众来信30多万封,每期拨打168热线电话者都在五千个以上,擂台赛已有近两万人报名。“梨园春”不仅受到河南及北京、山东、河北、安徽、江苏、陕西、山西、湖北等周边省、市观众的热爱,就是新疆、甘肃、内蒙、黑龙江、贵州、青海、四川、西藏等边远省份也有不少热心观众。据中视收视率调查,“梨园春”栏目平均收视率已达到25.85%。
再拿小说创作来说,它是文字抒写的作品,而“作为动态影像的艺术,电影能够给受众带来比文学强烈得多的直观快感。因此,当电影不再谋求基于自身形式特质的自主性,并进入传统上为文学独占的表征领域的时候,它就带来了一场意义深远的艺术革命。在这场美学革命中,电影以其逼真性对于艺术的规则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在经济资本的协同作用下,作为艺术场域的后来居上者,它迫使文学走向边缘。在此语境压力下,文学家能够选择的策略是或者俯首称臣,沦为电影文学脚本的文学师,或者以电影的叙事逻辑为模仿对象,企图接受电影的招安,或者以种种语言或叙事实验企图突出重围,却不幸跌入无人喝彩的寂寞沙场”。也许这种看法还有争议,但起码在多元艺术形式共存的文化生态中,影视艺术的发展速度日益呈现出人类文明加速发展的特征,文字作品表达手法的进步和更新相对而言并不显著,所以小说在当前和未来文化语境下,是经典艺术形式也是传统的艺术形式。那么,与影视传播相结合,从而获得更广泛的接受群体,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文化价值也是发展创新的必然选择。
金庸小说历时半个世纪的阅读接受,造成了奇异的阅读景观,是现当代任何作家的作品所不能与其比肩的。从小说与影视剧互动情况看,金庸小说改编的影视剧收视率不会低于小说读者数量。十多年前,有人做过统计,金庸小说“自出版36册一套的单行本以来,到1994年止,正式印刷发行的已达4000万套以上。如果一册书有五人读过,那么读者就达两亿。必须注意的是,金庸小说无论在台湾还是在中国大陆,都有许多盗印本。这些盗印总数,可能不在正式出版数以下”。由此我们可以推知,目前,看过影视作品的观众数量按1994年小说读者的两倍计算,可以说从影视作品知道郭靖、黄蓉、乔峰、小龙女等生动鲜明的影视形象,知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精神的观众数量不会在四亿之下。伴随着广泛的传播,人们对金庸小说创造性的“误读”,也充分体现在改编、演出、产品制作过程、观众接受中,对原著精神内涵和艺术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已经成为集体创造的文化景观。
二、弘扬民族文化,开拓全球化背景下的公众精神空间
人类的生存空间由物质生存空间和精神生存空间构成。人们对艺术的追求,所创造的审美愉悦空间,以特有的审美感染力,最容易成为超越时空和民族界限的共同的精神生活领域。金庸小说的侠义精神和深刻的人性光辉,在当代公众精神生活中,既有针砭时弊、匡正风俗、重塑灵魂的精神力量,又因影视艺术的科技特征,获得更为持久的生命力。影视改编使金庸渲染的文化思想、艺术氛围成为当前重要的公共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金庸影视剧也同时成为一种公共艺术。“就其实质而言,公共艺术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要体现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风格和样式以及形成的艺术思想,而是体现一种群体性的精神空间,是人类改造自身生存环境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在每一个特定的地域中,特定的历史文化决定着特定的公共艺术特质,同时,特定的公共艺术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特定的艺术观念和审美模式。因此,可以说,我们从艺术的角度来认真地思考公共环境问题,是人类改善生存状态、延续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所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也许是金庸小说影视改编的核心价值,也是深远的意义所在。所以,人们并不顾忌改编对原著思想与艺术有机性的解构,而继续改编,观众尽管对改编产生了诸多不如意,但难舍银幕上那惩恶扬善的快事,难舍那侠义精神和美好人性给予心灵的启迪和慰藉。从而,在观影的期待、焦虑、振奋和争论中,传达着公众的社会理念,选择着一种符合当前历史文化生存所需的艺术观念和审美模式,进而达到一种和谐的人文生存环境的形成。
目前,公认好莱坞影视业居世界影视业之最,而能与之抗衡的两类影视作品,一是印度的歌舞片,然后就是中国的武侠片。如果说金庸小说由于传统文化浓厚,语言的民族化色彩鲜明,对其他民族来说接受相对比较困难些,那么金庸影视作品以其直观性、真实现场性,正在随中国武侠片的走向世界,逐步产生了国际影响。例如,日本NECO电视台2006年用了一年多时间,每周两集的速度播出了大陆版《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和《笑傲江湖》,并发行DVD,一批日本金庸武侠迷诞生了。而此前,金庸小说在日本陆续出版的历史已经有10年之久,也没有产生如此被接受的盛况。在相同的现代影视技术条件下,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更容易沟通、互补,彼此弘扬。
在当今,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西方文化以先进的科技手段为辅助,扮演着主导文化理念和价值取向,逐步形成以其为中心的全球化,一种文化侵略的态势给民族文化发展造成威胁。民族传统文化思想和古典文学长期孕育的艺术思想,在当代优秀的文学作品中有丰富的渗透和体现,具有永恒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传承和发扬必将与现代先进的传播技术相结合,创造出新的具有民族特色、内涵新颖深刻的艺术新品,才能将民族文化理念不断扩展和延伸,使传统艺术获得新生,构建新的与全球化接轨的公共艺术空间。在此,金庸小说影视剧改编,已经不单是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性艺术形式转换,而具有振兴民族文化的战略意义。
三、重建现代人文传统.促进影视艺术长足发展
“相对而言,中国电影的致命弊端,在于一些电影人对电影的技艺或许驾轻就熟,但对电影的人文维度即人类的自我认知水准则多半懵懂无知。最差的中国电影,仍然停留在对电影人物的神圣化与妖魔化的两极化认知状态,即停留在原始思维状态或者说停留在儿童认知的水准线上。好人与坏人,善良与邪恶,总是一目了然。近年来的中国电影虽然大有改观,但总体上对人性的了解即人类的自我认知水准依旧十分有限。一些水准较低的电影中人物虽非过去式的红脸和白脸截然相对,但却仍然有许多人物不做人事、不通人情,甚至也不说人话。”传统文学中的“载道”思想,现当代文学思潮中长期的意识形态干扰,文学史构建过程中关于“人性论”的一次次批判,于是艺术作品对人性内涵的揭示禁忌颇多,对人性的普遍性视而不见,期间,极左电影也推波助澜,所形成的艺术价值判断中忽视个体存在的思维定式,很难在短期内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影视形象塑造缺乏人格独立意识和主动性,影视制作仍然是一种思想观念的传声筒。所以,苦心经营的影视作品与眩人视听的影视科技的发展不能相适应,影视艺术审美空间中的人文精神并没有得以张扬。
金庸小说创作在香港20世纪50、60年代,相对于大陆,那是一个特定的时空背景,现代科技发展与自由多元的艺术追求,造成一个色彩纷呈,个性突出、揭示人性的艺术空间。金庸小说影视改编可以说是同步进行的,不但金庸本人参与现代电影的制作,而且《射雕英雄传》在创作过程中就被长城电影公司改编成影视作品了。金庸小说的人性深度,生活化倾向、形式的独创性、对传统文化的深邃理解和合理扬弃,给予影视改编以极大的艺术再创造空间,也形成了极大的接受群体。上个世纪90年代,金庸影视改编逐渐成为大众艺术中的热点时,也正是文学界关于创作中人文精神的讨论、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时期,金庸影视剧对人文精神建设的导向作用,不容忽视。直到今天,金庸小说改编的影视形象揭示的人性深度和构建的人文气息,在当今众多的影视艺术制作中,还没有大的突破。另一方面,日益推陈出新的影视技术和文学艺术影视传播方式,借助金庸小说的影视改编,充分体现了影视手段重建人文精神、培育先进文化意识的载体功能。
也许,传统文学形式与现代影视技术结合,成为当代人们日常生活中一种新生的公众文化形态,早已成为有目共睹的文化现实。
摘要民间文学艺术是我国重要的知识产权资源。文章着重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价值分析入手,重点比较分析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模式和单行法保护模式的优劣;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未来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之立法提出了若干具体的建设性意见。这些立法建议对我国未来相应法制之改造及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促进民族竞争力的提升等都将有所助益。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价值分析;保护模式;制度建议
民间文学艺术(expressionoffolklore)是指“来自于某个群体或者由某个群体的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群体期望的文学或艺术创作,这些文学或艺术创作通过不断模仿、口传心授或其他方式世代相传,并为整个群体所保持和发展,从而成为该群体文化和社会特征的表现形式”。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民间文学艺术资源原本非常丰富。但是,今天,我国非但没有展现出在民间文学艺术上的国际利益优势,相反,民间文学艺术在我国正呈一种枯萎的态势。个中原因除了经济大潮和全球一体化使文化多样性发展受到严重冲击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缺少一个有效的法律保护机制。尽管1990年《著作权法》首次确认了民间文学艺术享有著作权并受法律保护,具体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时至今天,这一规定仍未出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和利用的进程。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十分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问题作一番理论上的探讨,以期将来我国进行相应立法时有所借鉴。
一、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选择分析
民间文学艺术对其创作群体以及国家的重要作用毋庸讳言,这在学术界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我们不能因为民间文学艺术不符合现代知识产权客体和主体确定性等特征就拒绝对其给予保护。而这里尚需要我们继续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究竟是基于怎样的价值立场来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的?对该问题的回答,不仅关涉我们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正当性,同时,它还是我们在众多的保护模式中进行选择的重要理论依据,甚至从更进一层意义上说,它还直接影响着我们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机制的具体制度设计。
在该问题上索有这样两种价值主张。一种认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就是在保护人类创作之“源”,民间文学艺术与现代文化之间是“源”与“流”的关系。如果人们仅仅注重各种智力创作之“流”的保护,而忽视对它们的“源”关注,则对知识产权保护而言,不能不说就是一个严重的缺陷。而另一种观点则是2002年3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政府间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第三次会议中,绝大多数国家所持的一种价值主张。这些国家认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目的主要在于:其一,就是要控制民间文学艺术的公开和使用;其二,就是要激活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价值和财产属性;其三,就是通过保护,激励以传统为基础的创新;其四,就是有效认证民间文学艺术,并确认其归属;最后,即通过保护以有效防止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减损、诋毁和滥用。
笔者认为,不管对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立场有什么样的分歧,以下两点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第一,从国内来看,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主要是为了使我国宝贵的民间文学艺术能够永久地流传、世展下去,而使其不至于在历史的长河中被淹埋。这种目的,我们可以从国际文献中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和对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用语上的差异得到证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通常使用的一个词是“conservation”,而对其他知识产权客体的“保护”使用的则是“protec,tion”。这种用语上的差别恰好反映了两者在立法目的上的区别。对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侧重于通过赋予特定主体以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来调动主体的积极性,使更多的科学和文学艺术作品得以不断地涌现出来,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则侧重于使客体本身得到存留、维持、传承,不因人们的行为而消亡。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相当丰富,但由于受到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民间的文学艺术正以可怕的速度在消亡和灭失。因此,我们立法的当务之急是将“保持”视为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最直接的立法目的,鼓励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整理和传承,并以此为中心,构建相应的制度,尤其是确立整理者和传承者的地位和权利。第二,从国际上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主要是为了增加我国在国际文化贸易中的砝码,促进我国的文学艺术和相关产业的繁荣和发展,防止其他国家无偿地使用、歪曲、篡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事实上,广大发展中国家逐步要求加大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力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大量无偿地使用、开发其宝贵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两类国家之间利益上的严重不公平。而从发展中国家内部来看,民间文学艺术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也正日益地彰显。据统计,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利用民间文学表达形式的纺织品、美术品和其他轻工业产品在我国出口产品的比重越来越大。仅1991年一年我国利用民间文学艺术造型生产之产品出口创汇就是37亿美元。而近年这个数字还在继续上升。因此,在我们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的时候,确保我国在国际贸易中能够取得适当的“对价”就成了我们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时另一十分重要的价值关注点。我们认为,只有牢牢把握了上述两点,我们将来的制度设计才能有一个正确的价值导向,也才能使我们的立法在实现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同时又能很好兼顾我国在该问题上的国际利益。
二、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模式选择
前面,我们主要探讨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价值选择问题。以下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即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具体模式问题。在该问题上,学者们的主张也是见仁见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范式观点:其一就是主张采用著作权法模式进行保护,具体来说就是在著作权法之下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特别法规的方式加以规定;其二,就是进行特别立法保护,也即确立一个与知识产权体系相关的一个专门部门法来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以下,我们对这两种观点逐一评析。
(一)对采用著作权法保护模式的评析
1、著作权保护模式的肯定主义
主张用著作权法模式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大多数学者的主张。学者们认为,如果排除作品只能是个人创作这一固有观念,将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理解为集体或群体创作,那么就可以对民间文学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其中的民间故事、诗歌和方言等就类似于口述作品;歌曲和乐曲等音乐表达形式以及舞蹈、游戏和仪式等就类似于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民间建筑与建筑作品,民间雕塑与美术作品都很相似。且在利用著作权法中已有相关原则、制度的基础上,利用著作权法加以保护也许是诸多方式中最为便利的。因为民间文学艺术中的大部分具有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相类似的特征。比如说它们都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都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和非物质性等特征。当然,主张采用版权保护的学者,也是承认民间文学艺术与一般作品的区别,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与版权保护的某些不协调之要求的。但他们认为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调整现行规则予以解决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的一些不和谐因素就全盘否定版权保护的合理性,毕竟版权是历经了上百年的考验而成为现今较为系统完善的保护途径,且其丰富的权利机制和制度原理是有很大灵活性的,能够适应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之需要。2、著作权法保护模式的反对主义
鉴于民间文学艺术与文学艺术作品之间的高度契合性,版权法的保护模式的确成了国际社会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最初选择。然而是不是说,用版权模式来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时就一定没有任何问题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我们仔细加以分析的话,就会发现二者之间实际上是存在着诸多的实质性差异的,而这种差异不但显示出了文学艺术作品与民间文学艺术间的本体性区别,而且该种区别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反对者否定著作权保护模式的致命原因,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著作权法的本质限制性决定了它与民间文学艺术难于融合。我们都知道,现行知识产权制度是建立在西方制度基础上的,发达国家一般不赞成将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准用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三百年历史的知识产权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部服务于现代工业、信息社会的严密的法律机器,其制度上的秉性决定了它不能成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主要手段”。而且,其中的著作权法也不是回答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或传统知识问题的。因此,采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并不能实现促进和弘扬民间文学艺术的目的。
其二,著作权法保护单一作者的禀赋也与民间文学艺术不相为谋。著作权法的核心是通过确认智力创作者对其创作成果的控制权,来鼓励和激发个人的创作能力。然而,民间文学艺术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群体性,个体的因素在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和流程过程中没有凸现出来。在民间文学艺术中,根本无法找到一个著作权法意义下的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作者。著作权法保护的核心是作者的权利。而民间文学艺术没有明确的作者,那么用著作权法来保护,就会使权利因为没有一个落脚点而落空。著作权法通过激励机制来实现人类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持续繁荣的神圣目的也将因为主体性缺位而变得子虚乌有。
其三,著作权法“独创性”要求也很难与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特征相吻合。“独创性”是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一般认为。“独创性”是指作品应该体现作者的个性,体现作者智力火花的烙印。对独创性的最低要求是作品须由作者独立完成,而不是抄袭的结果。但民间文学艺术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其间,即使某个个体在模仿和传播的时候加入了一些个性化的表达,但这终将因为其慢慢被吸收为民间文学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最终无法分辨出个体的特性。因此,无论从何种视角来看,反对者都认为,利用著作权保护并非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最佳保护途径,如果我们执意地要把把民间文化艺术表达的保护糅合到版权的框架下进行的话,其结果就是在破坏了版权自身和谐系统的同时也使民间文学艺术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可谓两全而不能齐美,这与人类立法理性是根本背道而驰的。
(二)单行立法模式的分析
从以上对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分析来看,运用著作权法来保护有诸多弊端,因此,我们认为采取特别的单行立法模式较好。因为,从目前国际上的最近发展来看,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著作权之外的“特别权利”保护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示范法条》就是这种发展趋势的产物。但在究竟如何构建这样一个行之有效的规范群上,笔者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构一个群体“民间文学艺术权”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群体所享有的权利应当是一个具有类似著作权性,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著作权的权利。在国外,有人提出以“等同(quid-pro-quo)”理论来支持非正规创新者的权利主张。依据这一理论,既然在特定对象上的正规创新者会产生新的知识产权,那么与相关或相似的对象相关的非正规创新就应该导致一种类似权利(cognaterights)的产生。有人将这一权利称为“民间文学艺术权”,并认为“将‘民间文学艺术权’作为特别的和独一无二的而不是类似于著作权的权利或许会更好一些”。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政府问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会议的国家也普遍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群体发展、传播、分享的,所以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充分地满足传统群体对集体权利或社区权利的需要。虽然,集体创作和集体所有不是所有民间文学艺术的共同的特征,但是成员国仍然已经意识到了建立法律解决措施来满足群体认可的集体权利和集体知识的愿望和需要。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在制定单行法时,可以考虑借鉴这一概念。当然,这一经我们建构起来的民间文学艺术权虽然在性质上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与传统知识产权相比,它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征。即它具有集体性、时间上的永久存续性和不可转让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的存在从根本上说是由民间文学艺术自身客观特性所决定着的。
2、应特别强调公法手段的保护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受群体生存环境的影响甚大,任何群体生存环境改变、生活习俗变迁和传统文化断裂,或者传承人物质生活匮乏、后继乏人和观念改变,都将导致民间文学艺术从活的文化形态褪变为死的文物。因此,保障群体的传统生活状态不遭受破坏性冲击,保障传统来源地的文化生态保持可持续发展,保障传承人的生活水平和精神上的荣誉感,这些除了需要我们从私法的视角加以重视外,它更需要运用公法手段来加以保护和调整。我们可以通过相关的行政主体介入的方式,从公权保障的角度确立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范围、保护方针、物质资料归属等;建立起对外国团体和个人考察、收集民间传统文化资料出境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保密制度,防止民间文学艺术的流失和毁坏。笔者坚信,在私法和公法的协同保护下,利用两种保护手段的各自优势,我们一定能在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上达到理想的结果,在保持和传承文化的同时也得以很好维护在该问题上的主权利益,为我国在未来的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
【内容提要】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数字化时代为文学艺术的繁荣和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艺术的审美思维、文学创作、语言形象、文学批评等一系列文学课题在新的社会语境中都发生相应的变化。本组笔谈从不同侧面为数字化时代文学艺术的发展提供新的认识和理解,希望能引起读者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讨论。
【摘要题】数字化时代与文学
【关键词】数字化时代/文学/审美思维/仿真
【正文】
文学艺术是时代的花朵。每个时代都会培育出自己时代所独有的绚丽多姿的奇葩。文学艺术又是时代的镜像。莎士比亚在他的著名悲剧《哈姆莱特》中就借主人公之口说过:“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嬗变发展的模型。”[1](p68)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总是映显出时代,以其独特的神韵和风采而成为“一个时代的缩影。”[1](p58)
我们正在走进一个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
高科技的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发明和运用,多媒体网络的逐渐普及,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一个拥有60亿人口的世界逐渐变成了一个“地球村”。信息化、数字化的高度发展,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它对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和文学艺术都已发生了深远的影响。
信息化、数字化使整个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当代德国著名哲学家、美学家马丁·海德格尔指出:“倘若我们沉思现代,我们就要追问现代的世界图像。”[2](p81)“现代的基本进程乃是对作为图像的世界的征服过程。”[2](p90)信息数码图像进入我们的储存、检索、阅读、欣赏、传送的工作平台并显示在电脑的屏幕上,它的快速、清晰、变化多样,给接受者带来了无穷的愉悦和享受。
数与美有着历史久远的关系。早在公元前六世纪,毕达哥拉斯就把数与美联系起来,将数看作是美的本源,认为“事物由于数而显得美”,一切艺术都产生于数,甚至整个天空都是一个音乐的音阶和一个数[3](p113-114)。我们今天所说的数字化是建立在0-1的二进制的数的关系的基础之上。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对美的创造、美的欣赏和审美教育,对文学艺术的发展,创造了古人无法想像的有利条件。它使歌德、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和论述的“世界文学”的预言变成了生活的现实。人类在几千年创造的文学艺术珍品,真正成了世界各族人民的共同财富。这给作家、艺术家、美学家相互学习、相互对话交流、相互吸取融合,提供了广阔自由的空间。信息数码图像的创造、掌握与普及,大大有益于读者大众的审美素质和鉴赏水平的提高,读者日益提高的审美需要又可给作家、艺术家创造艺术美以强大的动力,进一步促进文艺的发展与繁荣。
数字化一方面使世界图像化了,另一方面,又使文学艺术这面时代的镜子,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审美特征。
1.各种艺术的交融性和审美的共通感。这是经过数字化处理的文艺作品的一个鲜明特色。
在当今时代,我们经常可以欣赏到由卫星传送,在电视屏幕上出现的世界各民族的艺术精品。卢浮宫的绘画、西安的兵马俑、歌剧《茶花女》、悲剧《哈姆莱特》与《罗密欧与朱丽叶》、电视剧《三国演义》与《西游记》等等,通过多种媒体,使艺术的各种成分,如声、光、色、画、语言文字交融成一体,从而给人一种审美的共通感。这种共通感是我们单纯在书面语言的文学作品中无法获得的。
2.作家和读者互为主体,相互之间具有一种互动性。
作家是创造的主体,读者既是接受的主体,又是参予创造的主体,他可以直接参加到文本的创造过程之中。读者与作家之间形成一种全新的自由、平等、民主的对话、交流关系。多媒体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独语局面,它给世界带来了一个真正称得起是复调的、多声部的丰富多彩、万紫千红的局面。互动性是数字化时代在网上创作、批评、交流、对话的根本特性。正如保罗·莱文森所说,“网上的文本使我们有能力进行迅疾的互动。”[4](p166)互动既有同一时间的互动交流,又有不同时间、地点的互动。“非同步的互动在网上的节奏是几分钟、几小时、几天,而不是几天几个月”,这种非同步性的互动,可以在网络上强化混合媒介的冲击力[4](p167)。
3.文学镜像呈现出多维性与立体化的特点。
在电视或电脑的屏幕上显示出的文学艺术图像本身就是多维的、立体化的。美国学者埃瑞克·戴维斯指出:“电脑、媒体和远程通讯技术正在不断收集、控制、储存和传播着一个日渐庞大的数据流,这无疑建立了一个新的维度:信息空间。这个繁殖力极强的多维空间是虚拟的、网络密集并十分复杂的,是一个广阔而又至高的王国,它是由我们的想象力和技术的表述来调节的。”[5](p114)传统的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阅读鉴赏的方式是线性的由点到线到面,而数码图像艺术则是格式塔式的,具有直观性、整体性。由数码图像建立起来的信息空间,不是一维、二维、三维,而是爱因斯坦所说的那种包括时间维度的“四维空间”。图像显示出的文学艺术作品是以四维空间存在着并给接受者以审美感受。20世纪最后两年中,《泰坦尼克号》通过影响、电视、因特网,创造出了艺术领域的神话般的奇迹。尽管在此之前已经有35部电影和一百多部小说反复地叙说着泰坦尼克号豪华客轮因撞上冰山而沉入大西洋海底的故事,但都没有产生通过数码图像显示出的泰坦尼克号那样的艺术魅力。
4.超越时空的开放性和自由性。
数字化时代,是一个真正走向开放和自由的时代,它彻底冲破一切封闭的牢笼。人们能够以超越时空的方式,向地球的各个角落,向宇宙的星空去搜寻知识和传送信息。“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已经不是笑语,而是生活的现实。马歇尔·麦克卢汉明确地宣称:“在瞬时信息的时代,时间(按视觉和切分计量的时间)和空间(统一的、形象的和有周边密封的空间)已不复存在。在瞬时信息时代,人结束了分割性专门化工作的职责,承担了搜集信息的角色。”[6](p180)现在世界各国的科学家联合绘制人类的“生物基因图谱”,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或正在着手建立“数字图书馆”。这样以来,不仅关于人类自身的基因构成及其谱系,可以为世界各国科学家所共享,推进生命科学的发展,而且人类几千年创造的艺术珍品和全世界的“文化基因库”,同样成了人类共同享用的财富。这对文学创造和艺术鉴赏水平的提高,无疑是一个福音。
5.数码图像的复制性与仿真性。
数字图像高速、清晰、直接、仿真是前所未有的。它的复制功能与印刷术、照相术相比,也进入了一个全息、多维、具有创造性的新阶段。在发达国家正在建立的数字图书馆中,我们看到,它不仅能复制、储存古今中外海量的文化珍品,而且可以制成光盘、VCD、轻便地携带,长久地保存。在复制过程中,适应受众的需要,还可以配上音、光、色、电、图画、语言,生动地表达出艺术作品的高远深邃的意境。如经数码图像复制显示出的李白的《望庐山瀑布》,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贝多芬的《英雄》、《命运》、《田园》的交响乐章等世界文学艺术珍品,比我们仅仅从诗集、散文集和听音乐会得到的审美感觉,丰富得多。数码图像的复制者的具有创新性的制作,自然会在情感上引起受众对作品的共鸣。
数与美绘制的时代镜像是丰富多样而又迷人的。但是我们又不能忘记,数字化本身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我们仅仅看到它给世界带来的福音的一面,而忽视它的负面效应,那就会陷入一种新的陷阱。为此,《技术帝国》一书的作者特意发出了一个警告,他说:“我们所面临的21世纪将越来越受制于世界的数字化。”[7](p103)就文学艺术的发展来讲,有几个问题应特别引起我们的重视。
1.复制性、标准化与独创性的矛盾。
文学艺术作品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它的独创性。艺术最忌雷同化、标准化、模式化、理性化。爱德华·杨格在《试论独创性作品》中指出:“独创性作品是最最美丽的花朵。模仿之作成长迅速而花色暗淡。……有些作品比别的更有独创性;而且,我认为,它们越有独创性越好。独创性作家是、而且应当是人们极大的宠儿,因为他们是极大的恩人,他们开拓了文学的疆土,为它的领域添上一个新省区。”[8](p82)杨格认为,模仿的、机械工艺复制的作品,永远无法超越蓝本,因为原作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它们个个“都是独特无二的:没有两张面孔、两个头脑是一模一样的,一切都带有自然的区分的鲜明标记。”模仿的、机械工艺复制的作品泛滥的结果,使文学界不再是独立特行之士的结合,而是一大杂烩,乱七八糟一大群,出了一百部书,骨子里只不过是一部书[8](p95-96)。复制性和标准化是通过数码图像制作的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瓦尔特·本雅明指出:“即使在最完美的艺术复制品中也会缺少一种成分:艺术品的即时即地性,即它在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9](p84)他还说,“原作的即时即地性组成了它的原真性(Echtheit)。……完全的原真性是技术——当然不仅仅是技术——复制所达不到的。”在数字化虚拟世界中显示出的一幅幅法国卢浮宫保存的艺术珍品,的确非常逼真,然而人们总是还想去卢浮宫亲自欣赏一下大师的原作。因为再好的复制品,也无法表现原作的神韵(本雅明称之为“光韵”),无法表达出原作的那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具有独一无二的深邃的意蕴。数字化的世界是一个技术世界。“技术世界是能相容的标准化的世界,如果没有标准,那么既不能发射也不能传送。”[9](p85)对于网络世界来说,技术的标准化是必需的,对于文艺创作来讲,标准化则是与艺术家追求的独创性相左的。
2.数字世界的全球化与艺术的民族性、本土化的矛盾。
数字化世界,打破了地方的和民族的局限,使整个世界都进入了因特网之中。从而,“将地球变成了一个互连或者内连的整体,并不断提高其相互依存性的必要过程。”[10](p207)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使民族文学走向了世界文学,同时,又不可否认出现了一个全球化与民族化、本土化的矛盾问题。数字化的进程,运用的是一种二进制的0-1的世界性的语言。仅从使用的工具来说,数字世界的全球化与民族性、本土化就产生了矛盾。关于这一点,《技术帝国》的作者已经感触到了,他说:“技术标准的复杂化和提高必然意味着:更好,更多!这是技术与文化的第一个矛盾,第二个矛盾是文化总是保卫本土的:它总与界限、区域、归属相关联。只有带地方色彩的文化,与地域相关的特性,用自然语言创作的文学作品,根据定义,任何自然语言都不是宇宙的也不是世界的。某些技术语言是世界性的语言,比如二进制语言,0和1的语言。不过自然语言不是由什么人发明的,因此不是技术语言。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一种珍贵的无法磨灭的诗意的东西,即区域性的东西。技术相反,一种语言相对于另一种语言来说,没有必要一定是可译的:它应该保留某种只能被翻译但并不等同于翻译的东西,技术与文化的不一致,造成了一种紧张状态,让我们感到难过和痛苦。”[10](p206-207)在数字化世界上,各民族文学的自然语言所保留的诗意的无穷的韵味显然是世界性的技术语言中难以表达的。
3.技术理性与审美情感教育的矛盾。
数字化本身是技术理性的结晶。它与被称之为“美育之父”的席勒所倡导的通过审美教育培养感性与理性统一的完美的人是相悖的。在技术理性指导下的技术决定一切、控制一切的社会中培养的人,马尔库塞称之为“单面人”。当着技术成为物质生产的普遍形式时,它就制约着整个文化,直接影响社会生活,结果,“异化的主体为它异化了的存在所吞没。只有一面,它无所不在,形式多样。”[11](p212)理性得到空前的张扬,而感性和情感的因素则黯然失色。在数字化的虚拟世界中,“是没有什么强烈感觉的,只满足于自己干净、简化、经济,也就是吝啬到极点的形象,它会切断我们与真实世界的联系。”[12](p119)就现实中青少年喜欢看的卡通片,如《猫和老鼠》、《米老鼠与唐老鸭》等,都是经过数字化处理而创造出来的。它们虽然有其趣味性,但对陶冶青少年的审美情感,则是意义不大的。至于那些含有不健康因素的、格调低下的卡通片,那就更是有害无益了。
特别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是文化上的新殖民主义与审美情感教育的矛盾。《技术帝国》中有一段讲得很好,说:“今天真正的问题是第三世界中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人都被图像技术逮住了,美国化了,他们的文化很像是环游世界的人的文化,美洲印第安人、法国人和英国人都属于同一个世界,都说着洋泾浜英语。随后,你会发现,在暗处,有一群被遗弃的人,他们想退回到从前的信仰中去……这一意愿中有某种可敬的东西。“[12](p119)在当今世界,真正掌握信息技术的是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而其中最主要的又是美国。美国不仅是经济上、军事上的超级大国,也是掌握信息技术的超级大国。他们利用因特网等信息数码图像技术,极力地在各个领域推行其价值观和新殖民主义。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利用手中掌握的数字图像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推行的殖民主义文化与各民族的文化形成尖锐的冲突,它与美育建设的目的、内容和方式,都是根本不相容的。18世界末席勒发表《审美教育书简》的重要目的,是要消除社会的严重异化现象,培养全面发展的审美的人,技术帝国推行的新殖民主义文化,不是要消除异化现象,而是要进一步制造更加严重的社会异化现象和人性异化现象。
摘要:茶原产于中国,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形成茶文化的国度。在过去中国对英贸易的过程中,茶叶和瓷器、丝绸一样作为重要的出口货物,逐渐俘获了英国人的心,在英国流行开来。在这个过程中,英国也形成了自己的茶文化,并因其子民对茶叶的如痴如醉,演变成了西方国度茶文化最有代表性的国家之一。茶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带来的影响在英国方方面面都有映射,在英国人的母语文学———英语文学中其影响更为显著。本文主要从茶进入到英国以及茶文化在英国的形成与衍变进行分析,探讨茶文化对英语文学的影响。
关键词:英国茶文化;英语文学;艺术研究
从开始进口茶叶至今,英国人爱茶的形象已经维持了长达400多年,茶也从最开始只属于贵族的奢侈饮料逐步进入寻常家庭,成为英国人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利用属于舶来品的茶,英国人不仅孕育出了独有的红茶文化,还开创了优雅的下午茶,形成了带有自己特色的茶文化。而英语文学作为英语语言及反映英语国家社会风情的集大成者,是进行英国茶文化的研究有效渠道。
1茶叶在英伦土壤的生根
茶叶最早来自中国,在很早之前,除了中国其他国家不出产茶叶,更别说出现茶这个词语,在茶叶出口到其他国家的同时,“茶”也逐渐被引入到印欧语系当中,目前我们所知道的外国语言中与茶相关的词汇都是由“茶”的汉语发音或者地方方言发音演化而成,比如英语中茶的单词Tea都是从厦门的方言中演化成英文单词的。虽然英国已经有400多年的饮茶历史,但是具体英国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接触到茶叶的,还存在争议。由于英国既不生产茶叶,也没有重视茶叶交易的发展,早期英国人饮用的茶叶完全依赖从中国进口,进口的茶叶数量十分有限,加上政府对进入英国市场的茶叶征收的税收率高达119%,普通市民没有经济实力承担,因此最开始茶在英国只是流行于其上层社会。其中查理二世的妻子凯萨琳皇后更是因为喜欢喝茶被称为“饮茶皇后”,创造了极富英国特色的英式下午茶。直到1826年,英国在其殖民地印度发现野生茶树,并在茶树种植上取得成功,英国人开始在印度进行茶园种植,将茶叶运回英国本土,市场流通的茶叶增多,茶叶价格下降,茶叶才进入普通人家。进入维多利亚时代后的英国,人们越来越关注饮食等生活质量问题,茶得到进一步推广,茶文化也开始成型完善。
2英国茶文化及其演化
2.1英国茶文化的主要形式
在英国,茶的身影遍布,英国人的一天是从饮茶开始,从饮茶结束的。它主要以以下几种形式出现:
2.1.1Earlymorningtea。即英国早茶,是英国人在早上起床之后进行的饮茶活动。在弥漫着茶香的茶杯中根据个人口味,添加适量的牛奶或者柠檬,借助茶中的咖啡因保持头脑清醒,开始一天的生活。早茶多饮用红茶,精选的红茶多来自阿萨姆等红茶产地,无论是色泽口感还是气味,都相当讲究。2.1.2上午茶。英国人无论是上班与否,都会在上午11点的时候进行小憩,来一杯茶,作为工作生活中间的一种调剂方式。因为上午茶时间并不长,只有20分钟左右,这就决定了它在英国茶中最不讲究,也最简单,少为外人知晓。
2.1.3英伦下午茶。在英国茶中,下午茶是最重要也是最考究的一部分,凭借其丰富的内涵和优雅的形式,承载了英国茶文化的内涵。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英国人都能获得半小时的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英国人会备上三层茶点,配上伯爵茶,大吉岭等传统茶饮,在优美的音乐中度过美好的下午茶时光。如今茶会除了是英国人休闲的重要时光,也是人们进行社交的重要时机。
2.1.4高茶。高茶也叫晚餐茶,在傍晚时分进行,通常是与晚饭一起进行的,虽然经常有人会把高茶与下午茶混在一起,但是比起下午茶,高茶更具平民色彩,配茶的茶点并没有过多的讲究。
2.2英国茶文化的内涵
经过长年累月的渗透,茶在英国逐渐衍生出带有英伦风范的茶文化。无论是将享用茶品的时间固定化,还是对饮茶时的服装进行严格规定,又或者是成套的使用精美茶具,英国人将饮茶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考虑周全,甚至连茶点的食用次序都有着细致的讲究,英国茶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英国人对优质生活方式的不懈追求。
2.2.1从健康角度衍生出的饮品文化。在茶叶刚传入英国本土之际,人们对于茶叶的认知还停留在中国的一种具有一定药用价值的药草的层次,认为其能促进人体健康,驱除人体的邪气,解除宿醉。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把茶叶当成来自中国的仙草。随着茶叶浸入普通大众的生活,人们对茶叶的研究增多,对其认识也逐步深入,人们渐渐将茶当作一种日常饮品,并创造性的添加糖,柠檬,牛奶等物质,茶已经不再简单的只是一种解渴或者药用的东西,而是经过英国本革后形成的一种既营养又好喝的饮品。
2.2.2从休闲角度衍生出的典雅生活方式。几百年的时间里,茶成为英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直到维多利亚时代,茶摆脱过去纯粹的饮食地位,演化成一种融合了饮食,礼仪,休闲等因素在一起的生活方式,成为英伦生活的一部分。尤其是英伦下午茶,随着活动内容的不断丰富,他已经不再是过去为了解决生理需求而进行的餐饮活动,而变成一种对活动环境要求高,融入英伦古典文化,集合审美与使用与一体的娱乐休闲方式,同时也是民众进行社交会友,交流思想的场所。
2.2.3从艺术角度衍生的茶道文化包含了泡茶技艺和品茶艺术两个方面,而在英国,饮茶已经不仅仅是过去为了生理需求而不得不进行的活动,而是升华到另一种更高层次的艺术境界。和中国与日本的茶道不一样,英国赋予了茶道更为开放的内涵,甚至比其他国家更尊重茶道。
3英国茶文化对英语文学的影响
和中国人爱茶从而颂茶一般,英国茶文化对英国文化产生的影响在英语文学中也表现得很突出。
3.1茶文化对英语语言的影响
在茶越来越多的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之际,茶文化不断形成,在英语语言体系中也开始出现一系列与茶相关的词汇语言。正如前文所说,英语体系原本是没有茶这个单词的,tea是从福建厦门的方言中音译过来的。同时teacup,teacake,teagarden等英语词组相继出现,极大的丰富了英语词汇体系。在英语词汇不断多样的同时,不少与茶相关的俗语也相继出现。比如说“That’snotquitemycupoftea.”直译为“那真不是我喜欢的东西”,甚至还被引入中国,翻译为“那不是我的那杯茶”。
3.2茶文化对具体文学创作的影响
除了英国语言体系中茶文化的身影越来越密集,在英语文学中,不少作家和诗人都用各自的方式去表达自己对茶的喜爱。诗人喜欢用诗意的语言来传达对茶的喜爱。济慈是英国著名浪漫主义诗人,他就曾用“一点一点地吃着烤面包,在叹息中等待凉茶”的诗句生动的对人们等待喝茶的情形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而与他处在同一个时期的大诗人雪莱则用一首长达300多行的诗歌这样写道,“那药师医士抱怨的饮品,而我会不顾劝诫大口痛饮,当时神来临,我们将抛硬币决定为饮茶而死谁第一。”茶事在英语文学作品中从不少见,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对于饮茶也从来不会吝于笔墨。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家狄更斯在其知名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使用“茶”这个单词多达80次,并通过生动细致的场景描写给读者展示了许多非正式场合的英国茶会是什么样子。而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中,对于主角们用茶的生活场景并不少见,用晚餐后必然会出现一场英伦范茶会。“那些太太小姐们都挤在桌子周围,贝内特小姐在桌旁沏茶……茶具收走,牌桌摆好知识,太太小姐们都站起身来……”诸如此类的细节描写片段几乎贯穿了整部作品。而法国作家安•莫洛亚笔下的英国诗人拜伦爱茶成狂,在《拜伦传》中,他还详细记录了拜伦爱茶的各种趣事。茶从中土西传,进入英国,渗透进英国人的生活,形成茶文化,并演化成英国文化的一部分,甚至影响到英语文学,给英语文学家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写作素材,成为著名英语文学作品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这些文学著作也成为今人详细研究了解英国茶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
4结束语
茶叶漂洋过海从东方进入西方世界,在不断的征服人们味蕾的过程中,英国人的生活已离不开茶,茶文化已经进入内心深处。即使是在当今繁忙的社会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下,英国人依然没有放弃对茶的痴迷,甚至已经将下午茶发展成英国的一张特有的名片,变成人们眼里英伦风的一部分,不管是英国红茶还是水果茶,又或者是香草茶,都深为众人喜爱。茶里来茶里去,这样的生活方式日复一日的被英国人重复着,各种名义的茶会让英国人将许多时间都花费在饮茶过程中。这样的生活虽然在英国出现不过几百年,却让英国文学家对茶衍生出浓烈的感情,茶文化更是深深融入到英文文学当中,出现在各种文学著作之中,成为英国文化难以分割的一部分,为英语文学增添了一抹艳丽的色彩,更是展现了茶文化在英国的重要地位。
作者:王新灵 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一、旅游文化渗透于旅游的全过程
渗透于吃、住、行、游、购、娱等诸多旅游要素之中。文学、艺术,也属于旅游文化的一部分。丰富多样的文学、艺术形式,如小说、散文、诗词、楹联以及戏剧、音乐、电影、绘画、书法等,在旅游文化建设中,发挥着独有的功效。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活动,对于促进罗平旅游文化建设,提升罗平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特殊作用。罗平县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支持和关心文学艺术活动,致力扶持、培养罗平本土作家、艺术家。罗平作家、艺术家们创作的文学精品,丰富了罗平旅游的文化含量,提升了罗平旅游文化的品位。与曲靖其它各县市相比,罗平是曲靖文学艺术的高地,已经形成了文学艺术创作的传统,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罗平的文学艺术活动十分活跃,文坛盛事不断,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屡获殊荣。罗平文学既有领军人物,如县文联主席何晓坤,是国内知名的作家和诗人,著作丰厚,新作不断;也有群体性力量,罗平县文联旗下的文学期刊《多依河》是广大文学爱好者展示身手的平台,并培养了一批颇具实力的作家、诗人。罗平本土作家、诗人,在全国各级各类报刊发表了大量的小说、散文、戏剧、诗歌等文学作品。罗平县文联连年相继出版了一系列丛书,如《罗平文学艺术丛书》(中国文联出版社)十卷本,与旅游文化和地方文化相关联的就有《罗平景区优秀楹联选》、《走进罗平》、《罗平风情录》、《罗平景区景点传说》等4本。近期,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迤东诗丛》首发,而且召开了研讨会。《迤东诗丛》一共5本:《空杯子》(彭翕霖著)、《行云流水》(马绍稳著)、《叶脉诗丛》(罗光茂著)、《荒芜与安宁》(九光著)、《我看见太阳》(张诚著)。《迤东诗丛》的出版,是近年来罗平诗歌创作成绩的一次集体性展示,也是对罗平文学百家齐放的未来的展望和期许。在罗平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搜集整理方面,尤其是对罗平布依族文化的搜集、整理、研究,扎实推进,成效斐然,《罗平旅游文化丛书》(中国文联出版社)其中就有一本《云南布依族文化研究论文选》。近年,《罗平文苑》网站开通;罗平文学艺术馆开馆;云南省文学创作基地、摄影创作基地落户罗平。在影、视、剧等多媒体艺术方面,依托罗平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和秀丽山水,先后已有《翠火》、《大学生村官》、《多彩季节》、《千机变》、《翠香》、《纪委书记》等多部电影(电视剧)在罗平拍摄。尤其《布依姑娘》,就是第一部反映罗平本土民族特色的电影。
二、罗平旅游文化,必须要内涵罗平的地方性、民俗性、民族性等因素
也就是自然地理景观与人文性完美融合,旅游文化才具备独特性和生命力。罗平本土作家、艺术家的作品,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反映了罗平的自然景观、风俗人情以及时代社会变迁,起到了旅游开发的部分作用。但是,罗平旅游文化建设,罗平文学艺术,还面临着一个重大课题,即旅游文学的研究、整理、开发、创作。中国文学有旅游文学的优秀传统,如中国古代文学中的诗词、游记,有很多就是千古名篇,现当代的很多关于风景名胜的篇什,也已经成为文学经典,旅游文学自古至今,就是中国文学重要的一个类型,而且非常繁荣、发达。旅游活动产生旅游文学,而旅游文学又深化了旅游文化,促进了旅游发展,旅游文学本身也就具有了旅游资源的属性,对景点具有文化渲染和包装开发作用,对游客的旅游动机是一种强大的驱动。旅游文学在推动旅游发展,建设旅游文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即旅游文学成了旅游景观的免费广告,是促销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重要载体,并以其独特的方式影响着潜在的游客,而且,这种影响完全可能是久远的。从这方面的意义而言,罗平旅游文学才开始起步,是罗平文学艺术的不足之处,也是罗平旅游文化的短板,因而也就大有文章可做。更为重要的是,应加大力度塑造排他的、独特的,具有罗平气派的旅游文学。一张白纸,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只要定位准确,群策群力,合理规划,集中优势创作资源,罗平旅游文学的空间十分宽广,既然已在路上,相信不需要太长时间,就能够产生可观的成果,重要的一点是,打造精品,持续发展。积淀深厚的罗平地方文化,丰富多彩的罗平文学艺术活动,生机勃勃的罗平文学艺术创作,发展中的罗平旅游文学,在推进罗平“文化大县”建设,提升罗平旅游文化内涵,提高罗平旅游的知名度,促进罗平旅游事业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大有可为。
作者:蔡焱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
一、中国式当代文学性观念分析
(一)将文学性引向消费化、娱乐化
中国式当代文学中所体现的文学性已经逐渐向现实展示一种特有的文学视野,且在消费化与娱乐化的引领下与当代生活方式实现统一,尤其是近年来出现的消费文学、网络文学等具有更强的消费性与娱乐性。消费文学与网络文学不但是一种新型文学形式,也可以为人们带来新式文化体验。消费化与娱乐化的文学性体现了文学对于当代生活中新感觉、新品味的追求,同时也适应了现代人构建标新立异式生活的需求,从而使现实生活变得具有艺术化。另一方面,文学性的消费化不仅是生产形式、生产结果,同样也反映了文化的符号性。消费文化出现后,人们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与文学发生深度连接的桥梁。此外,当代人在理解文学性时,也会受到现实生活方式的影响,在消费化与娱乐化的生活体验中,对文学性的理解也更倾向于消费化、娱乐化。在这样的文学性观念影响下,文学性将可能会逐渐失去统一性、自足性的立场,但同时也使文学性在现实中的研究领域实现了扩大化,审美体验、文学体验不仅仅局限于符号性与情感性,更具有一定的现实性,这就为当代文学性观念的重构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体验文学性的方式变得多样化
当代社会的信息传播速度较快,在体验文学性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媒介,互动性体验、多向交流体验或双向交流体验已经成为主要的趋势。再加上信息交流方式的多样化也使体验文学性的方式变得非经典化、大众化及个体化,因此文学性可以得到多种体验。在当代文学中,网络文学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文学逐渐深入人心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相对于其他形式的文学而言,网络文学体验逐渐拉近了文学性与阅读性之间的距离,并进一步解开了文学性神秘的面纱,使文学性逐渐成为文学艺术自由精神的一种体现及文学艺术生命活力的象征。另一方面,文学消费与文学市场的不断延伸也逐渐将文学性的东西转变为一种享受性明显的载体,这就可能造成传统式文学性中的精英意识、经典意识被逐渐削弱。当精英意识与经典意识被削弱时,就会对文学性知识的重构带来许多难题。为了避免传统观念中的文学性意识被不断弱化,则需要高度警惕当代中国文学中娱乐性文学观念不断蔓延的趋势,以避免因体验文学性的方式变得多样化而造成文学性变为娱乐性,并由此阻止文学彻底沦为一种社会需要的商品,保证文学具有一定的审美性、情感性及符号性。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学性是文学艺术得以存活与发展的根基,深入探讨当代文学所具有的文学性有助于建立起批评及褒奖当代文学艺术的准绳。如中国式当代文学缺乏一定的问题性与批判性,则可能难以产生具有启示性或独创性的文学艺术作品,也难以保证当代文学可以在世界文学中独占一席之地。
作者:康小红 单位:西安外事学院
园林的文学形式一般以诗、词、曲、赋、散文等诗文形式,为园林、景区甚至一草一木题名,并撰写丰富多彩的楹联。创作者往往通过园林中的匾额、楹联、题写诗词歌赋等来直接衬托出相应风景的意境,而很多园林也会加入一些与园林相关的文学、绘画、书法、理论等创作,借此更好地表现园林的文学艺术气息。在中国古典园林中,常常会穿插一些以景寓情、以景怡情、以景抒情、情景交融的手法来增加园林的无形的“意境”及内涵。让游园的人在游览园林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园林所包含着的“诗情”,所包含着的“画意”。因此,不仅仅文学是对园林的反映,园林同时也是对文学的表现,文学与园林之间相互交融、相互渗透。
园林文学艺术的发展
我国的园林文学历史源远流长,春秋时代的《诗经》不仅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而且是最早的园林文学。《诗经》中早有关于“囿”的记载。而在我国关于园林的赋中,必须要提的是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和杜牧的《阿房宫赋》,从水景、石景、植物、动物以及建筑等多个方面表现了当时园林设计的巧妙。还有很多园林的散记,比如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唐代白居易的《冷泉亭记》以及宋代欧阳修的《醉翁亭记》等,将人、景、物紧紧结合,表达高超的思想境界。例如,在东晋大文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描述了人们向往的人间仙境,对造园艺术和文学发展都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2]。
到了元、明、清,中国的园林文学已经发展到了精益求精的阶段。这个时候的很多文人都在自己的剧曲作品中通过写园林写景色来抒发一些咏史、叹世、怀才不遇的情怀[3]。在元朝马致远《天净沙•秋思》的曲词“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中,通过秋天、西风、瘦马、老树、枯藤描写得萧瑟来呈现出羁旅荒郊的凄凉。
到了明清时候,已经将造园工艺和文学艺术的融合推向了新的高度。这在很多的文人作品当中都是可以见到,例如袁宏道的《满井游记》、李渔的《闲情偶寄》、李斗的《扬州画舫录》等。在曹雪芹的《红楼梦》中,园林的布局、园林的题名及园林的诗赋等都融入了特有的价值观和审美观。
综上所述,古典园林从构园、造园到题园、咏园,都是与园林文学紧紧相随的,因此,古典园林的发展与园林文学的发展相随相伴的。另外,通过园林中景物的题咏,使得游园的人们不仅欣赏到园林的美景,更能感悟到造园者赋予景物的思想内涵。
文学艺术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应用
(一)成景
在中国古典园林中,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独到的匾额、优美的楹联、精湛的书法篆刻。我国古典园林也多是主题园林,多以典故和内涵来突出园林的主题。例如清代初期文学家张岱的园子,取名为“不二斋”。而在古代“,斋”代表园子不大,比较小,而“不二”二字主要是指“可以直接入道、不可言传的法门”之意。另外有一些园子的面积比较小,常常取名为“残粒园”、“寸园”“、半园”“、芥子园”或者“壶中天地”等,也常常暗含主人家淡泊名利、闲情逸致的超脱性情。这些标题往往有画龙点睛的功效,主人家需要很用心才能确定园名。而对于游园的人来说,首先要通晓这其中的意义,才能够很好地欣赏园内的景观,通晓主人的用意。也正如曹雪芹在《红楼梦》的第十七回中道出了书画在构园造景中的重要性———“若大景致,若干亭榭,无字标题,任是花柳山水,也断不能生色”。在我国古典园林中,随着骈文和律诗的发展,楹联也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这同时也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民族文学艺术形式[4]。古典园林中的楹联丰富多彩,从一字一音一义中反映人们的认识和客观规律,以及一些亘古不变的哲理。一般由古典诗文的对偶以及押韵演化而来的楹联,它在内容上不仅引入了类似诗词曲赋等的长处,而且往往从形式上表现出对仗工整,把散文的气势与韵文的韵律很好地配合在一起。如我们熟识的位于苏州古城的“拙政园”,在它的“雪香云蔚亭”中有一副对联写道“蝉噪林更静,鸟鸣山更幽”。又比如扬州瘦西湖月观中一副楹联为“月来满地水,云起一天山”。再有就是有名的回联———“风风雨雨暖暖寒寒处处寻寻觅觅,莺莺燕燕花花叶叶卿卿暮暮朝朝”,使人读起来连绵不绝,柔情尽洒。此外,这些楹联和匾额不仅文字隽永、文书美妙,而且意寓深远、情境含蓄。园主也往往通过文字和书法来点明景点的精华,抒发自己的情怀。而在我国古典的园林中,篆、隶、草、行、楷五大类书体都有,每种书法都有其独特的特点,使得两者相得益彰。
(二)点景
点景往往以最凝练的词或字来点出景点的环境特征、景观境界[5]。古典园林非常重视意境,至今还保留的古典园林不少,比如苏州的“网师园”和扬州的“个园”。网师园一开始是由南宋文人史正志兴建的,到了清代由宋宗元将网师园买下并重建。宋宗元自比为渔人,号网师并以此号来为花园命名。因为网师有“渔隐”的含义,都有归隐的意思,因此园内的格局布置和题名都带有很浓的隐逸情怀。盐商黄应泰在明代寿芝园的基础上扩建而成的个园,因为黄应泰本人喜欢竹子,借鉴了苏东坡“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诗意,在个园中种植了很多的竹子。另外,个园的“个”字就是“竹”字的一半,以表现竹子的坚贞不屈。
(三)拓景
拓景点出了园林的主题和景色意境,但是为了增加园林对主人思想感情的表现和寄托,往往需要发挥联想、想象来扩大意境表达的外延。通过借助诗词、散曲、匾额等文学形式来营造中国古典园林的深邃意境,并以此丰富其思想内涵。
总而言之,在营造园林的情境中,以题名、楹联、诗歌、散文等园林文学发挥园林景观的神韵。园林的意境与文学的意境通过园林与文学的相互融合来达到最佳的统一。文学与造园二者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将此情、此景表达得淋漓尽致。(本文作者:王义兵 单位:渤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一、审美惊奇的文字学考察
拨开历史的风尘迷雾,汉字的象形和会意显示出直逼本相的简洁与明快。《说文解字》解释惊(驚):“驚,马骇也。从马敬声。”所谓“马骇也”,意为马因害怕而受惊鸣叫或狂奔不受控制,也可以聚焦于马受惊而扬蹄欲奔的刹那。无论是鸡犬相斗,还是老虎和熊举起前爪要扑人的“最富于孕育性的顷刻”的动作,①这一时刻画面感极强(莱辛认为,画家表现动作应选择发展顶点前的那一顷刻,这一顷刻包含着过去,也预示着未来,可以让想象有充分发挥的余地)。另外,汉字符号“驚”本身也浓缩了马腾空而起将欲狂奔的这一极富张力的动作画面,体现了汉字画、形、意相通的特点。《说文》释“奇”为:“奇,異也。不群之谓,一曰不耦。从大从可,会意。”这里有几点可以注意,其一是“不群之谓”,即不同凡响,奇异超群;其二是“一曰不耦”,此处“奇”与“偶”相对,本意为“奇特、奇异”,无可与之相匹配之物;其三为“从大从可”,可解释为“大可”,现代汉语里称之“非同小可”,本义是奇异、特出之物;最后,“奇”可释为“珍奇”、“稀奇”,言珍贵罕见之物,可训“珍”。
《说文》云:“珍,宝也”;“宝,珍也”,本意指珠玉等宝物,皆指有罕见价值而受到追逐和珍爱。可见,无论哪种说法都透露着“奇”(不凡)超越“常”(一般)的品质,泛指一切奇特、异乎寻常的人或事物。由此,“惊奇”可释作“为奇所惊或因奇而惊”,诉诸审美活动,即是“为奇异之美、惊奇之美而惊而奇或因奇异之美、惊奇之美而惊而奇”,谓之“审美惊奇”,它通常是指主体心理的审美效果而言,是一般美感的极致状态,可称之为“极度美感”。以上是在探究“惊”、“奇”本义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可以训“奇”的一些汉字的研究,解读其背后潜伏的共通特征以及这些特征何以能引起主体的惊奇美感。研究表明,审美主体能从象征着珍奇、稀有、罕见、奇特、奇异、神奇等特征的非常态事物中获得审美感受。当然,同“珍”(怪)或“奇”(异)之于审美惊奇一样,相近的还有“新”、“变”。两者无论作为名词抑或动词,都有引发主体审美惊奇的潜能。但是,“新”不等于“奇”,“创新”也不等于“创奇”;“变”亦非一定指向“奇”。“新”、“变”提供了惊奇之美产生的可能,它们之于审美惊奇的产生是或然性的而非必然性的。
二、审美惊奇的重要构成因素———至大至刚
对“至大至刚”进行讨论并不意味着它是惟一的构成因素,也不是具有“至大至刚”特点的文本都能带来审美惊奇,因为这和主体的审美经验密切相关。但从审美效果角度看,“至大至刚”在引起审美惊奇时最为明显和常见。作为一种有独特内涵的审美原则,审美惊奇也反映了以古老的诗性智慧为根基的思维方式的深层要求,因此,与“自然”、“雄浑”等范畴一样,贯穿了中国古代诗学发展的历史,并在漫长的迁变过程中得到持续的丰富与发展。从历代文学艺术作品中,也约略可以窥见这一古老审美原则愈发明晰的演变轨迹。对“奇文郁起”的屈原,刘勰说:“不有屈原,岂见《离骚》?惊才风逸,壮志烟高。”又说,“《远游》《天问》,瑰诡而惠巧……故能气往轹古,辞来切今,惊采绝艳,难与并能矣。”(《文心雕龙•辨骚》)因此屈原的《楚辞》为我国古代的审美惊奇观念赋予了奇伟瑰丽的形式美特征。审美惊奇在“义尚光大”(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的汉赋里有更精彩的表现,仅以枚乘《七发》为例:“疾雷闻百里;江水逆流,海水上潮;……其始起也,洪淋淋焉,若白鹭之下翔。其少进也,浩浩溰溰,如素车白马帷盖之张。其波涌而云乱,扰扰焉如三军之腾装。其旁作而奔起也,飘飘焉如轻车之勒兵。六驾蛟龙,附从太白。纯驰浩蜺,前后骆驿。颙颙卬卬,椐椐彊彊,莘莘将将。壁垒重坚,沓杂似军行。訇隐匈磕,轧盘涌裔……此天下怪异诡观也。”观涛为《七发》中著名的一段,涛形雄奇奔放,雷奔云走、铿锵镗踏,让人目不暇接,魂驰魄荡,冲击力极强;且文字里夹杂着许多难读字体,表现极其奇异、诡谲,具有陌生化特征,延长了理解和感知的时间,增强了语言的弹性和审美表现力;多种修辞手法尤其是比喻、排比的运用,使文章气势不凡,一泻而下,审美主体的直觉能力也得以全面张扬;显示了极为摄人魂魄、动人心弦的心理震颤特点。
一般而言,以“至大至刚”为构成要素的审美惊奇多是在短暂的时间里与我们的生命相遇,这瞬间的震撼与迷狂、灵感与兴象,万千齐发,伴随着生命的狂喜与激荡,如此真实、又如此难以把捉,如此短暂、又如此执拗地盘踞在我们心中,每每想起,总不免让人怦然心动。它是惊心动魄的审美强音,在美感经验的制高点与我们的生命不期而遇。然而,人类的审美感知并不是数学中的某个常数,它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审美经验的不断增加而发展变化,文学艺术提供给参与审美活动者的是:在发展和变化着的审美经验里,发现并重新建构新的审美心理图式。审美主体调动已有的审美心理图式,置于当下的审美经验里,过滤掉芜杂、散乱、废旧的信息残留,重新加工、整合,形成新的认知体系和审美心理图式,以全新的姿态向未来时间沉潜,通过反思与重构,为审美惊奇的再次发生创造可能。
三、审美惊奇的连续性
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理论中,审美惊奇理论表现了一定的连续性。“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毛诗序》)这段话常被用来阐释“诗”与“情”、“志”的关系,即通常所谓“诗言志”和“诗缘情”,也有学者用以把握“艺术创造与审美体验的内在关联”。①笔者认为,《毛诗序》的这段文字可谓生动、准确地描述了审美惊奇发生的全过程,并且几乎调动了与审美主体相关的各种要素。其中包括“情”、“志”、“心”等精神因素,还包括了“言”、“手”、“足”等物质因素,在紧张剧烈的心理体验中,尽可能地运用多种载体来呈现审美主体所能经验到的极致美感状态。朱光潜认为:“诗歌、音乐、舞蹈原来是混合的。它们的共同命脉是节奏。”②此话洞见甚深。应该注意到,这56个字,以情感为动因和主线展现了一个逐层递进的链条:志情动言嗟叹永歌舞蹈诗。“志”在心中不安游走,具有要求实现自我的言说冲动;“情动”是审美活动开始的契机也是终极动因,要求审美活动持续进行;“言”是物质载体,要求符号化的情感表达;“嗟叹”诉诸声音,彰显了“言”的局限性;“永歌”是自然之声向审美之音的提升,开始了美感的具体化;“舞蹈”是肢体的符号语言,借助有节奏的肉身的旋转、跳跃、飞腾,实现了审美活动由“志情动言嗟叹永歌舞蹈”到“声、乐、舞”一体的完整表达。至此,审美惊奇全面呈现,表现为手舞足蹈的忘情狂欢;此过程付诸文字,“诗”便真正产生。即由“声、乐、舞”转变为“诗、乐、舞”三位一体的交响合鸣,审美惊奇的符号化据此诞生,而此符号化也恰恰见证了审美惊奇的激荡表达。历代有关审美惊奇的论述较多,仅举两例如下:“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韩公诗,文体多,造境造言,精神兀傲,气韵觉酣,笔势驰骤,波澜老成,意象旷达,句字奇警,独步千古,与元气侔。”(方东树《昭昧詹言》)以上两例,或作为创作的艺术理想追求,或作为评鉴的艺术价值标准,都对审美的惊奇效果给予很好的描述与论断。这种极致美感给审美主、客体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是不易企及的审美标准,散发着不同流俗的审美之魅。显然,引文都很好地表达了审美惊奇应有的属性,也显示了审美惊奇理论的连续性。
审美惊奇是审美心理体验的极致状态,这也决定了惊奇美感体验具备审美体验的一般特征,只是两者的表现形式、审美心理效果等有所差别而已。从美和奇异之美或惊奇之美的关系而言,惊奇之美是美的高级形式或极致状态。这说明惊奇之美首先是美的一种,在心理效果上,审美惊奇是一种极度美感,是建立在审美基础上、对惊奇之美的体验,某种程度上可喻为审美的“接着讲”。综上所述,审美惊奇不同于一般审美,无论是思想内容(如立意、题材等)还是表现形式,都对文学艺术文本要求甚高,同时亦与主体审美心理结构与审美经验密切相关。在审美惊奇中,个体生命暂时摆脱了庸常与烦闷,获得惊奇美感体验的补偿,这使之不断保有对审美惊奇的探求与追问,并在对惊奇的思慕和对庸常的反抗中,体验到审美惊奇而倍觉安慰,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的审美惊奇,也亦因此永恒之思而多姿多彩。主体辗转于永不停息的追问之中,这不但是审美惊奇理论发展的驱动力,也是其所以存在之原因。
大学生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因此对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将大学生培养成为综合素质极高的全面型人才是高校的重要使命,也是现代社会的需求。文学艺术对于人们情感、道德、智慧、品格、审美等的形成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将文学艺术运用到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会促进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更好地服务于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一、利用文学艺术开展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必要性
思想品德教育对于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促使大学生的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文学艺术具有饱满的感情与美感,能够陶冶大学生的情操,文学艺术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向大学生传达一些积极向上的情怀,净化大学生的心灵与思想,将文学艺术融入到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整个过程,能够有效地激发大学生对思想品德教育学习的兴趣与动机。
(一)文学艺术是促进大学生全面综合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培养综合素质极高的全面型人才是当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大学生德、智、体、美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需要借助于文学艺术使其能够达到理想的境界。在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综合发展的过程中,要将大学生德智体美教育与文学艺术教育的做法、理念以及内容在运用上相互借鉴与相互渗透,使思想品德教育变得更加生动有趣。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不仅包含了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素质教育、心理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等,还包括了心理、人文等各方面全方位的综合教育。文学艺术与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结合,能够使大学生充分地领会与感受思想、道德、品格等方面的美,使大学生的思想感情更加丰富饱满,最终使大学生形成高尚的情操以及较高的素养,成为现代社会需要的综合型的高素质人才。
(二)文学艺术能够提升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
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在大学生的教育阶段是必不可少的,然而要提高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必须要不断地创新与丰富思想教育的途径与方式,将文学艺术融入到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是非常有必要的。思想品德教育与文学艺术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内在联系,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就是要把文学艺术融入其中,运用艺术的魅力与美好意境使思想品德教育更加的丰富与生动,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更易于吸收并接受。运用文学艺术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能够使大学生感受到真善美的切实存在,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并体会思想政治教育的真正内涵。将文学艺术充分地融入到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可以避免思想品德教育的抽象与生硬,更加有利于思想品德教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
(三)文学艺术满足了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现实需要
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中有效地运用文学艺术题材是非常有必要的,文学艺术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能够满足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现实需要。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学艺术是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所谓的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化就是指思想品德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地靠近现实与生活,并与社会教育相互渗透。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能够体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它在社会生活中对人们的思想以及行为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21世纪的今天,高校大学生的生活逐渐社会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优秀的文学艺术作用能够渗透到大学生的思想中,给大学生带来巨大的作用。第二,文学艺术是大学生精神文化需求多样性的需求,大学生处于心理发育并逐渐成熟的阶段,但尚未完全形成完整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他们逐渐走向社会与社会接触,生理上与心理上都具有较大的可变性和可塑性,随着信息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大学生的精神方面的需求也日趋多样化,不同形式的丰富多样的文学艺术作品在大学生的生活中占据了很高的地位,一些优秀的具有丰富内涵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仅能够满足大学生多元化的精神需求,还可以帮助大学生逐步形成一个正确的思维观念和价值观念,能够不断地完善大学生的人格与思想。
二、文学艺术在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中的作用
(一)优秀的文学作品能够激励与感染大学生的精神世界
优秀的文学作品能够给人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经典的文学作品中不仅能够折射出人性的美丑,体现人类的生存价值,还包含着丰富的人文情怀与精神,感染与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影响与激励大学生的思想与行为。传统的思想品德教育形式单一枯燥,没有充分地体现出精神的感染与人文的关怀,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中包含了人性、知识、道德、艺术、历史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将这些融入到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能够丰富大学生的精神世界,使大学生从中吸取正面积极的东西,从而促进自身健康人格的形成。经典的文学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形象以及讲述的经典故事,能够感染人与教育人,使人们在陶冶自身情操、净化心灵的同时,也能够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道德境界。比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一经典的文学作品讲述了一个艰苦奋斗、坎坷的人生经历,作品中主人公的故事以及精神感染影响了许多人,鼓舞激励着人们勇往直前。因此,优秀的文学作品能够帮助大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价值观,有助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音乐作品能够为大学生营造积极向上的思想教育氛围
音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人们可以通过音乐表达内心的真实情感,音乐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寄托。对于大学生来说,音乐可以丰富他们的大学生活,表达他们内心的情感,将音乐作品融入到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会使大学生更乐于接受思想教育。音乐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可以消除大学生产生的各种不良的负面情绪。当大学生遇到困难挫折时,一些积极向上的励志音乐作品能够激励大学生积极地面对困难,当大学生处于低落郁闷的情绪中时,一些优美的旋律可以消除大学生低沉的情绪,净化他们的心灵。音乐能够使人们的思维更加的活跃,让人们处于丰富的想象中,激发人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优秀的音乐作品可以完善大学生的人格与心态,减轻大学生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能够健康地发展。慷慨激昂的音乐作品不仅能够震撼人们的心灵,还能够鼓舞激励人们勇敢前进,将音乐作品融入到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使大学生们在欣赏音乐艺术陶冶情操的同时,也感悟人生的真谛,对人生有更深的了解与体会。丰富多样的音乐作品可以为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提供更广阔的天地。
(三)影视艺术作品能够增强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感染力
文学艺术包括散文诗歌、音乐、绘画、雕塑、电影等,无论是哪种题材与形式的文学作品都具有自身独特的感染力和艺术魅力。其中,电影电视能够给人们最直接的视听感受,它所具有的艺术感染力能够极大地影响人们的思想行为,因此在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要充分地利用那些积极向上且优秀经典的影视作品,使其辅助于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影视艺术是将音乐、美术、文学、舞蹈、雕塑等各种艺术整合在一起的一种艺术形式,其多样性与丰富性能够丰富以及感染大学生的精神世界,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能够生动形象地向大学生灌输人生的哲理与价值观,其作用与效果要远远大于长篇大论的说教,大学生可以在欣赏影视艺术,放松身心的同时,从中吸取一些人生的哲理,感悟人生的意义,可以使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利用影视艺术作品进行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时,要坚决抵制那些含有不良内容以及传播不健康信息的影视作品,要将更多含有积极正面内容的影视作品引入校园,一方面丰富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与精神世界,另一方面净化大学生的心灵,提高大学生的素质,为大学生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的文化氛围。
(四)绘画作品能够为大学生创造思想品德教育的育人环境
绘画作品在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大型历史题材的经典绘画作品是我国非常宝贵的文化财富,它记录了我国各族人民建设祖国的历程,其中一些关于战争题材的绘画作品,表现了中华民族在战争年代所经历的苦难,展现出了战士以及人民在战争时期勇往直前、不屈不挠、顽强抗争的伟大精神,这些绘画作品给人心灵上的震撼以及视觉上的强烈的冲击。将历史题材的绘画作品融入到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能够使大学生们深入地了解并体会历史,拉近与历史以及战争英雄的距离,使大学生们主动地了解历史,并向英雄人物学习他们坚强不屈的精神,这将会对大学的思想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在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过程中,应注重绘画作品对大学生思想教育的作用及影响,尤其是历史题材的绘画作品,以此来培养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以及民族自豪感,将大学生发展成为综合素质极高的、全面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接班人。
三、结语
文学艺术是提高人们素质、丰富人们精神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艺术对于现代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与想象力,能够使大学生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格以及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及价值观。要确保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的效果,必须将文学艺术有效地融入其中,力求培养出更多德智体美综合发展的全面型高素质人才。
作者:张爱萍 张赣 单位:南医学院
一、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行政保护实践
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起端于2003年,2005年承接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列入国家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十个试点项目”为标志,拉开了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建设的序幕,已形成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格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
新疆成立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在领导协调、专家咨询、保护研究三方面形成了区、地、县三级系统化的工作机制。同时,于2008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文化厅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当前,除自治区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并新增了7个全额事业编制外,新疆已有90%的地州、县(市)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截止到2009年底,新疆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人员已达557人。
(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
首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从2006年开始,新疆各级文化部门投入本系统人员1896人并吸收社会力量9063人参与,经过三年的全面普查,获得阶段性普查成果3772项,初步掌握了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其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目前新疆已形成了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其中,世界级3项,国家级70项,自治区级293项,地(州、市)级535项、县(市)级2480项。13个世居民族都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入国家级和自治区保护名录。2012年计划建立“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名录项目”,实施分类保护。再者,注重扶持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目前,新疆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7名(共3批),中央财政每年给予每人传承补助8000元;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427人(共3批),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人传承补助3600元。各县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共登记各民族传承人17483人,给予一定的传承补贴。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和对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的考核机制,贯彻落实权利义务和奖惩制度。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各民族优秀民间艺人的社会地位,而且充分调动了他们传承、教习的积极性。最后,积极开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通道。以维吾尔木卡姆的保护传承为重点,逐步开拓了五种传承通道。一是坚持原生态传承,统一规划建设10个木卡姆传承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3个,4个在建,实行民间艺人就地传习、教学、展示;二是专业传承,积极支持新疆木卡姆艺术团做好维吾尔木卡姆的收集、整理、规范、展示等工作;三是文本传承,《十二木卡姆》已有3个版本,《哈密木卡姆》已有2个版本,《吐鲁番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各有一个版本出版,经过深入研究,还将出版更为完整、严谨的木卡姆版本以传之后世;四是教育传承,区内有关大专院校开办维吾尔木卡姆传承班、招收木卡姆专业研究生,编写维吾尔木卡姆的普及型乡土教材,推动其进校园、进课堂;五是多媒体传承,出版有关维吾尔木卡姆的多种图书和音像制品,编制《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数据库。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与传播
由新疆艺术研究所和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头编撰的《中国戏曲志•新疆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国曲艺志•新疆卷》、《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谚语集成•新疆卷》“十大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已出版面世,该套志书始于1985年,历时24年,是全面搜集、整理新疆各民族优秀民间文学艺术浩大工程的标志。此后《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等陆续面世,2012年“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正式启动。从2006年起每年“文化遗产日”系列展示活动、“新疆民间文化艺术节”、“第六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首届哈萨克族阿依特斯全国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四)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依据“十二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规划,拟在新疆13个世居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传统文化生态保持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街区、村落或特定区域,建立莎车县“维吾尔木卡姆生态保护区”、布尔津县“哈萨克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锡伯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等4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在地整体性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活态传承和发展。
(五)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2011年吾库萨克乡热合曼•阿布都拉传习所———民族乐器制作技艺(维吾尔族乐器制作技艺)列为文化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012年第七个文化遗产日举办了“2012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成果展”。目前正在落实设立4个自治区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保护实验区,推进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文化产业发展、文艺创作繁荣,促进其在民间的保护和活态传承。①
二、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实践
最早对民间文学艺术给予立法保护始于1985年1月1日文化部颁布实施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是对民间文学艺术立法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目前拥有“新疆美术工艺大师”126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3名。1991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其间国家版权局曾于1997年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2012年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被列为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同年,国家版权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8条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列入“开展‘民族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项目,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内容纳入中国民间文艺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形成可操作的中国民间文学数据库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的工作措施。我国2004年8月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此后国务院先后颁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并于201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批转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体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8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2010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施行,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法制轨道。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2010年4月19日新疆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传统知识、民间艺术、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促进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发展被列为专项任务,以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成为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新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和新疆地理标志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及政府文件被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5)的工作措施。
三、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司法保护实践
新疆丰厚的传统文化资源所引发的典型纠纷为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积累了有益的司法实践判例。
(一)民间文学艺术权利归属纠纷
新疆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之争引发人们的关注最早要追溯到“西部歌王”王洛宾与西部民歌版权纠纷,这也是我国最早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纠纷。1992年王洛宾在台湾与晏茜茜女士签订协议,将《达坂城的姑娘》、《在那遥远的地方》、《半个月亮爬上来》等十首民歌作为个人的著作财产由台商买断。期间王洛宾指控罗大佑推出的《情歌纪念日》专辑,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罗大佑就此在上海召开记者招待会,希望通过学术界、音乐界、文化界和法学界弄清这些“根本是民族遗产的新疆民谣,究竟版权归属什么人”。此事件在音乐界引起一片哗然,在西部也引发了许多关注。1994年《人民音乐》从第6期开始开辟专栏,展开了持续一年针对王洛宾和西部民歌版权的讨论。
(二)民间文学艺术再创造作品著作权纠纷
代表案件之一是关于王洛宾多曲民歌权利归属问题出现的多起案件。在新疆洛宾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与哈力旦•乌甫江等侵犯著作权案中,涉案歌曲《高高的白杨》经过鉴定与原告《我的花园多美丽》的曲调在音高组织、旋律骨干音及旋法节奏形式、句式结构等主要方面基本相同,在节拍形式、具体的润腔及结构细部有所差别。两首歌曲中曲调的母体均源自同一首维吾尔民歌,只是歌词不同而已,因而无法认定《高高的白杨》是由原告作品改编而成的作品。因此,在王洛宾生前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不能被确认为侵权作品的情况下,王洛宾应享有《高高的白杨》的著作权。①代表案件之二是万志民诉葛顺中等侵犯著作权案。歌曲《相爱》是原告万志民在原始民歌的基础上整理后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司法实践认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一方面归属于某一区域内的群体,但为促进民歌的进一步传播与发展,应允许公众对民歌进行合理改编和使用。被告进行改编不需经过原告许可,形成的《送我一枝玫瑰花》的作品著作权应归有独创性贡献的葛顺中。判决多次提及两首歌曲改编自民间艺术作品,在署名上仍应注明民间艺术作品的来源。②
(三)民间文学艺术元素纠纷
新疆近年来民间文学艺术标示纠纷以“刀郎”之争为最。首先是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诉罗林侵犯著作权及姓名权纠纷案,受理法院认为:尽管“刀郎”一词具有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等含义,但因罗林以艺名方式推出其歌曲作品为公众所认知,“刀郎”一词不仅带有原有含义而且亦兼具“演唱者罗林”的特定署名含义。飞乐影视制品公司与潘晓峰专辑在其包装上标示演唱者时,弱化使用“西域”,突出放大“刀郎”,构成对罗林“刀郎”艺名的使用和演唱者身份的假冒,侵犯了罗林的作品署名权和表演者权。③此后的“刀郎”商标被热注成为酒、刀具和服装类商标,早先被注册为酒类商标的“刀郎”商标行情看涨,据称将以3000万元的底价拍卖。④“刀郎舞之乡”新疆阿瓦提县县委宣传部注册了daolang.cn、“刀郎”等近10个域名。⑤类似的争议还有“木卡姆”注册商标专用权⑥以及“阿凡提”注册商标纠纷案等。⑦
四、新疆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制约评析
从行政、立法和司法来看,对新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行政保护方面,新疆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整体框架下,扎实推进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传承体系的建立健全,遗产整理与传播以及生态保护和生产性保护的推进。在立法保护方面,新疆在全国列位于较早开展地方立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省区,开辟了我国专就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省级地方单项立法的首例,并首创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保护的初步尝试。在司法保护方面,新疆多起相关案件,既有较为普遍的民间文学艺术再创造作品权利案件,更有全国首例民间文学艺术纠纷案件,在司法保护方面具有积极有益的判例作用。通观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现状,可见一条这样分明的脉络:法制层面从国家到地方,《著作权法》第6条勾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路径,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第22条“利用木卡姆艺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应当依法保护木卡姆艺术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并尊重木卡姆艺术传统样式和特定习俗,不得对其歪曲、滥用”的规定首开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立法尝试。但这两条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都是原则性的,缺乏具体法规与之配套,其实际的法制效用是非常有限的。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现有民事法律机制架构实际就是一部国家法律和一个地方条例的相关条款,除此之外的法制依据,从《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均是行政法规。行政立法保护与行政政策的保护是互为因果的,从这个视角来看,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行政保护与立法保护实际是在同一行政法律机制架构下展开运行的。而在司法实践层面,大量的民间文学艺术权属异议关乎的都是知识产权制度:除了民间文学艺术再创造作品可以直接适用著作权法的条款之外,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文学艺术元素在“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未出台之前事实上处于民事法律调整视阈之外,充其量依托极特殊个案判例,①或现有可援引的法条来展开运行,而后者方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本体。由此,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呈现出法制层面事实上的不均衡、法制与司法事实上的脱节:行政法律机制丰沛而民事法律机制单薄;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面临大量的民事案件无法可依,现行法律捉襟见肘的局面。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中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事实上遭到了忽视。新疆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这种状况也正是我国整体状况的一个缩影。
五、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出路探析
文化的本质使民间文学艺术既是精神智力文化、又是经济文化、也是政治文化,这客观需要将其视为文化人权与主权,也需要将其视为经济产权;民间性使民间文学艺术具有突出的公共属性,客观需要将其视为公共利益;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维持族群与其文化间的互力,维持族群与其他文化利用者之间良好互补,客观需要将其视为群体私益。公权与私权、公益与私益的交织客观决定了保护机制的非单一性出路。知识产权民事保护机制是以市场为环境的交易制度保障,以权属的厘清为市场行为的基本前提,遵循市场法则并呈现市场调节的特点。其优势在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注重激励、自发淘汰,形成微观经济体的竞争活力;其劣势在于利益至上、两级分化、宏观失调。民间文学艺术是体现价值创造和精神需要的智力成果,凝结着民族的价值、信仰,传递着民族的历史、知识,承载着民族的精神、灵魂,实际上无法也难以以市场价值来衡量其价值。①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权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二位一体权利;其主体二元统一,体现出浓重的公共品格;民间文学艺术的族群人权性要求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私权与人权协调;市场机制全球化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意义从族群生存发展需要,扩展到维护民族独立与国家主权,关系国家的文化安全乃至政治安全。这与产权机制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行政保护机制高效、统筹、均衡的特点,能对市场机制实行有效互补,方能维护民族文化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并利用优势资源后发赶超,增强文化软实力。行政法律机制是借助行政法规与行政政策,将管理者宏观目标通过被管理者贯彻落实。以国家管理组织结构为网络,遵循政府管理法则并显现宏观调控的特点。其优势在于总量控制、调节分化,形成宏观经济环境的健康;其劣势在于对微观经济主体的指导滞后,导致活力不足。在新疆实地调研中可以深切感受到行政法律机制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卓著成效的巨大推手,其效用持久与政策力度成正比,这对行政管理部门的投入荷载是严峻考验。行政法律机制外在的善意在极大提升族群文化自尊自信的同时,族群自身应对环境的能力建设依旧滞后,这种差距使族群总体缺位于主动的文化保护和促进,并引发文化传承内核虚化、文化开发内涵空化。深层次的问题开始浮现:第一,当前法律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主体仅涉及到代表性传承人,更多的普通传承人、民间文学艺术族群主体的权利搁置,这在实践中已经引发矛盾纠纷,削弱了族群成员个体文化传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第二,整理者的权利义务缺乏相应规定导致争端;第三,利用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新创作对原作品与素材的权利尊重问题;第四,商业性演出以及改编民间文学艺术中的歪曲、不当使用造成精神伤害问题;第五,开发利用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获益有限,主体缺位难以实现对保护利用的有效监督;第六,跨境共有民间文学艺术申报与归属问题。这些问题都根源于缺乏民间文学艺术权利归属认定,尚未建立相关群体、个体传承人与再创作者之间合理利益分享机制,尚未设置保障公众使用的权益机制。而这些正是知识产权机制努力的方向。无独有偶,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最重要的两个国际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近年来的相关立法活动,表现了在探索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侧重点发生变化和保护传统文化的不同视角,走向民事法律机制的私法保护与行政法律机制的公法保护二位一体的进路。WIPO于2000年成立了专门机构“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WIPO-IGC),其工作主要围绕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等三个主体展开。着手探讨传统文化保护问题,推动各国相关立法,继续发挥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主导作用。UNESCO所辖的诸如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对传统文化保护的国际制度安排进行了有益探讨,发动了超越WTO体制的“软法”造法活动:一是颁布保护传统文化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二是鼓励各国尽可能利用《知识产权协定》的弹性条款和开放性条款,在协定的“总轮廓之内型塑权利和权力的结构”,“以满足缔约方政治、社会、经济和其他政策目标”。②先后通过了《文化多样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国际社会保护传统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法律行动框架。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具有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①从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经济属性出发,其权利形态是私人产权,这即是WIPO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从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文化属性出发,其权利形态是集体文化权利,这即是UNESCO的非知识产权保护模式。WIPO主张的著作权或专有权,都是授权性的保护措施,即是以赋予产权的方式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提供保护。UNESCO在其公约中所提出的“保护”,包括“保存”、“维护”和“加强”等9种方式方法,主要是行政性的保护措施,即是国家从文化主权出发对传统文化资源所采取的文化政策和措施。可以说,两种保护方法分属于民事法律机制和行政法律机制的不同领域。②回观新疆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轨迹与现状,也是这种需要和进路的翻版,这与民间文学艺术非实现国际保护不能成就其真正保护不无关联。概观国际、国内保护脉路,在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综合保护、全球协调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必经出路。
综上,就一国国内法而言,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应采用二位一体的综合保护模式,即公法与私法结合,行政法律制度与民事法律制度结合的保护模式。在立法操作上,由于法律属性的区别,可以将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置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一部行政法律制度统领下,同时宜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客体的属性分别建立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学艺术的民事法律制度。以民事法律制度注入私权动力,以行政法律制度实现利益均衡,实现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互补,私权与人权的统一。民间文学艺术综合保护机制在不同阶段的倚重点是有区别的。就民间文学艺术发展的现状来看,存续是第一要务,法律保护的首要目标是维持存续,而不是明晰产权,激励发展。因此法律制度保护的路径,首先是通过政府行政法律制度实现存续保护,这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前提基础。其后才是民事法律制度发展保护的逐步介入和深入,最终走向以存在推动发展,以产权激励发展,以发展促进生存,提升综合法律制度保护机制,培育民间文学艺术自身“造血”功能,促进和实现民间文学艺术自主良性发展。应当客观看到,民间文学艺术的生命寄托于它所在的生产方式,而不是善良的意愿,社会生产方式变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民间文学艺术会在与生产方式的互动中实现新陈代谢,那些失去依存环境的部分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那些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部分将会被不断地再创造。
作者:吕睿工作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由倡导的工农兵文学,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受到的赞扬和贬否都最为激烈的文学思潮和文学样式。赞扬它的人,从上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之前,完全是从政治着眼的,如1947年8月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部,特地召开了一次文艺座谈会,把赵树理树为边区的“方向性”作家,边区的文联副主席陈荒煤还写过《向赵树理方向迈进》一文[1]。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下半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则是在政治的语境中,给某些作品以艺术上的肯定,比如有人对工农兵文学的代表作品《红旗谱》评价说:“在‘红色经典’作品里,我个人认为,在精深的程度,在文本的精粹程度,在艺术的概括力程度,在人物刻画的丰满度上,《红旗谱》达到的水准确实堪称杰作,而且它在阶级叙事里面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2]贬否它的人,则从“”开始至今21世纪,尚且抛开“”时期不说,即就上世纪80年代而言,不但从政治上而且从艺术上对它进行彻底的否定,正如一位学者所指出的:上世纪80年代的“‘十七年’文学研究”,“认为这一时期文学(指以赵树理小说为代表的工农兵文学)便被视为政治的‘传声筒’和‘吹鼓手’”。[3]当今,因为政治而否定它的人仍然不少。这样一来,似乎工农兵文学只有特定时代的政治价值(当然,这是指文学不应追求的政治宣传“价值”),而缺失艺术价值。因此,一个问题便摆在了我们的面前:诞生于上世纪40年代绵延至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长达30余年的工农兵文学,究竟有没有艺术上的成就和贡献?站在21世纪今天的时间点上,以“文学”的眼光来看待几十年前产生于战争年代的工农兵文学的整体,准确地评价它的艺术价值,进而确定它的文学地位,这无论是对于历史还是对于未来,都是非常必要的,因而这是摆在我国学术界面前的迫切任务。在探讨工农兵文学的艺术贡献之前,必须弄清工农兵文学的含义。笔者认为,所谓工农兵文学,应该包括两种:一种是“严格意义”的工农兵文学,以赵树理的小说为代表,要求不但反映工农兵群众的生活,而且要表达工农兵群众的思想感情,还要采用工农兵群众的语言和他们喜爱的体式;另一种是“非严格意义”的工农兵文学,以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为代表,只要求反映工农兵群众的生活,表达他们的思想感情,而并不要求采用工农兵群众的语言和他们喜爱的体式。[4]笔者在谈论工农兵文学时,又曾经指出它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早期的建国前阶段、中期的建国后至“”前阶段和后期的“”阶段[5]。其中以中期的成就最高,所谓工农兵文学的艺术贡献,主要就是指这一时期。下面,我们具体来论述一下工农兵文学的艺术贡献。
工农兵文学的贡献之一是塑造了一批崭新、独特的典型形象,丰富了我国乃至世界文学的人物画廊。在西方现代派出现之前,独特的典型形象和独特的思想感悟,一直是衡量文学作品艺术成就最重要的标尺;而在西方现代派出现之后,对社会、人生的独特思想感悟被视作最为重要的成功标志,但塑造典型人物依然是研究者和其他许多读者的重要期待。直到今天,那些古今中外的名著之所以能够长久留在人们的心中,其活生生的典型形象,是至为重要的原因。诚然,中国文学有重视典型人物塑造的传统,古代戏剧和古代小说都塑造出了许多独特的典型,如崔莺莺、杜丽娘、李逵、林冲、贾宝玉、林黛玉、曹操、孙悟空等一大批人物形象,而工农兵文学显然也是在努力继承这一传统。我们可以看看那些早期的工农兵文学作品,包括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周立波的《暴风骤雨》、以及袁静、孔厥的《新儿女英雄传》、马烽、西戎的《吕梁英雄传》、贺敬之、丁毅的《白毛女》以及王希坚的《地覆天翻记》等等,都在尽力地描写人物性格。但是应当承认,它们都还没有塑造出一个真正够得上“典型”的人物形象,它们所写的人物,虽有某些性格特征,但作为典型形象应有的独特性和概括力,那种具有深厚文化意蕴的厚重感,都还明显不足,即使那位赫赫有名的杨白劳,依然显得单薄,且和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有某种相似之处。而后期的工农兵文学,即“”期间的工农兵文学,其许许多多的人物,往往只是一种思想意识的符号,谈不上什么艺术典型。当然,那些至今还留在许多人记忆之中的样板戏,其中的阿庆嫂,有独特的个性,也具有文化的意蕴,可惜描写得不够充分,和“典型”的要求仍有一些距离。在人物塑造上最有成就的是建国后至前的工农兵文学,对于其中的典型人物,我们可以点出一大串:朱老忠、梁三老汉、林道静、江姐、杨子荣。按照中外的典型理论,典型形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融合型典型形象和类型性典型形象。《红旗谱》中的朱老忠和《创业史》中的梁三老汉,属于融合型典型人物;而《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红岩》中的江姐以及《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则属于类型性典型人物。值得称道的是,无论哪一种、哪一个,都不但是活生生的,性格丰满、独特的,而且是具有时代特点、地域特点和历史积淀,因而充满文化厚重感的人物。以往的文学史著作和评论文章,在评论这些人物的时候,都只从政治的角度着眼,只注意他们无产阶级的阶级特征,或者只注意其个性,这是不够的。实际上,这些人物身上远远突破了阶级的局限,而透露出文化的意蕴。具体说来,他们的性格体现出以下的特点:
1.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说:“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6]74因此,阶级性当然是工农兵文学典型人物的重要特征,比如作为融合型典型形象的朱老忠是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对于封建地主的仇视和憎恨,无疑是他性格的主要特征。但他和地主冯兰池之间的关系绝不仅仅是农民和地主之间的关系,而是社会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冯兰池为了霸占黄河堤下农民们的大片土地,受到农民们的阻挠和抗拒,他竟然指使狗腿子打死了领头抗拒的朱老忠的父亲朱老巩,同时还要对朱老忠斩草除根。如此,他的品行就不再是作为地主的一般的贪婪与凶恶,而且还是属于非正义的灭绝人性的邪恶,这却不但是农民而且是全人类都要憎恨和仇视的,因而也就让朱老忠对他的憎恨变成了对邪恶的憎恨,而朱老忠的报仇和反抗也就超越了阶级性,而具有了社会性,朱老忠的性格中也就添加了憎恨邪恶、追求正义的社会、文化意义。梁三老汉作为农民,他的阶级性表现为思想上的保守、怯懦和憨厚,这表现在他在加不加入合作社的问题上长久犹豫徘徊,不容易接受新的事物,但是在由封建思想长期统治的中国,这种保守和怯懦以及憨厚,却又不是农民所独有,而是老一代工人、农民甚至其他老人普遍所具有的,因而,他的保守、他的犹豫也就有了社会性。而作为类型性典型人物的林道静,她是在革命中成长的青年的代表。但她的成长进步,并不只是表现为由一个不满封建军阀统治的青年成长为一个具有无产阶级思想的革命战士,而且是由一个向往公平正义的青年成长为一个愿为人民谋幸福的人,她既是一个青年共产党员,又是具有社会正义感的社会青年,因而也具有了社会性。杨子荣当然是一个无产阶级的侦察英雄,但因作品中具体描写了座山雕等匪徒对夹皮沟普通民众的作恶多端,所以,杨子荣对他们的清剿,并不只是表现出他是清剿国民党残匪的英雄,而是一个为民除害的英雄,这同样也给他的思想性格赋予了社会性。同样,江姐并不只是与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的狱中英雄,她面对的是与人民为敌的凶狠无比、丧失人性的国民党特工,因而,江姐与反对人民的势力斗争到底的大无畏精神也有了社会的意义。
2.时代性与历史性的融合工农兵文学是在大变革的时代格局中审察、认识人物的,因此这些典型人物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这是非常明显的。但同时工农兵文学又是在历史的进程中塑造典型形象的,做到了时代性和历史性的融合。比如朱老忠,他是一位大革命时代的人物,一方面他受到当时大革命时代的革命浪潮的影响和裹挟,具有革命的觉悟和要求,所以他才会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运动;另一方面,他的革命意识又是历史上农民造反意识的延续,在他身上,既有水浒英雄的粗豪气息,也有风起云涌的大革命时代的勇猛精神。梁三老汉既有上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历史大变动时代的心理波动,又有历史所造成的下层人民的胆怯和固执。林道静既有大革命运动时期的革命冲动,又有历史上知识分子的先锋意识。杨子荣既有解放战争即将取得最后胜利时一往无前的气概,又有历史上革命志士坚忍不拔的英气。江姐既有革命胜利前夕的坚韧,也有历史上革命者舍生取义的文化积淀。
3.地域性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相成中国地缘广阔,各地的生活风俗、精神气质有不少的差异。工农兵文学的典型人物塑造很注意这一问题,努力表现人物的地域特点。但是中国又长期形成了大一统的传统文化。工农兵文学在塑造典型人物是注意把地域性和中国传统文化结合起来的。朱老忠在他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坚持的“出水才看两腿泥”的坚韧中,显现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凄清而沉稳的燕赵风骨,而这又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苍凉之风;梁三老汉身上的保守,既体现出终南山的封闭,又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的保守性。林道静身上既有北方学生的率直和执着,也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知识分子君子骨气。杨子荣既有东北军人的豪爽和勇猛,也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武侠气。江姐身上既有巴蜀地域的坚韧和沉敏,也有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的深沉和韧性。总起来说,朱老忠是一位融合着个人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有仇必报、勇于反抗的,寻求翻身解放、追寻公平正义的,豪爽、坚韧、凄清的、时代大动荡中理性的农民英雄,在他身上寄托着广大底层民众的理想和愿望;梁三老汉是一位融合着个人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憨厚、怯懦而守旧的,在社会变革面前犹豫、徘徊的普通农民;林道静是一位融合着个人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执着、率性,充满远大理想的革命青年;杨子荣是一位融合着个人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英勇机智而又豪情满怀、为民除害的革命侦察英雄;而江姐则是一位融合着个人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从容、沉敏,为了最广大人民利益甘洒热血的无产阶级的狱中英雄。
这些典型形象在中国文学史上是独特的。同是农民的典型,朱老忠明显的不同于《水浒传》中的李逵,虽然两者都具有反抗精神,但后者的反抗是本能的反抗,充满了蒙昧、鲁莽的色彩,相比之下,即使是在接受党的教育之前,前者也显得理性得多。梁三老汉更是完全不同于阿Q,虽然两者都是种地的农民,但后者懒惰、奸狡,前者勤劳、憨厚。后者愚昧,而前者清醒,只是保守而已。林道静当然也不同于古代作品中的知识分子比如吴用,吴用参加起义是以封建时代知识分子个人的眼光看待天下的不平,而林道静则是以追求远大的革命的理想的心胸来感受革命浪潮的汹涌。她也不同于鲁迅笔下的狂人和夏瑜,后两者虽然觉醒,但脱离人民大众,而前者却是和人民共同斗争,她身上体现出一种亲民性。江姐更不同于历史上的造反者,她的从容坚定是由远大的理想所支撑的,而历史上的造反者当然没有这种思想和胸怀。这些典型形象也不同于世界文学史上别的典型人物。西方古典主义、批判现实主义作品中的典型,大多数是王孙贵族,或者资产阶级人物,只有少数平民百姓,同时因为“欧洲和地中海的北部和西部地区”在中古“以后漫长岁月里,农业社会的基本特征逐渐消失”,“中古欧洲发生了工商业革命,导致了一个工业社会的兴起”[7]34,原本样式的农村和农民已基本不复存在,所以以农村生活为描写对象的文学作品不多,真正的农民形象更少。即使有,也同朱老忠、梁三老汉大相径庭,如19世纪初英国作家瓦尔特.司各特小说《艾凡赫》中的罗宾汉,他虽然反抗封建压迫,但又充绿林好汉,有百步穿杨的绝技,是个传奇式的人物,“表现出他狭义的性格”[8];巴尔扎克小说《农民》中的尼雪龙是“热诚地信仰者共和主义理想,严格说,不过是小生产者模糊的向往和追求”的、“坚硬如铁,纯净似水”,不谋私利,“忠肝义胆”的、“寻常中的优秀人物”,这一形象“不免显得有些苍白”,只能作为“一个道德象征”[9];《堂吉诃德》中的桑丘则是一个朴实善良、机灵乐观、目光短浅、自私狭隘的普通农民形象;前苏联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中的青年农民潘苔莱是“勤劳作,爱家园,具有一些善良本性,却又被虚荣弄得错头错脑,其灵魂卑鄙恶劣”[10]的小人;还有印度作家普列姆昌德小说《戈丹》中的农民何利,是一个虽有同情心,但愚昧麻木、毫无反抗意识的农民。这些人物和朱老忠相比,在于朱老忠那种追求人民群众彻底翻身解放的思想愿望,是外国文学中所有的农民形象绝对没有的。而梁三老汉那种在新事物面前表现出来的中国式农民的守旧和犹豫,特别是由个人发家致富到集体富裕的历史性向往,更是外国文学中的农民形象所不具备的。作为知识分子的林道静和法国作家司汤达《红与黑》中的于连,也完全是不同的人物,前者是不断追求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的革命青年,而后者则是只图个人利益、一心向上爬的人物。杨子荣一身正义,他是为民除害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化身,而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则是维护正义的个人英雄。江姐是“为天下劳动人民的解放”而奋斗的狱中英雄,而爱尔兰作家伏尼契笔下的牛虻则只是同情下层人民的志士。总的说来,工农兵文学同以往中国文学以及外国文学中的其他典型形象最重要、最根本的差别,在于胸怀和理想上面,他们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还是为了自己或者所在的利益群体,这是他们思想意识的分水岭。正是在这一点上,充分显示了工农兵文学典型形象的独特性,确立了工农兵文学典型形象的无可代替的重要地位,从而丰富了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人物画廊,彰显了工农兵文学的艺术成就和艺术贡献。否定这些形象的人往往认定这些形象是用作政治宣传的虚假人物,其实从这一时代过来的人都可作证:这样的人物形象是真实的,因为那一时代就是那样。
工农兵文学的贡献之二是确立了反映底层民众生活,并表现底层民众情怀的写作规范,为中国和世界文学展示了表现底层民众生活的一种新的内容样式。由于文学(此指书面文学)是一种以文字表达能力为基础的精神活动,而具有这种能力的底层民众极为有限,所以在世界范围内,真正的底层民众作者是极少的。同时又由于文学作品对作者生活体验的依赖,所以真正反映底层民众生活的作品并不多。即使有,也是以上层阶级或知识分子的眼光来审察和反映底层民众生活,表现上层阶级或知识分子情怀的作品,我国封建时代的市井小说就是如此,西方那些粗俗文艺亦是如此。而工农兵文学则不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表现工农兵群众”[6]59,这“工农兵群众”就是指底层民众。所谓“表现工农兵群众”,就是要以他们的生活为题材。但又不止这些,因为这“表现”是可以持不同的立场和不同的感情的,为此,又说:我们“要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6]49,“我们的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感情”要和“工农兵大众的思想感情打成一片”[6]52,这实际上是要用底层民众的眼光来审察工农兵即底层民众的生活,要以工农兵即底层民众的思想感情来表现工农兵即底层民众的生活。当然,这“工农兵即底层民众的眼光”是指觉悟了的底层民众的眼光,实际上是代表底层民众整体利益的眼光,这“工农兵即底层民众的思想感情”也就是觉悟了的、代表底层民众整体利益的思想感情。而进一步说,所表现的就是底层民众自己感受到的、表现底层民众自己利益的生活。简言之,就是底层民众自己表现自己。我们看看,不但是赵树理小说以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种谷记》、《吕梁英雄传》等早期的工农兵文学作品,就是建国后《红旗谱》、《保卫延安》、《创业史》以及其他众多的工农兵文学作品,也都是这样的作品。比如赵树理小说就是以觉悟了的底层民众的眼光和思想感情来审察、来描写青年男女的婚姻爱情的,所以才会有对二诸葛、三仙姑阻挠小二黑和小芹自由恋爱的不满和反叛;《红旗谱》是以觉悟了的底层民众的感情和利益要求,来看待大革命时期农民对封建地主的反抗,所以才会有作品对朱老忠们的赞颂;《创业史》是以觉悟了的底层民众的情怀和利益要求,来看待和描写上世纪50年代中国的农村合作化运动,所以才会有对梁三老汉的怨艾和惋叹。同样,正是因为以工农兵群众的眼光来看待新中国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生活,以工农兵群众的情怀来感受新社会的新人物,所以才会有王汶石《新结识的伙伴》(1958)中张腊月、吴淑兰这两个喜气洋洋、充满自豪感和生命活力的妇女形象;正是因为以觉悟了的工农兵群众热切的眼光和心胸来关注、体察上世纪50、60年代新生活、新变化,所以才会有李准《李双双小传》(1960)中李双双这一崭新的妇女形象,才会有她敢于同落后思想作斗争的行为,以及她内心的喜悦和自豪。在漫长的中国文学史上,那些表现底层民众的理想和生活态度的,只不过是些原本为口头文学的民间故事。直接描写底层民众生活的书面文学,不用说古代极少,就是有,如《水浒传》也不具有底层民众的情怀,而是以封建统治阶级的眼光来审视生活的,所以才会认为造反的农民必须招安。再比如对于李逵的描写,既写他的造反,同时又以把玩、嘲笑的心态写他的鲁莽,这都是缺少底层民众思想感情的结果。看看世界文学,哪里会有以底层民众的情怀来审视和表现民众生活的作品呢?上面所谈到的西方描写农民的作品,都是以上层社会的眼光来审视的,如《堂吉诃德》所写的桑丘,他的目光短浅、自私狭隘,是饱含着作者对他的嘲笑和嫌弃的,这和农民自己的情感不同。所以,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工农兵文学的内容也是独特的。世界文学是由各个国家、民族的文学共同组成的,多样性应该是它重要的特征。而工农兵文学的这种以底层民众的眼光和情感来审察和表现底层民众生活的内容范式,就不但为中国文学,同时也为世界文学展示了一种新的表现生活的新的内容样式,是为世界文学已有的内容作了重要的补充。
工农兵文学的贡献之三是树立了大众视角下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并与作家的不同艺术风格相结合,为中国和世界文学提供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式样。在1942年2月写的《反对党八股》一文中,曾经强调要建立“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11]。在1956年,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他又说:“艺术有形式问题,有民族形式问题。艺术离不了人民的习惯、感情以至语言,离不了民族的历史发展。”[6]147还说:“语言、写法,应该是中国的。”[6]151“应该越搞越中国化,而不是越搞越洋化。”[6]153应该说,此前他还没有明确地提出个人风格的问题。但是在1951年,他在为中国戏曲研究院的题词中,提出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在1956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中,他又说:“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6]143在1957年的《关于正确处理人们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还说:“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6]158这就非常明确地表达了艺术风格可以多样化的意思。他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是在和“洋化”的比照中提出的,是在世界的格局中强调中国化;而艺术上的不同风格是在作家之间提出的,是强调作家作品的特异性和多样性。他对两个方面的同时强调,是要求工农兵文学作品,既要有个人风格,又要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要把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所谓“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实际上就是中国的民族风格。这是很容易理解的。问题是,就文学而言,上层社会和底层民众的文学口味是很不相同的,正因如此,所以才会有泾渭分明的精英文学和通俗文学之别。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通俗文学是遭到蔑视和鄙视的,因而也是遭到压制的。因此,中庸性质的“平和、雅致”就成为上层社会的作风和气派。那么,提出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到底是指底层民众的,还是指上层社会的呢?当然是指底层民众即工农兵群众的。因为特别的强调是“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他一再提醒文艺工作者要重视工农兵的墙报、民歌、民间故事[6]93,以及秧歌、春联、年画[6]107,这些都说明所说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是以工农兵,即底层民众的喜好为准则,是大众视角下的,不是以上层社会视角下的作风和气派。所以,所谓“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既是指民族化,又是指大众化。换言之,即大众的民族化。
还是回到“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和作家个人风格的统一问题上来。我们可以看看那些工农兵文学作品,赵树理小说的朴实、平易和大西北的泥土味,是他的个人风格,而这又是工农兵群众的平朴、通达、亲切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具体体现;周立波《暴风骤雨》所表现出来的激越、豪爽和幽默感,属于他的个人风格,然而其中又表现出亲近土地的情怀——这也是中国底层民众的作风和气派。孙犁《荷花淀》等作品表现出来的沉静、优美、充满诗意的个人风格,也透露出中国民众追求安定、和谐生活的作风和气派;同样,梁斌《红旗谱》的大气磅礴也表现出中国民众的豪情;柳青《创业史》所表现出来的稳健、沉静风格也表现出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平稳、宽宏的气韵。强调个人风格,这是中国文论的传统。历代的文论家们都十分注重对作家风格的推崇,并以对作家风格的认识作为他的学术眼光的标识。但是,我们也完全可以看到,古代的文论并不十分强调中国的民族风格。这大概是因为“中国封建社会最本质的特征是大一统”[7]42。民族风格本已存在,所以没有必要强调;而西方国家地缘并不那么广阔,国家之间来往频繁,“欧洲的法国、英国、德国、俄国、意大利以及丹麦、西班牙等国在相当久远的年代,彼此间的文化就开始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作用”[7]1,因此各个国家、民族之间的差异并不突出,由此,也就不可能强调各个国家的民族风格。同时由于西方自封建社会解体之后,就强调个性解放,极为重视个人的权利和特性,反映在文学创作中,就是极为注重表现作家的个人特点。而又由于西方特别重视思维,注重哲学,所以在文学作品中重视作者对社会人生的的独特感悟和作品的哲学意蕴。相比之下,对于作家个人的风格,并不那么强调。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工农兵文学这一民族风格和作家个人风格统一的风格式样,都显得非常特别。试问,赵树理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暴风骤雨》、《新儿女英雄传》、《红旗谱》、《创业史》、《林海雪原》、《红岩》,有哪一部像是古代的白话短篇小说,或者《水浒传》?《水浒传》虽然由其情节、结构、语言所表现出来的平朴是大众化的民族风格,但作品所写的造反者们对宋江的意见既想不通而又照办,唯“好官”、“兄弟”宋江是从,宁愿含冤负屈的思想作风,以及全书所表现出来的含混不清的混沌氛围,就与大众喜闻乐见的豪爽、通达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相违,和《红旗谱》所表现出来的坚韧而奋勇向前的气势大相径庭。而《王贵与李香香》既与李白、杜甫诗歌不同,也与白居易诗不同。白居易的叙事诗如《卖炭翁》,其语言的平易、朴实,固然有大众化的民族风格的成分,但其居高临下的对人民的同情和怜悯,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哀怨和愁丝难断的心境,这就与大众喜闻乐见的追求正义、豁达勇猛的民族气派不同,与《王贵与李香香》所表现出来的虽然屡陷困境却勇往直前的气概有别。与国外相比,应该说,西方无论哪一个作家,其风格都不是大众化的个人风格。所以从世界范围看,工农兵文学为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提供了一种新的独特的民族化、大众化统一的文学风格式样。
上面所谈的是工农兵文学的艺术贡献,不但是从横向(世界)着眼,而且是从纵向(历史)着眼的。笔者认为,无论是从世界文学的角度看,还是从中国文学史的角度看,中国的工农兵文学都是非常独特的。作为学术界,不能以西方文学特别是西方现代派的眼光来看待它,也不能以中国古典文学的标准来要求它。因为它并不是西方现代派文学,也不是中国古典文学。它就是它,不是别的什么。它是一种独特的文学样式,更具体、更准确地说,是一种不同于前苏联文学的政治斗争文学。正是在这里,表现出它的独特性。而正是这种独特性,才使它对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作出独特的艺术贡献。世界文学应该是多元的,既然西方可以有各种“主义”的文学,为什么中国就不能有独特的政治斗争文学呢?在谈论工农兵文学的艺术贡献时,笔者同时也认为,它存在着好些文学方面的失误,形成了以故事情节诠释公众意识的模式,导致了文学的浅露化和趋同化;对个人独特情感的轻视与漠视,减弱了情感的震撼力和作品的感染力;把思想引导变为行政领导,影响了文学的自由度等等。而这种失误,也是独特的。当今学术界的好些人正是以此为依据,对它作彻底的否定。只看失误,不看贡献,笔者认为这不是唯物主义的、科学的态度。
当前人们所讨论的关于文学的现代性问题,忽略了其基础性的重要作用,新时代的背景下关于文学现代性的讨论应该立足于现代性的“地面”等客观问题之上,人的现代性生存体验是构成中国文学现代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根结底现代性指的是人的生存体验感受,而文学现代性的分期我们可以将其划分成为现代1和现代2两种意识形态。
一、文学的现代性
(一)文学现代性的“地面”
关于文学现代性的话题已经成为时下我们讨论的热点。无论在论文答辩,还是现代文学、文艺学专业的论文题目当中都涉及了许多关于文学现代性的问题。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思考现代性对于文学创作和研究而言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与此同时现代性通向文学的桥梁在何处。文学史通过语言描述的方式,形象生动而又具体地向我们阐述了现代性的客观意义,这属于思维层面的问题。文学现代性拥有着独特的审视问题的角度和回答问题的方式。深入地说,笔者认为,文学现代性实际上是一种体验,也就是人对于他所生存环境的一种敏锐和特殊的直觉。文学创作来自于生活,是作者对于日常生活的感悟和体验的呈现方式,与此同时它也是文学现代性的重要桥梁。这里所提及的体验,与传统意义上的心理学思维模式不同,不是我们心理学意义上的思想和心理行为过程,而是在日常生活和大自然体验中所产生的包括感受、情感、欲望、想象、幻想和理智的统一结合体,贯穿了整个人的生存直觉思维方式,是人们对于人生意义的思考过程。就是这种现代性的体验方式,构成了现代性的基本地面,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现代性的思想、理念、情感和艺术审美方式和特点。我们在对文学现代性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是不能够回避的,首先,要深刻认识到现代性并不仅仅只是精英人物的现代性体验过程,而是属于广大普通民众的现代性特征。其次,现代性并不仅仅局限在思想的层面上,还包括了日常生活中的点滴累积,是人类整个生存方式的现代性。
(二)文学现代性的基调
思考文学现代性体验可以为现代性文学创作提供一个更加严谨和系统的思维模式和参照系。从民族的生存境遇和环境来看,文学的现代性体验主要指的是由于全球性和地方性共生境遇的演变和生成过程而产生的,也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为全球地方性。与它相比较而言,中国古典型体验的最基本特征和内涵是由于中国中心而产生的一种幻觉行为。中国的现代性自始至终都与全球性拥有着紧密的联系。与古典型文学相比较而言,现代性则体现的是在新的全球性世界地图当中探寻自我、体现自我价值和完成自我需求的一个过程,体验着从自身以及中心边缘的现实世界。
二、文学现代性的类型
文学现代性体验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惊羡体验、感愤体验、断零体验。惊羡体验指的是又惊奇又羡慕,与此同时还涉及一个新生的概念的过程,属于未来的新维度,而感愤体验主要充满的是怨恨和愤怒,它是一个主流的思维方式,属于现在维度。断零体验则更加侧重于人们对于过去、现实以及未来的那种绝望和无助,更多的倾向于断裂绝境所产生的感受。首先,惊羡体验。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近代著名的政治评论家、文学家王韬。当人们提及现代性这个问题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提到他。他是在康有为、梁启超之前就已经对中国现代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研究的代表性人物。1874年他主编了《循环日报》,这也是当时中国人创办的最成功的一份中文报纸。王韬是这份报纸的主笔,写了大量的政治评论散文,梁启超的启超体或者是新文体都是在王韬之后出现的,他的视觉独立、自由,他提出的变革思想激进有力。不久之后他的文章不胫而走,深受欢迎,穿越过清朝政府的边关封锁,受到了李鸿章、丁日昌等人的重视,他在大多数文章当中都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观点,比如怎样加强边防,通过怎样的方式来振兴中华等。在他的许多作品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他独到的观点,比如中国当时所处的历史是数千年未有的创举,从“器”的同一走向“道”的大同的体验过程之旅等。其次,感愤体验。这个词来源于梁启超评论黄遵宪的一句话。中国现代性体验的基调是干冷的、悲伤的并伴随着些许的愤怒。面对支离破碎的祖国大好河山,衰败的社会文化,有识之士挺身而出。现代文学里尽管有不少是激昂的,然而更多的是低回的声音。黄遵宪在他的大量作品中都记录了自己对当时历史社会变迁的看法,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他在1885年创作的《八月十五日夜太平洋舟中望月作歌》。最后,断零体验。它主要指的是人们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深刻体验,这其中夹杂的更多的是悲怆和愁苦,这也是在前面两种现代性文学体验过程中我们所感受不到的。零断体验的代表作品当属苏曼殊的《断鸿零雁记》。在这部作品中,苏曼殊通过对主人公绅士的描述再现了中国现代性的悲惨境遇以及自己所产生的断零感受。我们可以看到后来鲁迅在《药》《祝福》《阿Q正传》等作品中都流露出了自己内心的迷茫与焦虑。“中国呀中国!你怎么不富强起来!”“中国呀中国,你怎么不强大起来!”从郁达夫的作品《沉沦》中我们更神奇地倾听到了那一句句撕心裂肺的呐喊和呼唤,也可以感受到怨羡情节带来的沉重痛苦以及随之而来的绝望和失望的感受。这些都注定要在后来的文学中产生深入的变化。
三、文学现代性分期
关于文学现代性的体验过程并不需要我们从现代性体验理论体系的角度出发进行深入的探索,而是需要我们在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过程中运用系统的理论寻找出使用的阐释框架的过程。中国近代、现代、当代文学都一度被称为中国现代性体验的最佳诠释方式。从这个层面上来看,中国现代文学的三分法的观点已经不成立了。长期以来我们几乎已经默认应该把文学分成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形式,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现代文学三分法,然而它却深受政治思想和时代特点的影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而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个概念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在建立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联系过程中,我们很容易忽略20世纪开始前的几十年间的晚清文学在文学现代性发展上的重要价值和作用。至少从1874年王韬开创现代政治评论散文文体的那个时候开始,文学现代性的变革就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如果仅仅只用20世纪这个概念进行文学时期划分就不能深刻地体现这一点。除此之外,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个文学史的概念的背后仍然缺少相应的系统性文化概念,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现代性体验理念的支撑与辅助作用,从内容上面来看显得过于空洞。因此,如果想要更加全面系统地体现现代文学与现代性体验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我们就需要对文学分期提出新的看法和理念。笔者认为,就好像中国文学古典性经历了从先秦时代到清代上千年超长时段的历史发展过程一样,中国文学现代性也包括了一个很长的演变过程。可以说,从晚清时代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这就是一个完整的中国文学现代性时期,我们可以将其称为中国文学现代性1期,而从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我们就可以将其划分到中国文学现代性的第二个时期,即文学现代性2期。这两个划分了较长历史时间段的时间可以形象具体地展现出中国现代性体验的全过程,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二者之间的那种微妙的转型体验轨迹方式。当然,这里我们所提及的文学现代性1期和文学现代性2期的划分理念,首先就强调了文学现代性本身的划分特点,文学现代性1期和文学现代性2期之间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风貌特点,尽管这样我们仍然可以从整体上将文学现代性1期和文学现代性2期划分为不同的维度。前者的最重要的特点在于从地球体验的角度来进一步取代天下体验的层面,也就是说从天下之中央模式到地球之一国模式。相对应的,现代中国人在地球上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和付出,怎样的努力才能够实现大一统,与其他民族和谐友好的生存和相处,以及这种生活价值的系统是怎样构成的,这就是文学现代性1期最重要的讨论议题。黄遵宪的《八月十五日夜太平洋舟中望月作歌》就描述了从内陆到太平洋语境转换过程中诗人在月亮的提示下的情感体验转变过程,这也解释了文学现代性的新内涵和重要特征。在否定和认同的矛盾中希望能够探寻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地位和世界身份地位。
四、结语
文学现代性2期的侧重点则在于动感的全球体验过程,它成功地取代了静态的地球思维体验方式,也就是说从地球的某一个国家到全球的某一个地区的思维体验过程,进而形成了全球地方性的体验之旅。这个时候的中国文学创作再也不像文学现代性1期那样过于强调寻求地球化和世界化的思维模式,而是希望在成人存在地球化的基本前提之下寻找出属于中国特色的力量,展现现代中国人在世界中独特的魅力与个性。这并是那种自以为是的地方超越性和狭隘的世界性幻觉思维,而是一个从自律和自觉的角度出发去观赏世界性之中的地方性的特点。现代中国人在全球性境遇的过程中究竟怎样才能够更加完美地展示出具有东方魅力的独特个性,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中国的影视动漫产业分析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中国的影视动漫产业也在迅速的发展,转眼间,中国动画片年总产量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国。然而,在这种高速发展的背后,我们却发现,中国目前的动漫产业在形式、内容、技法上大都缺乏文学的积淀。面对今天喧嚣的动漫,作为产业前沿的经济价值和大众的关注度是动漫产业发展的基石,但要真正作为具有艺术的作品形式,影视动漫就必须以文化的标准来重新打量它在纵的历史与横的比较中的优劣。然而今天中国的影视动漫,其作品大有泡沫多于内容的意思,大有动漫人缺乏灵魂观照的窘境。回顾中国的影视动漫,曾经经历过辉煌期,比如熟悉的《大闹天宫》、《阿凡提的故事》、《哪吒闹海》等等都是世界动画史上数得着的动画片,(如图1)这些由水墨动画以及民间剪纸、皮影、木偶等作为美术表现的动画片曾经构成了“中国动画学派”,是至今令世界动画人所称道的对象。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如果拥有清晰的中国动漫观,我们首先就会发现目前中国动漫在文学上的素养其实并不是很好。从宏观讲,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断裂以及新世界知识体系的衔接有关,即中国动漫同中国的文学、哲学、绘画等一样,遭遇着旧文化不深入、新文化少创造的阶段,我们目前阶段有的恐怕也就是如何拉动经济,而不是文化话语权的优势。从创作者的小环境来讲,我们则可发现中国大量的动漫人对经典文学是不阅读、不熟悉,多从纯粹的绘画和计算机专业出身,专业空间比较狭隘,兴趣上也比较难博采众长。此外,动漫编剧人才的匮乏造成了中国动漫不会讲故事,讲了也不生动、缺乏文学性的原因。所以,要完成一部优秀的影视动漫,只有动漫专业技能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动漫创作人员具有综合的素质,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具有很高的文学功底,具有每个动漫人都是导演的想法。例如当年万籁鸣先生制作《大闹天宫》时曾经说过“我在这部《大闹天宫》中是总导演,你们每个做原画动漫的都是小导演。我出题目你们做文章,来丰富我的想象力”,于是关于每一个人物的相貌特征、表情特征和动作细节被不断地细化、夸张,从而富有了故事性、戏剧性,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导演和原画作者的关系其实就是一种编剧团队的关系,它对导演和原画作者的要求其实是溢出于美术之外的良好的文学感悟力和想象力。这也说明了动漫是一门交叉学科和交叉艺术,制作人员需要复合型人才和具备团队协作能力的特点。图1中国早期影视动漫作品由此可见,影视动漫是一门真正的艺术,而非愉悦大众的影片,影视动漫在当今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的观看人群也逐渐由以往的儿童发展为成年甚至中老年。当人们习惯于直接去阅读屏幕上出现的东西时,我们对文学内涵和作品真正的内容是否有所冷落;影视动漫艺术与文学艺术到底应该呈现出哪种关系才较为合理;影视动漫与文学艺术之间的关系能否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有自主品牌的、快速发展的道路,这些都是我们所应该关注的内容。
二、影视动漫艺术与文学的关系
影视动漫和文学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都有其合理存在的一面,而存在的同时都会起着双刃剑的作用。影视动漫直白的表现情感和故事发展情况,带来的情感共鸣可能是一时的悲哀或者恐惧或者欢乐,但是时间久了人们便会发觉那种快餐式的文学累积会使情感变得苍白无力。文学的抽象而发人思考,只有真正地把心境投入其中,才能领悟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怀。在观众集体式的欣赏上,影视动漫艺术有时不能把作者的倾向性赋于形象性,不能把大段的议论的文字对冲突双方的或对生活的评价表现出来。影视动漫艺术必须在短时间内用具体的,塑造性的原画主角和各种镜头的转换给观众视听的综合性审美。(如图2)影视动漫比文学拥有更多的群众性,是任何文学作品不能比拟的。文学的表现工具是文字,有相对的限制性;影视动漫艺术有无比的精确性和敏锐性,能较好的反应一切复杂的生活现象。对观众直接诉之于形象,使观众得到的是完全逼真的感受。另外,影视动漫艺术具有空间和时间的魔力,我们可以看到同代人的生活景象,也可以看见一切动人心弦的历史的重演,因此影视动漫它必须具有震撼力和表现力。图2动漫原画镜头转换诚然,作为一门综合性的艺术,影视动漫从艺术手段、表现内容等多方面受到了文学的滋补;反过来,影视动画也在无声无息之间补给了文学,影视动漫的视觉性表现方法为文学创作提供了新的途径,包括一般电影的表现手法——蒙太奇,也大量于无意之间进入了文学创作。文学,这一艺术领域里的文字王国,面对今天的读图时代,多少有些落寞了。然而,影视业的发展在“挤兑”文学的同时,也为文学添上了新的翅膀,受其滋养,甚或依赖于它提升着自我。所以,影视动漫艺术与文学艺术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在当今信息时代彼此促进、彼此发展。
三、中国影视动漫作品需要文学性构建
人们看影视动漫作品,有时是怀着一种期待和被感染的心态,但一部影视动漫作品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学性和传承性,是很难打动观众的心灵的。这就需要文学影视动漫的诞生。所谓文学影视动漫,指的是富有文学性的影视动漫,是具有一定教育意义的影视动漫。这标志着此类影视动画更加注重品位、创造力、艺术感和有质地的动漫美学以及其实验性探索。影视动漫应该向艺术电影学习,向更多的文学作品靠拢,使影视动漫编剧接触古今的经典故事和小说,不断锻造好的故事和深厚的内涵,使好玩的故事和有创意的想法进行结合。只有这样才能造就中国动漫的层次差异,这种层次差异指的是“生态观”。坚持生态观对任何环境包括文化构建来说都是非常有益的。回顾中国影视动漫,目前缺乏多彩斑斓以快乐为本的商业动漫佳作,更缺乏独树一帜以创造力为标志的艺术动漫佳作。作为信息时代的前沿产业,从这个角度来说,动漫在这个时代正是我们文化整体实力的一个呈现,而发展具有文学性的影视动漫也是中国影视动漫的一个合理的发展方向。换言之,无论技术如何变迁并呼唤我们紧紧跟随,但人性的应对和满足依旧是所有艺术要回答的主题,动漫与文学在这个意义上,必须紧密合作与交融,求其在中国动漫产业中的贡献。
四、小结
作为新兴的影视文化艺术,影视动漫不仅综合了声、光、化、电等现代科学技术,也综合了文学、绘画、音乐、雕塑等古老艺术经验,还综合了编、导、演、录、美等不同的创作人员,更不必说它的镜头、景别、蒙太奇等等。在技术层面上,它比较复杂。这是它的特征,或者也可以说是一种优势,它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为艺术开辟了一片新的领域。影视艺术不低于文学,不等同于文学,也不依赖于文学,但是影视动漫必须深入文学,文学所能表达的深度和广度并不是影视动漫所能做到的,而电影所表现的光影与声音的互动也是文学所不能及的。中国的影视动漫必须结合中国民族文化特点来发展,深入中国文学艺术,掌握中国文学知识,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影视动漫作品。文学是影视艺术要吸收的一个重要方面,充分把握文学艺术在中国影视动漫中的作用,是中国影视动漫人设计具有中国特色影视动漫的重要手段。
随着人们对传统民间文学艺术的社会与经济价值的不断了解,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利用越来越广,使用主体也由此获得丰厚的利润。如取材于我国民间文学的美国卡通片《花木兰》在全球票房收入超过5亿美元,改编自非洲祖鲁族民歌的动画片《狮子王》配乐的版权使用费收入在2000万美元左右。然而,这种商业利用却没有给相关利益主体带来利益。花木兰民间故事属于无偿使用,改编狮子王配乐的非洲祖鲁族歌唱家林达只拿到了象征性的1英镑。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来说,民间主体也应从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使用中获得回报。那么民间主体获得回报的依据是什么?如何从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使用中分享利益?这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利益分享是我们构建私权体系的基点利益分享的基础是利益平衡原则。任何一种“现代”的科技与文化成果都有其发展的根基,都离不开传统文明的铺垫。
任何创造、创新或创作都离不开前人的贡献,现代许多绚烂的文学艺术作品都有民间文学艺术的影子。民间文化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创作资源,是现代社会赖以进步的源泉。尤其对那些千百年来未离开故土的民族而言,传统的自然与人文财产仍然在其生产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而不可替代的作用。②带着这种认识重新审视国际经济秩序,就会发现众多不公平之处。西方国家有些科技文化产业的创新,很多都是在我们古老文化成果基础上的创新,他们从这种使用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无需支付任何代价;反过来,我们要使用在我们文化技术基础上发展来的最新成果就要支付高昂费用。而现代社会的知识资源也是匮乏的,知识资源的储备和传承也要花费巨大代价,所以应该建构一种机制,让所有参与知识资源创造和传播的相关主体共同分享利益,使资源提供者也能从中获得利益分享。利益分享能激发持有群体的传承动力。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仅仅靠持有群体的兴趣与责任感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切实的经济回报,很难激励持有群体进行传承,更别说创新了。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也需要对其持有主体的利益予以维护,激发他们传承民间文学艺术的热情。从以上可以看出,我们对民间文学艺术持有者权利正当性的论述,主要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讨论。希望在民间文学艺术商业化使用过程中,创作、传播主体的利益都能得到实现,而不是通过制度限制外来者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使用。鼓励外来使用是权利构建的原则对于那些依然根植于其原生境的传统知识而言,鼓励原生境人民充分利用并因此而受益应当是传统知识保护的首要目标。但是,如果原生境保护显然存在障碍,或者事实表明已经不可能使传统知识得到发扬光大,借助外界力量加以保护,并使其得到有效利用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外来者的使用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繁荣。民间文学艺术价值的发掘需要外来者的参与。其实,很多当地原住民并不认同本地区、民族的文化,这些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是被外来世界的人们源源不断地发现,并在外部世界被不断商业化使用并广为传播。如赫哲族民歌经过郭颂的改编,成为人人传唱的乌苏里船歌。江苏六合民歌经过采风者改编成茉莉花,被认为是最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一首歌,不仅在我国广阔大地上传唱,并且通过悉尼奥运会走出国门传向世界。经过外来世界的改造和使用,民间文化焕发了耀人的光彩。民间文学艺术的创新更离不开外来者的参与。持有主体大多处于经济信息落后的地区,不掌握现代的高新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不掌握现代的营销渠道,很难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现代化的改造。而不经过现代文明改造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很难在市场中立足,并取得长足的经济效益。如贵州蜡染,很多人都喜欢,但不经过现代工艺的处理,不解决褪色问题,很难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对象,大多只是作为装饰,消费量有限。如前两年红极一时的土家族掉渣饼,一上市就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但由于缺乏连锁经营的现代经营理念,缺乏对产品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的精细化管理,结果如昙花一现,很快消失了。较多的事实表明,多年来,虽然存在着外来世界对民族地区民间文学资源的肆意掠夺,但外来世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研究和再创造,以及各种形式的利用,其硕果累累已超过原生境地区,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经过外来世界使用、改造后的民间文学艺术其生存空间扩展了,而民间文学艺术只有被市场化,持有主体才有可能依据私权益进行利益分享。鼓励外来使用有利于文化交流。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意味着将本民族的发展置入世界发展的大循环圈中,在这种发展状态中,互通有无、分解争端。而不同种类的文化交流融合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民族民间文化应当是这种交流的促进剂,其执法的措施与程序不应成为世界文化交流的障碍。
民间文学艺术毕竟承载了一个民族的文化,使用成本的增加会给文化的传播与输出带来障碍。为了保持文化多样性,也应鼓励民间文学艺术的利用。对民间文学艺术私权保护的初衷在于利益分享,并非是通过私权,保持本民族地区在民间文学艺术上的支配地位,使其流动完全按照本民族设定的途径和程序来进行。限制外来者使用的思路与民间文学艺术的使用传统也不符,我们现在使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需经过任何人的许可。而且民间文学艺术属于集体权利,实际当中也很难控制文学艺术的流传,反而会给一些使用者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体系构建在对民间文学的保护时要考虑到所涉不同主体利益的平衡,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使民间文学艺术的使用和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权利体系构建的的政策取向。一个国家基于自身利益和目标的评估,可能选择促进、容忍或阻止民间文学艺术的利用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政治决定,而非技术问题,但是该决定具有重要的法律和技术含义。⑤如果一个国家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打算阻止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化使用行为,可以以加强管理为目的设置更多的程序,采取广泛而复杂的管理制度,为私权所有者规定更多的权利。如果一个国家决定,为了保持文化多样性,鼓励民间文学艺术的应用,则建立的制度必须相对简化,而不应涉及过于沉重的交易费用和官僚化的烦琐手续。我们中华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民间文学艺术流失严重,而民间文学艺术的保存、保护和利益分享依托于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化利用,更需要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挖掘、整理、传播和弘扬。所以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我国应当确立促进和鼓励民间文学艺术的国家政策,尽量降低使用者的利用门槛,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方便他们的使用。
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体系的内容。注重利益分享,鼓励作品的使用是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体系构建的原则和核心。对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权利的构建也应围绕这一目标进行。因为民间文学艺术与版权的客体具有契合性,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与作品有很多共同点,可以仿效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去构建:民间文学艺术的持有群体有权利要求使用者标明创作主体,并禁止他人不正当使用。民间文学艺术的生命力在于相关的生态环境的配套存在,在于其所属群体表现出来的生命力,它们与土地、文化遗产和环境紧密相联。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持有群体应享有人身方面的权利。很多民间文学艺术如民间剪纸的图案、民歌的曲调、民间建筑的风格等等等体现了当地人民的情感、思想、信仰、追求等,在使用时应考虑这些民间艺术作品的使用环境。但是现在出现很多有悖于群体习惯和原创目的使用的现象。经过外界的使用后,原先的民间文学艺术往往变得不伦不类,有的与原先使用的环境、意义完全相反,极大地伤害了当地人民的思想情感。在这种情况下,持有群体有权禁止其不正当使用。不建议规定修改权。民间文学艺术的原生作品一般是采用言传身教的方式进行传承,往往具有不稳定性。同时,在作品的传播过程中,由于受到时间、地域、民族民俗生活的变化等因素影响而显现出变异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应该“与时俱进”,才能实现其价值。
如果由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主体控制作品的修改,不符合使用的现状与传统。民间文学艺术本来就是在民间流行的,也不存在发表权的问题。民间文学艺术主体财产权的内容则应与一般作品有很大的不同,不具有控制作品传播的权利,但享有获得报酬权。有权从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化使用中受益,可以根据后续使用的不同情况、不同程度收取一定的使用费。其财产权可以由集体管理机构代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