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税务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本刊在接稿后将会尽快给出审稿意见,三个月后作者仍未收到用稿通知,可对稿件自行处理,未刊用稿件恕不退回。本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权进行适当文字删改和技术处理,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注明。
②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中文题名以不超过 20个汉字为宜,英文题名应为中文题名的直译,一般以不超过 10 个实词为宜,每个实词(和题名首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题名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得出现商品(品牌)名称。
③参考文献只选最主要的,并且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献,论著3-15篇为宜。
④关键词的确定应按GB/T3860的原则和方法,参照各种词表和工具书选取;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以及论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为关键词标出。
⑤来稿首页请注明: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并标明正文字数、表数及图数。
⑥有国家、部、省、市、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请在首页脚标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可优先录用。
⑦参引的内容和语言须与正文之后所列参考文献的内容和语言一致。
⑧注释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和“转引自”等类文献的著录,用圈码标引,在页下注文。
⑨图表应有自明性,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用图表。表格用三线表。图表均应有图题、表题。
⑩在校样审读阶段,作者只能指出文中出现的明确错误,不应再修改论文内容。作者必须在 48 小时内回复审读结果。
安徽税务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